客觀地考察,基督教是一個“給定的事實”,對其真理的追問方式是純粹客觀的,因為謙遜的主體非常客觀,結果他置身事外,或者毫不遲疑地把自己包括在內,就像那些理所當然地擁有信仰的人一樣。(1)于是,真理能以客觀方式加以理解就意味著:其一,歷史真相;其二,哲學真理。作為歷史真相,它的得出必須經由對各種不同的報告陳述的批判性考察,簡言之,它與通常意義上的歷史真相的確立方式相同。而就哲學真理而言,它追問的則是那個歷史性地給定和認可的教義與永恒真理之間的關系。
于是,研究的、思辨的、認知的主體的確是在追問真理,但卻不是追問主觀的真理,不是追問占有的真理。研究的主體的確有所關切,只是他不是滿懷無限激情地以個體的方式關切他與事關永福的真理之間的關系。客觀的主體遠非如此自負,如此虛榮。
那么,研究的主體就會處于如下境地中的一種:或者,他因信仰確信基督教真理以及他與該真理的關系,如此一來他就不可能對其他東西產生無限關切,因為信仰正是對基督教的無限關切,任何其他關切很容易成為一種誘惑。或者,他并未身處信仰,而是處于客觀觀察之中,因此他仍然沒有對問題的決斷產生無限的關切。
這里只是為了提前使大家注意到在第二部分將要展開的論題,即沿著這條道路,論題根本不會決定性地出場,也就是說,就其恰好根植于決斷之中而言,該論題不會出場。就讓學術研究者以不竭的熱情工作吧,讓他熱忱地服務科研而壓縮他的生活,讓思辨者不浪費時間和精力。可是,他們并沒有無限地、個體性地、滿懷激情地關切;相反,他們甚至并不愿如此。他們的考察將是客觀的、缺乏興趣的。就主體與所認知的真理之間的關系而言,人們認為,只要獲得了客觀真理,占有只是小菜一碟,它將自動成為交易的一部分,最終個體就是無關緊要的了。(2)研究者的升華了的平和以及學舌者可笑的輕率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