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七章 “揖美追歐,舊邦新造”》近代中國社會的新陳代謝 陳旭麓作品集

    1911年,黃花崗之役、保路運動、武昌起義浪翻波連,匯成辛亥風云。經過庚子以來十年的千曲萬折之后,歷史在革命、改良、民變和清廷的自我挽救之間終于做出了自己的選擇。革命派以一往直前之氣推翻了清王朝,革了數千年帝政之命。身歷其境的張謇在當時曾說:“各省決心獨立,蓄根在怨苦政府三年內之反對立憲,授柄在官收商辦鐵道之不合方法;而發機在蔭昌漢口之戰,恣行殺略,凡識時務者皆能知之,既由極高之熱度釀成一般之輿論,潮流萬派,畢趨共和。”(1)于是而產生了中華民國。“民國”之取代自秦始皇以來兩千多年的“帝國”,是近代中國社會內在矛盾發展的結果,是一種前無古人的變化。它抉破了歷代王朝的更迭機制,否定了整個皇權體制,因而也觸動了傳統社會的各條神經,是政治制度和社會思想的一大躍進,在新舊遞嬗的歷史進程里留下了自己不可磨滅的影響。

    一、從國歌說起

    國歌,顧名思義是代表一個國家的歌曲,中國歷代王朝只有宮廷頌歌而從來不曾有過國歌。1912年元旦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后,即命教育總長蔡元培負責征求國歌。同年2月,南京臨時政府正式公布了由沈恩孚作詞,沈彭年譜曲的中華民國國歌:

    亞東開發中華早,揖美追歐,舊邦新造。飄揚五色旗,民國榮光,錦繡河山普照。我同胞,鼓舞文明,世界和平永保。

    作為一種現成的對比,武昌起義以后,北京的朝廷也有過一曲遲來的“國歌”,其歌詞出自嚴復之手,樂曲則由清宗室溥倫之弟溥侗選自康熙、乾隆年間遺留下來的皇家頌歌:“鞏金甌,承天幬,民物欣鳧藻,喜同胞,清時幸遭。真熙皞,帝國蒼穹保,天高高,海滔滔。”(2)兩種幾乎同時出現的國歌卻反映了兩種完全不同的意境和胸懷。前者譜寫了一代先進的中國人向西方學習,建立一個資本主義的新中國的高蹈的時代精神,后者則在為腐朽不堪的王朝歌功頌德、粉飾太平,祈禱清帝國金甌永保。“芳林新葉催陳葉,流水前波讓后波。”民主革命的勝利,民國取代了帝國,使王朝的“國歌”很快變成了王朝的挽歌。“揖美追歐,舊邦新造”壓倒了“帝國蒼穹保”,顯示了此時新聲勝舊聲。在這兩種旋律的背后,是王朝時代的逝去和民主共和時代的到來。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

    “揖美追歐,舊邦新造”,十分集中地概括了以孫中山、黃興、宋教仁等為代表的革命黨人力追不舍的社會政治目標和為之奮斗不息的方向。即要在政治體制上效法歐美,在中國建立一個真正的以“三權分立”為核心的近代民主國家。由于革命黨人推崇美國和法國,因此,“追歐”實際上是“追法”。當時有些報刊曾將孫中山稱作“中國的華盛頓”,就體現了在政體上以美國總統制為榜樣的自覺意識。美國和法國同屬于資本主義民主國家,但二者在政體上不無差別,一個采用總統制,一個實行內閣制。武昌起義后,對于正在醞釀的中央政府組織機構是取美國式的總統制還是取法國式的內閣制,同盟會內部并不一致,存在著分歧和爭議,居正記其事道:

    (同盟會于1911年12月26日)假哈同花園公宴總理(孫中山),宋遯初自寧赴會。席次,克強與英士、遯初密商,舉總理為大總統,分途向各代表示意。計已定,晚間復集總理寓所,會商政府組織方案,宋遯初主張內閣制,總理力持不可,克強勸遯初取消提議,未決。克強定期赴寧,向代表會商定。(3)

    宋教仁力主內閣制的理由,據他自己后來說:

    吾人則主張內閣制以期造成議會政治者也。蓋內閣不善而可以更迭之,總統不善則無術更易之,如必欲更易之,必致搖動國本。此吾人所以不取總統制而取內閣制也。(4)

    宋教仁

    這種考慮不是全無道理。經多次討論,孫中山已同意行內閣制,并擬議以黃興為內閣總理。但此前各省代表聚集武昌開會所通過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不設總理。12月下旬,宋教仁在南京各省代表會議上“歷指總統制之弊”,提議修改組織大綱,但多數代表贊成總統制,通過了《修正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結果南京臨時政府仍維持總統制。清帝遜位的第二天,孫中山向南京參議院提出辭職咨文,推薦袁世凱繼任大總統。同年3月11日正式公布了參議院起草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這個約法確立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規定政治的組織形式為內閣制,其目的在于用約法、內閣來限制和約束袁世凱。盡管后來袁世凱踐踏了這個約法,但它規定了“中華民國之主權,屬于國民全體”,不再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再是任何人所得而私了,這便是它的意義和價值所在。南京臨時政府的成立以及《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頒布,是“揖美追歐”的結果,也是“五四”以前八十年先進的中國人經過幾代人的奮斗而取得的最富深遠意義的結果。從過去渾然一體的泰西到“揖日追俄”再到“揖美追歐”,從彼得大帝、明治天皇到拿破侖、華盛頓,在一個繼承一個的同時又一個否定一個,如浪層相逐,交錯地出現。由此而顯示出中國人對西方認識的逐步深入和近代中國社會的進化。當南京臨時政府公布了第一首民國國歌的時候,“揖美追歐,舊邦新造”已由革命派的意向變成了中華民族的共同意向。

    與國歌相伴而生的是國旗。國旗是從圖騰演化而來的,是圖騰的近代化。中國很早就開始有以姓氏為飾的帥旗和將旗,但那是將帥個人的標識。在沒有國家觀念的時代是不可能出現國旗的。清季以黃龍旗為“中國旗式”。黃龍旗原系黃色的三角旗,旗上繪著飛龍戲珠。后改三角形的國旗為長方形。然而龍之為物象征了九五之尊,黃色又是帝王專用之色,因而從嚴格意義上說,黃龍旗代表的不是國家而是帝王。早在1895年,興中會發動的廣州起義,便采用陸皓東設計的青天白日旗,以取代清朝的黃龍旗。1906年冬,同盟會召集干事會編纂革命方略,并討論中華民國旗式問題。孫中山主張用青天白日旗,并在旗上增加了紅色,改為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其他與會者亦提出各種旗式,有提議用五色旗,有主張用十八星旗,有提議用金瓜鉞斧旗,有主張用井字旗。但后來同盟會發動的歷次武裝起義,均用紅藍白三色旗為國旗。武昌起義后,黃龍旗倒了。于是,“鄂、湘、贛三省用十八星旗,粵、桂、閩、滇、黔數省用青天白日旗三色旗,江、浙、皖及各省多用五色旗”(5)。此外,還有用井字旗、金瓜鉞斧旗和白旗的。這些不同的旗幟各有不同的寓意。十八星代表那時中國的十八省;五色代表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井字代表井田而引申為天下大同;金瓜鉞斧代表尚武強兵的精神;三色代表自由、平等、博愛之義;白旗則代表以明滌去污染、光復舊物之旨。它們以不同的寓意共同地表達了國家和民族至上的觀念,是民族觀念形態上的一種進步。因此,在那個時代作為黃龍旗的否定物,它們之間應當是不分軒輊的,但不同寓意本身又是一種互相比較。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后,臨時參議院決定以紅黃藍白黑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以十八星旗為陸軍旗,以青天白日旗為海軍旗。因為五色旗代表了清末民初最普遍的觀念,因此,五色旗成了被最大多數接受的圖騰。

    上海南京路慶祝民國紀元

    武昌起義后產生的國歌和國旗,使中國第一次具備了一個近代國家應有的外觀。同內容相比,這不過是一種形式。但當形式寄托著內容的時候,它就是一種不可缺少的東西了。

    二、“皇帝倒了,辮子割了”

    “皇帝倒了,辮子割了。”這八個字是目睹了辛亥革命的少年瞿秋白對當時社會變化的體驗之詞,它形象地說明了辛亥革命的兩大歷史功績:一是革了皇帝的命,一是革了辮子的命。

    在中國,不懂得皇帝的權威,就不會懂得辛亥革命打倒皇帝的偉大歷史意義。從秦始皇到宣統,在2 132年的時間里中國的歷史是同皇帝連在一起的。1902年梁啟超在《新史學》中說:“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譜也。”因而力貶“只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國家”的古典史學,倡導“史界革命”,重建近代新史學。“五四”以后,更多的人看到這一點,并予以掊擊。但在“天下者君主一人之天下”的中世紀中國,在皇權觀念淪肌浹髓的時代,用皇權來記錄歷史卻是一種必然。這種事實本身正說明了皇權所有過的沉重力量。

    作為人主,皇帝是世俗的權威;作為天子,皇帝是神圣的權威;作為君父,皇帝又是倫理的權威。一言以蔽之,朕即國家,朕即法律。皇帝高踞于權力金字塔的頂端。地方聽命于中央,中央聽命于皇帝。韓愈在《原道》中說:“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絲、作器皿、通財貨以事上者也。君不出令,則失其所以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則失其所以為臣;民不出粟米絲麻、作器皿、通財貨,以事其上,則誅。”(6)皇帝君臨天下,臣是他的奴仆,民則是他的奴隸。對于臣民來說,雷霆雨露皆天恩。臣民的一切都是皇帝賜予的,甚至連處死也稱之為“賜死”,被殺還要“謝主龍恩”。皇帝本是圓顱方趾之屬,卻無人敢以圓顱方趾之屬視之。他掌握著生殺予奪的大權,主宰著歷代臣民命運的悲歡;他操縱一切權力又凌駕于一切人之上。所謂“天下之事無大小皆決于上”(7)。在皇帝之下,沒有獨立自由的個體,只有臣民而不可能有國民。《宋史·劉攽傳》說:“王安石在經筵,乞講者坐。攽曰:‘侍臣講論于前,不可安坐,避席之語,正是古今常禮。君使之坐,所以示人主尊德樂道也;若不命而請,則異矣。’”這種樂于俯伏而視抬頭為怪的議論,以其可鄙的媚態說明了君權之下人性的畸形。

    當然,不同的朝代、不同的皇帝會有不同的作為,其專制的程度也不一樣,但專制的實質卻是始終如一的。隨著歷史的推移,明代君權達到了高峰。明太祖朱元璋汰中書省,廢丞相,令六部直接聽命于自己,創廷杖制度,置廷杖于殿上,臣下晉見皇帝,動輒挨杖,“天下莫不駭然”。清承明制,君權登峰造極,甚至連軍機大臣也“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于其間”(8)。同時為維護赫赫皇權而深文周納,大興文字獄。明清時期,文忌之多,文網之密,文禍之慘,株連之廣,都是前所未有的。致使眾多文士學人不敢輕談時事與政治,埋首經籍,“為考證而考證,為經學而治經學”。有位老臣梁詩正積數年之經驗曰:“不以字跡與人交往,無用稿紙亦必焚稿。”這句話以一個臣僚的戰栗之情說明了君主專制之狠之毒。

    朱元璋

    在漫長的歷史里,農民戰爭曾不止一次地把皇帝拉下馬。然而即使造反的事業也體現了皇權主義。從陳勝、吳廣到李自成、張獻忠,都沒有撞破王朝更迭的機制,只成為王朝周期性更迭的歷史中介。秦漢易代之際的項羽和劉邦以“天下苦秦久矣”而起,但對于帝王之威風卻心向往之。一個說“彼可取而代之”,一個說“大丈夫不當如是耶?”,階級是對立的,滋養階級的社會土壤卻并不是對立的。于是代替皇帝的仍然是皇帝。明末清初,出現過一批貶抑君權的知識分子,顧炎武、王船山、黃宗羲、呂留良、唐甄、金人瑞是其中之大有名者。在他們留下的議論和著述里,黃宗羲的《明夷待訪錄》和唐甄的《潛書》是最具民主性光彩的作品。黃宗羲說:

    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凡君之所畢世而經營者,為天下也。今也以君為主,天下為客,幾天下之無地而得安寧者,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腦,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產業,曾不慘然,曰:“我固為子孫創業也”。其既得之也,敲剝天下之骨髓,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樂,視為當然,曰:“此我產業之花息也”。然則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9)

    對君權的懷疑和批判是這一時期卓識之士共同思考的題目。他們以前此未曾有過的深度揭示出君主專制制度的許多致命弊病。唐甄甚至說:“自秦以來,凡為帝王者皆賊也。”(10)其思路追跡所及的已不是一代的治國得失,而是自秦始皇以來整個封建君主專制主義統治的歷史。這種思想一方面反映了君權達到高峰之后的歷史反思,另一方面則反映了那時社會經濟發展中產生的市民意識。雖然他們只能在古籍中尋求社會的出路,但這并不是倒退,他們畢竟天才地看到了中世紀行將臨近的黃昏。然而,易代之后,清王朝株連慘酷的文字獄又中斷了這種思想,中國社會仍舊沿著皇權賡續的軌跡緩緩而行。

    《最新萬國政治制度》

    歷史進入近代以后,西方近代民主思想逐漸傳入中國。從不滿君主專制、羨慕民主政治到反對專制政體、建立民主政治的要求,從忠君愛國到抑君愛國再到叛君愛國,先進的中國人逐步把目光和心思從唐虞盛世轉到了中國之外的另一個世界,在中西比較中以新的思維對傳統的專制政治進行了深刻的反思。他們從救亡圖存出發,用進化論來論證民主政治取代君主專制的歷史必然性,以天賦人權論、社會契約論、自由、平等、博愛等西方近代民主思想為理論武器對君主專制主義展開了猛烈的批判,力圖在中國建立一個西方早已出現的民主政體。戊戌維新就是在中國建立君主立憲政體的嘗試。而辛亥革命更以暴力推倒了帝制,代之以民國,為2 132年的歷史打了一個用鐵和血鑄成的句號。只有漫長的歷史才能稱量出這個句號的真正意義和重量。它是一條分界線。在此之后,帝王由人主、天子、君父變成了人民的公敵。“敢有帝制自為者天下共擊之”成為一種時代意識。隨著帝制的取消,附生于帝制的種種丑惡制度也被次第掃除,例如世襲制度、太監制度等等。

    浙江軍政府免征當年錢糧的告示,落款為黃帝紀元

    與“皇帝倒了”緊密相連的是紀年的改革。中國歷代都采用帝王紀年,帝號即年號,如秦始皇幾年、漢高祖幾年之類。漢武帝開始于帝號之外另立年號,自此這種辦法一直沿用到清末的“宣統”。20世紀初年,革命黨人既以推翻清朝為己任,自然不愿使用清帝的年號;他們又有建立民主共和國的要求,也就不愿因襲過去那種以帝王個人為轉移的紀年。當時擬議或運用的新紀年方法有:(一)以“天運”紀年,即在慣用的干支上冠“天運”二字;(二)在干支上冠“中歷”二字的紀年;(三)以清朝入關、明朝滅亡為紀年起點;(四)以“周召共和”紀年;(五)以公元紀年。但用得較多的是黃帝紀年。(11)黃帝是中華民族的遠祖,以黃帝紀年取代清帝的年號,顯然包含著軒轅子孫對于“韃虜”的否定,包含著反滿種族革命的思想。1903年7月,劉光漢在《國民日月報》上發表了一篇《黃帝紀年說》,文后有《附黃帝紀年表》、《附黃帝降生后大事附表》,申述應采用黃帝紀年的理由說:

    民族者,國民特立之性質也。凡一民族不得不溯其起原。為吾四百兆漢種之鼻祖者誰乎?是為黃帝軒轅氏。是則黃帝者,乃制造文明之第一人,而開四千年之化者也。故欲繼黃帝之業,當自用黃帝降生為紀年始。吾觀泰西各國莫不用耶穌降生紀年,回教各國亦以摩哈麥特紀年,而吾中國之紀年,則全用君主之年號。近世以降,若康、梁輩漸知中國紀年之非,思以孔子紀年代之。吾謂不然,蓋彼等借保教為口實,故用孔子降生為紀年;吾輩以保種為宗旨,故用黃帝降生為紀年。

    這段話概括了當時許多人的意見。在與清帝對抗的各種紀年中,以黃帝紀年為正宗。武昌起義后,許多人又感到用黃帝紀年并不恰當。當時有署名“老圃”之人,作《論黃帝紀元》一文,認為“自革命以來,各省民軍皆用黃帝年號,此為一時權宜計,固足以喚起國民之種族思想。然為永久計,若欲以此為民主國之紀元,則與新民國之民主主義大相刺謬”。因為“我國所謂黃帝,無論其功德如何,要為專制政體之皇帝”,共和政府“方排斥之不暇,寧有崇拜之理”,更以黃帝“年遠代湮”,無確定生年,用作紀年,無可征信。(12)于是,孫中山在就任臨時大總統時,即電告各省都督:“中華民國,改用陽歷,以黃帝紀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旦。”陽歷的采用,不同于歷史上的改元更朔。但民國初年出的歷書是陰陽合歷,一邊用陽歷,一邊有陰歷,農時二十四節氣仍舊保留。這種與社會生產需要相結合的歷法,是合理的。當時王闿運有一副對聯:“男女平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陽陰合歷,你過你的年,我過我的年。”即反映了民國初年的社會風貌。陰陽合歷的民國紀年法取代清帝的年號,表達了民主觀念對帝王觀念的否定。紀年的改革是“皇帝倒了”的結果,但對中華大地上遠離革命風暴中心的人們來說,正是紀年的改革才使他們千真萬確地相信皇帝已經倒了。

    在當時人的心目中,與“皇帝倒了”相并而提的是“辮子割了”,辮子本是女真人的一種風俗習慣,而非“漢官威儀”的應有之物。但隨著滿族的興起和努爾哈赤的向外拓展,留辮與不留辮,遂由風習問題一變而為滿漢民族間的一個嚴峻的政治問題。1621年,努爾哈赤攻下遼沈后,即大規模地強迫漢人剃發留辮。1644年,清兵入關,在攻占北京,尤其是攻占南京之后,厲行剃發令,“叫官民盡皆剃頭”,違抗者“殺無赦”。當時不僅有“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之令,而且還有“一個不剃全家斬,一家不剃全村斬”之令。(13)漢人自古注重冠服,“披發左衽”是最不能容忍的奇恥大辱,更何況“身體發膚,受之父母”。剃發留辮因其違背了漢民族的歷史傳統和思想感情,曾演化成滿漢民族間的一種激烈對抗,于是而有“揚州十日”、“嘉定三屠”等民族慘劇。清朝統一后,剃發留辮憑藉政權的力量由滿族的風習變成了滿漢民族共同的風習。既是一種風習,也就有相當大的穩定性和凝固性,不容易改變。戊戌維新期間,康有為進呈《請斷發易服改元折》,以辮子不利于打仗、不便于用機器、不利于衛生,且為外人恥笑為言,力主“斷發”(即剪辮),認為不如此不足以“易視聽”,不利于變法維新。辮子是一束頭發,然而它又維系著家家戶戶同王朝和傳統的一種歷史聯系,因此剪辮子與否不啻是一種嚴肅的政治抉擇。19世紀末20世紀初,民主思想勃興,留辮成了效忠清王朝的標志,剪辮則往往與反清革命相系結,帶有鮮明的排滿革命意識,是革命的標志。

    武昌起義后,各地革命黨人即動員群眾剪辮。1912年3月,南京臨時政府大總統令內務部:“茲查通都大邑,剪辮者已多。至偏鄉僻壤,留辮者尚復不少。仰內務部通行各省都督,轉諭所屬地方,一體知悉。凡未去辮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凈盡。”(14)以行政的命令推行剪辮,具有非同尋常的意味。在此之前,社會上對沒有辮子的人,“最好的是呆看,但大抵是冷笑,惡罵。小則說是偷了人家的女人……大則指為‘里通外國’,就是現在之所謂‘漢奸’”(15)。在此之后,剪辮非但是正當的,而且是一個必須執行的命令。于是,剪辮漸成一種新風尚,留辮者則為社會輿論所不齒,“非譏之為豚尾,即詈之曰滿奴,甚欲削奪其選舉權,以實行強迫手段”(16)。魯迅曾不止一次地說過,他感謝辛亥革命,就是因為從此可以不帶辮子而自由自在。辛亥革命前后的兩種迥然不同的情形說明,辮子比皇帝更直接地使每個普通老百姓感受到革命浪潮的沖擊。

    革命軍剪去平民發辮

    剪辮與否本身不會給社會生活帶來多大影響,但在近代中國它顯然又帶有觀念變革的意義。各種各樣的中國人曾在辮子面前表演過各種各樣的本相。孫中山割辮子于1895年廣州起義失敗之后,顯示了一個革命先行者同王朝的決裂。黎元洪割辮于武昌起義的槍口逼迫之下,顯示了一個舊官僚在推拽之下的政治轉折。袁世凱割辮于就任民國大總統之前夕,顯示了一個“名義上是共和主義者,但內心卻是專制君主”(17)的人舍魚而取熊掌的權衡。梁啟超有個廚子在買菜途中被人割了辮子,因此而大哭了幾天,這是一種生于積習,既說不清又剪不斷的戀舊之情。而吃過很多洋面包的辜鴻銘在辛亥革命很久以后還拖著辮子,自詡“殘雪猶有傲霜枝”,傲然走上北京大學的講臺。這又是一種自覺的遺老意識。形象雖然如此眾多,但社會觀念的變化畢竟已成為時代潮流。誰敢帝制自為就成了人人討伐的對象;誰還拖著辮子,抱著老皇歷自居于潮流之外就成了封建余孽。“封建余孽”四個字出現于辛亥革命后,鮮明地反映了這場革命矛頭所向的威力。

    三、社會習尚的改革

    社會習尚的改革,當時稱作“舊染污俗,悉行蠲除”。“舊染污俗”代表了歷史沉積中的丑陋一面。但它們又為千百萬人所接受,并在社會變遷的過程里表現為一種無意識的頑固力量。因此,變政難,移風易俗更難。而革新政治又是與風習的改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1912年4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參議院解職辭中說:“又凡政治、法律、風俗、民智種種之事業,均須改良進步,(中國)始能與世界競爭。”唯其如此,辛亥革命后的改革社會風習之舉,對于中國近代社會的新陳代謝就具有不可以區區視之的意義。

    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后,頒布了一系列革除“舊染污俗”的政令,推進社會風習的改良。與此同時,宋教仁、蔡元培等發起成立了社會改良會,發表了宣言及章程,力主“以人道主義去君權之專制,以科學知識去神權之迷信”,在章程中更把它具體化為三十六條:

    一、不妓;二、不置婢妾;三、提倡成年以后有財產獨立權;四、提倡個人自立不依賴親朋;五、實行男女平等;六、提倡廢止早婚(男子十九歲以上,女子十七歲以上始得嫁娶)及病時結婚之習;七、提倡自主結婚;八、承認離婚之自由;九、承認再嫁之自由;十、不得歧視私生子;十一、提倡少生兒女;十二、禁止對兒童之體罰;十三、對于一切傭工不得苛待(如仆役、車夫、轎夫之類);十四、戒除拜門、換帖、認干兒女之習;十五、提倡戒除承繼、兼祧、養子之習;十六、廢跪拜之禮,以鞠躬、拱手代之;十七、廢大人、老爺之稱,以先生代之;十八、廢纏足、穿耳、敷脂粉之習;十九、不賭博;二十、在官時不受饋贈;二十一、一切應酬禮儀宜去繁文縟節(如宴會、迎送之類);二十二、年節不送禮,吉、兇等事不為虛糜之饋贈;二十三、提倡以私財或遺產補助公益善舉;二十四、婚、喪、祭等事不作奢華迷信等舉動,其儀節本會規定后會員皆當遵守傳布;二十五、提倡心喪主義,廢除居喪守制之形式;二十六、戒除迎神、建醮、拜經及諸迷信鬼神之習;二十七、戒除供奉偶像牌位;二十八、戒除風水及陰陽禁忌之迷信;二十九、戒除傷生耗財之嗜好(如鴉片、嗎啡及各種煙酒等);三十、衣飾宜崇質素;三十一、養成清潔之習慣;三十二、日常行動不得妨害公共衛生(如隨處吐痰及隨意拋擲污穢等事);三十三、不可有辱罵、喧鬧、粗暴之行為;三十四、提倡公墳制度;三十五、提倡改良戲劇及諸演唱業;三十六、戒除有礙風化之廣告(如賣春藥、打胎等)及各種印刷品(如賣春畫、淫書等)。(18)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與衛兵

    這三十六條涉及“舊染污俗”的各個方面,概而言之,就是用人道主義和科學知識去替代那些相沿成習的非人道的、迷信的陋俗。就其本質而言,“舊染污俗”是對人性的壓抑,而人道和科學則體現了人性的解放。盡管民初改革社會風習并沒有最終完成這種解放,但它在久旱之后灑下了第一陣甘霖。

    三寸金蓮鞋

    (一)禁纏足、禁鴉片、禁賭博。其中最有成效的是禁纏足。據俞正燮在《癸巳類稿》中考證,纏足弓鞋始于南唐而大盛于南宋,沿至20世紀初期,可謂源遠流長。流淌于源流之中的,是一代一代婦女的血淚。在這個過程里,曾經飽受纏足之苦的一代,又把這種痛苦施于下一代。她們以自己的痛苦和替別人制造的痛苦,表現了可怕的歷史惰性。康熙、嘉慶時期,曾禁止過纏足;戊戌變法期間的仁人志士也曾設會以勸阻纏足;晚清新政之中又公布過不準纏足的禁令。但掃除這一酷習則是在辛亥革命之后。1912年3月,南京臨時政府大總統關于禁止纏足致內務部令:“至纏足一事,殘毀肢體,阻閼血液,害雖加于一人,病實施于子姓,生理所證,豈得云誣。至因纏足之故,動作竭厥,深居簡出,教育莫施,世事罔問,遑能獨立謀生,共服世務。”(19)這個命令以不容置疑的理由申論了纏足之害。革除纏足惡習,在經歷了纏纏放放、放放纏纏的曲折歷史之后,在民國初年逐漸成為一種時尚。“女子裹腳從此解放了,已裹的放掉,已經裹小的也放大,社會上很自然地一致認定,民國紀元以后生下的女兒,一概不裹腳。”(20)當天足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的時候,那些“涂朱傅粉穿耳纏足之習”,也就自然而然地被“視同怪物”(21)。歷史的惰性寄生于多數人之中,所以,只有多數人觀念的改變才能戰勝歷史的惰性。

    (二)改稱謂。1912年3月2日,孫中山以大總統的名義發布命令:“官廳為治事之機關,職員乃人民之公仆,本非特殊之階級,何取非分之名稱。查前清官廳,視官等之高下,有大人、老爺等名稱,受之者增,施之者失體,義無取焉。”“嗣后各官廳人員相稱,咸以官職;民間普通稱呼則曰先生,曰君,不得再沿前清官廳惡稱。”(22)稱謂既是社會關系的產物,又是社會關系的表現。以“官職”、“先生”、“君”來替代“老爺”、“大人”之稱,在當時的意義就在于用人格的平等來代替人格的不平等。它顯示的是資產階級自由、平等、博愛精神對于封建主義不平等的否定。當然,在后來的歲月里,官職又變成了不平等的象征。這種變化反映了在中國實現平等需要經歷一個相應的歷史過程。但革除“前清官廳之惡習”并不因此而喪失了自己的進步性,因為它正是這個過程中的一步。在稱謂改變的同一過程里,涌現了一大批新詞匯,這些新詞匯不僅充實了人們的語言,更反映了時代、社會生活、人際關系的變遷。與此同時,一些舊詞匯也被賦予新的意義和內涵。如“同志”一詞,《易經》即有所謂“上下交而其志同”,但辛亥革命前后流行的“同志”一詞的內涵已有很大的變化,它強調政治信念的一致,因而已具有近代意義。

    (三)廢跪拜。1912年3月,內務、教育二部為丁祭事會同通告各省電文,說:“查民國通禮,現在尚未頒行。在未頒以前,文廟應暫時照舊致祭。惟除去拜跪之禮,改行三鞠躬,祭服則用便服。其余前清祀典所載,凡涉于迷信者,應行廢止。”(23)以鞠躬之禮代替前此的跪拜、相揖、請安、拱手等舊式禮節,是民國初年禮儀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它反映了禮節上的尊卑等級觀念已逐漸被平等觀念所取代,成為一種不言而喻的意識。包天笑曾不無嘲諷地描寫過晚清北方的屈膝請安:

    談起請安,在北方,子弟見尊長,仆役見主人,下屬見上司,都要請安。他們做官的人,很講究此道,請安請得好,算是風芒、漂亮、邊式。做大官的人要學會一種旋轉式的請安,假如你外官初到任,或是到一處地方,有許多比你低級的,環繞著向你請安,你要環繞著回禮,這種請安,名之曰“環安”。你要弄得不好,踏著自己的袍子,一個失錯,向前跌沖,那就要失態了。還有所謂請雙安的,屈兩膝,身體一俯,也要講究姿勢,滿洲婦女優為之,從前的宦官人家都要講求那種禮節。(24)

    這段話寫出了一種世態。在這種世態里,丑陋竟變成了美的藝術。但是,自從1793年喬治·馬戛爾尼(George Macartney)使華以來,中國的跪拜之禮卻久已成為西方人眼中野蠻和落后的象征。兩者之間,是歷史留下的差距。因此,廢除跪拜之意義不僅在于解放了兩膝,而且在于跨過了野蠻與文明之間的歷史差距。

    (四)禁止販賣人口、“豬仔”,通令疍戶、惰民等享有公權、私權。1912年3月2日到19日,臨時政府在十七天里發表了三道公報,在“重人權而彰公理”的名義下痛責“奸人市利買賣人口”、“拐販豬仔”,以及“賤民”制度:

    前清沿數千年專制之秕政,變本加厲,抑又甚焉。若閩粵之疍戶,浙之惰民,豫之丐戶,及所謂發功臣暨披甲家為奴,即俗所稱義民者,又若薙發者并優倡隸卒等,均有特別限制,使不得與平民齒。一人蒙垢,辱及子孫,蹂躪人權,莫此為甚……(并明令規定)以上所述各種人民,對于國家社會之一切權利,公權若選舉、參政等,私權若居住、言論、出版、集會、信教之自由等,均許一體享有,毋稍歧異。(25)

    發生在美國的一次排華暴行

    在這個通令之前,孫中山曾以大總統的名義令內務部禁止販賣人口,“其從前所結買賣契約,悉予解除,視為雇主雇人之關系,并不得再有主奴名分”。在此之后,又令外交部妥籌禁絕販賣人口、“豬仔”,其中說:“除令廣東都督嚴行禁止‘豬仔’出口外,合亟令行該部妥籌杜絕販賣及保護僑民辦法,務使博愛、平等之義,實力推行。”(26)盡管販賣人口一類傷天害理之事并沒有因此而絕跡于中國,但卻從此結束了“賤民”被看作別一種人的歷史。

    (五)倡女權。婦女解放、倡導女權的思想和活動在中國早就有了,但那大都是男人們的聲音。以婦女謀求婦女自身的解放,卻是秋瑾勇敢地沖出家庭首先揮舞起來的旗幟。在她之前,天地會、太平天國只有蘇三娘、洪宣嬌那樣的著名女流;掀起維新運動的公車上書一千三百余人中還不曾有婦女;即使整個維新運動中,也只有像李閨支持丈夫譚嗣同維新那樣的女子。他們都沒有脫離水滸型或正統型的巾幗形象。只有到20世紀初年,民主思潮在中國勃興,婦女才有從“香閨繡榻”中走出來的機會,才陶鑄出秋瑾、何香凝這樣站在時代前列的杰出女性。辛亥革命時期,因女子參軍而出現過女子國民軍、女子北伐光復軍、女子軍事團、同盟女子經武練習隊、女子尚武會等團體。雖然她們以“追木蘭、良玉之芳塵”(27)為號召,但當她們以“專制達于極點,滿清之氣運告終;共和程度既齊,漢族之河山當復”(28)為宣言的時候,她們已經遠遠超越了木蘭和良玉的“芳塵”。在同一時間里,因女子爭取參政而產生過女子參政同盟會、女子同盟會、女子參政同志會、中華女子共和協進會、神州女界共和協濟社等團體。如果說參軍表達了近代婦女的義務意識,那么參政則表達了近代婦女的權利意識。中國從來只有“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之說,但1912年1月11日的《民立報》卻傳出了發自女界的另一種聲音:“天下興亡,匹婦有責”(29)。一字之差卻使人頓生換了人間之慨。這是前此所不可能有的變化。

    秋瑾

    (六)易服飾。在古代中國,“衣服有制”。正朔服色,向來被視為國家根本之所系,是傳統禮儀制度的重要內容。因此,變易服飾并不僅僅是個人的志趣愛好問題,而是一種政治斗爭和文化沖突的外在表現。它的更新,往往是社會制度和風俗習尚變遷的一個標記。正因為如此,近代一些力主革新的進步人士常常把易服飾同政治變革相聯系。早在1892年,宋恕便提出“易西服”的主張,他說:

    變法之說,更仆難終,請為相公先陳三始:蓋欲化滿漢文武之域,必自更官制始;欲通君臣官民之氣,必自設議院始;欲興兵農水火之學,必自改試令始。三始之前,尚有一始,則曰欲更官制、設議院、改試令,必自易西服始。(30)

    “易西服”即用“西服”來取代長袍馬褂。但宋恕把“易西服”視作“更官制、設議院、改試令”的前提,顯然別有深意。他想藉此以掃除“千年積重”,造成一種向西方學習的人文環境,推進政治的革新。但那個時候提倡“易西服”無異于“用夷變夏”,因此比倡設議院更為世俗所不容。宋恕深有體會地說,我“與人談‘三始’,猶有然之者;談‘一始’(即易西服),則莫不掩耳而走,怒目而罵,以為背謬已極,名教罪人”(31)。戊戌維新時期,康有為在時呈的奏議中曾不正一次地提及“易服”。他認為“王者改制,必易服色”。中國“守舊者固結甚深,非易其衣服不能易人心,成風俗,新政亦不能行”(32)。這種近乎形式主義的看法背后,卻有其深刻的道理。中國以禮教立國,服飾決不僅僅是民族的外觀,而帶有深刻的禮的烙印,從服飾上映襯出來的是特權、等級和道德信念。晚清時期,不少開明的中國人已經承認長袍馬褂不如西服便利。但在當時,滿街都是長袍。更多的人把西服看作二毛子或假洋鬼子的表征。

    帝制取消之后,隨之而來服飾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變革。那些曾經象征著等級尊卑的服飾被棄若敝屣,“宮廷內外,一切前清官爵命服及袍褂補服翎領朝珠,一切束之高閣”(33)。而“西式裝服”則隨機大暢,“人士趨改洋服洋帽,其為數不知凡幾”(34),蔚然成為一種風氣。西式服裝的暢銷是傳統服飾被棄置后的一種必要補充,也是在沒有“適當之服式”以替代傳統服飾的情況下必然出現的社會現象,此其一。其二,服飾的政治意味逐漸被審美情趣所取代,其款式也由單一走向了多樣,所謂“西裝東裝,漢裝滿裝,應有盡有,龐雜至不可名狀”(35)。一些“適于衛生,便于動作,宜于經濟,壯于觀瞻”的時代服裝開始被研求和推廣。孫中山一生既穿過長袍,也穿過西服。然而當他就任南京臨時政府大總統期間,卻既不穿西服,也不穿長袍。他穿的就是一種改制過的學生裝。這種服裝有西服的優點,但比西服更合乎中國人的口味,且價格廉于西服。于是,在民國成立之后,它比西服更容易代替長袍馬褂。孫中山不僅改革了傳統的社會制度,而且改革了傳統的服裝。因此,他所創制的服裝至今仍被稱作“中山裝”。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便服照

    “自由盡是新風尚。”民國初年,社會習尚的改良在上述六個方面之外,還有破除迷信,革除舊的婚喪禮俗,倡導自由婚姻等等。它是一股時代性的社會潮流。當時有人在《時報》上發表了以《新陳代謝》為題的文章,其中寫道:

    共和政體成,專制政體滅;中華民國成,清朝滅;總統成,皇帝滅;新內閣成,舊內閣滅;新官制成,舊官制滅;新教育興,舊教育滅;槍炮興,弓矢滅;新禮服興,翎頂補服滅;剪發興,辮子滅;盤云髻興,墮馬髻滅;愛國帽興,瓜皮帽滅;愛華兜興,女兜滅;天足興,纖足滅;放足鞋興,菱鞋滅;陽歷興,陰歷滅;鞠躬禮興,拜跪禮滅;卡片興,大名刺滅;馬路興,城垣卷柵滅;律師興,訟師滅;槍斃興,斬絞滅;舞臺名詞興,茶園名詞滅;旅館名詞興,客棧名詞滅。(36)

    社會的興革、事物的新陳代謝是一個復雜的揚棄和汲取過程,并不像引文中所描寫的那樣立竿見影,但它卻反映了革故鼎新潮流所向的威力和民初社會異乎往古的變遷。

    四、實業的推進

    提倡實業,振興實業,是資產階級革命派和立憲派共有的認識。早在革命與改良兩大陣營的激烈論戰中,革命派就聲明革命不能沒有破壞,革命一旦取得勝利,隨之而來的必然是大建設。立憲派與工商界有較廣泛的社會聯系,積極倡導實業,直接參與實業建設者更是不少。他們害怕革命帶來破壞,引起外國列強的干涉,也主要是從實業建設著眼的。雖然革命與改良兩派追求的社會政治理想不同,但他們都是從愛國出發,都想通過自己的努力把中國建設成一個富強的資本主義國家,所以對發展資本主義生產的要求是一致的。基于這一相同的要求,在民國創立之后,革命派、立憲派和工商界莫不懷著“破壞告成,建設伊始”的興致,致力于實業。1912年初成立的“工業建設會”旨趣中說:

    政治革命,丕煥新猷,自必首重民生,為更始之要義;尤必首重工業,為經國之宏圖。夫社會經濟,墜落久矣。金融也,交滯;機關事業也,悉成荊棘。孰為為之,遷流至于此極?彼農非不生之也,而粗糲之生貨不投俗尚,商非不通之也,而舶來之精品又深歐化。是則農為前驅,而工不為之后盾,商為白戰,而工不與以寸鐵,工以成之之謂何!何昧昧焉而不提倡之也!不提倡工業,而適當工業的民族帝國之潮流,宜其社會經濟悉漏卮于千尋之海壑而無極矣。往者憂世之士,亦嘗鼓吹工業主義以挽救時艱而無效也,則以專制之政毒未除,障害我工業之發達,為絕對的關系,明達者當自知之。今茲共和政體成立,喁喁望治之民,可共此運會,建設我新社會,以競勝爭存,而所謂產業革命者,今也其時矣。(37)

    政治和經濟必須互相適應,是歷史唯物主義的一個基本原理。經濟的發展必然推動政治的變革,政治的革命也同樣會促動經濟的變遷。中國民族工業長期處于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雙重壓迫的夾縫中,飽受壓抑之苦的資產階級渴望政治革命帶來“產業革命”。辛亥革命的勝利不僅使“當時人們特別感到解放的歡欣”,以為發展實業的最佳“運會”到來了,而且確曾為資產階級發展實業提供了封建專制政體下所不可能有的政治和經濟兩個方面的有利條件。

    革命的勝利提高了中國資產階級在社會上的地位。清末,資產階級的社會地位有所提高,但總的說來仍然比較低下,官商之間存在著相當的隔閡。民國創立后,臨時約法規定“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資產階級不再像以前那樣居于“四民之末”。不少實業界人士進入國家政府部門和國會。如南京臨時政府實業部總長張謇、交通部總長湯壽潛等,都是近代實業界之大有名者。在各地軍政機構中,也有不少實業界頭面人物直接參與政事。上海光復后成立的滬軍都督府中,前上海自治公所總董、商團公會會長李平書,全國商團聯合會會長沈縵云,前上海自治公所董事王一亭、虞洽卿、朱葆三等分別出任民政總長、財政總長、交通總長、洋商交涉使等要職。資產階級社會政治地位的改變,使他們有可能利用自己掌握的部分權力制定有利于實業發展的新法令政策。

    辛亥革命后,各級政府都比較重視實業,制定和頒行了一系列振興實業的法令條例。如南京臨時政府財政部擬定的《商業銀行條例》,鼓勵民間私人資本開辦銀行。1912年孫中山還親自籌設中華實業銀行,自任名譽總董。據統計,清末最后十余年創設銀行不過17家,而1912年新設之銀行即達14家。為改變前清有心于實業者“欲開發則不能”的窘境,實業部擬定了《商業注冊章程》,準許各類商號自由注冊;取消前清規定的種種注冊費用。商人呈辦廠礦企業,“只要資本實業”,“于民生主義,國計前途,大有裨益”的,政府即予以批準,“力為保護”。開辦企業的種種限制的取消,使工商業的發展獲得更多的自由。臨時政府北遷后,工商部又頒布了《暫行工藝品獎勵章程》,把專利權之授予嚴格限制于工藝品的首先發明及改良者,并規定了具體年限,從而廢徐了前此的封建性專利壟斷。各地政府也都采取了一些相應的鼓勵實業政策。湖北、上海、杭州、廣州、福建等地政府都曾宣布廢除厘金、苛稅,積極倡導實業建設。湖北起義軍還曾于1911年10月12日頒布公告,明確規定:“虐待商人者,斬。擾亂商務者,斬。關閉店鋪者,斬。繁榮商業者,獎。”(38)這個公告出現于南京臨時政府成立之前,但它以簡潔明了的文字反映了革命黨人的經濟政策。

    孫中山辭去臨時大總統一職后,商辦鐵路公司所舉行歡迎會

    除了頒布以振興實業為中心內容的法令條例外,革命派和立憲派大都自覺以振興實業為己任。武昌起義后,還在由美歸國途中的孫中山就宣稱:“此后社會當以工商實業為競點,為新中國開一新局面。”(39)他在就任臨時大總統的時候和辭職以后,更積極倡導實業,認為“實業為民國將來生存命脈”。在前一種情況下,他號召:“合漢、滿、蒙、回、藏為一家,相與合衷共濟,丕振實業,促進教育,推廣全球之商務,維持世界之和平。”(40)在后一種情況下,他呼吁:“興實業實為救貧之藥劑,為當今最重要之政策。”(41)與此同時,他和黃興、宋教仁等一起積極從事各種實業建設。1912年,孫中山除籌設中華實業銀行作為“振興實業之總機關”外,并兼任全國鐵路督辦、中華民國鐵道協會會長、上海中華實業聯合會會長、永年保險公司董事長。黃興也與其他革命黨人先后創辦國民銀行、中華汽船公司、湖南五金礦業股份公司、富國礦業股份公司等實業。立憲派前此對收回利權、發展實業作過貢獻,這時更是躍躍欲試,孜孜以求。張謇說:“今欲鞏固民國,非振興農工商各項實業不可!”(42)隨后又提出“棉鐵主義”等振興實業計劃。梁啟超在結束長期的逋客生涯之后,1912年10月30日在北京總商會舉行的歡迎會上說:“在今日尤為一國存亡之所關者,則莫如經濟之戰爭”(43),大講振興實業之法。湯化龍、熊希齡、沈云沛、王清穆等人則分別組織經濟協會、拓殖協會、中國實業研究會、中國實業會等實業團體。據不完全統計,僅1912年一年內創立的各種實業團體就有40多個。這些團體如中華民國工業建設會、工業建設會、中華實業團、民生團以及西北、安徽、鎮江、蘇州、黑龍江等地的實業協會,莫不以建設工業社會、振興實業為旨歸,號召人們群策群力地推進實業建設。他們還發行了《經濟雜志》、《中國實業雜志》、《實業雜志》、《中華實業叢報》、《中華實業界》等專刊。1912年到1915年間新創辦的這類實業報刊不下50種,其中大都以倡導實業為主旨。于是,振興實業成為民國初年代表時代腳步的社會思潮,天下“群知非實業不足以立國,于是有志于實業者項背相望”(44)。據《農商部統計報告》提供的數字,這一時期所設工廠分別是:1910年986家,1911年787家,1912年1 502家,1913年1 378家,1914年1 123家。這些數字從一個方面顯示了辛亥革命后實業有所發展的趨向。這種發展趨向從工人的激增也可以反映出來。中國近代產業工人的人數,辛亥革命前不過50萬~60萬人,1919年五四運動前夕即達到了200萬人。透過產業工人人數的激增,不難窺見民國初年實業推進的步伐。

    湯化龍

    振興實業與民族市場息息相關,南京臨時政府在倡導實業的同時又積極倡導國貨運動,嘉許和鼓勵那些以本國原材料生產的工藝品。工商業者更相率以“挽回利權、杜塞漏卮”為標榜,組織國貨維持會、維持土貨會等團體,實力提倡國貨,抵制洋貨。一時間“提倡國貨,挽回權利之說,洋洋溢溢萬口同聲”(45)。當時人多以購國貨為榮、買洋貨為恥。正是在這種風氣下,不少國貨工廠“生意發達,日不暇給”,許多企業絕處逢生。如創辦于1905年的南洋兄弟煙草公司,辛亥革命時因銷行不暢,資本虧蝕頗多。“辛亥革命后,華僑愛國心大受鼓舞,國貨暢銷,僅爪哇一地月銷‘飛馬’1 000箱左右。1912年獲利4萬余,1913年獲利增至10萬元,1914年為16萬元。業務蒸蒸日上,發展迅速。”(46)又如針織業、織布業、制鞋業、火柴業等也在“國貨”浪潮的推動下,獲得長足的發展,出現了前此不曾有過的盛況。

    南洋兄弟煙草公司廣告

    由革命轉向建設是歷史的必然,即使在全國范圍內還沒有爭取到足以進行建設事業的局面,提出來作為奮斗目標也是必需的。如果沒有經濟建設的目標,革命也就喪失自己最終的意義。上述的事實表明:辛亥革命后,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確曾出現過中國民族工業發展的“黃金時代”,然而人們殷殷向往、已在招手的建設機會很快喪失了,中國并沒有出現隨政治革命而來的“產業革命”。個中緣由,過去只強調了帝國主義的侵略。帝國主義沒有支持南京臨時政府,這是事實。但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封建政治勢力的破壞,革命黨人非但沒有能力制約封建軍閥,反而一步步受封建軍閥的制約。勝利的辛亥革命推動了實業的發展,而隨之而來的軍閥統治和軍閥混戰,又窒息了民族工業的生機。1913年3月,宋教仁曾敏銳地指出:

    今革命之事畢矣,而革命之目的則尚未全達,是何也?不良之政府雖倒,而良政治之建設則未嘗有也。故民國成立,已屆年余,而政治之紛擾,無一定策畫如故也,政治之污穢,無掃蕩方法如故也。以若斯之政府,而欲求得良善之政治,既不可能,亦不可望矣。(47)

    而沒有“良善之政治”,也同樣不可能有真正的實業建設。

    五、南孫北袁之間

    南北議和之后,袁世凱代替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的臨時大總統。以孫中山為代表的革命派以十多年的奮斗推翻清王朝,但成為民國元首的卻是反對革命的袁世凱。這種矛盾,后人論史或歸于孫中山之拱手相送,或歸于袁世凱之鼠竊狗偷。然而,1912年2月15日黃興致袁世凱的電文中說:“本日午后二時,參議院全體一致公舉先生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億眾騰歡。民國初基,賴公鞏固。”(48)袁世凱是選舉出來的,于法有據,因此不能簡單地歸之為孫中山的拱手相送,也不能完全歸之為袁世凱的鼠竊狗偷。在“全體一致公舉”和“億眾騰歡”的背后,是那個時候歷史的選擇。孫中山后來常以讓位于袁為一大失誤,清監國攝政王載灃在退位后的四十個春秋中,也常追悔罷了袁世凱的官而沒有把他除掉。正反兩面都視袁世凱為政敵,卻都沒有奈何他。這不只是袁世凱個人及其集團能挾持武力、財力以君臨天下,也不僅僅是袁世凱善于玩弄權術,縱橫捭闔,更重要的是中國那個時候的社會心理。

    隱居洹上靜待時變的袁世凱

    當議和之際,北方的孫寶琦致電各省都督:“今者南北意見兩無歸宿之途,深恐停滯日久,戰禍方長,萬一牽及外交,為患更深。”(49)南方的張謇則因“英人李治面告,東鄰(日本)與宗社(黨)一月前已有勾結”而憂慮。“夜長夢多,皆由不早統一之過。若再相持,危機愈迫,禍亂不可勝言。”(50)他們的憂慮共同反映了當時中國的一種社會心理。這種社會心理呼喚一個能迅速結束動亂、穩定政局的人物,一個在專制政體傾覆之后能重建和平與秩序的人物。

    在當時人的心目中,與孫中山相比,袁世凱更像是這樣的一個人物。孫中山的名聲是同他的革命經歷相聯系的。而革命派又常常被目為專事“流血破壞”之業的“亂黨”,與歷代草寇、盜賊無異。張謇說:“革命有圣賢、權奸、盜賊之異。圣賢曠世不可得,權奸今亦無其人,盜賊為之,則六朝五代可鑒。而今世尤有外交之關系,與昔不同,不若立憲,可安上全下,國猶可國。”(51)張謇是國內立憲派的頭目,又是實業界的重要代表。這段話雖是他1905年的看法,但它出現于自訂年譜當比一般報章更真實地體現了立憲派對革命的態度,反映了實業家懼怕革命的心理。武昌起義后,革命席卷全國,但并不能泯滅立憲派的這種態度和心理。何況革命的英雄能否成為治國之能人也還是一個未經證實的疑問。這種態度、心理、疑問,決定了立憲派與革命派的合作不可能是長久的,一旦要他們在激進的革命形象與穩健的立憲形象之間做出抉擇的時候,便十分自然地傾向于后者。而當時的袁世凱遠不像后來那樣臭名昭著、聲名狼藉。他不僅手握重兵,并且有過庚子之變時在山東“保境安民”的形象;有過新政時期力倡立憲的名聲;有過宣統時被滿人排斥歸山的歷史。這種形象、名聲和歷史,比一百篇文章更能影響人心。黃遠生說,袁世凱“使非數年間之廢罷,則至晚清末造,其聲望必不能隆然至于彼極”(52)。在這里,打人、整人是一宗政治資本,被打、被整也是一宗政治資本。所以那時“非袁莫屬”的聲浪不僅喧囂于立憲官僚和外國公使、領事,而且在起義軍和同盟會內部也有共鳴。不用說黎元洪、湯化龍這樣一些人,就是章太炎這樣的名氣很大的革命家,于1905年11月由日本回國后,便與立憲官僚攜手,挾嫌怨以分化同盟會。孫中山和黃興是有功成不必由我的氣度,屢說只要贊成共和而又有威望和魄力能統一中國,誰當總統都可以。早在孫中山得知武昌起義的消息,由美洲經歐洲回國,未入國門即致電《民立報》說:“今聞已有上海議會之組織,欣慰。總統自當推定黎君。聞黎有請推袁之說,合宜亦善。總之,隨宜推定,但求早鞏國基。”(53)當時任“中華民國軍政府總司令”的黃興更致書袁世凱說:“明公之才能,高出興等萬萬。以拿破侖、華盛頓之資格,出而建拿破侖、華盛頓之事功,直搗黃龍,滅此虜而朝食,非但湘、鄂人民戴明公為拿破侖、華盛頓,即南北各省當亦無有不拱手聽命者。”(54)一個月之后,他在《復汪精衛電》中再一次稱贊袁世凱“雄才英略,素負全國重望,能顧全大局”,只要他“與民軍為一致之行動,迅速推倒滿清政府,令全國大勢早定,外人早日承認”,則“中華民國大統領一位,斷推舉項城無疑”,“全國人民決無有懷挾私意欲與之爭者”(55)。他們對總統人選都表示了超脫的態度。

    袁世凱任臨時大總統時與僚屬合影

    而袁世凱則遠未如此超脫。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次日,袁世凱就悻悻然來電責問。孫中山立即發出義正詞嚴的復電,并以“孫逸仙君”、“袁慰庭君”相稱,彼此大有不悅之色,揭示了孫袁矛盾的信息。情況的發展,迫使孫中山迅速由對清朝的斗爭轉為對袁世凱的斗爭,而對袁斗爭遠比對清朝斗爭復雜。孫中山對袁世凱的真實面目,有一個認識的過程。2月13日孫中山辭去臨時大總統職,推舉袁任臨時大總統。8月24日,經袁世凱迭電邀請,孫中山赴北京與袁世凱會談。與袁世凱接觸后,孫中山又為袁的假象所迷惑,甚至為之解說,“絕無可疑”,電促黃興速去北京會談,并說“統一當有圓滿之結果”。然而孫中山對袁世凱確不那么信任,曾多方謀求給袁以約束。后來人論說這段歷史時頗有責怪孫中山之意,但在當時形勢下,孫中山不去位已很難,所以他曾自我慰藉地說:“維持現狀,我不如袁;規劃將來,袁不如我。”1914年10月二次革命失敗后,孫中山曾就此事做過解釋,說明自己不得不然的苦衷。“局外人不察,多怪弟之退讓。然弟不退位,則求今日之假共和猶未可得也。蓋當時黨人已大有爭權奪利之思想,其勢將不可壓。弟恐生出自相殘殺之戰爭,是以退讓,以期風化當時,而聽國民之自然進化也。”(56)這樣,革命派指望袁能“服從大多數之民心,聽義師之要求,以贊成共和”而接受了袁世凱。

    同盟會內部尚且如此,而散居于城鄉的幾億小生產者,千百年來的小生產習慣擋住了他們的視野,對機器大生產陌生,對民主共和漠不關心和不信任,更是難以對付。關于這一點,胡漢民在自傳中的沉思是值得重視的。他說:

    同盟會未嘗深植其基礎于民眾,民眾所接受者,僅三民主義中之狹義的民族主義耳。正惟“排滿”二字之口號,極簡明切要,易于普遍全國,而弱點亦在于此。民眾以為清室退位,即天下事大定,所謂“民國共和”則取得從來未有之名義而已。至其實質如何,都非所問。革命時代本有不能免之痛苦,聞和平之呼聲足以弛其忍受犧牲、繼續奮斗之勇氣,故當時民眾心理,俱祝福于和議。逆之而行,乃至不易。夫以有熱烈傾向于革命之群眾,而不能使為堅強擁護革命之群眾,此其責當由革命負之,而亦為當日失敗之重要原因也。(57)

    一般民眾并非出于對“共和”、“民主”的自覺而“熱烈傾向于革命”。民國與國民之間存在著一段客觀上的距離,因而也就無法產生同構效應。而這,不僅決定了當時的人心向背,而且也為后來袁世凱復辟帝制提供了現實的社會土壤和文化心理基礎。

    在孫中山與袁世凱之間,立憲派選擇了后者,帝國主義也選擇了后者,而更多的人則出于對“亂黨”的不信任而在無意識中傾向于后者。帝國主義的選擇是基于他們對南北形勢的判斷以及他們在中國建立起來的現實利益而做出的。在他們看來,支持袁世凱比承認孫中山更有利。袁世凱“在中國有信譽,在外國有好名聲,是唯一可望從目前的動亂中恢復秩序的一個人”(58),并且“是中國人民中最受信任的代表”(59),因而博得了各國的信任。1911年11月15日,還在袁世凱復出之際,英國政府即致電駐北京公使朱爾典說:“我們對袁世凱懷有很友好的感情和敬意。我們希望看到,作為革命的一個結果,有一個強有力的政府,能夠與各國公正交往,并維持內部秩序和有利條件,使在中國建立起來的貿易獲得進展。這樣一個政府將得到我們能夠提供的一切外交上的支持。”(60)所以他們不僅在政治上支持袁世凱,而且在財政上亦給予“熱心”的扶植。立憲派則因為袁世凱有過立憲的名聲而擁護袁世凱。與其說他們的選擇是出于個人好惡,不如說是出于現實利益的權衡。立憲派相信袁世凱既不是曾國藩,也不是華盛頓(張謇如是說)。但他具備了孫中山所缺少的財力、武力和帝國主義列強的支持。因此,在他們的心目中,袁世凱不僅是“統一”和“秩序”的象征,而且代表了民國外交的秩序,孫中山則遜其遠矣。1912年1月4日,即張謇被南京臨時政府任命為實業總長兩天以后,曾與孫中山就政策問題作過一次長談。他在這一天的日記中寫下了“未知涯畔”四個字,表達對孫中山的不信任。所以,他們一面用怠工和抵制等方式以渙散臨時政府,另一面又為袁世凱出謀劃策,并制造“非袁不可”、“非袁不能收拾”、“非袁莫屬”的社會輿論,希望袁世凱“奮其英略,旦夕之間,戡定大局”(61),在共和的形式下統一中國。

    帝國主義列強和立憲派之選擇袁世凱有其各自不同的目的,不可同日而語、相提并論。但正是在這重重的掣肘和壓力之下,一往直前的孫中山引退了。十載戎馬,忠誠于民主共和的黃興,在南京臨時政府建立一年前的黃花崗之役前夕,他大書“丈夫不為情死,不為病死,當為國殺賊而死”,何其悲壯!南京臨時政府北遷后,1912年10月他從上海經鄂返湘,座艦夜航江心,思潮起伏,命筆作詩:“驚人事業隨流水,愛我園林想落暉。”詩中已不無凄涼之感了。

    黃興

    《泰晤士報》駐北京記者莫理循在當時說:“革命黨人不信任袁世凱,認為他是清朝的支柱;滿人也不相信他,認為他在策劃傾覆清朝的陰謀。”(62)但是,同樣的意思換一個角度卻說明了不同的問題。因為革命黨人不信任他,所以他可以得到反對革命的人們的信任;因為清朝不信任他,所以他可以得到反清的人們的信任。對立面的不信任正是自己可以信任的,本來兩面不討好的袁世凱結果卻是兩面都討好,所以他在南京臨時參議院上以17票(全票)當上了臨時政府大總統,既取代了清朝也取代了革命。

    【注釋】

    (1)《致袁世凱函》,見楊立強等編:《張謇存稿》,24頁。

    (2)[澳]駱惠敏編:《清末民初政情內幕》(上),916~917頁。

    (3)居正:《辛亥札記》,110頁。

    (4)《國民黨滬交通部歡迎會演說詞》,見《宋教仁集》,下冊,460頁,北京,中華書局,1981。

    (5)馮自由:《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史續編》上卷,29頁,重慶,中國文化服務社,1946。

    (6)韓愈:《原道》,見《韓昌黎先生集》,卷11。

    (7)司馬遷:《秦始皇本紀》,見《史記》,卷6,258頁。

    (8)趙翼:《軍機處》,見《檐曝雜記》,卷1,3頁,北京,中華書局,1982。

    (9)黃宗羲:《原君》,見《明夷待訪錄》,2頁,北京,中華書局,1981。

    (10)唐甄:《室語》,見《潛書》,下篇(下),196頁,北京,中華書局,1963。

    (11)參見拙著《近代史思辨錄》,108~115頁,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84。

    (12)參見《中國革命記》,第12冊,《雜談》,1、2頁。

    (13)參見于墉:《金沙細唾》,見《清史資料》,第2輯,158頁,北京,中華書局,1981。

    (14)《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2輯,32頁,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81。

    (15)魯迅:《病后雜談之余》,見《魯迅全集》,第6冊,150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

    (16)“閑評一”,載《大公報》,1912-11-20。

    (17)[美]保羅·S·芮恩施:《一個美國外交官使華記》,9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

    (18)《社會改良會章程》,見《宋教仁集》,下冊,378~379頁。

    (19)《臨時大總統關于勸禁纏足致內務部令》,見《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2輯,35頁。

    (20)黃炎培:《我親身經歷的辛亥革命事實》,見《辛亥革命回憶錄》,第2集,68頁。

    (21)關卓然:《閨閣妝服記》,見《雪印軒叢書》。

    (22)《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2輯,31頁。

    (23)《南京臨時政府公報》,第32號。

    (24)包天笑:《釧影樓回憶錄》,291頁。

    (25)《大總統通令開放蛋戶惰民等許其一體享有公權私權文》,載《南京臨時政府公報》,第41號。

    (26)《南京臨時政府公報》,第27號、第42號。

    (27)《女子軍事團警告》,載《民立報》,1911-11-18。

    (28)《女子北伐隊宣言》,載《時報》,1912-01-16。

    (29)《中華女子共和協進會征求女子意見書廣告》,見《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選編》,917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

    (30)《上合肥傅相書》,載《萬國公報》,第101冊。

    (31)《上合肥傅相書》,載《萬國公報》,第101冊。

    (32)康有為:《波蘭分滅記》,卷6。

    (33)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三),下篇,卷1,《京兆》,17頁。

    (34)《潘月樵請用國貨》,載《申報》,1912-03-04。

    (35)“閑評二”,載《大公報》,1912-09-08。

    (36)《時報》,1912-03-05。

    (37)《民聲日報》,1912-02-28。

    (38)《漢口中西日報》,1911-10-12。

    (39)《民立報》,1911-11-17。

    (40)《孫中山年譜》,140頁。

    (41)同上書,145頁。

    (42)《民立報》,1912-09-27。

    (43)梁啟超:《蒞北京商會歡迎會演說辭》,見《梁任公先生演說集》,第一輯,37頁,北京,正蒙印書局,1912。

    (44)陸費逵:《實業家之修養》,載《中華實業界》第1期。

    (45)致遠:《武漢機織業之勃興》,載《中華實業界》,第11期。

    (46)《南洋兄弟煙草公司史料》,4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

    (47)《代草國民黨之大政見》,見《宋教仁集》,下冊,488頁。

    (48)《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2輯,84頁。

    (49)《民立報》,1911-11-25。

    (50)《致唐紹儀電》(1912年3月4日),見楊立強等編:《張謇存稿》,31頁。

    (51)張謇:《嗇翁自訂年譜》卷下,58頁,上海,中華書局,1930。

    (52)黃遠生:《社會心理變遷中之袁世凱》,見《遠生遺著》,卷1,1頁。

    (53)《民立報》,1911-11-17。

    (54)《致袁世凱書》(1911年11月9日),見湖南省社會科學院編:《黃興集》,82頁,北京,中華書局,1981。

    (55)《復汪精衛電》(1911年12月9日),同上書,94頁。

    (56)《致鄧澤如函》,見《孫中山全集》,第3卷,126頁,北京,中華書局,1984。

    (57)《胡漢民自傳》,載《近代史資料》,69~70頁,總45號,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

    (58)[澳]駱惠敏編:《清末民初政情內幕》(上),767頁。

    (59)《英國藍皮書有關辛亥革命資料選譯》(上),60頁,北京,中華書局,1984。

    (60)同上書,58頁。

    (61)張孝若:《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150頁。

    (62)[澳]駱惠敏編:《清末民初政情內幕》(上),8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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