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我與本我》作者:弗洛伊德

    自我與本我古典精神分析學基本著作。弗洛伊德著。最初發表于1923年。后編入《弗洛伊德全集》(12卷本)第6卷,1924—1934年在維也納出版。本書有前言和5章,3萬余字。1—5章題目依次為:“意識與什么是無意識”、“自我和本我”、“自我和超我”、“兩類本能”、“自我的從屬關系”。書中系統地論述了“三部人格結構”理論和“兩類本能”學說。書中把人格或心理區分為3個相互聯系的部分,即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最原始的、無意識的心理結構,它是由遺傳的本能和欲望構成的,是一種非理性的沖動,它受快樂原則的支配,始終力圖獲得滿足。“自我是本我在外部世界的直接影響下通過知覺一意識的作用發生變化的一部分”。它代表理性和常識,接受外部世界的現實要求,因此它根據現實原則行事。其大部分精力用以控制和壓抑來自本我的非理性沖動。它主張克制,但不否定本能的要求。它通過迂回的途徑來滿足這種要求。超我是道德化了的自我。它包括良心和自我理想兩個部分。它是兒童通過自我作用將雙親道德標準和價值觀念內化的產物。它以良知的形式嚴格支配著自我。人格的動力學就在于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的交互作用。書中還認為,儲存在本我中的能量就是生和死兩種本能。生的本能即性本能或愛的本能,包括自我保存和種的保存諸種本能。死的本能表現為破壞、毀滅、侵犯等沖動,其任務是“把機體的生命帶回到無生命的狀態”。這兩種本能也是自我和超我能量的泉源。本書提出的理論是弗洛伊德前期人格結構理論的進一步發展,標志著他的理論進入成熟階段。國際學術界人士認為,本書對人的心理及其活動的描述不僅是“新穎的”,而且是“革命性的”。至少從使用的術語看,其后發表的所有精神分析著作無一不帶有它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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