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4月18日)
今日一般人之心目中,以為中國言社會主義者有二人焉,即孫逸仙與江亢虎是也。是二人之有志提倡,記者未嘗不感之,顧其所言究足為真正的社會主義否,吾人有不容不研究者。近世學子,耳食者眾,震于總統黨領之名義,不暇論列是非,輒盲信為社會主義之真相,其結果有反足為社會主義之大障者。記者于此,又曷能已于言耶?
顧記者欲論二氏之主張,當先以數語略述社會主義之定義及其派別。
社會主義者,反對私有財產,主張以生產機關(土地器械等)及其產物(衣食房屋等)歸之社會共有之謂也。其簡單之理由,以人類生活賴乎衣食住,衣食住之所由來,則土地生之,器械作之,而尤必加以人工者也。土地為天然之物,非個人所能私有,器械亦由人工造成,人工則為勞動者之所出,故以正理論之,凡勞動者當得衣食住。惟現在資本制度之社會則不然,土地為地主所占據,工廠器械為資本家所獨有,大多數之平民,則服役于此二者,為之生產各物,其結果則大部分利益均為地主與資本家所掠奪,勞動者僅得微薄之工資,終歲勤動,曾不足以贍其生,而地主與資本家則深居大廈,坐享最高之幸福,其不乎孰甚于斯?欲救其弊,惟有由地主資本家之手取回其土地器械,歸之公共,由勞動者自作之自用之,人人共同工作,人人共同生活,夫然后可謂之平。此即社會主義之原理也。顧社會主義主張以生產機關屬之公有,此為凡言社會主義者所公認,無有異辭。惟對于生產物之分配方法,則言人人殊,而社會主義中遂有種種之流派。然大別之可略分為二,一曰共產社會主義,一曰集產社會主義。共產社會主義者,主張以生產機關及其所生產之物全屬之社會,人人各盡所能以工作,各取所需以享用之。集產社會主義則主張生產機關屬之公共,其所生產之物,則由社會或國家處理而分配之;其分配法亦有種種不同,然大致不外視其人工作之多。寡,酬給因之而異,各人所得之酬給,即為個人私有物。二派主張雖有不同,然茍欲其主義實現,必須從根本推翻現社會之組織,由資本家之手取回生產機關,此則二派共同之點也。(至二者之優劣,當世已有定評,所謂社會者;乃對于個人而言,故既曰社會主義,則凡社會之物,皆當屬之公有,而不能復容個人之私有權。今集產主義以衣食房屋之類屬之私有,是明明尚有個人私產,根本上已背乎社會主義之定義。且同一房屋,牛馬之圈廄則為公有,人居之房舍則為私有;同一用品,工廠之煤膏則為公有,人家之薪火則為私有,于理論上豈復能通?且集產者主張按各人勞動之多寡而異其酬給,是則強有力者將享最高之幸福,能力微弱者將至不足以贍其生。夫能力之薄弱,或關于生理,而非其人懶惰之罪,乃結果不幸若是,尚何幸福均等之足云?此吾人所以謂集產主義為不完全之社會主義也。)此外有所謂社會政策者,不欲從根本推翻現社會之組織,惟欲借政府之力施行各種政策,以補救社會之不平。其政策亦有種種,如限制資本家,保護勞動家,行累進稅及單一稅,以及設置公共教養機關等皆是。此種政策,不過在惡濁政治中自標一幟,不能名之為社會主義也。以上社會主義及社會政策之深別異同大略于此。今孫氏與江氏所倡導者果為何派之社會主義乎?抑但為社會政策乎?以吾意言之,則二氏之言均社會政策,而非社會主義也。讀者茍疑吾言,請得而論之。
孫氏本政治革命家,社會主義非其專治,惟心醉亨利佐治之學說(即單一稅論),欲實施之于中國,故同盟會會綱有“平均地權”之語,即此物也。然亨利氏之單一稅論,乃一種之社會政策,而非社會主義。蓋社會主義無論為共產為集產,必須由富人之手取回一切土地器械歸之公共,使社會上無復留地主與資本家之跡,單一稅制則僅限制大地主,略減其勢力,而不能使之消滅。蓋大地主固不患地稅之增長者,以彼將間接取償于勞動家故也。以社會主義之根本理論言之,土地為天然之物,固不容有所謂地主,即亦不應更有所謂賦稅矣。顧孫氏不但主張單一稅而已,同時又自稱主張集產社會主義。其在中國社會黨之演說有曰:“共產主義,本為社會主義之上乘,然今日一般國民道德之程度未能達于極端,……則主張集產社會主義,實為今日唯一之要圖。”其下復盛稱集產主義之元祖麥格斯之資本論,是孫氏儼然集產派矣。集產主義雖非圓滿之社會主義,然因主張土地器械均歸公有,絕對不容私產制度之存在者也。今既主張集產主義,已從根本上推翻一切地主及資本家矣,又何必有所謂單一稅者以駢校于其間乎?孫氏亦明知二說之相左,故輒變其名曰“單稅社會主義”,復為調停之說曰:“亨氏與麥氏二家之說,表面上似稍有不同,實則互相發明,當并存者也”云云。不知單稅論之所由來,即以憚于改革,懼社會主義所倡向地主取回土地之說之不易行,乃代以單稅之法,期稍殺地主之勢力,實則因陋就簡,不敢實行社會革命者也。若集產主義,無論其合理與否及手段若何,然終不免改革現社會之組織,取回今日地主所占之土地歸之公共,如是即斷斷不必復有事于單稅,猶之主張共和,即不必復有事于君主立憲,更無所謂異存者也。今孫氏乃同時主張集產主義與單一稅制,吾誠不知其所可也。推原其故,實由孫氏誤認社會政策為社會主義,復誤認社會政策之所謂國有事業即為社會主義之資本公有,故至以麥氏資本公有亨氏土地公有相提并論,不知所謂資本公有者,乃取回生產機關,操之勞動者之手,由勞動者自使用之,非如國有事業以國家為資本主,勞動者服役于國家,無異其服役于工廠主者比也。麥氏常解釋“資本”之意義曰:“資本者乃貨物生產之際所發生之一種社會的關系也,故生產機關茍操之直接生產者(即勞動者)之手,此時即無資本之可言,惟借生產機關以剝奪勞動者之利益,至是始稱為資本。”社會主義之資本公有,即生產機關操之直接生產者之手之謂,使資本之勢力無可表現者也。國有營業,則仍借生產機關以剝奪勞動者之利益,而資本勢力反益膨脹者也。二者在學理上之背馳若此,孫氏乃謂鐵道及生利事業收為國有即為解決資本問題,即認為無異公有,是直不知資本之意義者耳。孫氏所謂主張集產社會主義者不外如是。然則滿清與現在之政府均嘗嘩叫鐵道國有矣,亦可謂為社會主義否乎?至亨氏之單稅論,純為枝枝節節之社會政策,孫氏乃以之與麥氏資本論并舉,尤為不倫。麥氏雖但言資本公有,然土地實可包括于其中,土地亦生產機關之一,凡集產家無有不主張土地公有者也,且其所謂公有,實以土地歸之直接生產者之手。單一稅則但由地主之手分潤其稅金,不但不能名為土地公有,并且不能名為國有,只可名為政府與地主分有耳。而孫氏乃以為能解決土地問題,是又不知所謂公有之意義者矣。由此言之,孫氏之所謂社會主義,不過國有營業專征地稅之兩種社會政策而已,曾何社會主義之足云。
若夫江氏,儼然“中國社會黨”之黨領,自當有明確之主張,惟記者嘗搜索其言論,則又未嘗不病其蕪雜也。江氏曾為“社會主義商榷之商榷”一文,其言曰:“共產主義乃社會主義之中堅,……均產主義、集產主義,其方法不如共產之善,故雖以共產主義為社會主義不祧之宗可也。”觀此則江氏明明主張共產主義矣。乃其下文則曰:“共產主義之精言,不外各盡所能,各取所需二語,然徒取所需而不盡所能者,將何以待之?……否則無比較、無競爭、無希望,其于人類進化似頗阻滯矣。若夫不勸而興,不懲而戒,無所為而為之者,又恐非一般人之程度所能及也。”前后兩說乃極端反對之文字,而江氏竟于一文中同時出之,此真足以令人駭怪者矣。以彼所稱為“社會主義不桃之宗”之共產主義,竟不免于阻滯進化,然則江氏所言之社會主義果為何等物耶?吾有以見江氏固未嘗深知共產主義之真諦者也。抑不獨不知其真諦,且亦未知其定義與派別,故又曰:“共產主義,產分動產與不動產,此派中有主張一切共有者,有主張不動產共有而動產仍私有者,有主張不動產公有而動產則廢除者,即廢產主義。廢產主義有名實俱廢者,各盡所能各取所需不計價值也,有名廢實不廢者,即一種進化的銀行匯劃法也,此外更有均產主義。集產主義,與共產頗不同。”江氏于共產主義中,分出若許流派,不知本自何人。若以吾所聞,則生產機關與所生產之物一切共有者為共產主義(江氏所謂動產不動產一切共有),生產機關公有而所生產之物則私有者為集產主義(江氏所謂不動產公有,動產私有,按不動產動產等字在此本不適用,今不暇深論),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為共產主義,分勞異給各取所值為集產主義(江氏所謂進化的銀行匯劃法)。今江氏乃統而納之于共產主義中。以集產主義為共產主義已屬可駭,復謂此外更有集產主義,與共產頗不同,吾誠不知江氏以何者為集產主義也。江氏于學派源流淆亂若是,故最近在美洲之演說又曰:“均產集產均非盡善之法,共產亦恐未易遽見施行。”同時取社會主義之各派一例推翻之,是真可稱怪劇者也。然而讀者無庸駭怪,蓋江氏實主張社會政策者,固無怪其取社會主義之各派一律推翻也。江氏之言曰:“鄙人主張教育平等、營業自由、財產獨立、廢除遺產制度,凡人自初生至成人,同在公共社會中受同等之教育,一屆責任年齡,即令自由營業,所得財產,仍為私有,惟各個獨立,不相授受,死后即收入公有。”此即江氏最簡明之主張矣。夫社會主義派別雖多,然其共同之點必反對私產制度,故無論共產集產,均主張以土地器械屬之公有。
今江氏主張營業自由財產獨立,曰營業,曰財產,明明有私產無疑;曰自由,曰獨立,更明明保護私產無疑。且中國社會黨亦僅以專征地稅為黨綱,而未嘗主張生產機關公有,與孫氏政策如出一轍。其稍異于今世之資本制度者,特遺產歸公一事耳。然生前則明明各有私產,且私產之范圍不獨衣食房屋而止,必可并土地器械而私有之,因欲營業之自由,財產之獨立,非得土地器械之所有權不可也。充江氏之論,營業自由,野心家即隨之而起,今日之托辣斯大王不難復見于江氏之所謂社會主義之世,雖遺產歸公,終不足以絕其壟斷之欲望。蓋彼輩萬惡之資本家,大抵好虛榮,弄手段,以撫有多金奔走奴隸操縱金融為樂事,其目的不但為長子孫計也。故自由競爭一日不絕,即資本家與貧民之階級永無消滅之日,以此言社會主義,直南轅而北其轍耳。矢口言社會主義,乃于社會主義之根本思想尚且茫然,反謂“雖有私產以有生為斷,共產之真精神亦不外乎是”,復自稱為社會主義特殊之主張,吾認為江氏之主張稱為特殊之社會政策則誠無間言矣,若稱為社會主義,則吾期期以為不可也。何也,蓋社會主義之根本共同點,土地器械當歸公有,必先承認此共同點,始可與言社會主義,今江氏尚未及此。復證以其黨之黨綱,所謂贊同共和,融化種界,改良法律,破除遺產,普及教育,振興實業,專政地稅,限制軍備八事,大抵皆社會政策之條件,于社會主義之根本精神相去固不可以道里計。本報前期謂其所主張近于圣西門之學說,實則仍不能企及。蓋西門氏固主張土地器械公有者,今江氏則僅僅竊取其廢除遺產一事而已耳,于其根本要義不敢附和也。然則江氏雖百計欲避社會政策之名,又烏可恨耶?
由是言之,孫江二氏所言皆社會政策,而皆自稱為社會主義,世人亦皆奉為社會主義,此真不可思議之怪事也。然孫氏于社會主義之派別,尚厘然能辨,江氏則忽而推崇共產主義,忽而排斥共產主義,忽而以集產主義為共產主義,忽而以遺產歸公為共產之真精神,顛倒督亂尤難究詰,且孫氏常自稱社會政策,未嘗諱飾,其所領之國民黨,亦有采用社會政策之黨綱,故除混稱社會政策為社會主義之一誤點外,尚不失為宗旨一貫。江氏則明明主張社會政策,而必堅稱社會主義。袁氏登位,則電陳政見,國會開會,則上書請愿,黨章中且明著“黨員得以本黨名義從事政治活動”之條,而必自謂不主張政治運動,必自謂非政黨。既非政黨,則“中國社會黨”之八條社會政策的黨綱又將從何而實現之?乃同時又自稱“本黨之宗旨不違反國家社會主義而可達到無治共產主義,本黨之性質可以為政黨可以不為政黨”模棱兩可,飾說欺人,至是而極,是則比孫氏抑尤下矣。至二氏共同之謬誤,即恐人但取所需而不盡所能,因之謂共產主義為不可行是也。此等見解幾為一般人所通有,記者曾為《無政府淺說》(登本報第一期),對于此節已有解釋,讀者茍一參觀之,當能釋然矣。
記者之為此論,純為研究學理,非敢故為苛論,更絕非對于個人而為非議。誠以社會主義在中國方始萌芽,正當之書說寥若晨星,世人輒認二氏之論為社會主義之模楷,不知誤信孫說,則將以國有營業單一地稅為社會主義,誤信江說,則將以遺產歸公為共產之精神,以營業自由財產獨立為社會主義之所尚,而社會主義之真諦遂蕩然無存,此實社會主義前途之大禍也。記者為發揚社會主義,保障社會主義計,又烏能已于言?(倘二氏以記者所論為不實,而欲有辯正,此則記者所樂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