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凈科記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五
子二、四無色蘊2 丑一、結前生后
如是已思擇色蘊。我次當說名所攝四無色蘊隨所應建立相。
丑二、正廣顯示10 寅一、立一心相3 卯一、標指
如本地分立一心相,今先顯示。
卯二、引教2 辰一、第一教
如世尊言:若有眾生于如來所,但發一心及一言說:善逝大師!善逝大師!如是發心,我尚說彼于諸善法多有所作,何況身語如其心量隨順奉行。
如本地分立一心相等者:如本地分意地中說:如經言:起一心,若眾多心。云何安立此一心耶?謂世俗言說一心剎那,非生起剎那。(陵本三卷六頁212)今決擇彼,故先顯示。
辰二、第二教
又如是言:由一凈心,當往善趣。
卯三、釋義2 辰一、名發一心
如是等類,當知此中依轉所攝相續一心,由世俗道名發一心。
依轉所攝相續一心等者:意地中說:云何世俗言說一心剎那?謂一處為依止,于一境界事有爾所了別生;總爾所時名一心剎那。(陵本三卷六頁213)今攝彼義,略釋經言,故作是說。
辰二、名發一語等
又依世俗相續道理,名發一語及發身業。
又依世俗相續道理者:意地中說:相似相續,亦說名一,與第二念極相似故。(陵本三卷六頁213)是名世俗相續道理。
寅二、心同緣境2 卯一、問
問:有分別心、無分別心,當言同緣現在境耶?為不同耶?
卯二、答2 辰一、標義
答:當言同緣現在境界。
有分別心無分別心者:有分別心,謂彼意識。無分別心,謂眼等識。如是差別應知。
辰二、釋由
何以故?由三因故。謂極明了故,于彼作意故,二依資養故。
極明了故等者:謂若意識與眼等識同緣一境,意識行相極明了故,是名初因。于彼一境,有分別心、無分別心作意無別故,是第二因。有分別心、無分別心,依現在境,俱得長養故,是第三因。
寅三、心染污因2 卯一、總標簡2 辰一、問
問:染心生時,當言自性故染?為相應故?為隨眠故?
辰二、答2 巳一、顯義
答:當言相應故,隨眠故;非自性故。
巳二、簡過
若彼自性是染污者,應如貪等畢竟不凈。若爾,大過。由彼自性不染污故,說心生時自性清凈。
說心生時自性清凈者:如前已說:又復諸識自性非染,由世尊說一切心性本清凈故。所以者何?非心自性畢竟不凈能生過失,猶如貪等一切煩惱。(陵本五十四卷三頁4294)此應準知。
卯二、別辨染2 辰一、釋相應
問:諸煩惱纏,于心二種染污因中,當言何等?答:當言相應。
辰二、釋隨眠2 巳一、問
問:此中何等說名隨眠?
巳二、答2 午一、出體性
答:諸煩惱品所有粗重不安隱性。
午二、顯業用3 未一、略標相
又持諸行令成苦性。
未二、出圣觀
是故圣者,由行苦故現觀為苦,于諸行中安住苦觀。
未三、釋觀相
云何觀耶?如毒熱癰,乃至廣說如有尋有伺地,應如是觀。
如毒熱癰乃至廣說等者:有尋有伺地說:三界有情所依之身,當云何觀?謂如毒熱癰,粗重所隨故。乃至廣說樂受,壞苦故苦;苦受,苦苦故苦;不苦不樂受,行苦故苦。(陵本五卷四頁329)今指彼義,故作是說。
寅四、染惱心法2 卯一、略標列
復有三種染惱心法,當知普攝一切染惱。所謂業染惱、受染惱、煩惱染惱。
卯二、明界系
初二染惱,唯欲界系;最后染惱,通三界系。
初二染惱唯欲界系者:由業染惱唯是不善業道所攝,及受染惱唯苦受攝,是故說言唯欲界系。
寅五、心系縛法2 卯一、煩惱縛
問:何等名為心煩惱縛?答:一切隨眠。
卯二、業縛2 辰一、問
問:何等名業縛?
辰二、答2 巳一、辨種類4 午一、樂著事業
答:樂著事業,名為業縛。
午二、三處為障業2 未一、標
又于三處為障礙業,亦名業縛。
未二、列
謂于出離心,于得出離喜樂,于得圣道。
于出離心等者:謂善法欲,名出離心,正舍家法趣非家故。住定地樂,名得出離喜樂,依世間道樂遠離故。證諦現觀,名得圣道,無漏圣智決定勝故。于此三種,隨應當知業能為障。
午三、順異熟障業
又順異熟障業,亦名業縛。
午四、邪愿業
又邪愿業,亦名業縛。
巳二、明開合
如是四種,別開有六,總合為四。
寅六、心相應法3 卯一、略辨二類2 辰一、總標列2 巳一、遍行
問:諸識生時,與幾遍行心法俱起?答:五。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
巳二、不遍行
問:復與幾不遍行心法俱起?答:不遍行法乃有多種,勝者唯五。一、欲,二、勝解,三、念,四、三摩地,五、慧。
辰二、隨別釋2 巳一、行相2 午一、遍行攝5 未一、作意
作意云何?謂能引發心法。
未二、觸
觸云何?謂三和合故,能攝受義。
能攝受義者:義謂境界,是受所取。由觸為緣能生于受,是故說彼能攝受義。
未三、受
受云何?謂三和合故,能領納義。
未四、想2 申一、略
想云何?謂三和合故,施設所緣,假合而取。
申二、廣2 酉一、標列
此復二種。一、隨覺想,二、言說隨眠想。
酉二、隨釋2 戌一、隨覺想
隨覺想者,謂善言說人天等想。
戌二、言說隨眠想
言說隨眠想者,謂不善言說嬰兒等類,乃至禽獸等想。
未五、思
思云何?謂三和合故,令心造作,于所緣境隨與領納、和合、乖離。
于所緣境隨與領納等者:謂于可意、不可意境,思能隨與領納故;與可意境,思欲和合故;于不可意境,思欲乖離故。當知此約不苦不樂及樂、苦受建立,故成三別。
午二、不遍行攝5 未一、欲
欲云何?謂于彼彼境界,隨趣希樂。
未二、勝解
勝解云何?謂于彼彼境界,隨趣印可。
未三、念
念云何?謂于彼彼境界,隨趣明記。
未四、三摩地
三摩地云何?謂于彼彼境界,隨順趣向為審慮依心一境性。
未五、慧
慧云何?謂于彼彼境界,隨順趣向簡擇諸法。或如理觀察,或不如理觀察,或非如理非不如理觀察。
巳二、作業2 午一、遍行攝5 未一、作意
復次,作意為何業?謂于所緣引心為業。
未二、觸
觸為何業?謂受、想、思所依為業。
未三、受
受為何業?謂愛生所待為業。
愛生所待為業者:此說受緣愛應知。
未四、想
想為何業?謂于所緣,令心彩畫言說為業。
未五、思
思為何業?謂發起尋、伺、身語業為業。
午二、不遍行攝5 未一、欲
欲為何業?謂發生勤勵為業。
發生勤勵為業者:聲聞地說:生欲、策勵、發勤精進。其義應知。(陵本二十九卷一頁[1]2409)
未二、勝解
勝解為何業?謂于所緣功德、過失、或俱相違,印持為業。
未三、念
念為何業?謂于久所思、所作、所說記憶為業。
未四、三摩地
三摩地為何業?謂智所依為業。
未五、慧
慧為何業?謂于言論所行染污、清凈,隨順考察為業。
言論所行染污清凈者:謂一切法染污、清凈建立道理應知。
卯二、配釋別境2 辰一、問
問:此不遍行五種心所,于何各別境事生耶?
辰二、答2 巳一、標列
答:如其次第,于所愛、決定、串習、觀察四境事生。
巳二、配屬
三摩地、慧,于最后境;余隨次第,于前三境。
卯三、起類差別
問:諸名所攝與心相應所余蘊法,當言率爾起耶?尋求耶?決定耶?
諸名所攝與心相應所余蘊法者:此說受、想、行蘊諸所有法,名為所余蘊法。心相應故,名所攝故。
答:若依彼類心,當言即彼類。
若依彼類心當言即彼類者:心類有二,一、無分別,二、有分別。無分別者,謂眼等識。有分別者,謂即意識。率爾起心,通眼等識及與意識。尋求、決定起心,唯在意識。受、想、行蘊所有諸法,隨依彼心差別,應知彼類所攝。五識身相應地[2]中說:由眼識生,三心可得。如其次第,謂率爾心、尋求心、決定心。初是眼識,二在意識。(陵本一卷九頁31)又說:意識任運散亂,緣不串習境時無欲等生,爾時意識名率爾墮心,唯緣過去境。五識無間所生意識,或尋求、或決定,唯應說緣現在境,若此即緣彼境生。(陵本三卷六頁214)此中道理,準彼應知。
寅七、心等和合2 卯一、舉經問
問:如經言:此四無色蘊,當言和合,非不和合,不可說言如是諸法可分、可析令其差別。何故彼法異相成就,而說和合無差別耶?
卯二、釋義答
答:眾多和合,于所緣境受用領解方圓滿故。若不爾者,隨闕一種,于所為事應不圓滿。
寅八、心等異名2 卯一、略標列
問:諸心心所[3],凡有幾種差別名耶?答:有眾多名,謂有所緣、相應、有行、有所依等無量差別。
卯二、隨別釋4 辰一、簡有所緣
問:何故眼等亦有境界,而但說彼名有所緣,非眼等耶?答:由彼眼等離所取境亦得生起,心與心所[4]則不如是。
辰二、釋名相應
問:何故名相應?答:由事等故、處等故、時等故、所作等故。
由事等故等者:事謂所緣,處謂所依,時謂剎那,所作謂業。由此一切諸心心所同一而轉,故置等言。
辰三、釋名有行
問:何故名有行?答:于一所緣作無量種差別行相轉故。
辰四、釋有所依2 巳一、問
問:何故名有所依?
巳二、答2 午一、標義
答:由一種類托眾所依差別轉故。
午二、簡非
雖有為法無無依者,然非此中所說依義,唯恒所依為此量故。
由一種類等者:所依有三。一、俱有依,二、等無間依,三、種子依。名眾所依。義如五識身相應地說。(陵本一卷五頁5)心心所法同所依轉,名一種類。
寅九、心等互對4 卯一、三受相望
問:何故樂望苦受、苦望樂受、若樂若苦望非苦樂說互相對?答:由自種類而不同分互相對故。
卯二、舍望無明
問:何故不苦不樂受望彼無明說互相對?答:由與諸受、一切煩惱皆為助伴互相對故。
由與諸受一切煩惱等者:此中義顯,不苦不樂受能與諸受作所依處,無明能與一切煩惱作所依處。恒共相應,名為助伴。遍自種類,為依義同,說互相對。
卯三、明望無明
問:何故明與無明說互相對?答:能治、所治互相對故。
卯四、明望涅槃
問:何故明與涅槃說互相對?答:因果相屬互相對故。
寅十、心等性類2 卯一、征
云何建立四無色蘊為善、不善、無記性耶?
卯二、釋2 辰一、總標列
謂一切無差別。嗢柁南曰:
依處與自性[5] 相應世俗等 軟等事差別 得[6]失能所治
辰二、隨別釋3 巳一、善性攝9 午一、依處2 未一、問
問:善法依處有幾種?
未二、答2 申一、標
答:略說有六。
申二、列
一、決定時,二、止息時,三、作業時,四、世間清凈時,五、出世清凈時,六、攝受眾生時。
午二、自性
問:何等為自性?答:謂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舍、不害,如是諸法名自性善。
午三、相應2 未一、問
問:如是諸法互相應義,云何應知?
未二、答6 申一、決定時
答:于決定時,有信相應。
申二、止息時
止息雜染時,有慚與愧,顧自他故。
申三、作業時
善品業轉時,有無貪、無瞋、無癡、精進。
申四、世間清凈時
世間道離欲時,有輕安。
申五、出世清凈時
出世道離欲時,有不放逸及舍。
申六、攝受眾生時
攝受眾生時,有不害,此是悲所攝故。
午四、世俗等2 未一、問
問:是諸善法,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未二、答2 申一、標舉世俗
答:三世俗有。謂不放逸、舍及不害。
申二、釋其所以2 酉一、不放逸舍2 戌一、出體分
所以者何?不放逸、舍,是無貪、無瞋、無癡、精進分故。
戌二、明建立
即如是法離雜染義,建立為舍;治雜染義,立不放逸。
酉二、不害
不害即是無瞋分故,無別實物。
午五、軟品等3 未一、軟品善根
問:何等名軟善根?答:諸不定地所有善根;或在定地,而能對治上品煩惱。
未二、中品善根
問:何等名中品善根?答:若在定地世間善根;或能對治中品煩惱。
未三、上品善根2 申一、問
問:何等名上品善根?
申二、答2 酉一、出體性
答:謂出世間所有善根;或能對治下品煩惱。
酉二、釋所由
又諸善法,或由加行力、或由串習力、或由自性力、或由田事[7]力、或由清凈力,當知成上品。
或由田事力者:謂于佛法僧等尊重福田,以增上品凈信欲解造作善業,是名田事。有尋有伺地說:由事重故受現法果。其類應知。(陵本九卷三頁642)
午六、依事2 未一、問
問:善根生時,依幾種事而得生耶?
未二、答2 申一、略標列
答:若略說依八種事。一、施所成福業事,二、戒所成福業事,三、修所成福業事,四、聞所成事,五、思所成事,六、余修所成事,七、簡擇所成事,八、攝受有情所成事。
申二、明對治
當知此中,隨其所應依所說事。或于現法、或于后法,隨為一種貪、瞋、惡見,于心相續先成穢染;既被染已,由彼對治,令于是處不復相應。
依八種事等者:初三福事所攝。施戒易知。若依靜慮,修習慈等四種無量,名修所成福業事。次三智事所攝。聞思易知。若依靜慮,修習蘊等善巧,名余修所成事。此智攝故,望前福攝說之為余。次一出世道攝,擇滅煩惱,證得轉依故,名簡擇所成事。后一大悲所攝,頓普攝受一切有情能作義利故,名攝受有情所成事。
午七、差別2 未一、問
問:何等名為善法差別?
未二、答2 申一、釋2 酉一、指前說
答:或有一種乃至十種。如本地分已廣宣說。
或有一種乃至十種等者:如本地分意地中說:謂諸善法,或立一種,乃至或立十種。廣顯差別,其義應知。(陵本三卷八頁227)
酉二、顯別義
又諸善法,或有對治雜染故,或有雜染靜息故,或有攝受可愛果故,或有相續清凈故,或有供養靈廟故,或有攝受有情故。
申二、結
如是等類善法差別,應當了知。
或有對治雜染故等者:此說差別,隨其所應,配屬善法應知。由信相應,對治雜染。由有慚、愧,雜染靜息。由有無貪、無瞋、無癡、精進,攝受愛果。由有輕安、不放逸、舍,相續清凈。由有信、慚、愧、無貪瞋癡、精進,供養靈廟。由有不害,攝受有情。
午八、得失3 未一、征
復次,善法無有過失,有何功德?
未二、釋2 申一、標
善法功德,有無量種。
申二、列
謂能凈治心,令離煩惱纏及隨眠;令于所緣無有顛倒;能令善根堅固不退;令等流行相續而轉;不為自害、不為他害、不為俱害;不生現法罪、不生后法罪、不生現法后法罪;能令受彼所生喜樂;能盡生為上首所有眾苦;又能增長涅槃勝解,能親近彼;能令財位無有退失;處眾勇猛,無懼無畏;廣大名稱,流布十方;為眾圣賢之所稱贊;臨命終時,不生憂悔;身壞已后,生諸善趣;于諸善法,令無退失;能速隨證自所求義。
未三、結
如是等類諸善功德無邊無量,當盡了知。
善法功德有無量種等者:煩惱過患有無量種,如有尋有伺地說。(陵本八卷七頁575)此諸善法能對治彼,是名功德。一一差別,翻彼煩惱過患應知。
午九、能所治2 未一、征
云何建立諸善對治?
未二、釋2 申一、標
由十五種。
申二、列
謂厭患對治故,斷對治故,持對治故,遠分對治故,
厭患對治等者:謂聞思修道,名厭患對治;出世間道,名斷對治;此果轉依,名持對治;世間修道,名遠分對治。如修所成慧地決擇中說。(陵本六十七卷三頁5319)
所欲趣纏對治故,非所欲趣纏對治故,隨眠對治故,軟品煩惱對治故,中品煩惱對治故,上品煩惱對治故,
所欲趣纏對治等者:謂能對治可愛趣纏所攝煩惱,名所欲趣纏對治。若能對治非可愛趣纏所攝煩惱,名非所欲趣纏對治。
散亂對治故,諫悔對治故,羸劣對治故,制伏對治故,離系對治故。
散亂對治等者:此中前四,謂能遠離現行諸煩惱纏。后一,謂能永斷彼種。如顯揚釋多分應知。(顯揚論三卷十六頁31,495b)唯諫悔對治,彼云顯了對治,與此義別。堪忍他諫,悔除所犯,此能對治諫悔位煩惱,故名諫悔對治。
巳二、不善性攝2 午一、標列二相
復次,諸染污法二相所顯。一、本煩惱,二、隨煩惱。
午二、隨別解釋2 未一、標當說
今當先說本煩惱,后當分別隨煩惱。
未二、釋差別2 申一、本煩惱9 酉一、依處2 戌一、問
問:本煩惱有幾種依處?
戌二、答2 亥一、辨種類2 天一、標
答:六。
天二、列
一、與無明俱,可意雜染境界;二、與無明俱,不可意雜染境界;三、與不如理作意俱,雜染境界;四、與無明俱,劣等勝有情、各別五取蘊、得未得顛倒、功德顛倒;
與無明俱至功德顛倒者:此中顛倒,謂慢煩惱。有尋有伺地說,慢是倒等流故。如下說言:慢依六事生。一、劣有情,二、等有情,三、勝有情,四、內取蘊,五、已得未得顛倒,六、功德顛倒。于此六事,能生七慢。謂于劣有情,能生于慢;于等有情,能生過慢;于勝有情,生慢過慢及與卑慢;于各別五取蘊,能生我慢;于得未得顛倒,能生增上慢;于功德顛倒,能生邪慢。今于此中,略攝彼義應知。
五、與無明不如理作意俱,聽聞不正法;六、與無明不如理作意俱,于聽正法而生懈怠。
亥二、釋依處
當知最初,欣樂和合依處;第二,欣樂別離依處;第三,于境顛倒依處;第四,陵懱上慢依處;第五,邪執法行依處;第六,不修正行、不為還滅依處。
邪執法行依處者:謂于雜染、清凈諸法不如實知,起邪解行,是名邪執法行。
酉二、自性
問:煩惱自性有幾種?答:有六種。一、貪,二、瞋,三、無明,四、慢,五、見,六、疑。
酉三、相應2 戌一、問
問:何煩惱與何煩惱相應?
戌二、答4 亥一、無明
答:無明與一切。
亥二、疑
疑都無所有。
亥三、貪瞋2 天一、總標簡
貪瞋互相無,此或與慢見。
天二、隨難釋2 地一、舉染愛
謂染愛時,或高舉、或推求。
地二、例憎恚
如染愛,憎恚亦爾。
亥四、慢見2 天一、標
慢之與見,或更相應。
天二、釋
謂高舉時,復邪推構。
疑都無所有者:由疑行相解了不解了故,不與所余一切煩惱相應。當知此約一切煩惱迷行為論。無明一種不解了攝。見、貪、瞋、慢邪解了攝。義如有尋有伺地決擇中說。(陵本五十九卷三頁4791)疑二俱非,故不相應。
酉四、世俗等2 戌一、問
問:是諸煩惱,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戌二、答2 亥一、世俗有
答:見世俗有,是慧分故。
亥二、實物有
余實物有,別有心所性。
酉五、軟品等2 戌一、問
問:是諸煩惱,云何建立軟中上品?
戌二、答2 亥一、總辨品類
答:最后所斷名軟品,中間所斷名中品,最初所斷名上品。
亥二、成上品因2 天一、標
復由六因,諸煩惱成上品。
天二、列
一、淫欲所生煩惱,性多上品。二、串習所生煩惱,性多上品。三、安足處煩惱,謂根熟者,性多上品。四、不可治煩惱,謂無涅槃法者,性多上品。五、非處加行煩惱,謂于尊重福田等所,性多上品。六、有業煩惱,謂正發業者,性多上品。
謂根熟者性多上品者:謂少年位已去,諸根成熟,名根熟者。此為上品煩惱之所依處,故從彼生性多上品。
酉六、依事2 戌一、問
問:煩惱生時,由幾煩惱事而得生耶?
戌二、答6 亥一、貪煩惱攝2 天一、所依事2 地一、標
答:貪由十事生。
地二、列
一、取蘊,二、諸見,三、未得境界,四、已得境界,五、已所受用過去境界,六、惡行,七、男女,八、親友,九、資具,十、后有及無有。
天二、能依貪2 地一、問
問:何貪于何事生耶?
地二、答3 玄一、標
答:隨其次第,十貪于十事生。
玄二、征
何等為十?
玄三、列
謂事貪、見貪、貪貪、慳貪、蓋貪、惡行貪、子息貪、親友貪、資具貪、有無有貪。
事貪見貪等者:于五取蘊諸實有事起我愛故,是名事貪。見取、戒禁取、我語[8]取,依諸見起,是名見貪。希求未得可愛境界,是名貪貪。堅著已得可愛境界,是名慳貪。憶念已所受用過去境界,思惟彼相,起貪欲蓋、或掉舉蓋,是名蓋貪。依現在世所得自體,樂受為緣,希求后有;苦受為緣,希求無有;是名有無有貪。余如文知。
亥二、瞋煩惱攝2 天一、出種類2 地一、所依事2 玄一、標
瞋事亦有十種。
玄二、列
一、己[9]身,二、所愛有情,三、非所愛有情,四、過去怨親,五、未來怨親,六、現在怨親,七、不可意境,八、嫉妒,九、宿習,十、他見。
地二、能依瞋
瞋亦有十,如其次第,依彼而生。
天二、明彼攝2 地一、總四種
依前六事,立九惱事,緣彼一切瞋,皆名有情瞋;
依前六事立九惱事者:前六事中,于后三事各有愛非愛別,是名怨親。由是一一立九惱事。
余名境界瞋;
余名境界瞋者:此謂第七不可意境應知。
若不忍為先,亦有情瞋;
若不忍為先等者:此謂第八嫉妒應知。于他有情所得利養恭敬生嫉妒故。
若宿習瞋;若見瞋。
地二、略三種2 玄一、標
如是十瞋,略有三種。
玄二、列
一、有情瞋,二、境界瞋,三、見瞋。
若宿習瞋等者:謂有補特伽羅,先余生中,于瞋煩惱已修、已習、已多修習,由是因緣,今此生中,于所憎事有猛利瞋、有長時瞋,名宿習瞋。若依諸見而起諍論,是名見瞋。謂于薩迦耶見、斷見、無因見、不平等因見。如是等類諸惡見中,或自所攝,他所遮斷;或他所攝,自行遮斷;或所愛有情所攝,他正遮斷;或已遮斷;或欲攝受所未攝受。由是因緣,發憤乖違,互興諍論。義如聞所成地中說。(陵本十五卷五頁1292)復次,當知此宿習瞋及與見瞋,隨其所應,或有情攝、或境界攝,緣彼二種差別生故。
亥三、無明煩惱攝2 天一、出種類2 地一、所依事
無明依七事起。一、世事,二、世間安立事,三、運轉事,四、最勝事,五、真實事,六、雜染清凈事,七、增上慢事。
地二、能依無知
依此七事,起七無知。
天二、廣差別2 地一、標異門
或復十九。
地二、配依事
當知于初事,由三種門生疑惑;于第二事,由內六處、若外、若俱,生我我所怨親等見;于第三事,由業、異熟及俱,生作者、受者、無因、惡因見;于第四事,誹謗三寶;于第五事,誹謗諸諦;于第六事,起邪解行;于第七事,依得自義起增上慢。
依此七事起七無知等者:有尋有伺地說:復有七種無知。一、世愚,二、事愚,三、移轉愚,四、最勝愚,五、真實愚,六、染凈愚,七、增上慢愚。又說十九種無知,謂于前際無知等。(陵本九卷十八頁[10]711)十九無知依七事起,如彼應釋。
亥四、慢煩惱攝2 天一、出種類2 地一、所依事
慢依六事生。一、劣有情,二、等有情,三、勝有情,四、內取蘊,五、已得未得顛倒,六、功德顛倒。
地二、能依慢
依此六事,生七種慢。謂慢、過慢等。
天二、隨應配
當知二慢依勝有情事生,余各依一事。
二慢依勝有情事生者:謂慢過慢及與卑慢,皆依勝有情起。集論中說:慢過慢者,謂于勝己計己為勝,心舉為性。下劣慢者,謂于多分勝計己少分劣,心舉為性。(集論四卷十頁31,676c)彼下劣慢,即此卑慢,文別義同。
亥五、見煩惱攝2 天一、依二事生2 地一、略標列
見依二事生。一、增益事,二、損減事。
地二、隨別釋2 玄一、所依事2 黃一、增益事
增益事有四種。一、我有性增益,二、常無常性增益,三、增上生方便增益,四、解脫方便增益。
增益事有四種等者: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說:由四顛倒,謂于非法見為是法,或于是法見為非法;或于生天解脫道中,非方便者見是方便,是方便者見非方便;如是名為增益邪行。此中說有四增益事,隨其所應,四顛倒攝應知。
黃二、損減事2 宇一、標列
損減事亦有四種。一、謗因,二、謗果,三、謗作用,四、謗善事。
宇二、隨釋4 宙一、謗因
當知此中,謂無施與乃至無妙行、惡行,是名謗因。
宙二、謗果
謂無妙行、惡行業果異熟,是名謗果。
宙三、謗作用4 洪一、標
謂無此世間乃至無化生有情,名謗作用。
洪二、征
所以者何?
洪三、釋
諸士夫用是此中作用義。
洪四、廣
此士夫用復有四種。一、往來用,二、持胎藏用,三、置種子用,四、后有業用。
宙四、謗善事
若謂世間無阿羅漢等,名謗善事。
謂無施與等者:此中諸義,如有尋有伺地廣說應知。(陵本八卷十四頁612)
玄二、能依見2 黃一、標
依此廣略八事、二事,生于五見。
黃二、列
謂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
依此廣略八事二事者:前說八事,謂增益事有四種,損減事亦有四種,是名為廣。又說二事,一、增益事,二、損減事,是名為略。
天二、依六十二事生2 地一、標
又依六十二事,生邊執見及邪見。
地二、釋
謂計前際事、計后際事,如經廣說。依此事差別,有六十二見。
謂計前際事等者:攝事分說: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謂四常見論、四一分常見論、二無因論、四有邊無邊想論、四不死矯亂論,如是十八諸惡見趣,是計前際說我論者。又有十六有想見論[11]、八無想論、八非有想非無想論、七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此四十四諸惡見趣,是計后際說我論者。(陵本八十七卷二頁6558)此應準知。
亥六、疑煩惱攝2 天一、標
疑依六事生。
天二、列
一、聞不正法,二、見師邪行,三、見所信受意見差別,四、性自愚魯,五、甚深法性,六、廣大法教。
聞不正法等者:由聞不正法故,于法生疑;見師邪行故,于師生疑;見所信受意見差別故,于學生疑;性自愚魯故,于誨生疑;甚深法性故,于證生疑;廣大法教故,于教生疑。
酉七、差別2 戌一、問
問:何等名為煩惱差別?
戌二、答2 亥一、標
答:一切差別,略有十五。
亥二、列
一、內門煩惱,二、外門煩惱,三、見斷煩惱,四、修斷煩惱,五、可愛趣纏所攝煩惱,六、非可愛趣纏所攝煩惱,七、隨眠所攝煩惱,八、軟品煩惱,九、中品煩惱,十、上品煩惱,十一、散亂位煩惱,十二、諫悔位煩惱,十三、羸劣位煩惱,十四、制伏位煩惱,十五、離系位煩惱。
酉八、得失2 戌一、標
復次,煩惱無有功德,有多過失。
戌二、釋
謂于纏位污心相續,廣說如有尋有伺地。
酉九、能所治2 戌一、簡非能治2 亥一、標義
復次,煩惱非能對治。
亥二、會違
雖復經言:依愛斷愛、依慢斷慢。然非煩惱;但是善心加行希求高舉行相,與彼相似,假說愛、慢。
戌二、顯是所治
復次,如前說十五種心對治差別,當知煩惱是彼所治,亦十五種。
申二、隨煩惱2 酉一、顯差別4 戌一、依處2 亥一、標
復次,隨煩惱依處,當知略有九種。
亥二、列
一、展轉共住,二、展轉相舉,三、利養,四、邪命,五、不敬尊師,六、不忍,七、毀增上戒,八、毀增上心,九、毀增上慧。
戌二、自性2 亥一、征
復次,隨煩惱自性云何?
亥二、釋2 天一、出種類3 地一、列
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
地二、指
如本地分已廣宣[12]說。
地三、結
如是等類,名隨煩惱自性。
如本地分已廣宣說者:謂本地分意地助伴,已廣宣說差別名故。(陵本一卷十頁40)
天二、配依處2 地一、別配屬
此中初二,依初依處而生;第三、第四,依第二;第五、第六,依第三;第七、第八,依第四;第九,依第五;第十,依第六;十一、十二,依第七;所余十二,依后二依處而生。
地二、隨別廣2 玄一、釋差別2 黃一、標
當知此中,毀增上心、毀增上慧由三門轉。
黃二、列
一、由毀止相門,二、由毀舉相門,三、由毀舍相門。
玄二、明配屬
惛沈、睡眠,由初依處生;掉舉、惡作,由第二依處生;不信乃至尋伺,由第三依處生。
惛沈睡眠由初依處生者:此說毀止相門,名初依處。毀舉相門,名第二依處。毀舍相門,名第三依處。
戌三、相應2 亥一、征
復次,隨煩惱云何展轉相應?
亥二、釋4 天一、與一切不善相應
當知無慚、無愧,與一切不善相應。
天二、與一切染污心相應
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惡慧,與一切染污心相應。
天三、與一切善等相應
睡眠、惡作,與一切善、不善、無記相應。
天四、互不相應
所余當知互不相應。
所余當知互不相應者: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十隨煩惱,展轉相違,故不俱起,名不相應。行相粗猛,各為主故。
戌四、世俗等2 亥一、征
復次,隨煩惱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亥二、釋
謂忿、恨、惱、嫉、害是瞋分故,皆世俗有;慳、憍、掉舉是貪分故,皆世俗有;覆、誑、諂、惛沈、睡眠、惡作是癡分故,皆世俗有;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是實物有;放逸是假有,如前說;忘念、散亂、惡慧是癡分故,一切皆是世俗有;尋、伺二種是發語言心加行分故,及慧分故,俱是假有。
放逸是假有如前說者:前說不放逸,是無貪、無瞋、無癡、精進分故,即如是法治雜染義立不放逸。翻此當知放逸是世俗有。
酉二、例前說2 戌一、軟品等
復次,隨煩惱云何成軟中上品?當知如本煩惱說。
戌二、事等
如是隨煩惱,若事、若差別、若過失、若所治,隨其所應,皆如煩惱應知。
隨其所應皆如煩惱應知者:前說煩惱依事而生,各有多別、有多過失,由善對治,成彼所治。如是諸隨煩惱與彼相應,或是彼分,隨其所應,如彼應知。
巳三、無記性攝7 午一、依處2 未一、標
復次,諸無記法依處,當知略有四種。
未二、列
謂業所引生;生已,若行住、若養命、若三摩地差別。
午二、自性2 未一、征
復次,彼自性云何?
未二、釋
謂異熟生蘊,若中庸加行所攝威儀路及工巧處,若為嬉戲加行所攝變化。
午三、相應2 未一、問
問:彼云何展轉相應耶?
未二、答2 申一、舉二種有2 酉一、標或有
答:威儀路、工巧處,或于一時展轉相應。
酉二、舉經證
如說或有事業,行時易作,非住、非坐、亦非偃臥;乃至或有事業,若行、若住、若坐、若臥皆悉易作。如經廣說。
申二、簡所余無
所余無有展轉相應。
午四、世俗等
問:是諸無記,幾實物有?幾是假有?答:于異熟所攝諸蘊及心加行差別中而施設故,當知一切皆世俗有。
于異熟所攝諸蘊等者:依異熟所攝諸蘊,是故施設異熟生蘊。依心加行差別,施設威儀路、工巧處及與變化。故彼一切皆世俗有。
午五、軟品等3 未一、征
云何彼成軟中上品?
未二、釋2 申一、約相對辨
謂異熟生及威儀路不猛利故,俱是軟品;諸工巧處性猛利故,說名中品;當知變化性極猛利,故是上品。
申二、約各別辨2 酉一、標
又四種類,各有差別。
酉二、釋4 戌一、異熟三品
謂無色界異熟是軟品,色界異熟是中品,欲界異熟是上品。
戌二、威儀三品
若坐、若臥是軟威儀,住是中威儀,行是上威儀。
戌三、工巧三品
初習業者是下工巧,已串習者是中工巧,堪為師者是上工巧。
戌四、變化三品
下品修三摩地所得是軟變化,中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中變化,上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上變化。
未三、結
如是等類,軟中上品差別應知。
午六、依事
問:是諸無記依何事生?答:當知略說依十二事。如聞所成地已說。
如聞所成地已說者:聞所成地說有十二工巧業處。謂營農工業、商賈工業、事王工業、書算計度數印工業、占相工業、咒術工業、營造工業、生成工業、防邪工業、和合工業、成熟工業、音樂工業。(陵本十五卷二十二頁1360)由是當知,此中問答,唯約工巧為論,非余一切。
午七、差別2 未一、征
云何諸無記差別?
未二、釋2 申一、別辨4 酉一、異熟生
謂異熟生,五趣別故,五種差別。
酉二、威儀路
若威儀路,威儀別故,四種差別。
酉三、工巧處
若工巧處,十二事差別故,即十二種差別。
酉四、變化心2 戌一、舉八種
異生、聲聞、獨覺、菩薩、如來差別故,為嬉戲、為利他、身語變化差別故,當知變化八種差別。
戌二、顯攝余
由此差別即攝余事,故不別說。
當知變化八種差別者:補特伽羅差別有五,謂異生、聲聞、獨覺、菩薩,及與如來。所為差別有二,謂為嬉戲,或為利他。所變化事差別有二,謂身及語。如是變化,總有八種差別。
申二、料簡2 酉一、標差別
又異熟生,一向無記;二,三可得;一,有二種。
二三可得一有二種者:謂威儀路、工巧處三性可得。變化唯有無記及善無記,如前說。余如下釋。
酉二、隨應釋3 戌一、威儀
若依伎樂,以染污心發起威儀,是染污性;若依寂靜,即是善性。
戌二、工巧
若依染著發起工巧,是染污性;若善加行所起工巧,即是善性。
戌三、變化心
為引導他,或為利益諸有情故,而起變化,當知是善,此無染污。
壬三、諸門決擇4 癸一、蘊諦相攝2 子一、明攝不攝2 丑一、征
復次,如是五蘊幾諦所攝?又此諸諦幾蘊所攝?
丑二、辨
當知三諦、五蘊更互相攝。滅諦、諸蘊互不相攝,由滅諦性是彼寂靜所顯故。
三諦五蘊更互相攝等者:苦、集二諦有漏所攝,道諦一種無漏所攝。如是三諦唯是有為,故與五蘊更互相攝。滅諦不爾,故與諸蘊互不相攝。
子二、廣辨諦實2 丑一、約四諦辨6 寅一、十六行觀3 卯一、明所由4 辰一、于苦諦2 巳一、問
問:如聲聞地已說于四諦中有十六行觀,何故于苦諦為四行觀?
巳二、答2 午一、標
答:為欲對治四顛倒故。
午二、釋
謂初一行對治初一顛倒,次一行對治次二顛倒,后二行對治后一顛倒。
謂初一行對治初一顛倒等者:謂無常行對治常倒,苦行對治樂倒及與凈倒,空行、無我行對治我倒,如是四行對治四種顛倒。
辰二、于集諦2 巳一、問
問:何故于集諦為四行觀?
巳二、答2 午一、標四愛
答:由有四種愛故。
午二、明建立2 未一、標
此四種愛,當知由常、樂、凈、我愛差別故,建立差別。
未二、釋2 申一、配為緣
初愛為緣,建立后有愛;第二、第三愛為緣,建立喜貪俱行愛及彼彼希樂愛;
初愛為緣等者:此中初愛至最后愛,如其次第,常、樂、凈、我四愛差別應知。
最后愛為緣,建立獨愛,當知此愛隨逐自體。
建立獨愛者:謂自體愛內各別故,是名獨愛。
申二、顯差別4 酉一、愛
又愛云何?謂于自體親昵藏護。
酉二、后有愛
后有愛云何?謂求當來自體差別。
酉三、喜貪俱行愛
喜貪俱行愛云何?謂于現前、或于已得可愛色聲香味觸法起貪著愛。
酉四、彼彼希望愛
彼彼希望愛云何?謂于所余可愛色等起希求愛。
謂于所余可愛色等者:若諸未得所求境界,是名所余可愛色等。簡非已得,名為余故。于此境界,或為和合、或為不離、或為增益而起希求,名希求愛。
辰三、于滅諦
問:何故于滅諦為四行觀?答:由四種愛滅所顯故。
由四種愛滅所顯故者: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說:于滅諦中有四行相。云何第一名滅行相?謂于永斷煩惱滅中正觀行相。云何第二名靜行相?謂于永斷眾苦靜中正觀行相。云何第三名妙行相?謂于永斷無罪清凈安樂性中正觀行相。云何第四名離行相?謂于永斷常住性中正觀行相。如是四種正觀行相,即由我愛、后有愛、喜貪俱行愛、彼彼希望愛永斷所顯,如其次第配屬應知。
辰四、于道諦
問:何故于道諦為四行觀?答:由能證彼四愛滅故。
由能證彼四愛滅故者: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說:于道諦中有四行相。云何第一名道行相?謂于圣道與境相應無顛倒性正觀行相。云何第二名如行相?謂于圣道永出世間離諸漏性正觀行相。云何第三名行行相?謂于圣道先圣、后圣同所游履正觀行相?云何第四名出行相。謂于圣道無上性中正觀行相。如是四種正觀行相,能證前說四種愛滅,如其次第配屬應知。
卯二、釋隨應3 辰一、空行攝2 巳一、征
復次,如聲聞地已說壞等十種行相,
如聲聞地已說壞等十種行相者:聲聞地說:由十種行觀察苦諦,能隨悟入苦諦四行。何等為十?一、變異行,二、滅壞行,三、別離行,四、法性行,五、合會行,六、結縛行,七、不可愛行,八、不安隱行,九、無所得行,十、不自在行。(陵本三十四卷一頁2734)是名壞等十種行相。
此中,無所得云何?
巳二、釋
謂唯有根、唯有境界、唯有彼所生受、唯有彼所生心、唯有計我我想、唯有計我我見、唯有我我言說戲論,除此七外,余實我相了不可得。
唯有彼所生受等者:彼謂根、境。我及我所,此名我我。聲聞地中亦顯此義,應勘彼知。(陵本三十四卷十四頁2773)
辰二、無我行攝2 巳一、征
不自在云何?
巳二、釋
謂眾緣生、無常、苦相所攝諸行,離我相故。
辰三、苦行攝3 巳一、約三苦辨3 午一、攝壞苦2 未一、問
問:此十行相,由何行相攝壞苦耶?
未二、答2 申一、標簡
答:由結行相及變壞增上所起憂惱,當知是壞苦性,非唯變壞。
申二、釋由
已離憂者,雖復遇彼不為害故。
已離憂者等者:此中義顯,由結行相及與憂惱,是壞苦性。若離結縛,便能永滅生老病死愁悲憂苦一切擾惱純大苦蘊,是名已離憂者。雖復遇彼諸行變壞,無有壞苦,名不為害。
午二、攝苦苦
問:何等行相攝苦苦耶?答:由不可愛行相。
午三、攝行苦
問:何等行相攝行苦耶?答:由不安隱行相。
巳二、約八苦辨2 午一、第一義3 未一、苦苦攝
復次,如經言:生苦乃至略攝五取蘊苦。如是諸苦相,幾苦苦攝?謂初五。
未二、壞苦攝
幾壞苦攝?謂中二。
未三、行苦攝
幾行苦攝?謂后一。
生苦乃至略攝五取蘊苦者:所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五取蘊苦應知。如是諸苦,各有五相,如有尋有伺地決擇中說。(陵本六十一卷十四頁4933)
午二、第二義2 未一、略明攝
復次,初七,苦苦攝;彼所對治凈妙煩惱,壞苦攝;最后一,行苦攝。
未二、隨難釋
由世尊言:入變壞心。又作是言:由蓋纏故,領彼所生心諸憂苦。故知煩惱壞苦故苦道理成就。
巳三、約四苦辨3 午一、舉經言
復次,如經言:有四種苦。一者、生苦,二、緣內苦,三、緣外苦,四、麤重苦。
午二、問答辨
問:此中何行攝何苦?何苦攝何行?答:初行、初苦展轉相攝;次有三行,與第二苦展轉相攝;次有三行,與第三苦展轉相攝;最后一行,與最后苦展轉相攝。
初行初苦展轉相攝等者:謂八苦中,生苦初行,與此四苦最初生苦展轉相攝;老、病、死苦三行,與緣內苦展轉相攝;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如是三行,與緣外苦展轉相攝;五取蘊苦最后一行,與粗重苦展轉相攝。
午三、配差別
前所說愛自性差別建立集諦四種行相,當知為生今果差別四種苦故。
前所說愛自性差別等者:聲聞地說:謂了知愛是取因故,復能招集即以其取為因有故,復能生起有為上首當來生故,又能引發以生為緣老、病、死等諸苦法故。隨其所應,當知說名因、集、起、緣。(陵本三十四卷十六頁2777)是名集諦四種行相。即依是義,此中總說為生今果差別有四種苦,非定別配。又復彼行,由常、樂、凈、我四愛差別而得建立,如前已說應知。
卯三、配解脫2 辰一、明配屬3 巳一、空行
復次,此十六行,幾是空行?謂二,即苦諦后二行。
即苦諦后二行者:謂無所得行、不自在行應知。
巳二、無愿行
幾是無愿行?謂六,即苦諦前二行及集諦一切。
即苦諦前二行等者:謂苦諦中變異行、滅壞行,及與集諦因行、集行、起行、緣行應知。
巳三、無相行2 午一、滅諦攝
幾是無相行?謂滅諦一切。
謂滅諦一切者:于滅諦中有四行相。謂滅行、靜行、妙行、離行應知。
午二、道諦攝
幾是清凈因所顯行?謂道諦一切。
謂道諦一切者:于道諦中有四行相。謂道行、如行、行行、出行應知。
辰二、釋妨難2 巳一、問
問:要由無常想,能住無我想,何故此中先說空耶?
巳二、答
答:此約無我觀已生,由無常觀建立無愿;以此二觀,前后展轉互修治故。
寅二、說諦次第2 卯一、約染凈辨2 辰一、顯說2 巳一、黑品攝
復次,四圣諦說次第者,謂由此故苦,此最為初;如此故苦,此為第二;此二攝黑品究竟。
巳二、白品攝
由此故樂,此為第三;如此故樂,是為第四;此二攝白品究竟。
辰二、引喻
譬如重病、病因、病愈、良藥。
卯二、約世間辨3 辰一、標
又有差別。謂如世間遭苦次第,當知建立圣諦次第。
辰二、征
所以者何?
辰三、釋
如諸世間曾所遭苦,即于此處先發作意;次于遭苦因,次于苦解脫,后于解脫方便,發起作意。
寅三、明四諦義2 卯一、總顯
問:諦義云何?答:如所說相不舍離義,由觀此故到清凈究竟義,是諦義。
如所說相不舍離義等者:諦建立義,略有二種。一、約世俗諦,謂世間愚夫等,由法爾故,于彼諸法覺無乖諍,即此如所說相不舍離義。二、約勝義諦,謂諸已見諦者,如其法性證無乖諍,即此到清凈究竟義。
卯二、別辨4 辰一、苦諦義
問:苦諦義云何?答:煩惱所生行義。
煩惱所生行義者:集論中說:云何苦諦?謂有情生及生所依處。(集論四卷一頁31,674a)今說煩惱所生,即有情生;煩惱所行,即彼依處應知。
辰二、集諦義
問:集諦義云何?答:能生苦諦義。
辰三、滅諦義
問:滅諦義云何?答:彼俱寂靜義。
辰四、道諦義
問:道諦義云何?答:能成三諦義。
能成三諦義者:謂由道諦,遍知苦諦、永斷集諦、觸證滅諦。如下自說:若勤修道,乃能成辦所說三義故。
寅四、明勝義攝2 卯一、問
問:如是四圣諦,為世俗諦攝,為勝義諦攝?
卯二、答2 辰一、標義
答:勝義諦攝。
辰二、釋由2 巳一、簡世俗
何以故?于順苦、樂、不苦不樂諸行中,由自相差別故,建立世俗諦。
巳二、顯勝義
由彼共相一味苦故,當知建立勝義諦。
由彼共相一味苦故等者:由彼諸行,一切圣者觀唯是苦,以有漏故,唯圣能證一切有漏共相。即依此義,立勝義諦。
寅五、辨知斷等2 卯一、問
問:何緣故說遍知苦諦、永斷集諦、觸證滅諦、修習道諦?
卯二、答4 辰一、知苦
答:由彼苦諦是四顛倒所依處故,為除顛倒,故遍知苦。既遍知苦,即遍知集,由彼集諦苦諦攝故。
是四顛倒所依處故者:常、樂、凈、我名四顛倒應知。
辰二、斷集
雖遍知苦,仍為集諦之所隨逐,故須更說永斷集諦。
辰三、證滅
言觸證者,是現見義。由于滅諦現前見故,不生怖畏,愛樂攝受,是故次說觸證滅諦。
不生怖畏愛樂攝受者:已見諦者,離我顛倒,證知我我定非有故,是故于寂靜界不生怖畏,深心欣仰愛樂攝受故。
辰四、修道
若勤修道,乃能成辦所說三義,是故后說修習道諦。
寅六、辨諦現觀2 卯一、總2 辰一、問
問:諦現觀有幾種?此復何相?
辰二、答2 巳一、明體相
答:決定義是現觀義。此則于諸諦中決定智慧及彼因、彼相應、彼共有法為體,是名現觀相。
于諸諦中決定智慧等者:此中智慧,通說加行、根本、后得三無漏慧。聞思修三能成彼慧,是名彼因。彼助伴法,名彼相應。彼所依緣,名共有法。總此一切,為現觀體。
巳二、出種類
此復六種應知,如有尋有伺地說。
此復六種等者:謂思現觀、信現觀、戒現觀、現觀智諦現觀、現觀邊智諦現觀、究竟現觀。如有尋有伺地說應知。(陵本十卷十九頁832)
卯二、別5 辰一、思現觀
此中云何名初現觀?謂于諸諦決定思惟。
辰二、信現觀
云何名為第二現觀?謂三寶所三種凈信,由于寶義已決定故,及聞所成決定智慧。
辰三、戒現觀
云何名為第三現觀?謂圣所愛戒,于惡趣業已得決定不作律儀故。
辰四、現觀智及現觀邊智諦現觀2 巳一、廣分別2 午一、現觀智諦現觀2 未一、征
云何名為第四現觀?
未二、釋2 申一、辨相2 酉一、初現觀位3 戌一、三心差別3 亥一、內遣有情假
謂于加行道中,先集資糧極圓滿故,又善方便磨瑩心故,從世間順決擇分邊際善根無間,有初內遣有情假法緣心生,能除軟品見道所斷煩惱粗重。
有初內遣有情假法緣心生者:諸有情名唯假相有,無始時來熏習執著,是名有情假法。入現觀時,除遣彼相正智得生,名初內遣有情假法緣心生。
亥二、內遣諸法假
從此無間,第二內遣諸法假法緣心生,能除中品見道所斷煩惱粗重。
第二內遣諸法假法緣心生者:諸法名義唯假安立,是言所行,不稱實有,是名諸法假法。入現觀時,除遣彼相正智得生,是名第二內遣諸法假法緣心生。
亥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
從此無間,第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法緣心生,能除一切見道所斷煩惱粗重。
戌二、止觀雙運2 亥一、標名
又此現觀即是見道,亦名雙運道。
亥二、釋由
此中雖有毗缽舍那品三心及奢摩他品三心,然由雙運合立三心,以于一剎那中止觀俱可得故。
戌三、緣境相應2 亥一、緣境
當知此諸心,唯緣非安立諦境。
亥二、相應
又前二心,法智相應;第三心,類智相應。
又前二心法智相應等者:于內[13]共了、現見所知諸義境界無漏之智,是名法智。于不共了、不現見所知義境無漏之智,是名類智。義如顯揚論說。(二卷十六頁31,489c)
酉二、第二現觀位
又即由此心勢力故,于苦等安立諦中,有第二現觀位清凈無礙苦等智生;
有第二現觀位等者:緣非安立諦境,于現觀位說名為初。此言安立諦境,從彼無間所生,是故名第二現觀位。于此位中,彼苦等智,于安立諦能善通達真如性故,不為煩惱所隨眠故,非依名言戲論起故,是名清凈無礙。
當知依此智故,苦集滅道智得成立。
申二、出體
即前三心并止觀品,能證見斷煩惱寂滅,能得永滅一切煩惱及所依事出世間道,是名現觀智諦現觀。
永滅一切煩惱及所依事者:三界見、修所斷煩惱皆悉永斷,是名永滅一切煩惱。當來后有眾苦皆悉永斷,是名滅所依事。
午二、現觀邊智諦現觀2 未一、征
云何名為現觀邊智諦現觀?
未二、釋2 申一、辨相5 酉一、出智體
謂此現觀后所得智,名現觀邊智。
酉二、明智依
當知此智,第三心無間,從見道起方現在前。
酉三、顯緣境
緣先世智曾所觀察下上二地及二增上安立諦境。
酉四、辨所攝
似法、類智,世俗智攝,通世出世,是出世間智后所得。
緣先世智曾所觀察等者:先加行位,以世間智,觀察欲、色、無色苦集二諦,是名觀察下上二地安立諦境。又復觀察彼苦集滅及能滅道,名觀察二增上安立諦境。今此位中,于彼安立得如實知,然不應說法智、類智所攝,以彼唯緣非安立諦境生故。今此不爾,緣安立諦下上地別,是故說言似法、類智,世俗智攝。非唯世間,非唯出世,是故說言通世出世,是出世間智后所得。
酉五、釋差別2 戌一、約所取能取辨
如其次第,于一一諦二種智生,謂忍可欲樂智,及現觀決定智。
戌二、約下上諦境辨
如是依前現觀起已,于下上諸諦中,二二智生。
申二、結名
是名現觀邊智諦現觀。
于下上諸諦中二二智生者:謂于下上二地一一諦中,各復有其二智生故。
巳二、總料簡2 午一、辨差別3 未一、無有分別異
此中前智遣假法緣故,是無分別;后智隨逐假法緣故,是有分別。
未二、能斷不生異
又前智于依止中,能斷見斷煩惱隨眠;后智思惟所緣故,令彼所斷更不復起。
后智思惟所緣故者:思惟安立諸諦為所緣故。
未三、進趣斷道異
又前智能進趣修道中出世斷道,第二智能進趣世出世斷道。
午二、簡方便3 未一、標非
無有純世間道能永害隨眠。
未二、釋由2 申一、出相引
由世間道是曾習故,相執所引故。
申二、顯無能
如相執所引,如是亦不能泯伏諸相;如不能泯伏諸相,如是亦不能永害麤重。
未三、結成
是故彼道無有永害諸隨眠義。
相執所引故者:謂世間道非自內證,唯從他聞,不離名言戲論相執,名彼所引。
辰五、究竟現觀2 巳一、征
云何名為究竟現觀?
巳二、釋3 午一、出智別
謂由永斷修所斷故,所有盡智、無生智生。或一向出世,或通世出世。
午二、釋得名
于現法中,一切煩惱永斷決定故;于當來世,一切依事永滅決定故;名究竟現觀。
盡智無生智者:謂阿羅漢于諸煩惱究竟盡中,發起盡智。由因盡故,當來苦果畢竟不生,即于此中起無生智。義如聲聞地說。(陵本三十四卷二十四頁2807)
午三、辨差別2 未一、盡智攝2 申一、一向出世
何等名為出世盡智?謂若智,于盡無分別。
申二、通世出世
何等名為世出世盡智?謂若智,于盡有分別。
未二、無生智攝2 申一、一向出世
何等名為出世無生智?謂即此依事滅因義故,于當來世依事不生中所有無分別智。
申二、通世出世
何等名為世出世無生智?謂于當來世依事不生中所有有分別智。
丑二、約三諦辨2 寅一、斥他3 卯一、略標
復次,有種姓婆羅門,建立三處為實為諦。然彼種姓諸婆羅門,于此三處住三過失,污其心故;依第一義,彼皆墮在非梵志數。
卯二、別釋2 辰一、辨三處4 巳一、征
何等三處?
巳二、列
一、為養命,二、為修福,三、安立果。
巳三、釋3 午一、為養命3 未一、標列
為養命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為活命故,于施主前或呪愿、或贊美、或序述。
未二、隨釋3 申一、咒愿2 酉一、愿除怨敵
呪愿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希求隨一資生具故,往詣王所、或王大臣、或婆羅門、長者、居士、商主等所,矯設呪愿:當愿汝等所有怨敵皆悉殄滅、橫遭殃禍、摧屈縛錄。
酉二、愿常吉祥
又愿汝等所有吉祥常無轉動、不可侵奪。
申二、贊美2 酉一、贊害怨敵2 戌一、有力能
贊美者,為希求故,往到彼所,矯設贊美,言:汝勇健,多諸計策,善害怨敵。
戌二、世希有
又于害怨假興贊述,唱言:汝曹如是如是害除怨敵,甚為希有,如汝等輩,世間難得。
酉二、贊久興盛
又于財位久興盛者,矯施贊述,言:諸世間如汝吉祥成就無動,甚為難有。
申三、序述2 酉一、序他相好2 戌一、滅敵
序述者,謂彼為希求故,往到他所,妄興序述;言:汝成就善丈夫相,不久定當一切怨敵皆悉殄滅、橫遭殃禍、摧屈縛錄。
戌二、吉祥
又若成就如是相者,定當吉祥,無有退轉。
酉二、述自受施
又如汝等諸親友家、若施主家,常無有余沙門、婆羅門于中受施執為己[14]有,唯我常得恭敬供養、衣服、飲食、諸臥具等。
未三、總結
彼由如是方便所獲利養,深生染著、耽嗜、迷悶、堅固、保執而受用之。
午二、為修福2 未一、別辨相3 申一、殺害眾生
為修福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宣說殺害無量眾生,興祠祀福。
申二、獲常處果
宣說祠祀獲常處果。
宣說祠祀獲常處果者:謂如害為正法論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于彼祠中咒術為先,害諸生命,若能祀者、若所害者、若諸助伴,如是一切皆得生天。由彼妄計天身是常,是故說言獲常處果。
申三、攝執我所
又興祠祀時,召命無量國王、大臣、長者、居士,為欲攝受上妙眾多資生具故。彼既獲已,執為我所,展轉互起陵[15]懱之心。
未二、結三失
當知彼有如是三失。
當知彼有如是三失者:謂殺害眾生失、妄計常果失、執我我所失應知。雖為修福,而實非福,是故成失。
午三、安立果2 未一、敘彼計
安立果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說阿素洛身應可殺害,天身是常;唯婆羅門最上種姓,余姓下劣;廣說乃至諸婆羅門大梵所生,大梵所化,大梵支胤。
未二、結得名
彼種姓婆羅門作如是計,立如是論,當知是名安立果。
唯婆羅門最上種姓等者:謂如妄計最勝論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婆羅門是最勝種類,剎帝利等是下劣種類;婆羅門是白凈色類,余種是黑穢色類;婆羅門種可得清凈,非余種類;諸婆羅門是梵王子,從大梵王口腹所生,從梵所出,梵所變化,梵王體胤。如有尋有伺地敘破彼計應知。(陵本七卷十二頁519)
巳四、結
如是種姓婆羅門,于此三處猛利取執,隨興言論:唯此是實是諦,余并愚妄。
辰二、顯三失4 巳一、征
何等名為由三過失染污其心?
巳二、列
謂語言過失、憍慢過失、勝解過失。
巳三、釋3 午一、語言過失
若即于此三處邪語業轉,當知是名語言過失。
午二、憍慢過失
若復于此三處施設建立,及隨發起不正言論方比于他,謂己[16]為勝、或等、或劣,當知是名憍慢過失。
午三、勝解過失
若復于此三處不觀得[17]失,一向信受;雖遇諸佛及佛弟子正教誨時,于處非處不能正住,于遍分別不能正住,
于遍分別不能正住者:謂于圓成實相、依他起相、遍計所執相諸法安立,不能如理而思惟故。
于諸正行不能正住,于智者論不能正住,當知是名勝解過失。
于智者論不能正住者:若所立論不違圣言,能治雜染,不違法相,名智者論。不依此生法住智故,名不能住。
巳四、結
此三過失,當知皆是惡見所起。
卯三、結攝
若有住此三處,成就三種過失,雖是種姓諸婆羅門,依第一義,彼皆墮在非梵志數。
寅二、顯自3 卯一、略標
復次,若有建立三處為諦為實,又于三處無三過失染污其心,彼雖非種姓婆羅門,然墮第一義婆羅門數。
卯二、別辨2 辰一、征
何等三處?
辰二、釋2 巳一、舉初處2 午一、標所說
謂不應害一切眾生,是名初處。
午二、顯離過3 未一、無語言過
此所說處,唯諦唯實,無有虛妄。是故于此初處,無語言過失染污其心。
未二、無憍慢過
又彼于是處,不由諦實言論方比于他,謂己[18]為勝、若等、若劣。是故彼于此處,無憍慢過失染污其心。
又彼于是處等者:此中處言,謂即初處,下皆準知。由依不應害一切眾生而為論故。
未三、無勝解過2 申一、辨
又彼于此處審觀得[19]失,觀彼所緣能增善法。又能攝益身心無罪現法樂住,于諸有情多住慈想,晝夜修學;又于此處非信他行,內自正覺為諦為實,然于諦實不妄[20]執著。
又于此處非信他行者:謂于不害眾生處獲得無漏律儀,終不故思違越所學,乃至傍生亦不害命故。如是律儀自內所證,非緣于他,是名非信他行。
申二、結
是故當知,彼于此處,無勝解過失染污其心。
巳二、例余處2 午一、例同
如是一切行無常,是名第二處。余如前說。
余如前說者:謂, 如初處離三過失應知。
一切法無我,是名第三處。余如前說。
午二、顯別2 未一、于第二諦
此中差別者,于第二諦,應言于一切行多住生滅觀,晝夜修學。
未二、于第三諦
于第三諦,應言于一切法多住無我我所想,晝夜修學。
卯三、總結2 辰一、明勝義攝
若有于此三處無三過失染污其心,彼雖非種姓婆羅門,然墮第一義婆羅門數。
辰二、為佛知見
如是三處成婆羅門諦實之法,離三過失,唯有如來是真覺者。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五十五
[1] 「一頁」,披尋記原作「二頁」。
[2] 「五識身相應地」,披尋記原作「意地」。
[3] 「所」,大正作「法」。
[4] 「所」,大正作「法」。
[5] 「性」,大正作「由」。
[6] 「得」,大正作「德」。
[7] 「事」,大正、陵本作「士」。
[8] 「語」,鉛版等披尋記作「與」。韓清淨手稿無誤。
[9] 「己」,陵本作「已」。
[10] 「十八頁」,披尋記原作「十七頁」。
[11] 「有想見論」,披尋記原作「有想論」。卷八十七原文作「有想見論」。陵本八十七卷二頁原文作「有見想論」,韓手稿於八十七卷加註改為「有想見論」,但於此披尋記韓手稿中作「有想論」。
[12] 「宣」,大正作「詮」。
[13] 編按:顯揚論原文無「內」字。
[14] 「己」,陵本作「已」。
[15] 「陵」,大正作「凌」。
[16] 「己」,陵本作「已」。
[17] 「得」,大正作「德」。
[18] 「己」,陵本作「已」。
[19] 「得」,大正作「德」。
[20] 「妄」,陵本作「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