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立論大綱(第一至三節)。
乙、《紅樓夢》之寫作評閱及流傳情形(第四至十五節)。
丙、攻高鶚主觀派之批評(第十六至三十三節)。
丁、客觀疑高本之批評(第三十四至四十四節)。
戊、高本四十回之文學伎倆及經營匠心(第四十五至六十三節)。
己、結論(第六十四節)。
甲、立論大綱
一、本文立論主旨,計十三點。
1.曹雪芹有時間可以續完《紅樓夢》全書,且必已續完。因為此書至八十回中止,只有“風月繁華”,而無沉痛故事。其時寶玉尚未提親,騙局未成,黛玉未死,故事尚未轉入緊張關頭(黛死、釵嫁、玉瘋);中心主題尚未發揮(寶玉斬斷情緣,賈府繁華,成為幻夢);全盤結構(賈府敗落,各人下場)尚未寫出;初回伏線,未見呼應。倘使草蛇灰線,只有伏筆,而不見于千里之外,則《紅樓夢》一書,不能成其偉大。假使曹雪芹所寫僅是風花雪月,吃蟹賞菊,飲酒賦詩之事,而無世情變化沉痛經驗,雪芹之才,只見一半(閨閣閑情之細致描寫),未見匠才(結構之大,伏線之精),難稱為第一小說大家。書中主人翁也不過是一個永不成器,縱情任性的多情茜紗公子而已,無甚足觀。(詳下第四十七節)
2.胡適早已推定雪芹所作必不止八十回,必有八十回以后的“殘稿”。最清楚確定的事實有二:
①在一七五四年(甲戌)已有《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最少有二十八回(可能已成四十回或八十回)。
②在一七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五月初七日,《紅樓夢》已有謄正本,“對清”至七十五回(見庚辰七十五回前單頁)。雪芹逝世之時(一七六三,癸未除夕,據周汝昌考定)去甲戌是九年,去丙子五月是七年又七個月。在這八九年期間,雪芹非續完全書故事,成后四十回不可。在一七六〇年(庚辰),寫稿至少當有一百回,所以庚辰本第四十二回前總評說“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余”。若僅一百回,后來因故事收場方面太大,伏線太多,以二十回寫出黛玉之死及賈府之敗和各人下場,定然不夠,故必延長至一百二十回。但是此批附四十二回之前,所說釵黛二人悉捐前嫌,又正是四十二回之事,而原稿作三十八回,故以四十回這“三分之一”,則全稿應是一百二十回。又一七六二年壬午三月畸笏批書,確已見過“末回情榜”,是全書初稿已成之證。高本作偽之最重要證據,倒不在張問陶一句話中之一“補”字,而在另一事實。就是我們所見一百二十回程本未出以前的各抄本,僅有八十回。八十回以后殘稿之說出,作偽之說,根本動搖。(詳下第八、第十二節)
3.甲戌抄本已有“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字樣,時是書已有五種書名:①《石頭記》,②《情僧錄》,③《紅樓夢》,④《風月寶鑒》,⑤《金陵十二釵》。退一步說,以一七五六年五月初七日已對清七十五回為起點計算,雪芹也有七年半工夫,可以寫成以后四十五回之未定稿。一七六二年那年壬午九月,雪芹似乎還忙于披閱增刪,似乎索還借閱批稿甚迫。由于甲戌以后傳抄偽誤迷失之經驗,雪芹似已學乖。八十回以后之稿,未更校正,不肯隨便傳抄。后四十回既是散稿,雪芹一死,家中更無心進行書稿之傳閱,總是家藏舊稿,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才慢慢傳布出來。且凡編小說,初回各人性格未清,布局未定,下筆每或游移不定,(今本事實最混亂的是未入大觀園以前之頭二十二回)。及至故事收場成急轉直下之勢,正如驥馬下坡,欲罷不能,故寫作必愈速(詳第八節)。況且細玩冊文,各人下場早已定好了。
4.雪芹陸續成書,屢次增刪改易,“書未成淚盡而逝”。所留的是適之所謂“殘稿”。既有殘稿,必有回目。此后數十回殘稿,脂評屢屢說到(“后三十回”“后半部”等等)。其中有已迷失者,有易稿中自行刪去者。畸笏在雪芹死后四年批書時所見已迷失了五六稿。(第二十一回庚辰本眉批云:“余只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嘆嘆,丁亥——一七六七——夏,畸笏。”)
畸笏是雪芹的家里人,連他所藏的都迷失一部分,而這迷失部分(獄神廟,射圃),卻成了高本的罪過。程偉元所得兩三種殘稿,有迷失者仍然迷失,有正文迷失而為畸笏所未見者(懸崖撒手)復為程氏所得。(詳下第三十四至四十一節)
5.迷失諸稿,或屬前八十回,或屬后四十回(獄神廟及射圃文字),無法可考。但“情榜”文字,確應屬后四十回,(其中榜上寶玉是“情不情”,黛玉是“情情”),高本缺。此節及《十獨吟》為可以確指高本缺漏或未備唯一的兩段文字。(詳三十四至四十一節)
6.高本四十回大體上所有前八十回的伏線,都有極精細出奇的接應,而此草蛇灰線重見于千里之外的寫作,正是《紅樓夢》最令人折服的地方。在現代文學的口語說來,便是結構上的嚴密精細。這是評高鶚者(適之、平伯、魯迅)所公認。(詳第四十八至五十六節)
7.高本人物能與前部人物性格行為一貫,并有深入的進展,必出原作者筆下。(詳第五十九至六十二節)
8.高本作者才學經驗,見識文章,皆與前作者相稱。(詳第六十三節)
9.高本文學手眼甚高,有體貼入微,刻骨描繪文字,更有細寫閨閣閑情的佳文,似與前八十回同出于一人手筆。(詳所引佳文,第五十二節“強歡笑”,五十五節“雙美護玉”,第六十二節“五兒承愛”等)
10.程偉元所得的殘本,確是雪芹原作的散稿抄本。得之并不算稀奇。畸笏、脂硯所謂已經迷失文字,不可強其復得。并不得據以為作偽不接應之證。(詳第十三、十四節)
11.裕瑞開謾罵之風,周汝昌繼之(第十七、第十八節)。俞平伯攻高本故事收場應如此不應如彼,全是主觀之見,更以“雅俗”二字為標準,不足以言考證。天地之大,人猶有所憾,平伯喜歡不喜歡紅樓結局,與書之真偽無干。平伯除有成心外,又犯曲解事實,掩滅證據,故事鋪張的毛病。(詳第十九至三十三節全段)胡適依正當的考據材料疑高本之偽,皆可于以上第四及第十項求解答。(詳下第三十四至四十四節)
12.時人傳說,只有張問陶后四十回“俱蘭墅所補”一句話,此“補”字出了不少毛病。高鶚所作,系“修補”、“補訂”之“補”,而非“補續”“增補”之“補”,更非“補作”“續補”之“補”,更非“作”,更非“作偽”。胡適明言,“因為高鶚不諱他補作之事,故張船山直說他補作后四十回的事”(中國章回小說,大連版,二二九頁)。張氏所言,正是程乙本高序所自述,是當時公開事實。俞樾不察,未見過程乙本,遂引為高氏補續之據。換言之,高氏之補,是因為“坊間繕本,及諸家所藏秘稿,繁簡歧出,前后錯見……此有彼無,題同文異”,乃“廣集校勘,準情酌理,補遺訂訛”的工作,“至其原文,未敢臆改”。“至其原文,未敢臆改”八字不確,其余是實。高鶚補前八十回與補后四十回的功夫相同,(依汪原放校讀記,前八十回,改一五、五三七字;后四十回,改五、九六七字)。愚意第一回至第二十二回還應多“補”幾下。因為經過此次“補訂”工作之后,今日通行本之前二三十回錯見差謬之處,仍然很多,而后四十回除了平伯不喜歡黛玉死,不喜歡寶玉拜別其父一類所謂“俗”處之外,倒沒有前二三十回的紕謬。我們可以推知,平伯認為寶玉出家,途上遇其父親,將永遠訣別,連看都不一看,才是“雅人”。(詳下第四十三節)
13.續《紅樓夢》書是不可能的事。這是超乎一切文學史上的經驗。古今中外,未見過有長篇巨著小說,他人可以成功續完。高鶚是個舉人(后成進士),舉人能當編輯,倒不一定能寫小說。除非我們見過高鶚有自著的小說,能有相同的才思筆力外,叫他于一二年中續完四十回,將千頭萬緒的前部,撮合編纂,彌縫無跡,又能構成悲局,流雪芹未盡之淚,嘔雪芹未嘔之血,完成中國創造文學第一部奇書,實在是不近情理,幾乎可說是絕不可能的事。(詳下戊全段第四十五至六十三節)
二、高鶚是否作偽,今本后四十回是否雪芹原著,這問題是中國文學史上一重公案。魯迅中國小說史已取胡說,說后四十回是高鶚所“續”,雖然“所補或俱未契于作者本懷,然長夜無晨,則與前書伏線不背”(二五二頁)。譚正璧《中國小說發達史》也說,“其后四十回為高鶚所作”,連補字丟開。很多人未能檢復證據,聞其偽而未知何所指而為偽,覺其真,又未敢言其真。謂雪芹第一才子之筆,竟不能自完其書,只能寫風花雪月的散品,而不能成體大思精的巨著,未免冤枉,故不敢不辯。再者,中國小說名著,若《三國》,《水滸》,向來弱于結構,《金瓶梅》稍有緊湊的布局。這樣一講,最富于匠心經營的《紅樓夢》,也是沒有能力寫完了。
三、適之首發后四十回高氏偽作之論,而始終能保持存疑客觀態度。他得甲戌脂硯齋重評本后,修改前案,斷定雪芹所作斷不止八十回,又因為看見在雪芹未去世之前九年(雪芹卒年,脂硯誤記為壬午,周汝昌考當在下一年癸未,九年應作十年)已有此重評本,成書二十八回,或四十回,他嘗發出一個重要疑問。在《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一九二八)一文中,他發疑問:“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書,那么,從甲戌到壬午這九年之中雪芹做的是什么書?難道他沒有繼續此書嗎?如果他續作的書是八十回以后之書,那些文稿又在何處呢?”(胡,二八六頁。以下是講必有八十回后的散稿)這一疑問,讀者不甚注意,于我卻有極大影響。這一動疑,是我論據的出發點,始終不相信,八九年中雪芹不能或者不曾續完四十回書之說。
雪芹此書,“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其靈魂深處,無限的抱恨,無限的啼痕,無限的血瘢所寄托,皆在八十回后黛玉已死與未死者無可奈何的哀痛。我們對于雪芹這種還淚之債,應當慎重鑒別,才不負他十年辛苦之用心。
乙、《紅樓夢》之寫作評閱及流傳情形
四、曹雪芹——雪芹是一位談笑風生,神采奕奕的人,不是多愁善病,萎靡慵懶的人。他能詩能畫,好飲如狂(敦誠、敦敏詩),且高聲闊談(敦敏《懋齋詩抄》“隔院聞高談聲,疑是曹君”)。在逝世之前一年,猶與敦誠縱飲作長歌,似非病體纏身者。且據裕瑞《棗窗閑筆》,雪芹自謂作書不難。“又聞其嘗作戲語云:‘有人欲快睹吾書不難,惟日以南酒燒鴨享我,我即為之作書云。’”裕瑞去雪芹未遠,雖未見其人,亦不詳其家世,但他曾記,“聞前輩姻戚有與之交好者(言),其人身胖頭廣而色黑,善談吐,風雅游戲,觸景生春。聞其奇談,娓娓然令人終日不倦”。想見其為人,精神飽滿,是能續完自己的書的人。《紅樓夢》作者批者,處處言“字字皆是血”,“一把辛酸淚”,有意要寫樹倒猴猻散的大收場。雪芹既然于一七五六年已寫完八十回,假定他在此后八九年間,后四十回仍然不能交卷,那么,我就不得不把雪芹小說家的身份貶低了。因為他真寫不出來,而所寫的,只是一本沒有緊張關頭、故事焦點的小說。
五、作書與評閱——考證《紅樓夢》歷史,必明其評閱轉抄情形,因為考證真偽的材料,一大部分是出于所謂“脂批”,即“脂硯齋”“畸笏叟”的夾批眉批。這些批書人所見的是真本,所以他們的材料極為重要。這種材料,前人考證甚詳(胡適跋庚辰本一文及其他,周汝昌《紅樓夢新證》等等)。我們按跡尋蹤,比較方便。我由適之處借來甲戌本,并由錢階平先生借得北平影印的庚辰本,用以對照俞平伯編的《脂硯齋紅樓夢輯評》。我發覺輯評這書,庚辰本抄錄甚好,而甲戌本材料卻靠不住,或以無為有,或以有為無,有全條遺漏者,有甲戌文異而以為同者,有回末認為開始總評者,全失其本來面目,不足為學問工具。這是因為編書人無原書,所據的甲戌評語,是過錄在己卯本上的,也不能怪他。《紅樓夢》作者與評者之關系,胡、周諸書俱有詳論。我只舉出一例,可以看出當日作書人一面寫,評書人一面評的情景。第廿七回末葬花詩后,甲戌本有朱批,輯評一書全然未錄,而所錄庚辰評本原脫“有客曰”三字,最關重要。茲錄甲戌本原文如下:
余讀《葬花吟》,至再至三四,其凄楚感慨,令人身世兩忘,舉筆再四,不能下(庚辰作加)批。有客曰(庚辰無此三字),“先生身非(庚辰脫非字)寶玉,何能下筆?即字字雙圈,批詞通仙,料難遂顰兒之意。俟看玉兄之后文再批”。噫唏,阻余者,想亦《石頭記》來的(庚辰作“化來之人”),故停(庚辰作擲)筆以待。
這是雪芹叫批書人暫時勿批詩,等看下回。第二天,第二十八回初頁乃又批一段:
不言練句練字,詞藻工拙,只想景,想情,想事,想(庚辰脫第四想字)理,反復追求,悲傷感慨(庚辰作悲感),乃玉兄一生天性。真顰兒不(庚辰作之)知己,則實無再有者(庚辰作玉兄外實無一人)。昨阻余(庚辰作“相昨粗”,輯評改正為“想昨阻”)批《葬花吟》之客,嫡是玉兄之化身無疑。余幾(庚辰作“幾作”)點金成鐵之人,笨甚(庚辰作“幸甚幸甚”)!
由此可以明白看出雪芹寫成第二十七回時,批者欲批,雪芹勸他勿批,及第二天才續批的情形。因此種密切關系,我們不得不認凡脂批所言所見后部文字皆系真本。其中零零碎碎關于作者的材料非常重要。
六、脂硯齋是何人——脂硯齋是何人的筆號?我相信如周汝昌所考,是史湘云本人。此人很好玩,看他評二十六回末黛玉嘗閉門羹一段:“須得批書人唱大江東(去)的喉嚨嚷著‘我是林黛玉’方可……看官以為是否?”又因為甲午淚筆一條說: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書何本(語按:當作“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可知脂硯不可能是雪芹本人。但是脂硯齋可能是雪芹、湘云共用的筆號(見下第七節)。至于脂硯是史湘云,周汝昌所考,理由頗充足,難以致辯。他是女人,又是史家人,又是自幼喪母,又受嬸娘欺負,又自幼與雪芹親近,等等,都與湘云身世相符。最清楚的是第三十八回一條批,“余則將欲補出枕霞閣中十二釵來”。枕霞閣當然是史家,又同回用“枕霞舊友”筆名作詩的是史湘云。讀者可就周氏原書檢閱一下,茲不贅。脂硯之間,周氏以為“此人定當是用胭脂研汁寫字”(周:五〇三頁)。我以為圖章之石有名雞血者,亦可為硯。但是更好的解說,是“硯上常見到脂痕”(見下節6)。我們只好盲猜。“脂硯重評”后來成為《石頭記》真本招牌,故庚辰本每冊目錄上寫“脂硯凡四閱評過”,而書名仍題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他是再評,三評,四評,與《紅樓夢》相終始,出“庚辰秋定本”的人。
七、畸笏叟及其他——又一重要批書人,署名“畸笏叟”“畸笏老人”。此批書人名,據有年月可考者,最早為壬午(一七六二),而脂硯所批有年月可考者,最晚的一條在己卯(一七五九),除了甲午一條記雪芹逝世,非批書,不算。因此情形,周汝昌疑畸笏亦即湘云之化名。“畸笏”之義,周汝昌解為“簪笏名門”的“畸零之人”,稍牽強。我想甄士隱解《好了歌》之詩中,有“當年笏滿床”之句,是指世代做朝官情形,后來曹家、史家衰落,此批書人在家里檢得一校畸零的朝笏,不勝今昔之感,故用為號。(敦誠家園中有五笏庵,蓋敦誠始祖為英親王,祖父為定庵公,故亦有此物。事見《四松堂集》其兄敦敏所作小傳。又敦誠《答養恬書文》中,有“與一二枯衲子作十笏中談吐也”,語見《四松堂集》卷三頁十七。)我相信畸笏是另一人,所批的好幾處有長輩口氣,是雪芹至親長輩。最清楚一條是十三回末,為天香樓事,“老朽”(畸笏常自稱如此)“命芹溪刪去”。閑當專論畸笏、脂硯及各種書批的內容,茲不贅。
我極注意諸批有年月可考的材料,而這些材料,除二條見于甲戌本外,余盡見于庚辰本眉批。嘗將此本眉批分別年月研究,得以下結果。此項統計,包括庚辰全本八十回的眉批,但鑒堂、梅溪等所批數條,及脂硯見于雙行批注者不列入。甲戌本僅有的二條(甲午及丁亥春)并列入于此。
茲僅將重要各點列舉如下:
1.無款識之批中,丁亥三條確應算為畸笏所批,而壬午之卅條,大半也是畸笏所批,因為這兩年所批未見過他人署名,而常見的署名就是畸笏。所以畸笏所批為七十九條。
2.丁亥所批起自第一回,壬午所批起自十二回,己卯所批起自二十回。三項皆止于二十八回。二十八回后多條,系不記年月的。
3.除以上所說甲午記雪芹逝世事知確為脂硯所記一條外,署名脂硯的批,系見于庚辰本雙行夾注中。這些當是根據他本抄入雙行批注的。甲戌本的行旁夾注,本無款識,常抄入庚辰本的雙行批注,而加“脂硯”字樣于末。庚辰本初十回全無批注,而甲戌本又是殘本,兩本可以參校的,是十三至十六回,又廿五至廿八回。此項加上脂硯字樣于雙行注中,有可參照的注,大半可見于甲戌本的夾批,總計庚辰本批注署“脂硯”的:
十六回 十三條
十七十八回 無
十九回 五條
二十至四十三回 無
四十四回至五十三回 十一條
4.脂硯重評是當時真本的招牌。故庚辰本八冊,每冊十回目錄下題,“脂硯齋凡四閱評過”,而后四冊又加《庚辰秋定本》,《庚辰秋月定本》,但是全書卻仍題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
5.據甲戌及庚辰兩本,常有最重要、最長的評語,并不在上列的眉批,而在雙行夾注中或總評。里頭好幾條,是作者自批的,說他用心用意所在,而是作者的口氣。最清楚的如:
續莊子事(二十一、二十二回)寫了四條(輯評頁三五三,三五六,三七〇,三七六),并有“余何人耶,敢續莊子?”之語。
平兒理妝事(四十四回,輯評頁五一二),說作者“特為此費一番筆墨,故思及借人發端,然借人又無人”悉合條件,“故思及平兒一人方如此”。
香菱入園事(第四十八回,輯評頁五二三),“欲令入園,終無可入之隙,籌畫再四”云云。
6.史湘云當然甚合許多條件,若說及史家事,又一讀人家自幼喪母,即不禁慟哭,及遭人白眼事等等。但是我的看法,脂評也有雪芹寫的,也有湘云寫的,二者實分不清。我甚至猜想“脂硯”是二人共用的齋名,所以脂評二字可貴,可為真本招牌。若第十八回說梨香院事雙行批注,批者謂“三十年目睹身親之人”,又謂“余歷梨園子弟廣矣”,固不必咬定是湘云所批。所以“脂硯”二字解釋,不是“研胭脂汁寫字”,乃硯上常見脂痕也。凡己卯冬夜所批多是作者口氣,想是作者自批的。以上所舉續莊子事,便是一例。
八、寫書及評書年表——雪芹起稿年月最難推定。我們所確知的起點,就是甲戌年已有重評本,至少二十八回。我傾向于相信一七五四年,雪芹已成書四十回,已有初評;一七五六年,已成八十回;一七六〇年大約已成書約一百二十回;一七六二年,確定已寫完全書(詳見本節年表各年下事)。又一七五四年,已有四十回后初稿;一七五六年,已有八十回后初稿。雪芹稿是這樣陸續寫成的,中經披閱十載,增刪五次之多。茲將可以推知的寫書評書進行之經過年代,列表如下,以便對照。
一七五二年,壬申——最遲大約此年已有初評的二十八回,因為后二年,已有重評。
一七五四年,甲戌——有“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本,胡適藏。此本為各本中之最早者,雖系抄本而非底本,卻有庚辰本好幾條“凡四閱”的批語尚未見于此本,可見較早。庚辰本是脂硯第四次重新整理評閱的,所以同一條批語,過錄時自己修正,文字有時比甲戌所批的較通順。
一七五六,丙子——此年至少已成書對清至七十五回。庚辰(八十回)本中第七十五回前單頁甚重要。“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對清,缺中秋詩。俟雪芹。”這是所有有關材料中記年月日最清楚確定,而最難得的材料。此條居然抄上后四年的庚辰本。
一七五九,己卯——本年冬夜為脂硯最忙于批閱之時,大概是一芹一脂正在一同整理下一年庚辰“凡四閱評過”的定本。
一七六〇年,庚辰——本年不但出《庚辰秋定本》,而且由評語中屢次言及情榜事,可以推知全書末回大約已經寫就。
1.“情榜”是書末總評書中各人人品高下的榜文。庚辰本第十八回妙玉出場后批曰:“處處引十二釵,總未的確,皆系漫擬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至三四副芳諱。壬午季春,畸笏。”這條在考證上最為重要,有年月可考,證明在曹氏去世之前一年,在一七六二年三月,批書人確已看過曹氏原稿的末回。但是我們推想,在一七六〇年,大約已經有這末回情榜。因為書中屢見引有“情榜”的評語,可惜這幾條沒有記年月。第十九回有批:“后觀情榜評曰,‘寶玉情不情,黛玉情情’。”第二十七回有批,“了卻情情之正文”指黛玉。第二十八回有批,“情情衷腸,本來面目也”,也指黛玉。第三十一回總評,謂晴雯撕扇,“所謂情不情”;又曰,“故顰兒謂‘情情’”。所以我推想這些條,可能見于庚辰底本。至少我們可以推知,自此年起至雪芹去世(一七六〇 —六三)三年間,雪芹正在忙于八十回后的稿(見下年事)。最末回的情榜,當是今本第一百二十回空空道人復出,攜玉到青埂峰下時,甄士隱復遇警幻仙姑所見的事,后來遺失或刪去。末卷末頁破失,是抄稿常有的事。(庚辰本二十二回末朱筆眉批,“此后破失俟再補”。)此條輯評未錄。
2.此本四十二回有關于全書分量在一百回以上的重要批語。(見本文第一節第二項),大約一百二十回。平伯假定是一百一十回,回可有大小,相差不遠。
3.甲戌殘本缺第二十二回。庚辰本二十二回有重要批語:
暫記寶釵制謎。
朝罷誰攜兩袖煙(詩略,全文見今本)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嘆嘆。丁亥夏。畸笏叟。
又本回末行朱筆眉批謂“此后破失俟再補”,可見在一七六〇年脂硯四閱之時,此回仍待補。甲午一條所謂“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參照此文,可以證明所謂“未成”,系指未有完善抄就的定稿,非謂全書初稿尚未寫完,正如此回僅短少一段而已。該條所記詩謎,系射更香,有“焦首朝朝還暮暮,煎心日日復年年”之句,今本歸黛玉所作,甚合。今本寶釵另一詩謎,射竹夫人,有“恩愛雖濃不到冬”之句,亦合。
4.本年秋有四閱評過的定本,書中卻無記明本年年月的批語。又次年辛巳,也全無批,當是定本出后休息情形。
一七六二年,壬午——
①本年初見有記年月署名畸笏的評語。
②壬午去雪芹逝世時一年。本年所批可考的至四十一條之多。又由春,季春,夏,孟夏,夏雨窗,重陽,以至九月,記得非常清楚。那年九月,雪芹似乎大忙起來,有索還批閱稿甚急情狀,可見正忙于修改全書。庚辰本第二十一回眉批,記一條極有趣的事件。此條眉批,先抄一段杜子美祠堂被毀事,然后說:“固(因)改公《茅屋為秋風所破歌》數句……(詩略)(讀)之令人感慨悲憤,心常耿耿。壬午九月因索書甚迫,始志于此,非批《石頭記》……”推想此條或為雪芹所作,其歌乃其友所作,雪芹改之;或系畸笏所記,雪芹作此歌,而畸笏改之,又因雪芹催批閱之紅樓書稿甚迫,遂書于書眉上,連書奉還。杜子美毀祠和秋風破屋略有關系,故抄上。總之,情狀似甚忙迫。
③是年壬午季春畸笏確已見到全書最末情榜一回,在百回以上,看到末回,就是看到全書。這等于說該年雪芹已成書,約一百二十回。
一七六三年,癸未除夕——雪芹卒。據陳垣推算,當時在公歷一七六四年二月。(見胡適《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第二節所引關于壬午除夕之推算)。甲午一條脂批,作前一年壬午除夕,經周汝昌考證,當系批者記錯,證據甚明。書未成淚盡而逝,是指全書稿,尤其后數十回稿,尚在刪改中。
一七六五年,乙酉——畸笏批一條。
一七六七年,丁亥夏——
①畸笏批可考者多至二十七條,亦多感慨語。(適之所考僅二十六條,所差或系因我加入刪天香樓有“老朽”字樣一條)
②最重要一條,見第二十二回,如下:
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今知者聊聊(寥寥)矣。
不怨夫?(胡考:應作“寧不悲乎”,蓋寧字脫而怨字誤)。
此條無款識年月,但下行緊接一條:
前批書(知)者聊聊(寥寥),今丁亥夏,只剩老朽一物,寧不痛乎?
意思是說,以前能知道脂硯為鳳姐執筆點戲的人本無多,現只剩畸笏一人。畸笏常自稱“老朽”,故此地又自稱“朽物”。
一七六九年,己丑——戚蓼生中進士。此年左右得一抄本,是為戚本。后為狄平子所得,石印刊出,題為《國初抄本原本紅樓夢》,八十回,是為有正書局本。批注已經狄氏刪改,情形較亂,亦已失本來面目。有正本回前的詩,類皆佛語。第十九回(輯評頁三二九)“凡我眾生”尤明。又第十三回回末,(輯評頁二一四)竟有“情之變態”四字。
一七七四年,甲午——本年八月脂硯記雪芹去世之事,并謂:“余嘗哭芹,淚亦待盡,每意覓青埂峰,再問石兄,余(奈)不遇獺(癩)和尚何?悵悵!”下言愿造化主再生一芹一脂“是書何本(幸)”。所謂幸者,八十回后殘稿未盡訂正修改,二人再生即可“補”完也。
一七九一年,辛亥——程甲本一百二十回出(詳下第十三節)。
一七九二年,壬子——程乙本出。
九、雪芹生卒及《紅樓夢》本事年表——雪芹生年,胡適考定為一七一七年;周汝昌考定為一七二四年,相差七年。大觀園初年,大某山民推算為壬子,寶玉十五歲,周汝昌移后四年,寶玉僅十三歲。卒年一七六三,依胡適推算,當為四十六歲,依大某山民推算壬子年入大觀園時十三歲,當為四十五歲;又依周汝昌考,當為正四十歲。按周氏原據敦誠詩“四十年華付杳冥”,“四十年華”詩句,不必死看。
1.據胡周二人所推算,雪芹生年最早為一七一七,最遲為一七二四,總在此七年之間。
2.大某山民據第八十六回元妃生辰八字推算;又據元妃冊文所言“虎兔相逢大夢歸”之語,推定元妃死于甲寅與乙卯之會。元妃死于大觀園第三年末,甲寅,故大觀園第一年為壬子,即一七三二年。黛玉死在乙卯年初,死時名為十七,實未滿十六歲。
3.細看本書故事,周汝昌定寶玉于十三歲、黛玉于十二歲入大觀園,黛玉死時才十四歲足,又寶玉初試云雨時方八歲,皆不合理。八歲試云雨甚難,(見周書第一七六頁),因此非兒戲,見第六回第一頁,襲人“伸手與他系褲帶時”所見便知。我傾向于相信大某山民所推算。
4.本書初二十二回時間最為矛盾混亂(詳下四十三節第八事)。依大某山民細查,黛玉來府至入大觀園為四年,周氏則為六年。
5.毛病專在第三回黛玉來賈府,而該回末“次早”便緊接薛家將進京消息,薛家也于數月后即來,與后回不斗榫。(詳下第四十三節6條)。只此二字,各人歲數大亂,“次早”二字,高鶚應“補”為“一日”。若自寶釵來府計算至搬入大觀園,比較清楚。自第七回至十八回省親,經過三個冬天,當是三年。第一冬天在薛家談冷香丸,適大雪;第二冬天,秦氏病,賈瑞在大寒夜被鳳姐惡作劇;第三年秋冬之交秦氏出殯;是年林如海病,應作夏秋之間;如海九月病故,年底賈璉和黛玉回府;同年大觀園已修造將竣,過春正月十五元妃省親。自黛玉六歲來賈府,去寶釵來時,應當相差幾年。書中緊迫為差幾個月之事。(詳下第四十三節7條),此大觀園人物歲數之所以矛盾混亂原因之一,叫高鶚無法補訂,詳見第四十三節。
6.茲依大某山民計算寶玉于十五歲時壬子入園居住,倒推生年當為一七一八,雖未確定,料相差不遠。假定第三回末“次早”王夫人得金陵來信之“次早”二字,改為“一日”,便比較銜接。其中入學、與秦鐘私情及初試云雨等節,為十一歲至十四歲年間事,比較合理而無矛盾。茲列表如下:
《紅樓夢》所記十九年事(自寶玉一歲至十九歲)一七一八年戊戌——寶玉生,一歲。
一七一九年己亥——黛玉生,一歲。
一七二四年甲辰——黛玉六歲來賈府。
一七三二年壬子——姊妹入大觀園。時寶玉十五歲,黛玉十四歲。《紅樓夢》第十八回至五十三回事在此一年。
一七三三年癸丑——《紅樓夢》五十四回至六十九回事。
一七三四年甲寅——《紅樓夢》第七十回至九十五回事。是年年末元妃薨。
一七三五年乙卯——《紅樓夢》九十六回至一百〇七回事。是年正月黛玉死,時十七歲。又寶玉完婚,賈府抄家。
一七三六年丙辰——《紅樓夢》一百〇八回至一百二十回事。寶玉出家,時十九歲。
一〇、抄本情形——我們可以推知的六條,可以用最簡單形式舉出如下。
1.雪芹著書,是經過屢次增刪,有一部分在八十回中,確經雪芹自己刪去的。第十三回天香樓秦氏淫事,由畸笏發大慈悲,為秦氏留情,“因命芹溪刪去”,是明顯的例。又原書有良兒、篆兒竊物事,皆不見今本,并未見庚辰本。關于此節,第二十七回有極重要眉批二條相接:
奸邪婢豈是怡紅應答者(語按:答字應系容字之誤),故即逐之。前良兒,后篆兒,便是卻(確)證。作者又不得可也(語按:可字當作已字)。己卯冬夜。
下又一條:
此系未見“抄沒”“獄神廟”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
由此二條可知:
①五十二回正文所言良兒竊玉事,確已被刪去。
②五十二回所言良兒竊玉,墜兒竊金,皆怡紅院內事,而篆兒變為墜兒,疑雪芹所改(詳見下第四十一節)。
③畸笏言,前己卯冬夜所批言及紅玉應當被逐,系尚未見到獄神廟一回文字,故有此言,同回甲本有批,“且紅玉后有寶玉大得力處”,故謂前批未免冤枉紅玉(即小紅)。
2.原批者脂硯以外尚有他人,甲戌本第二回脂批:“且諸公之批,自是諸公眼界。脂齋之批,亦有脂齋取樂處。”(輯評頁五八)
3.原本評注有被刪去者。甲辰本十九回批:“原本評注過多,未免旁雜,反擾正文,刪去以俟觀者凝思入妙,愈顯作者之靈機也。”(輯評二九七頁)按今存甲戌本,實有此種情形,幸用朱筆,不然更亂。
4.書為借閱者所迷失者有五六稿。獄神廟一回在其中。庚辰本二十回眉批:“茜雪至獄神廟,方呈正文。襲人正文標昌(胡考,當作‘標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余只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嘆嘆!丁亥夏,畸笏叟。”(輯評三三二頁)衛若蘭射圃一回文字亦已迷失。庚辰,甲戌二本第二十六回眉批:“惜衛若蘭射圃文字迷失無稿,嘆嘆,丁亥夏,畸笏叟。”(輯評四三六頁)
讀者應注意,所言迷失各條,皆指雪芹死后四年(丁亥)家里的藏稿。
5.雪芹八十回后未定稿,有與今本(即高本)絕合者;如襲人出嫁(見輯評三三五頁),寶玉娶寶釵,夫婦“無舊話可談”(輯評三三九頁),有黛玉死事(輯評五〇三頁)。此外甚多。高本應前評的是正常,不應的是例外。但是也有評中所言回目,未見于今本前八十回或后四十回的,如“花襲人有始有終”(輯評三三五頁,大概對茜雪諸人事),“王熙鳳知命強英雄”(輯評三四三頁)。也有評書人說未見的“懸崖撒手”文字,只見回目,今本反有。
6.雪芹于逝世時,八十回以后稿尚未定,或屢經改易,但是畸笏老確已看到末回的情榜。也可能不是末回,而是很近書末的一回。前言家藏已迷失五六稿,若射圃、獄神廟等節,或可在前八十回,或可在后四十回。但情榜應在書末。
7.所謂“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一語,由以上情形已可概見。應當解為作者去世時,有未定散稿,非謂這部小說尚未寫完也。
一一、各抄本錯誤百出——抄本常有錯字、脫字情形。例如第五回黛玉曲文,甲戌本作“如何心事終□化”,后經涂改,墨筆改為“終虛話”。庚辰本作“虛化”,戚本作“虛花”,程本仍作“虛話”。元春冊文,甲戌及戚本俱作“三春爭及初春景”,庚辰本作“三春好”,程本仍作“三春景”。又探春冊文,前三本皆作“才自精明志自高”,獨程本作“才自清明”。精明較貼合探春性格,而清明文句較順。寶釵曲文,前三本俱作“都道是金玉良姻”,程本作“金玉良緣”較葉韻。此系有意改作。甲戌本史湘云曲文,“從未將兒女私情略縈心上”,甲辰本作“從來將”,顯系抄錯。諸如此類,不勝枚舉。庚辰抄本七十二回末頁有一條有趣的例,雙行夾注如下:
抄本無當中橫畫,這是我所加的。若照注念下去,簡直不成話。原因是橫畫之處,是底本行末。誰想抄的人會這樣抄法?又同頁有相反的例,是這樣的:
若將此注念完兩半截的右行,再續念兩半截的左行,自然文義甚明。但誰想會看到這種異想天開的抄法?影印的庚辰本涂改增字,添字行旁,每頁觸目即是,讀者隨便翻閱便知。甲戌本抄得整齊,但仍有錯字及偶然涂改處。再如庚辰本八十回中,只有第十一至二十八回有朱批;其第一冊,第一回至第十回,全然無批注,當是抄時未得脂評之初十回做底本。又庚辰本缺六十四回及六十七回,正如高序所言“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無”的情形。可見當時各種抄本極不一致,且多漫漶舛謬,實有厘剔補正之必要。
一二、曹氏有后三十回本,俞平伯由戚本眉批看出,其說最早(一九二二)。主張曹氏八十回外尚有殘稿最有力、最堅定的是胡適之。茲引胡氏《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一文(得甲戌本后一九二七所作)的重要詞句:
如果甲戌本已有八十回稿本流傳于朋友之間,則他以后十年間續作的稿本必有人傳觀抄閱,不至于完全失散……但我仔細研究脂本的評注和戚本所無而脂本獨有的“總評”及“重評”,使我斷定曹雪芹死時,他已成的書稿決不止現行的八十回。雖然脂硯齋說:“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但已成的殘稿確然不止這八十回書。(二八七頁)
一三、傳抄與刊印——前八十回何以傳抄?因為大家爭閱,有人肯出重金購買。程序謂:“好事者每傳抄一部,置廟市中,昂其值得數十金,可謂不脛而走矣。”故同樣情形,后四十回亦必如此傳抄流傳,必有抄本。說不定嗜酒如狂酒常賒之曹雪芹,自己抄一本易數十金還酒債亦難說。雪芹朋友中,有敦誠弟兄,親戚中有脂硯(史湘云),雪芹弟棠村(疑即梅溪),松齋(敦誠朋友),(由庚辰本第十三回二人所署名眉批,可知為親閱“三春去后諸芳盡”而感慨的親人)。這些人便是借抄傳閱人之一部分。適之謂可惜此殘稿,雖已流傳,現已遺失,只是臆斷語。以當日情形而論,不可能完全遺失。當日就有人見及“后三十回”“后半部”(脂硯就是其中之一),又當時有二事。
1.《倪鴻桐陰清話》卷七引樗散軒叢談云:“《紅樓夢》實才子書也……巨家間有之;然皆抄錄,無刊本。乾隆某年,蘇大司寇家,因是書被鼠傷,付琉璃廠書坊裝訂,坊中人藉以抄出,刊版刷印漁利。”所謂乾隆某年,惜未言明,或者“蘇大司寇本”即程偉元所得轉抄之一本,刷印漁利,即程偉元其人。不然,又是程刊本外另有刊本。照這樣講,當時確有書坊刻本,但除程刊本外,我們尚未發現有更早的刊本。或者刻蘇大司寇本者,便是程偉元,很有可能。若不是程偉元便是其同時人,而那人得書、刊書情形,與程序所言求書、得書的情形相同。
2.魯迅《中國小說史略》引蔣瑞藻小說考證引《續閱微草堂筆記》云:“戴君誠夫見一舊時真本,八十回之后,皆與今本不同,……寶釵亦早卒。寶玉無以為家,至淪于擊柝之流,史湘云則為乞丐,后乃與寶玉成夫婦……聞吳潤生中丞家尚藏有真本。”此即所謂吳潤生家藏本。程偉元若非作偽,則其所據數種不全的逸稿,亦如蘇大司寇本、吳潤生本。不得謂蘇本、吳本必有,而程據本必無;吳本必真,程所得本必偽也。所以訂其真偽,唯有審察其內容而已。
總而言之,當日抄本極多,但大都只有八十回(如今流傳之戚本,庚辰本)。曹氏八十回后之殘稿,則傳錄見者比較少,但是我們無理由可以說必完全散失,因為雪芹死后,諸親友尚在,而脂硯本人至少尚活十年,才能寫甲午(一七七四)那條重要批語。
一四、在當日傳抄盛行情形之下,程偉元覓得殘稿,是合于情理。不得謂如何“奇巧”至不可相信。世上每見有“踏破鐵靴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之巧事。程偉元求書,或者為漁利,或者為通常讀者欲窺全豹之好奇心,或者是特具眼光,留心文獻,欲為曹氏功臣,以覓得全書為己任。動機難說,而求書之熱誠,則是真正的。曹氏既有殘本,必有回目,而程氏又有此求稿的熱誠,則其得書于雪芹卒后二三十年間,甚合情理。不得因假定商人牟利動機,故其所得必偽,而吳本、蘇本必真。
以近人二事為證。胡適嘗謂程序詳述求書恰得四十回經過,即為程氏作偽之“鐵證”。“后四十回是高鶚補的,這話自可無疑。我們可約舉幾層證據如下……第三,程序說先得二十余卷,后又在鼓擔上得十余卷。此話便是作偽的鐵證,因為世間沒有那么奇巧的事。”(胡,二二九頁)。適之此話,系說于一九二一年,在未得敦誠《四松堂集》付刻原抄底本及甲戌脂硯齋重評之海內孤本之前。
但是次年一九二二,跋《紅樓夢考證》文中,適之有一段驚人文字如下:
今年四月十九日我從大學回家,看見門房里桌子上擺著一部褪了色的藍布套的書,一張斑剝的舊書箋上題著《四松堂集》四個字!我自己幾乎不信我的眼力了,連忙拿來打開一看,原來真是一部《四松堂集》的寫本!這部寫本確是天地間唯一的孤本。因為這是當日付刻的底本,上有付刻時的校改、刪削的記號……(驚嘆號為胡氏原文所有)
尾云:
“我尋此書近一年多了,忽然三日之內兩個本子一齊到我手里!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了。十一,五,三。”
時為一九二二年,去敦誠作詩贈雪芹時,約已一百六十年。
誰知道過了五年,有更奇巧之事發現,即適之購得現存最古最早海內孤本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時為一九二七年,去甲戌共一百七十三年。適之可得殘本于一百七十年后,程氏自亦可得殘本于曹卒二三十年后。但是誰也不能引此為胡適作偽之證。“奇巧”之論不能成立。
一五、綜觀《紅樓夢》初出時流傳情形及時人記述,皆不能成立程氏作偽之證。
1.唯一的記載,是張船山贈其妹夫高鶚詩注之一“補”字。此補輯之事,高鶚并不諱言,而是當時公開的事實。俞樾未見到程乙本的高序,遂引張語以為高鶚續書之證據。后人不察,遂謂高氏所作系續補,而非補輯工作。
2.曹氏確已寫完全書,但尚未定,尚在刪易中而逝,而因為雪芹逝世,家中存留舊稿,后四十回出較晚,流傳較少。但是脂批諸人確看見“后半部”“后三十回”“后數十回”稿本。又言四十二回為全書三分之一有余。且批書人已經于曹氏未逝世之前一年(壬午)看到“末回情榜”。此本必有人輾轉抄閱,收為秘藏。
3.程偉元以二十年苦心,求《紅樓》全書,果然求得。時去曹未遠,由鼓擔上或由私藏求得后四十回散稿,乃合理合情可信之事。故欲知高鶚是否作偽,抑系僅負厘剔補輯修改之任,當完全由后四十回之內容去求解答。
丙、攻高鶚主觀派之批評
一六、以文字考證內容而言,主要問題為后四十回與前八十回,文字是否勻稱,故事是否吻合,人物性格是否一貫,寫情寫景能否有雪芹游龍莫測之筆。不應作為標準的是,作者所寫故事之下場,是否合于所謂批評家之脾胃。可惜攻高鶚者,除適之外,都犯這毛病。比如黛玉焚稿、焚手帕以至于絕粒而死,俞平伯認為“使人肉麻討厭,沒有悲惻憐憫的情懷”。這是平伯好人之所惡,而惡人之所好,何足為高鶚作偽之證?平伯又見到寶釵嫁后數月,見寶玉與五兒調情,露出不穩,又看他終日郁悶想念已死的黛玉,乃首次與其夫團圓,以為移花接木之計。這一遭,平伯又認為這是“獻媚”,是“污蔑閨閣了”,是“不應如此不堪”,是使寶釵成為“庸俗的中國婦人”。這是平伯個人的歪見,不必以平伯見識,測雪芹之高深,更不必強雪芹與平伯一般見識,尤斷斷不能以為雪芹須與平伯一般見識,其書才叫做“真”,不然便是“偽”。我認為寶釵與其夫團圓之一段,輕描淡寫,不但為后來有孕應有之伏筆,而且欲其夫絕情于已死的黛玉,正是寶釵所應有的心理,是合于人倫大端,也正是雪芹深懂婦人心理之妙處。平伯認為寶釵凝重,“此事更為情理所必無”,應請女讀者評判。此等處何可罵別人“笨拙”“惡拙”?豈以為不庸俗而非中國的婦人便無此心理見識哉?平伯在一九五〇年的《紅樓夢研究》,“中國婦人”改為“舊式婦人”,余同。可惜平伯之批評都是這類的,攻高鶚的批評,也都是這類的。真正討論矛盾或前后不應接者寥寥幾條,留下段(丁)討論。
因為這個情形,所以要討論攻高之證據,必須牽涉到后四十回內容正面之意義及匠心經營(詳下戊段)。這便引入文學的批評。倘使作者之命意,甚至文章主題,看不清楚,何足以談考證?況且平伯硬要黛玉不死,寶玉不瘋,鳳姐不毒,寶釵不俏,因而生氣,為什么曹氏不依俞氏的意見去編下半,因而連黛玉之死也看不下去,主見一入,所見皆非。但是這三角戀愛,應如何下場,平伯始終說不出來。三人合體自然合某種人脾胃,無奈脂批卷廿六后總評早已說過:“倘三人一體,固是美事,但又非《石頭記》之本意也。”凡批評文學美術,不應問作者的解決是否合我個人脾胃,只應問何者為作者之本意,本意發揮得出否,方是正經。
以上不過是隨舉一條例。看出這種考據的膚淺、不科學。實在后四十回迷失無稿者也有幾件,卻有相當解釋或理由。但我們須先談這主觀派的批評。這主觀派的批評,以個人之好惡,定書之真偽,或強作者同其私意完成某種故事,是最低級、最靠不住的批評。北平諸公,攻擊平伯,自身卻犯此毛病,必欲寶玉及雪芹都變成被壓迫階級反抗封建社會之代表,而要寶玉學北平諸公做頌圣詩,寫黨八股。你想寶玉這種人真會看得起這些人嗎?
攻高最力者共四人。一、《棗窗閑筆》作者裕瑞。二、周汝昌。三、俞平伯。四、胡適之。裕周二人,罵高鶚無理可言,故一人一段可以了結。平伯攻高最可代表主觀式考證之可笑及一般所謂證據之薄弱。適之所攻系高本與八十回正文及脂批不符之處,這才是真正的考證工作。茲依次討論。
一七、裕瑞惡罵高鶚偽作為“一善俱無諸惡備具之物”,見周汝昌書四三七至四三九頁,讀者可以復校。裕瑞所言,無一條不是脾胃問題。大概他不喜后四十回悲劇之“忍心害理”,認為“大殺風景”。所舉后四十回:1.敘甄寶玉與李綺結婚,則“同賈府儼成二家,嚼蠟無味”;2.賈母為忙辦姻事,遂忘黛玉,重病至死,永不看問……(此不符事實,請查九十七回)“此豈雪芹所忍作者”?以下一直不忍作下去。“王夫人因惜春非親生女,有忙事遂將惜春略過云云,又豈雪芹所忍作者?……不善管長隨,遂致聲名狼藉……又豈雪芹所忍作者?和尚送通靈玉來……甚覺貧俗可厭,黛玉屢寫病垂危不起……妙玉走火入魔,瀟湘鬼哭等處,皆大殺風景。結束,賈雨村歸結《紅樓夢》,愈蛇足無謂。嗚呼……似此惡劣者多不勝指。”原來這就是高鶚作偽之“證據”。裕瑞名為不忍,實只不喜大殺風景,只配讀有情人皆成眷屬的小說。
在此我要舉出一點,是所有批評《紅樓夢》的人應注意的,就是關于雪芹書中人物性格之描寫。裕瑞、平伯諸人沒有明白這點,心目中常有才德十全的人物的觀念,遇見不合適觀念的,便說“情理之所必無”。本節裕瑞認定雪芹不忍這個,不忍那個,王夫人不應該聽惜春為尼,賈母不應該冷淡黛玉,以下幾節平伯論黛玉不應該妒寶釵,以金玉姻緣之拆散為幸,罵為“毫無心肝”,寶釵不應該“籠絡”其夫,望寶玉回心轉意,不要留戀忘情于已死之黛玉,罵為“污蔑閨閣”,都是這類尖酸的批評,以道學之岸貌評人情之有無。所以結論黛玉不該如此,寶釵不該如彼……雪芹之大成功,正在于描寫性格,各人有各人之長處,也有他的短處,脂評中最常見的,就是“最恨”當時小說寫出來都是才如子建、貌似潘安那些十全十美的人物。第四十三回脂評有一段最重要的話:
尤氏亦可謂有才矣。論有德比阿鳳高十倍,惜乎不能諫夫治家,所謂人各有當也。此方是至理至情。最恨近之野史中惡則無往不惡,美則無一不美,何不近情理之如是也?
《紅樓夢》寫來,黛玉、晴雯、寶釵、襲人都有短處,不是十全十美的人,而其所以成為活潑潑的人物,就在此點。其中大觀園諸姊妹及丫頭,行為人品都有可佩服之處,但同時各人也有私心,襲人為襲人自己打算,探春為探春自己打算,紫鵑為紫鵑自己打算,惜春為惜春自己打算。結果,雪芹寫來,《紅樓夢》無一壞人。魯迅最有見地的評語說:“或謂作者本以書中無一好人,因而鉆刺吹求,大加筆伐。但據本書自說,則僅乃如實抒寫,絕無譏彈,獨于自身,深所懺悔,……此足見人之度量相去之遠,亦曹雪芹之所以不可及也。”所以結果他寫來,無一全德之人,或其所作之事雖惡,而其人仍可明白了解也。這是第一流小說家若托爾斯泰、休囂所同臻的境地。惜春說一句話,我最佩服(第七十四回):“我看如今人一概也是入畫一般,沒有什么大說頭兒。”這是說世人也沒有十分全德或十分刁惡的人,你我都是一樣。這是悲天憫人的情懷。明此點,就不會再作尖酸道學的議論去評書中人物了。
一八、周汝昌在紅樓考證,獲新材料,整理之勤,用心之細,自有他的地位。周書確有很多寶貴材料,有新收獲。但是周是不配談高鶚的人,因為他是裕瑞一系統來的,只是惡罵,不講理由,而所惡罵,又完全根據平伯,不加討論的。第八章四節云:
有人贊揚過高鶚保持了全書悲劇結局的功勞,但我總覺得我們不該因此便饒恕高鶚這家伙;先不必說他技巧低劣,文字惡俗;單就他假托“鼓攤”淆亂真偽的卑鄙手段一層來說,這家伙就不可饒恕,更不用說什么贊揚不贊揚了。而況他保持了的“悲劇結局”又是怎樣呢?不是“沐天恩賈家延世澤”〔平伯語〕嗎?不是賈寶玉中了高鶚想中的“舉人”,披著“大紅斗篷”雪地里必定要〔平伯語〕向賈政一拜之后才舍得走的嗎?看他這副丑惡的嘴臉充滿了“祿蠹”〔平伯語〕(賈寶玉平生最痛恨的思想)“禮教”〔平伯語〕(在賈寶玉思想中全部瓦解的東西)的頭腦!他也配續曹雪芹的偉大杰作嗎?現在是翻身報仇雪冤的時代,曹雪芹被他糟蹋得夠苦了,難道我們還要為了那樣一個“悲劇結局”而欣賞這個敗類嗎?我們該痛罵他,把他的偽四十回趕快從《紅樓夢》里割下來扔進字紙簍去,不許他附驥流傳,把他的罪狀向普天下讀者控訴,為蒙冤一百數十年的第一流天才寫實作家曹雪芹報仇雪恨!(頁五八三至四)
這哪里是考證,這是斗爭大會斗爭高鶚的文章。所以緊接上文之下段便開頭說:“離開曹雪芹的真《紅樓夢》,我們就不屑為罵高鶚的偽《紅樓夢》而多費筆墨……我們要撇開這敗類給我們的混淆印象。”所以到了要寫全書結末,要做黨八股,說曹雪芹是“能背叛自己的階級站在被壓迫者的立場去看事情”的人之時,又得開口惡罵“高鶚是我們該深惡而痛絕的東西”。此種文章甚類“親愛的鋼”一派的頌圣詩。雖然未必如高鶚之“惡劣”,倒也是無甚足觀了。
周之態度如此,可知與辯是無用的。假使高鶚生于今日,周汝昌必是在斗爭大會附和群眾喊著“把這敗類活活打死”的一個人。奇怪的,乃兄周緝堂在該書跋最后一句,仍然脫離不了“禮教”的遺毒。乃兄說,現書要出了,“惟有父親母親竟不加等待,先后溘然謝世,只有囑作者以一冊為獻,在墳前焚化了”。這情景頗像賈寶玉披著大紅斗篷在大雪中必定要向賈政一拜才舍得走的情景。未知曹雪芹在已經爬上代表被壓迫階級反對禮教的立場上,應否鼻子里哼一聲,罵周緝堂為“敗類”的“家伙”否?
人類是可憐的。吠影吠聲,人類也是不能免的。胡適、俞平伯尚保存學者就事論事態度,斥其作偽,卻同時稱贊高鶚補作之極端細心審慎。到了周汝昌,又變成了高鶚一味糟蹋曹雪芹到不可收拾田地。將來考證之考證,也必很有趣的。
一九、攻高鶚文章之中心是俞平伯《紅樓夢辨》一書。攻一說易,立一說難。以前清朝作家,看見那里后人增竄一二句,便說全書是偽。譬如《莊子》,“學者”以為內篇七篇以外,“多不可靠”,并沒有證據。只有田成子弒齊君獨立,去莊子幾世,后代抄手加了幾世,便認為全書是偽托,但若《秋水》《胠篋》之佳文,不是莊子寫的,是誰做的,連討論也不討論,就此交賬。此風之長甚快甚盛。因說偽為雅事,有人說偽之后再說真的人便俗。清朝風氣委實如此。譬如所謂古文尚書偽作稱為“定讞”,然而古文作偽出于何手,卻不易成立。起初是說東晉梅賾所作,后來越考越糊涂。閻若璩說作偽罪人是東晉梅賾,丁晏便認為西晉已有,而作偽者是王肅,且謂孔安國未嘗作傳。到了魏源,連馬鄭之注都懷疑起來,且謂孔安國自身即今文一派中人。結果今古文之界限愈辯愈糊涂,而“定讞”仍然是“定讞”。治《紅樓夢》也是攻人易,立說難。俞平伯攻紅樓后四十回結局,以己意揣作者本意,結果還是嚷著黛玉不應該死,雖有死之可能。“八十回中的黛玉還好好活著”,不必后人起死回生哩!
二〇、我們只能舉平伯因為不合俞意而認為偽的幾項大題目。據平伯自己總括高本所未能悉合俞意編書者有五條。(上卷一〇五頁),且分為ABCDE在以下各節討論:
A.寶玉不得入學中舉。(第二十一節)
B.黛玉不得勸寶玉讀時文。(第二十三節)
C.寶釵嫁后,不應如此不堪。(第二十六節)
D.鳳姐、賈母太毒,且鳳姐對于黛玉無害死她的必要。(第二十八節)
E.寶玉出家不得寫得如此神奇。(第三十二節)
讀者一目了然,這五條全是關于故事應當如何收場才合私意的問題,不是狹義的“考證”問題。平伯評書毛病全在此。以上五條是平伯所舉他所謂不合理二十條中之“最大毛病”。其余十五條中,十條平伯合并討論,是言四十回中多鬼怪,如除妖、見鬼、鬼哭、鬼附身等事。剩下五條:一、寶玉最后不應在雪中拜別賈政,謂“不在情理之中”;二、賈府沐皇恩,延世澤,有背作者原意,原意是兩家“自殺自滅,一敗涂地”;三、七十四回已說鳳姐因為見過字條多,頗識得幾個字,故不應說他不識,而為已認三千多字已會看《列女傳》(第九十二回)的巧姐所哄得來;四、鳳姐之死不應讖語;五、巧姐的年紀忽大忽小。(見以下第三十節E)從這些條,可以看出俞平伯所指出續書毛病的大概性質。茲先就平伯所認為大毛病者,分別討論。
二一、A中舉人問題——這問題是平伯所認為他最有深見的,由此可以看出續書者與原作者性格不同。后來若周汝昌一般人攻高鶚,也是以此為中心,說寶玉是“祿蠹”,是有功名思想,有禮教遺毒。由這問題,可以看出平伯不但存心取鬧,歪曲事實,而且沒有看到作書之要意,硬要裁他“祿蠹”的罪名。至其說后四十回,預備應試的文字占了六回,更是粉飾事實,他只算回目,但他何嘗不知道這六回中每回十幾頁只有兩三頁寫預備應試之事?這更是治學者所不應該有的。
平伯說:
①寶玉向來罵這些談經濟文章的人是“祿蠹”,怎么會自己去學做“祿蠹”……謬一。
②寶玉高發了,使我們覺得他終于做了舉人老爺……有何風趣。這是使人不能感動。謬二。
③雪芹明說“一技無成,半生潦倒”“風塵碌碌”“獨自己無才不得入選”等語,怎么會平白地中了舉人呢?難道曹雪芹也和那些濫俗的小說家一般見識,因自己的落薄,寫書中人大闊特闊,以作解嘲嗎?既決不是的,那么高氏補這件事,大反作者底原意……謬三。
平伯斷定這是高鶚“不知妄作”,是一件“蠢事”。但請看他如何掩滅證據,故意曲解原書。平伯何以見得好好的寶玉成“祿蠹”呢?他舉出:“(寶玉對王夫人說)‘只有這一入場,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個舉人出來……便是兒子一輩子的事也完了。’他明明說道,只要中一個舉人,一輩子的事就完了。這是什么話?他把這樣的胸襟來續《紅樓》,來寫賈寶玉,安得不糟,又豈有不糟之理!”
《紅樓》為曹氏自傳小說,然而自傳小說,又非為自己做傳,不必逐事認真適合作者身世,此條且不必講,單說他故意曲解歪纏。雪芹為寶玉想出一條路,顧到公私兩全,中舉后即出家;至少賈寶玉入場應舉之心地環境,高本寫得十分清楚。高本所寫的事實如下:寶玉那時早已決意逃禪,是極冷的人。他老早做一準備,借入場離家,于出考場時,就此混入眾人隊中,溜掉出家。后來朝廷遍求此舉人之蹤跡而不得。他的再入學,是賈政命令的,回來還向黛玉發牢騷,罵作八股是“誆功名混飯吃”。所以他決意于出家之前混一功名,完全是了卻對父母養育之恩作一次還報,是盡人子對父母之孝道,然后五根清凈,各自管各自的了。這是寶玉由極熱轉入極冷之時,是他要找和尚,推倒襲人而不顧,襲人、紫鵑兩人死力抱住之時,亦正是他讀《南華經》之時。曹氏何曾要寫寶玉不孝?何曾要寫他始終不成器,要和女人打交便打交,一日不遂心意,便匆匆忙忙,什么也不顧,逃出家來也不告別,就此下場?這便是一副花花公子的形象,真真不能得我們的同情了。曹氏既不曾,也無意寫寶玉這樣一團糟,這就是曹氏用心,使想得公私兩全之唯一出路,至少高本的寫法,確是如此。寶玉主意既定,口里不說,讀者卻甚清楚,他一時治時文,學八股,都非出于本心,不是他看得起功名,只是略盡人子之道,冀以遮過以前的荒唐。這是高本寫來最清楚的事實。人家要遁入空門了,還要說人家熱衷名利;又從而鋪張揚萬,說寶玉是“福壽全歸”,是全賈府“最是全福”的人。連他有遺腹子,也算在寶玉的賬上,人家棄妻拋子,背鄉離井去做和尚,還要罵他“祿蠹”,還不許他路上相逢對父親一拜,作一長別,才是完人。這是不是窮秀才的酸文章?
且看高本原文:“待王夫人說完,走過來,給王夫人跪下,滿眼流淚,叩了三個頭,說道:‘母親生我一世,我也無可報答。只有這一入場,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了舉人,出來時,太太喜歡,便是兒子一輩子的事也完了,一輩子的不好也都遮過去了。’”這取功名為報母恩,再清楚沒有。當日一人得了功名,社會的確認為可把一切不孝的罪過都遮過了。平伯把上下文勾掉,再引時,把“兒子一輩子的事完了”,刪為“一輩子的事完了”(即暗指自身的事),遮過之語也不提了,然后問“這是什么話”?這是真正看不懂,或者是有意曲解?
二二、這條是《紅樓》一書主人翁下場出路之總收束,關系至大。曹氏之書,不是僅談風花雪月的小品消遣讀物,乃是寄托一人由色入空,斬斷情緣之大經驗,是故事中心人物性格演化的焦點。故《紅樓》是一部情書,也是一部悟書,是描寫主人翁由癡而愁,由愁而恨,由恨而悟之過程。嘗謂是書可分為八段:一至十五回為無猜時期,十六至三十五回為定情,三十六至五十四回為快意,五十五至六十九回為縱情,七十至八十一回為新愁,八十二至九十八回為長恨,九十九至一〇九回為苦劫,百一十至百二十回為悟禪。在此過程中,寶玉的心理大大改變,由古今來對女子第一溫柔的寶玉,變為看破紅塵的寶玉。其反應之烈,正是見其愛黛玉之情之深。所以《紅樓夢》遂成為感人甚深,敘述情變的小說,絕與他書不同。這時候,他哪里有什么功名利祿思想?他看不起功名,鄙棄八股,說得舉人不值一文錢,曾為此事發生兩次口角,一與黛,一與釵。在此辯論中,寶玉厭惡功名的意念,更加顯然,看下節便明白。
二三、B黛玉勸讀時文問題——這條是平伯最有把握,自謂立在最穩田地,欲起高鶚于泉下而問之,料定高鶚必無法回答的一條。這也是平伯讀書粗心最不知而作的一條。
平伯原文說:
(15)黛玉贊美八股文字,以為學舉業、取功名是清貴的事情。(上卷頁九一)
又云:
這節文字,謬處且不止一點。(1)黛玉為什么平白地勢欲熏心起來?(2)黛玉何以敢武斷寶玉要取功名?八十回中,黛玉幾時說過這樣的話?(3)以寶黛二人底知心恩愛,怎么會黛玉說話,而寶玉竟覺得不甚入耳,在鼻子眼里笑了一聲?在八十回中曾否有過這種光景?(4)寶玉既如此輕蔑黛玉,何以黛玉竟能忍受?這些疑問,如高鶚再生,我必要索他底解答,為高氏作辯護士的人,也必須解答了這些疑問,方能自圓其說。如有人以為《紅樓夢》原有百二十回的,也必須代答一下才行。如不能答,便是高鶚無力續書的證據,便是百二十回不出于一手的證據。
平伯是這樣的自信。讀者須明原來所謂高鶚作偽的證據,就是這一類尋章摘句的推敲。
我先解答,再論其余。這是八十一回的事。事情是這樣的。那年夏天賈政回家,秋后又迫寶玉再入家塾,親自帶寶玉到賈代儒處,面囑代儒教他放棄詩詞,專“讀書講書”(即四書),以為前途發達之正路,并囑“認真”管教他,不可有名無實。那時父命不可不從,寶玉成為“野馬上了籠頭了”(賈母戲語)。頭一天早放學,寶玉趕緊來瀟湘館。請看曹氏妙文,我加圈點。
剛進門口,便拍手笑道,“我依舊回來了。”猛可里倒嚇了黛玉一跳。黛玉道,“我恍惚聽見你念書去了。這么早就回來了。”寶玉道,“啊呀,了不得!我今日不是被老爺叫了念書去了么?”……云云。后來黛玉微微的一笑,因叫紫鵑,“把我的龍井茶給二爺泡一碗。二爺如今念書了,比不得頭里。”紫鵑笑著答應去拿茶葉,叫小丫頭泡茶。寶玉接著說:“還提什么念書,我最討厭這些道學話,更可笑的,是八股文章,拿他誆功名混飯吃也罷了,還要說代圣賢立言!好些的,不過拿些經書濟搭也罷了。更有一種可笑的,肚子里原沒有什么,東拉西扯的牛鬼蛇神,還自以為博奧。這哪里是闡發圣言的道理?目下老爺口口聲聲要我學這個,我又不敢違拗。你這會子還提念書呢。”黛玉道,“我們女孩兒家,雖然不要這個,但小時跟著你們雨村先生念書,也曾看過。內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遠的。那時候雖不大懂,也學得好,不可一概抹倒。況且你要(語按:意思‘你如要’)取功名,這個也清貴些。”(語按:比祖蔭或捐銜清貴,是真考場考出來的)寶玉聽到這里,覺得不甚入耳。因想黛玉從來不是這樣人,怎么也這樣勢欲熏心起來?又不敢在他跟前駁回,只在鼻子眼里笑了一聲。
正說著秋紋來了,此段話至此收束。
二四、我們看這段話:
1.寶玉憎厭八股、憎厭經濟文章與前是一貫的。入學是聽父命不敢違拗的。
2.作書人真看不起八股文字,并看不起科舉。早時人習舉業,所看的書極有限,甚有未聽見《公羊傳》名字的。這確是事實,給雪芹說穿了。同時八股文中也有清微淡遠文字,不可一概抹殺,這是最公平之論。誰也不能否認作者見識。所以后來寶玉對寶釵說其實取功名“并不難”,也是真話。
3.寶玉真不想誆功名混飯吃。
4.黛寶二人時已十六七歲,各人已長大,見面雖若知己,卻也稍存體統,沒有像小時之一味廝纏。這是最令人佩服之一點。若于此時與寶黛兩小無猜時同一寫法,才真無謂。
5.黛玉在此時看見寶玉日受父命,不得不從,想再助紂為虐,明知無益,應該安慰他幾句。作者順便借黛玉口中,替八股說兩句公道話。“清貴”二字,是謂功名未必都清貴。科甲出身,比世襲祖蔭,令人看得起。賈珍父子之流,雖有功名,并不清貴;賈珍是世襲,賈蓉是托太監捐銜的,士人看不大起。黛玉父親林如海,第二回說他“更從科甲出身,雖系世祿之家,卻是書香之族”,便是此意。雪芹作書,用心良苦,遣詞用字,極為精細,亂加批駁,是無用的。在賈家,寶玉原不必讀書,才得功名。第七十五回本文,賈赦明明說:“想來咱們這樣人家,原不必寒窗螢火……可以做得官時,就跑不了一個官兒的。何必多費了工夫,反弄出書呆子來?”這是黛玉“清貴”二字的注腳。愿意懂的人,自然可懂。
6.黛玉怎樣會勢欲熏心,是作書人先問的。因明知是勸慰語,不復駁下去,是省筆處,亦是看得起讀者,不都是低能,不必細細分說。想不到真有人以為黛玉真勢欲熏心起來。
7.寶黛兩位冤家吵嘴,前八十回多至不可勝數。此時各人長大,各應自制,只鼻子眼里一笑而止。寶玉不入耳是事實,因他并非“祿蠹”。起雪芹于地下而問之,亦是如此解答。
須知黛玉此歲數時,最為可愛,雖然是妒,卻聊存體統。這段中有極可愛極含蓄文字:
黛玉道:“你上頭去過了沒有?”
寶玉道:“都去過了。”
黛玉道:“別處呢?”(這是留心寶釵。)
寶玉道:“沒有。”
黛玉道:“你也應該去瞧瞧他們去。”
這是極含蓄、耐人尋味的文章。記清這是高本的文字,要歸功于高鶚,便不得不承認高氏之善體會兒女閨情,不在雪芹之下。除非使我看過高鶚自著小說有此奇文,有此筆力,有此含蓄,我不相信他會杜撰出來。作書難,續他人書更難,續具想象力之創造文學為尤難。此千古所未有之異才,而高鶚竟有之,則其才必又在雪芹之上。上天既生霑,使作《紅樓》,又使不能作完,而又生鶚,使具一副同樣天才同樣眼光同樣筆力而后續之,何苦來!天地之大,人猶有所憾。《紅樓》巨著,讀者或者以不合己意而引為憾。然因不合己意而憾,可也。因憾而斥其偽,何其不自量耶?此豈評書人所應有之態度?
二五、且真舉人才看不起舉人,真博士才看不起博士。寶玉做和尚,說者無可非議,因前部伏筆甚明。雪芹欲使寶玉出家之前,既改愛紅之癖,又聊補背父母教育之恩之過,使入場應舉,與寶釵約,“只此一次而止”,明明并非因慕功名而圖享富貴,遂得評者掛以“祿蠹”之罪名。評書人未免把中舉一事看得太重,作書人不如此也。寶玉雖中舉,而棄家做和尚去,遁入空門,普通說來,仍不能不說是悲劇下場。同樣的,賈氏曾沐皇恩,延世澤,且亦是曹頫確做過主事事實,結局仍是樹倒猴猻散,固不必曲解,令人得后半部樹不倒而猴猻不散之印象,以為賈府真又享“榮華富貴”。后四十回書俱在,何必強拉皇恩世澤,為作者前后矛盾不應接之罪?又何必兩家“自殺自滅,一敗涂地”而后始符作者原意?
絕想不到平伯居然除曲解之外,還會造謠。他說:“他(高)以為一個人沒有中舉而去做了和尚,實在太可惋惜了。我們只看寶玉一中舉后便走,高氏的心事真是路人皆見了。高氏除寫了十二釵還有些薄命氣息,以外便都是‘福壽全歸’的。最是全福的是寶玉了。他寫寶玉底結局,括舉三項:1.寶玉中第七名舉人。2.寶玉有遺腹子,將來蘭桂齊芳。3.寶玉超凡入圣,封文妙真人。他竟是富貴神仙都全備了。神仙長生不老,壽考是不用說的了。高氏寫賈氏,亦復如此,雖抄了家,依然富貴榮華,全然不脫那些小說團圓迷的窠臼,大謬于作者底本意。”(上卷一一四頁)
這是后四十回的事實嗎?是我們讀者的印象嗎?其實賈府之敗作者寫得恰到好處,這是作者本領。賈府里面好收場的,只有一個李紈寡婦之子賈蘭,這是合理而應該的,但并非十二釵“有些薄命氣息”而已。大概使平伯滿意很難,因為雪芹對這種批評,實在沒法。平伯對于全書的態度,是處處代作者設心處慮,某人應該如此,某人又應該如彼,如何如何才“最愜我意”(寶玉做乞丐,此非誣,有原書可證)。假使后四十回果如平伯意寫得賈府“自殺自滅”“一敗涂地”,文如平伯所指示,應注意“運終數盡”之“終”字、“盡”字,真殺得片甲不留,(俞:下卷,一六頁)那時平伯又可不滿意,如評黛玉焚稿斷癡情一節,說是寫得“太露”了,既“討厭”而“肉麻”。我們對這種窮秀才的議論,真是沒有辦法。平伯聽適之談“悲劇”遂附和之,以為必一敗涂地,而終而盡,而做乞丐,才叫做悲劇。我疑心平伯未真懂得西洋文學之所謂悲劇。
二六、C寶釵是否庸俗中國婦人問題——此問題有語病,婦人就是婦人,中國西洋一樣。平伯在一九五〇年修訂本,把“中國”二字,改為“舊式”,意思是新式婦人,便不會想法使丈夫移轉愛情到自己身上。寶釵為新婦數月始與其夫初次敦倫。書中只說他想寶玉“是個癡情人,要治他的病,少不得仍以癡情治之”,輕描淡寫,并沒有說他淫浪。平伯遂謂“寶釵不應如此不堪”,豈西洋或新式婦人便皆坐床褥談哲學、談上帝哉?推平伯之意,西洋或新式婦人之所以不庸不俗,因為他們并沒有想計“籠絡”其夫。殊不知婦人欲保恩愛,中外原無二理。寶釵一賢婦也,不得因他看見寶玉尚想念已死的黛玉,“恐他思郁成疾,不如假以詞色,使得稍覺親近,以為移花接木之計”。而斷他思死者之心,遂謂其“庸俗”,遂謂其“污蔑閨閣”。此亦是窮秀才酸見,不足以論深知人情世故之曹雪芹。以平伯意,必使寶釵于夜闌人靜之時,見寶玉有所動心,遂起而推之于閨門之外,又從而鎖之,隔窗“端凝”的與其夫談曹大家故事,而后不污蔑閨閣,而后不庸不俗而成其“雅”。
此話原可不再說下去了。但恰巧曹雪芹卻曾現身說法,專論此事,不要說讀者為書所欺,以為寶釵、襲人都是以“女君子”自居。庚辰本二十回寶玉為麝月篦發,麝月說全屋子就是晴雯“磨牙”。正巧晴雯跑來簾外,麝月在鏡中向寶玉示意。晴雯潑辣起來,責問麝月,“我怎么磨牙了?咱們倒得說說。”在這一段有雙行的注,是作者極癡愛晴雯的口氣。注中說:
自古及今愈是尤物,其猜忌妒愈甚,若一味渾厚大量涵養,則有何可令人憐愛護惜哉?然后知寶釵、襲人等行為,并非一味蠢拙古板,以女夫子自居。當繡幙燈前,綠窗月下,亦頗有或調或妒,輕俏艷麗等說。不過一時取樂買笑耳,非切切一味妒才嫉賢也,是以高諸人百倍。不然,寶玉何甘心受屈于二夫子哉?看過后文則知矣。故觀書諸君子,不必惡晴雯,正該感晴雯(為)金閨繡閣中生色方是。
此雪芹之所以為雪芹,而不為笨伯乎?
后四十回之寶釵……確有賢德,有膽識,與前一貫,血脈相通,確是曹氏手筆。寶釵處境最難。七十八回早已避嫌出園,這是何等眼光!因家長主婚,嫁給一個心愛黛玉之半瘋半傻的夫婿,叫她如何做人?但“心里只怨母親辦事糊涂,事已至此,不肯多言”,這是何等大方?那時大家尚對寶玉瞞著黛玉已死消息,恐怕他的病轉劇,獨寶釵違賈母、王夫人的意旨,冒大不韙,把他說穿,因此引起寶玉昏倒做夢。當時賈母、王夫人倒為此焦慮,后來才知寶釵見識超人一等。這是寶釵之識力,與前八十回一貫。后來“不堪”一段,亦是寶釵之所以為寶釵,而不是迎春、邢夫人一班糊涂東西。
二七、因上節寶黛論八股,順便在此也引釵玉二人論功名一段,一以見寶釵性格長于議論,與前一貫,曹氏筆力議論,一點不減從前,一以重新肯定,后四十回并沒有把寶玉寫成“祿蠹”。
我引原文,請讀者讀此時注意,是否與前八十回寶釵議論口調完全一致。這已是一百十八回的事了。寶釵看見寶玉看秋水篇看得入神,心里著實煩悶,因引出以下的議論來。“寶釵道:‘你我既為夫婦,你便是我終身的倚靠,卻不在情欲之私。論起榮華富貴,原不過是過眼煙云。但自古圣賢,皆以人品根底為重。’寶玉也沒聽完,把那書本擱在旁邊,微微的笑道:‘據你說,人品根底,又是什么古圣賢。你可知古圣賢說過不失其赤子之心(略),我們生來,已陷溺在貪嗔癡愛中,猶如污泥一般,怎么能跳出情網?’寶釵道:‘你既說赤子之心,古圣賢原以忠孝為赤子之心,并不是遁世離群,無關無系,為赤子之心……堯舜禹湯夏周孔時刻以救民濟世為心。所謂赤子之心,原不過是‘不忍’二字。若你方才所說的,忍于拋棄天倫,還成什么道理?’寶玉點頭笑道:‘堯舜不強巢許,武周不強夷齊……’寶釵不等他說完,便道:‘你這個話,益發不是了(中略),況你自有生以來,自去世的老太太以及老爺太太,視如珍寶,你方才所說,自己想一想,是與不是?’寶玉聽了,也不答言,只是仰頭微笑。寶釵因又勸道:‘你既理屈詞窮,我勸你從此把心收一收,好好的用功,但能博得一第,便是從此而止,也不枉天恩祖德了。’寶玉點頭,嘆了口氣說道:‘一第呢,其實也不是什么難事。倒是這個從此而止,不枉天恩祖德,卻還不離其宗。’”于是寶玉收起《參同契》《元命苞》等書,專心看語錄時文名稿,其預備應舉的動機,“只此一第,從此而止,不枉天恩祖德”,為盡孝道,不是為功名利祿,至此更明白了。
二八、D黛玉之死及鳳姐之毒——黛玉之死一段動人文章,是全書之頂點。第九十六、九十七二回,是全書寫來最精采最動人一段,尤其是從黛玉聽到傻大姐透露消息,說“我要去問寶玉去”,一直到回來未至瀟湘嘔血昏倒一段,令人不忍卒讀。這都不必引例,單看他利用傻大姐無心失言(以前拾香囊那一位),就看見草蛇灰線貫穿之細。平伯不喜歡,不覺有“悲惻憐憫的情懷”,而認為“肉麻”,是平伯好惡與人不同罷了,沒有什么可辯。所可辯者,是鳳姐之毒及賈母之冷。
此地我只引平伯幾處怪論,如下:
(a)關于黛玉之病死。
①黛玉不應死,應活著——就事論事,寶走黛死,都是高氏造的謠言。雪芹只有暗示,并未正式說到的。而百年來的讀者,都上了高氏這個大當。……他們(續《紅樓夢》諸人)可惜不知道原本只有八十回,而八十回中黛玉是好好的活人……高鶚這個把戲,可謂坑人不淺。(上卷,一一九頁)
②黛玉之死于情,寫得肉麻——黛玉心事寫得太顯露過火了,一點不含蓄深厚,使人只覺得肉麻討厭,沒有悲惻憐憫的情懷。(上卷,九四頁)。按:此指黛玉之病及焚稿斷癡情事。
③寫黛玉做夢,寫她絕粒,都是毫無風趣的文字。(九六頁)
④黛玉以拆散金玉為樂事。這樣的幸災樂禍,毫不替寶玉著急,真是毫無心肝,又豈成為黛玉?(九六頁)
⑤黛玉臨死一節……只用極拙露的話頭來敷衍了結。(同上)
這幾條已很夠代表平伯的批評及論斷,而且委實很“夠”了。我們無須再辯。但只一端,可見平伯之偏狹及故意曲解事實。以上④條是指九十五回事。何以高鶚會寫到黛玉要以拆散金玉緣為樂事,幸災樂禍,而毫無心肝呢?高鶚何至如此惡劣?原來是海棠花妖,寶玉失玉,由是高本有寫兒女柔情極曲致的文字:
黛玉先自回家,想起金石的舊話來,反自歡喜。心里說道,和尚道士的話,真信不得。果真金玉有緣,寶玉如何能把這玉丟了呢?或者因我之事,拆散他們的金玉,也未可知。想了半天,更覺安心,把一天的勞乏,竟不理會,重新倒看起書來,……黛玉雖躺下,又想到海棠花上,說這塊玉原是胎里帶來的,非比尋常之物,來去自有關系。若是花主好事呢,不該失這玉呀!看來此花開的不祥,莫非他有不吉之事,不覺又傷心來。又轉想到喜事上頭,此花又似應開,此玉又似應失。如此一悲一喜,直想到五更方睡著。
那是失玉初日,寶玉尚未瘋。黛玉那夜一則以喜,一則以悲,喜者是為自己,悲者是為寶玉。這是如何入情入理,描寫閨女私情的好文字。想到花開應是喜事便喜,想到玉失應是不利于寶玉便悲。何嘗“不替寶玉著急”?又暗想因自己婚事未定,又無父母可出主意,未知到底天從人愿與否。如道士金玉之緣的話不可信,自然在情場上自己是勝利了,“更覺心安”,這是兒女常情,與幸寶玉之災何涉?何嘗是“毫無心肝”?這也是裕瑞一派,所謂雪芹必“不忍作”,而要求雪芹寫出“一味渾厚大量涵養”,而為雪芹所最恨十全十德的美人來。這種責人以求全之毀,古文里倒常看見。這是魯迅所謂“人之度量相去之遠”。雪芹碰見這種讀者,實在無話可說了。
二九、(b)至于鳳姐之毒,平伯似無讀悲劇文章之腸胃。原來賈政將要出門,須急急完成寶玉婚事。是釵是黛,早應決定。在作者之意,鳳姐是大奸雄,是笑里藏刀敢作敢為不亞男子的女人,亦即是賈府敗落之媒介。大家主意既屬意寶釵,對于黛玉甚難處置,惟一妙計出于“瞞”。迫不得已,唯出此策,而且不但瞞黛玉,且須瞞寶玉。但是鳳姐何嘗如平伯所言,存心要“害死黛玉”?說他“無害死黛玉之必要”是刻薄的話。賈母雖心疼黛玉,到了此種關頭,要寶釵做媳婦來沖喜,自然要對不住黛玉,但也是心里清楚,無可奈何之事。當時社會大家兒女,不容有私情的,如有私情,當做羞辱門楣的天大事情,所以賈母難免有在旁責黛玉傻情的話。其時實無為釵黛兩全之計;看薛家、林家門第家風,也無斷使釵黛之中一人屈為簉室之理。賈母明知屈了黛玉,所以到了聽見黛玉之死,自責曰:“是我弄壞了他。”后來去瀟湘看靈,托王夫人道:“你替我告訴他的陰靈,并不是我忍心不來送你,只為有個親疏。你是我的外孫,是親的了。可是寶玉比你更親些。倘寶玉有些不好,我怎么見他父親呢?”說著又哭起來。如此說來,賈母也能自圓其說。平伯乃斷為“情理所必無”(九一頁)。未知平伯為賈母設身處地,應如何才可打出難關?
三〇、E巧姐歲數問題——平伯之論調,已可概見。我此地只再舉一項,頗費平伯筆墨的,就是后四十回中巧姐之歲數,平伯以為忽大忽小。歲數混亂,本是全書的毛病。但巧姐忽大忽小,完全是平伯故意曲解,不是作者的荒謬矛盾。原來作者一百十七回,說“巧姐兒年紀也有十三四歲了”。平伯先舉出一〇一回的話:“大姐哭了。李媽狠命拍了幾下,向孩子身上擰了一把。那孩子哇的一聲大哭起來了。”就在這些話上頭作文章。他先加上“巧姐被擰,連話都不會說”的推想,然后評曰:“巧姐被擰,連話都不會說,只有大哭的一法,看這光景他不過三歲,最多亦以四歲為限。若在四歲以上,決不至于被擰之后,連話都不說的,況且巧姐能說話,婆子決不敢干白地擰他一把,可見巧姐確是不會說話的。”這真叫做歪纏。我所指的幾句,更加是鬼話。誰家十一二歲的小姐被老嬤狠命的拍了幾下(時鳳姐大病),又在身上擰了一把,會不“哇”的一聲大哭起來?又誰家小姐必先說話而后等一、二、三,而后哭哉!何必咬定巧姐是不會說話以證明他“最多四歲”,然后從而罵高鶚荒謬,寫得使巧姐“長得奇,縮得更奇,長得更快,縮得更快,這又算怎么一回事”?(上卷,一〇三頁),然后慨嘆除了平伯,“沒有一人敢提出來加以疑惑”,有之自平伯始。
如此無事生非,哪一本書哪一頁上,不可以請纏夾二歪纏下去?更顯明的,如第二十回寶玉奶媽已經告老退休,龍鐘老態,第七十五回賈環突然做起詩來,都可以照樣批駁,而斥其偽。但是要如平伯做法,不必這些顯然錯誤,任何一頁,我可以照樣加以己意歪纏,八十回中,我可以做出一百條。我倒想貢獻一點私見:如此讀書方法,《紅樓》一書,讀之固好,不讀更佳。
三一、總之,我所要證明的是平伯所引為高鶚作偽的證據的性質。一般承認后四十回為高鶚偽作,都是因為平伯這些話頭,(如周汝昌便是一例),應該用一次功夫,研究此說之所本,證據之所在,屬何性質,能否成立。他所反對的是后四十回之謬與俗,而把俗看得比謬更重。這是把辨偽看做雅人的雅事,拜別父親也俗,夫婦敦倫也俗,兒女妒忌他人姻緣也俗,可以自由隨處指斥。這是平伯方法上的錯誤。
且高作之謬,還在其次,因為謬處可以實在指出;最大毛病是“文拙思俗”。拙是不可說的,俗是不可醫的,至于怎樣的拙和俗,我也難以形容,讀者自己去審察罷。(上卷,頁八九)
平伯所以認為高本是俗人所作的,因為有三種偶像:
1.功名富貴的偶像,所以寫“中舉人”,“復世職”,“發還家產”,“后世昌盛”。2.神仙鬼佛的偶像,所以四十回中布滿這些妖氣。3.名教的偶像,所以寶玉臨行時必哭拜王夫人,既出家后,必在雪地中拜賈政。
這便是在高鶚之所以“俗”。平伯既然說不出,教讀者去體會,所以上節我寫長一點,引出原文,使讀者體會,原來賈寶玉為“祿蠹”,不過這么一回事。雪芹又罵八股為誆功名混飯吃(寶玉),又謂八股不可一概抹倒(黛玉),正如莎士比亞寫來,各人有各人意見。使你看不出莎士比亞自己是哪一派主義。原來功名思想,出于名教——第三偶像。但是四十回有名教思想,也不足辨其偽。因為雪芹雖不想在廟堂上吃冷豬肉,到底還是知道中國社會上確有名教的忠孝思想,寶玉有,寶釵有,一家人都有,當時讀者也都有。所以這點不足證其不出于雪芹之手。又寫寶玉出家時拜父母作訣別,亦是古今中外為人子者之至情,不足為作偽之證。說是“名教”,其實西洋女子要去做尼姑,離別父母兄弟時,才哭得利害呢。喜歡不喜歡這一拜作長別是由你,或者高明不俗排脫名教思想之平伯,以為寶玉要與父母永訣,連拜別都不必,路上相逢,連看都不一看,連淚也不流,才是寶玉的真本色,才夠得上“雅”。這是平伯之自由,但這與書之真偽無關。平伯謂“寶玉臨行時必哭拜王夫人……必在雪地中拜賈政”,是清楚的說,寫他不如此行為,才文不“拙”而思不“俗”,而寶玉遂成一個平伯心目中所認為愜意貴當的“雅人”了。由寶玉之拜,成其“庸俗”,遂可證明四十回之偽了。寫到此地,忽憶秦鐘臨死時對寶玉的贈言:
“以前你我見識,自謂高過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誤了。以后還應該立志功名,以榮顯達為是。”說畢便長嘆一聲,蕭然而逝了。
俞平伯、周汝昌應當據此證明曹雪芹未能排脫禮教思想,真是俗人。否則甲戌本、庚辰本、有正本有此第十六回文字,可以證明確是偽本,而高本刪去此節,可算真本了。
三二、F至于第二偶像,神仙鬼佛,平伯也不喜歡。因為平伯寫此,是在新潮時代,表示他非常前進。以上他綜括第五條寶玉出家后,拜別賈政不應如此“神奇”,也應屬此。但也與辨偽無關。不信佛不一定雅。全書寶玉出路是做和尚,談佛談禪。第二十二回,“聽曲文寶玉悟禪機”,早已談得利害,為后四十回伏筆。此何足怪?妖呢?第廿五回,“魘魔法叔嫂逢五鬼,通靈玉蒙蔽遇雙真”,馬道婆就妖的利害。海棠花祟七十七回早有伏線。鬼呢?第十三回,秦氏之鬼,就能發大道理;第十六回,秦鐘還跟鬼爭辯。不但有小鬼,且有鬼判。第七十五回,也有中秋聞鬼哭。仙呢?開頭空空道人,及第五回警幻仙姑就是。依平伯意,都應刪掉,四十回有此四者,不足為作偽之證。若癩道人、空空道人之重出,都與八十回有呼應,不是閑文。若要前進,前八十回后四十回全刪好了。至于后四十回賈家失敗,死亡病疾相繼而來,見鬼自然也是敗家之兆。若賈赦大觀園除妖,正所以見出凄涼,與往日作反襯。瀟湘聞鬼哭更顯得大觀園之蕭條,及寶玉撫今追昔之情懷,都是可有而應該有的文章。
三三、平伯之評后四十回,純以自己的聰明,亂加批駁。這種在書本上亂鉆,吹毛求疵的工作(即魯迅所譏“鉆刺吹求大加革伐”,見上第十七所引),以個人之好惡,定出書之真偽,必然找到許多似是而非的論斷。有的是成心之言(黛玉之死肉麻討厭);有的是曲解原文(黛玉幸災樂禍,巧姐歲數);有的是無知妄作(黛玉說科甲出身比捐官或世襲清貴,是勢欲熏心);有的是掩滅證據(寶玉應試是為自己一輩子大事);有的是故事鋪張(賈府長享榮華富貴,后嗣昌盛,十二釵只有些薄命氣息);有的是造謠生事(鳳姐無害死黛玉之必要);有的是含血噴人(寶玉是“祿蠹”);有的是無理取鬧(寶玉拜別賈政,巧姐應先說話再哭);有的是道學尖酸(寶釵污蔑閨閣,黛玉毫無心肝)。
這些毛病,總其名謂之歪纏。
《紅樓夢辨》一書,專為辨偽而作。一人做了一部十三萬七千言的書,來證高鶚作偽,結果還沒有什么了不得的證據,只見平伯之謬與俗而已。但是我們不能因為辨者之謬與俗,遂謂其書必真。請看下文丁、戊兩段。
丁、客觀疑高鶚之批評
三四、后四十回雖與前八十回本文沒有不銜接處,而夾注眉批中確有直指后半故事文字,與今本不合。這些是真正考據的材料,是胡適之所專注意的問題。適之文章,實事求是,一句是一句,兩句是兩句,倒沒有長篇闊論去討論那些喜歡不喜歡結局的主觀意見。
脂硯所見,自然是真本,有不合處,應該討論。概括說起來,在故事之發展上及人物之一貫上,高本大體上與前八十回吻合。若沒有脂評多出的材料,看不出什么不對準的地方;矛盾錯雜者,還是未入大觀園之初廿二回多,脂硯所見高本未見的,適之指出六所。①衛若蘭射圃文字。②獄神廟一大段文字(或即“正文標目”“花襲人有始有終”此一大回)內有關小紅諸人事。因為小紅初回寫得特別出色,不應以后寂寂無聞,適之特別注意這條。③香菱不應讖,未被金桂磨折死。④鳳姐之死只有一半應讖,其謎不可解。⑤史湘云到底不知是寡,或是“白首雙星”。⑥此外尚有“誤竊玉”一段事件,未見后四十回。
以上①②是稿已迷失,③④似乎不應讖,⑤前八十回湘云又有守寡又有“白首雙星”之暗示,自相矛盾。毛病在前八十回目未經整理,不在后部。⑥“誤竊玉”事,早于前八十回被作者刪去。有未刪蹤跡可尋。
三五、這些問題都有合理的解答,不必多費筆墨。據本文第十二、十三節所言八十回以后殘稿未定傳抄的情形而言,我們可以斷定程偉元手中所得原非完物,是兩三種章回不全的散稿所補湊而成的,殘缺情形悉如今甲戌本及己卯本。脂批所言看見的后半部之事,今本后四十回所有的,便是此高本所據之抄本所有。此項材料甚多,如樹倒猢猻散,榮寧抄沒,等等(詳下第五十節)。幸而有高本,不然《紅樓》下半只有模糊暗示。我們知賈府敗,而不知其衰敗的情形;知鳳姐死,而不知她怎樣死,只能暗中摸索而已。脂批所曾見而后迷失者,程刻所據殘本,可能仍然迷失,而所迷失之段(獄神廟及射圃),可能應在前八十回中,倒不一定在后四十回。脂批所未見而曾見到回目的(懸崖撒手),幸而為高本所有,也許脂硯齋所迷失未見,復為程氏所得。脂批所見回目若“王熙鳳知命強英雄”,后四十回有其事,而無其目。最重要一點,就是無論脂硯齋見與未見,言其迷失,雪芹五易其稿,在易稿中必常自己刪去一部分。這是作小說的人十九常有的事。尤其在全部寫成之后,顧到各方面,認為可刪的,便毅然刪去。譬如小紅與蕓兒事,后來蕓兒骨子里不大成器,遂成僵局。小說作家下筆,每見故事人物不由自生,神機所到,自然發揮,與起稿時計劃不同。于是中途改易原意。如鳳姐之啞謎,香菱之不即死于金桂,拖病兩年,始死于難產,及柳五兒之在后部異軍突起為重要角色,這些都是好例。推想五兒,雪芹本有意安插,卻想不到寫后半部時,五兒之妖嬌動人,甚似晴雯,信手拈來,自成佳妙,遂突出在小紅之上。這都是編小說者常有的經驗。如果高本四十回大體上與前八十回故事人物的發展不銜接,這便是偽作的正經證據,而這些小不銜接處,誠足為高氏贗作的附證。如果高本四十回能充分的有精采的發揮小說之主題(寶玉斷情緣之內心經驗),各人的下場又能處處與前部遙遙相應,無微不至,那么,這些不銜接處,就應如以上的解法,或是脂硯所謂迷失,仍然迷失,或者作者自行刪去。
三六、A衛若蘭射圃帶金麒麟——若蘭或者就是史湘云之夫,因為他與金麒麟有關系。(百〇六回正文中只有稱湘云之夫為“新姑爺”,沒有名字。)衛若蘭在射圃佩金麒麟事,迷失無稿,見甲戌本廿六回末總評,在庚辰本是眉批,加“丁亥夏,畸笏”。庚辰本三十一回末又一條曰,“后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所謂“后數十回”可在第五十六十,或七十回,不一定在八十回后。這是一段夾文,可能有倪二、馮紫英、柳湘蓮、蔣玉菡諸人在場。按第十四回秦氏出殯,衛若蘭列在諸王孫公子之最后一名,與馮紫英名相近。這一段文字大概是二十回庚辰本眉批畸笏丁亥夏所言被借閱者所迷失五六稿中之一。射圃文字有金麒麟,但若蘭與湘云關系,全是我輩推測的話。“白首雙星”不一定指與若蘭白頭偕老。因為寶玉也有金麒麟,引起黛玉之妒。是否雪芹如現代偵探小說作家,故意令人疑神疑鬼,不得而知了。
三七、B獄神廟一大回文字——獄神廟確有其稿。甲戌本一條,說小紅要見世面,出于本心本意,于獄神廟回內方見。甲戌批照例無款識年月。庚辰本眉批關于獄神廟一回有三條。廿回言被借閱迷失,廿六回說有紅玉“一大回文字”,迷失無稿,廿七回言及“抄沒獄神廟”,并謂紅玉冤枉。三條都是丁亥夏畸笏所批。這是雪芹死后四年所批的。此節也無法證明,被借閱者迷失,是在八十回之前或后。但就小紅而論,紅樓后文,無小紅“大得力”之事,是一缺憾。小紅不但心高,而且甲戌本二十七回前脂批明說:“且紅玉后有寶玉大得力處,此于千里外伏線也。”關于小紅(即紅玉)我認為作者確有此種疏忽處。例如惜春畫圖,自從四十回講起,經過四十回,四十八回,五十回冬天尚在畫圖,以后便全不提起,也不知何時畫完了。我們想,畫完時應有大家圍觀共賞一段文字。小紅之事,不但八十回后不見有所作為,從大觀園開始于花生日給鳳姐看上調用以后,都不見有何動靜。凡鳳姐大事,只有平兒出頭而已。說起來趙姨娘事,比小紅事還多。可能的,此故事人物實多,應接不暇。然作者每于忙中帶閑筆,而小紅連幾行點綴都不點綴。這是八十回中情形,不僅八十回后而已。直到八十八回才見小紅、蕓兒做婢仆眉來眼去的調情,已非什么出色人物了。
三八、C香菱不應讖——香菱在太虛夢境的冊文,是“自從兩地生枯木,致使香魂返故鄉”。枯木兩地,自然是指金桂之桂,應被金桂磨折死。第八十回,香菱正在受金桂磨折,幸虧寶釵營救,跟了寶釵,脫離薛蟠,暫得安身。在此故事發展之過程中,既有寶釵領了照顧,自然可以不死。但八十回仍寫她“今復加以氣怨傷肝,內外挫折不堪,竟釀成干血之癥,日漸羸瘦,飲食懶進,請醫服藥不效”。八十回所述至此而止。香菱因為有干血之癥,日漸羸瘦,醫藥無效,自八十回甲寅年秋,拖了兩年,至丙辰年冬(一百二十回)難產而死,實亦因身體過弱所致。說她被金桂磨折為致死之由,也可以通。又一說:香菱此時既有了寶釵照應,本可以不必即死。或者作者念甄士隱是清貧自好的士人,頗像自己光景,而且對他們父女兩人,一向非常敬意,并無一字譏彈。于是憑作者生死予奪之權,教香菱不即死,而于金桂服毒自盡以后,順其自然,使他扶正。這也是可有的事。這也是雪芹易稿時,應當十分躊躇的情景,而正文既改,冊文未遑改易。此說亦通。高鶚校書時那樣細心,此條算為與冊文矛盾,當然見到,惟不欲刪改冊文,留其本來面目。
三九、D鳳姐的讖語是應了。曲文“機關算盡太聰明,反算了卿卿性命”,是鳳姐的評。高本相符。但其冊文明明是拆字。“凡鳥偏從末世來,都知愛慕此生才。一從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第三句猜謎,至今無人猜出,是一微憾。但也不是高鶚作偽之什么大證據。(或曰二令為冷,人木為休,寓冷休意,頗近,但又漏“一從”及“三”字)。這條只算懸案。至于“哭向金陵事更哀”,確是鳳姐臨死時情景。
四〇、E史湘云之謎——史湘云的曲文,有“終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之句,暗示孀居,或拆散,或夭折。冊文謂“展眼吊斜暉,湘江水逝楚云飛”,畫的是“幾縷飛云,一灣逝水”,都注重飛字,逝字,涸字。總是晚途凄苦離散之象。三十七回湘云詠白海棠詩句,“自是霜娥偏愛冷”,脂批說,“又不脫自己將來形景”,宜應孀字,寓守寡意。高本湘云早寡,不算不符。但以曲文而論,散、苦、離,這是無疑,孀居倒不一定。怪的是第三十一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白首雙星,便是白頭偕老。這是八十回本身之矛盾,又要拆散,又要偕老,是不可能的事。此雪芹書所以謂“未成”而逝者歟?雪芹易稿既未遑改其回目,而高鶚校書時,這個矛盾當已看見,姑存其真罷了。我想湘云寡后,躲在脂硯齋中與雪芹話舊,脂痕與墨審交錯,便應白首雙星。
四一、F誤竊玉事——此外有一小事,適之提出來,第八回脂批有“誤竊玉”一段,不見后文。脂批云:(襲人)塞玉一段又為“誤竊”一回伏線。適之案:“誤竊玉事。今本無有,當是殘稿中的一部分。”我想五十二回文曾指此事。墜兒偷平兒所失金鐲,平兒對麝月道:“寶玉是偏在你們身上留心用意,爭勝要強的。那一年有個良兒偷玉。剛冷了這二年,閑時還常有人提起來趁愿。這會子又跑出一個偷金子的來。而且更偷到街坊家去了。偏是他(指寶玉)這樣,偏是他的人打嘴。”平兒這段話是告訴麝月勿聲張出去,于寶玉不好看。上回竊玉就是寶玉院中的人偷本院的東西,后來偷金子,又是出于怡紅院的人,但偷到別人家院子去了。這明明指怡紅院竊玉事,可能就是這段誤竊玉文字,后被作者刪去,只留此良兒竊玉數語未刪的痕跡。這明白是前八十回的事,與高本無關,不必鬧到高本上頭也。
四二、總而言之,高本的真偽問題,衡以通常考證的標準,都未有什么真正破綻。歸結起來,若說百二十回是雪芹定稿,則若蘭、小紅二事之遺漏,可謂美中不足之微疵。若說雪芹殘稿本來未定,而高本所據是兩三種散稿,那么這二節,可真散逸,就在丁亥年畸笏所見本已被借閱者迷失,雪芹既死,無法補上,不可復見了。所以程偉元求得的抄稿,也沒有這些段,本不足怪。以后小紅之于寶玉,如何有大得力處,我們不得而知。小紅從二十七回以后作者似已丟在旁邊,并不是八十回以后才這樣。衛若蘭射圃文字情形相同,可能是八十回中的文字,也遺失了。大概是和馮紫英這班人彎弓射箭的事,今已無可考。此二節皆是畸笏評書見過一次謄清時,已經“迷失”的(共有“五六稿”),所以程偉元所得殘稿中也沒有,不必強其必有。高鶚當然看過脂評,但也無法補上。香菱因受金桂磨折,致成干血痼疾,身體虧損,日漸羸弱,過兩年而死,可謂應讖。鳳姐的讖語也應了,只有“一從二令三人木”一語,可算悶啞謎。大概指高本所寫夫妻反目冷休情景。湘云應如何下場,八十回自相矛盾,與高本真偽無涉。高本湘云守寡,總算合冊文曲文了。
四三、前八十回之矛盾錯謬多于后四十回——平心而論,前八十回雖經高鶚補訂之后,矛盾蕪雜混亂紕謬之處,比后四十回更多更甚。這只足證明,曹氏陸續寫稿,前后刪改,及抄手抄錯,輾轉脫漏的情形。至少前二十二回是未經仔細編過的。我們不得因此便說前二十二回諸人尚未搬入大觀園一段,是某人偽作,擅自增竄補入,是“糟蹋”曹氏……同時可以注意,后四十回雖然或有遺漏,也沒有謬到如此。我們前后標準應該一致。八十回中謬處前人指出不少。
a.二十回云,“這年冬底林如海病重”。十四回又云,“九月初三沒”。昭兒回來,謂黛玉、賈璉趕年底回來,還要帶大毛衣服。護花主人眉批所謂“作者不顧前后如此,吾不能為之原諒也”。
b.十七回七月大開杏花。護花主人原諒之曰:“前后時令不合。此等處,不以辭害意,可也。”平伯應于此等處咬定,大斥其偽方是。高本卻不曾如此也。
c.自十八回正月十五日元妃省親起,至二十三回二月二十二日諸姊妹搬入園中止,此六回中安插之事,無論如何排不下。大某山民評:“最不合理,是鳳姐大姐兒種痘,賈璉獨睡半月后數語,”認為“此三四日之中便云賈璉在外半月,何作者荒謬乃爾”。(詳見二十一回后總評)
d.第八回護花主人批寶玉奶媽年紀:“寶玉時方十二歲,而李奶媽如此龍鐘,于理似不甚合。”
e.三十九回,劉姥姥自稱七十五歲。當時賈母將慶八秩,約七十八歲。賈母反謂“劉姥姥比我大好幾歲呢”。此正平伯所謂“長得奇,縮得更奇也”。眉批云:“此等處,作者殊欠檢點。”
f.我想最奇的,是第三回。黛玉初到賈府那一天的“次早”,王夫人便已得金陵來信,說及薛蟠命案,欲喚取薛家進京。如此推算,過幾月薛家已經來京。上回云,賈雨村不上兩月授順天府,是此時不但尚未得差,尤未上任。且后二十回末寶玉謂黛玉曰:“咱們倆個,一桌吃,一床睡,自小兒一處長大的。他(指寶釵)是才來的。”然則寶釵不應于黛玉到府數月內即已來寓府中。
g.同f一條可看出另一矛盾。賈府在南在北,原不明言。乃第二回,賈雨村道:“去歲我到金陵……那日進了石頭城,從他老宅門前經過。街東是寧國府,街西是榮國府。”明指賈府在金陵,乃于第三回說,次早王夫人在賈府中所拆的是來自金陵的信,要喚取薛家“進京”。賈府在南在北,原不相干,但兩回之間,不應如此矛盾太露。
h.以外大觀園各人歲數矛盾重重,至今無法整理。取此必棄彼,取彼必背此。護花主人假定在大觀園初年寶玉十五歲,周汝昌假定為十三歲,都是勉強折中定的。大某山民依八十六回元妃生于甲申年及于寅卯之交逝世推算,定大觀園初年為壬子(一七三二),而元妃沒于第三年甲寅(一七三四)。周汝昌移后四年,以一七三六丙辰為初年。這且不去討論。單說黛玉六歲來賈府(見第二回),到了四年或六年后壬子自己說她十五歲了(四十五回)。況且她少寶玉一歲(第三回),則寶玉當已十六。但寶玉在同年說看來只十二三歲(二十三回)。寶釵又大寶玉兩歲,應是十八了!事實又不如此簡單,因第二十二回寶釵只明說只十五歲,若依第四回薛蟠已有十五歲,到了壬午薛蟠應是廿一歲,而第四回明說寶釵少他只兩歲,寶釵便應十九歲!周謂“少兩歲”不定之辭,不應死看,但亦不應將七歲之不同,說“少兩歲”。但事不止此。六十三回大家算寶釵、襲人、晴雯、香菱四人是同庚。晴雯歲數最明,見七十八回芙蓉誄,死時十六歲,此時為大觀園第三年,初年應是十四歲。寶釵既是同庚,又應只是十四歲。襲人與晴雯、寶釵同庚,也只十四歲。若說襲人大寶玉兩歲(據第六回),寶玉應縮回十二歲。但又不然,因第十九回襲人姨妹已十七歲,則襲人至少也十七。寶釵與之同庚,又應十七。薛蟠若比寶釵大兩歲,又變十九。若依薛蟠來府時只十五歲(第四回),寶釵又須縮回為十三。后四十回高本(曹氏殘稿)第九十回賈母又說黛玉少寶玉兩歲,不是少一歲,高本也亂在一起。其余英蓮、賈蘭、賈蓉各人歲數都有矛盾。可見高鶚校書時對此等處,也真無辦法,姑存其本來面目。
四四、以上所舉前后差錯,雖近考證之真正材料,但我不相信便可拿來做頭二十二回是贗作之證。我所以舉此,乃指明曹氏全書經過十年披閱,五次增刪,陸續寫來,不免有淆亂遺漏之處。要做真偽之研究,須看前半后半,命題之發揮,人格之描寫,故事之穿插,人物之一貫,想象之真切,及敘事如見其事,言人如見其人之文學上真本領。
戊、高本四十回之文學伎倆及經營匠心
四五、反面的文章寫完,我們可以在正面上平心看后四十回的文學本領及高本作者之學識筆力、文藻才思是否與前八十回作者相同。這等于說高本作者是否有雪芹之天才手腕。這是出一個文學上第一難題給高本作者,而衡以最高的標準。這也等于說,前八十回幾百條草蛇灰線伏于千里之外的,此時都須重出,與前呼應,人物故事又須順理成章,貫串下來,脈脈相通,而作者學識經驗文字才思,又皆足以當之。如真可合此標準,又是第二曹雪芹了,又是另一位小說大家了。由以下研究,我不相信高鶚有此本領,不但一二年間做不出,假以五年恐怕未必做得出。若說用功做編輯厘訂,補纂整理的功夫,是可以做到的。
四六、在此我須先鄭重表示,程高二氏都是十分審慎愛好《紅樓》的人。1.高鶚之修補,是極細心慎重工作,這點適之、頡剛、魯迅、平伯都明白承認。2.尤重要的,程偉元既出甲本,又因“初印時不及細校,間有紕謬”,再用極細功夫,從頭全本校訂一番,又肯于一年中出修正版。這在現在的紐約、倫敦及本國書局,都是決不會做、不肯做的。記得亞東書局曾作此事改排程乙本,為適之所贊嘆。若純以牟利而言,甲版銷路既好,便可聽之。為甚么要把銷路很好的版急急改正,于第二年又出修改版呢?待二三年后,或三五年后再出再修訂不遲。所以程高二人在全書補正及二次補訂的功夫上,絕對不是率爾操觚潦草了事的人,是負責的,有責任心的,是愛好這部《紅樓》的人,盡人力使盡美盡善。再回來看程序所說留心文獻,細心搜求的話,似乎可以相信了。我佩服程偉元留心文獻搜集遺稿之功,更佩服程高二人做這極繁難的校訂工作,使我們今日能看到這全書的面目。
四七、此地最要先說故事人物前后呼應問題,再說及高本作者的學識經驗文字才思。因為他成功,所以足以亂真,所以百年來的鑒賞家,都以為曹氏原著。又因為高鶚自己沒有編過細膩閑致的小說給我們看,所以我相信,高本作者是曹雪芹,補正者才是高鶚。
老實說,《紅樓夢》之所以成為第一流小說,所以能迷了萬千的讀者為之唏噓感涕,所以到二百年后仍有絕大的魔力,倒不是因為有風花雪月詠菊賞蟹的消遣小品在先,而是因為他有極好極動人的愛情失敗,一以情死一以情悟的故事在后。初看時若說繁華靡艷,細讀來皆字字血痕也。換言之,《紅樓夢》之有今日的地位,普遍的魔力,主要是在后四十回,不在八十回,或者說是因為八十回后之有高本四十回。所以可以說,高本四十回作者是亙古未有的大成功。這就是說,這本小說不但能為少數雅人一時所賞識,而能為百代后世男婦老幼所共賞,是因為有高本。周汝昌提議,將后四十回割掉,扔入紙簍,請他把自己一部割起,看八十回成什么東西。沒有高本四十回,我們看得出紫鵑人品的高貴嗎?沒有后四十回,看得出賈母的心里,不是表面上僅知享樂的聰明老太婆嗎?能看到鳳姐也有悔禍之一天,而比較可以同情,不但是能干善謔的一個奸險少婦嗎?《紅樓夢》之魔力,正在此而不在彼。沒有后四十回,寶玉豈不僅是愛吃女兒胭脂,任情縱性,謗僧罵孔,永不成器的一個多情公子嗎?還不是情迷中的一塊頑石而已?嘗謂看到八十回,想寶玉這種人,不讓他遂心滿意,完娶黛玉,就會自殺,再不然于情場失意之后,就會縱情任性,沉湎酒色,墜入煙花巷中。那就糟了,但也是常人很普通的反應。由高本四十回可以看出寶玉性格之高超,所以能配有這通靈寶玉,就是他有特具的慧根靈性,能透視一切,由熱而冷,由沉迷而排脫,由混濁而清高,在百無聊奈無可如何之日,尚能想出一條兩全之計,博一功名以榮家族,以盡孝道,然后赤條條無掛削發為僧,跳出情網,一塵不染,還他本來的真性。這不關信佛不信佛。儒教亦言良知良能,求其放心。凡是宗教,都是說人有靈性慧根清白的本性(明明德),求得本性,便是證道。我們可以不贊成他的信佛,但他至少不做花花公子,而能得我們的同情。寶玉處境與人不同,其陷也特深,故其自拔也特難。這是寶玉所以雖好吃口紅而仍能得我們同情的緣故。紅樓續夢等書,自生自滅,而高本獨能吸住二百年來讀者,必要看到大觀園諸人的究竟而唏噓感嘆。然則作此高本四十回者,雪芹乎?高鶚乎?我想不但高鶚續雪芹不來,即使易地而居,讓高鶚作前八十回,定了曲文冊文讓雪芹去續,雪芹也續不來。
四八、且看胡適、俞平伯如何恭維高鶚。雖說他作偽,不能不承認其妙文。
胡適《紅樓夢考證》結論末段說:“以上所說,只是要證明《紅樓夢》的后四十回,確然不是曹雪芹做的。但我們平心而論,高補的四十回,雖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確然有不可埋沒的好處。他寫司棋之死,寫鴛鴦之死,寫妙玉之被劫,寫鳳姐的死,寫襲人的嫁,都是很有精采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這些人都寫作悲劇的下場。……”(胡、二三一頁)以下胡最恭維的,是他保存了悲劇下場的毅力。俞平伯《紅樓夢辨》上卷第三間初引顧頡剛的信說:
最初頡剛是極賞識高鶚的。他說:“我覺得高鶚續作《紅樓夢》,他對于本文曾經細細地用過一番功夫,要他的原文恰如雪芹底原意。所以凡是末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線索……我覺得他實在沒有自出主意,說一句題外的話,只是為雪芹補苴完工罷了。”他的話雖然有些過譽,但大體上,也是很確的。高鶚補書,在大關節上實在是很仔細,不敢胡來。即使有疏忽的地方,我們也應當原諒他。(二八頁)
又中卷第七章說:
高鶚使寶玉中舉,做仙做佛,是大違作者底原意的。但他始終是很謹慎的人,不想在《紅樓夢》上造孽的。我很不敢看輕他底價值,正因他已竭力揣摩作者底意思,然后再補作那四十回。決不敢鹵莽滅裂自出心裁。我們已很感激他這番能尊重作者底苦心。……(三六頁)
胡、俞、顧三人同聲稱贊高鶚用心謹慎,不自出心裁,也都稱贊他敢寫下悲劇的下場。敢是敢而已,是膽識問題。問題是,這悲劇下場,以小說而論,是寫來成功不成功呢?還是僅有零斷可愛的小品文字?像鳳姐之死,襲人之嫁,是僅文字之美,或是有小說佳文應有親切入微的體會和刻骨的描寫?上已引適之所佩服幾段節目。平伯佩服是:——
第八十一回,四美釣魚一節
第八十七回,雙美聽琴一節
第八十九回,寶玉作詞祭晴雯及見黛玉一節
第九十、九十一回,寶蟾送酒一節
第一百九回,五兒承錯愛一節
第一百十三回,寶玉和紫鵑談話一節
這是平伯以為“后四十回中較有精采,可以仿佛原作的。”“以外較沒有毛病的,如妙玉被劫(第一百十二回),襲人改嫁(第一百二十回)這幾節文字,但也草率得很”。這“仿佛原作”四字的考語,就不能隨便講,等于說他才思筆力等于曹雪芹,足以亂真。平伯在同節說他是“從模仿來的”,因為情節較似前八十回之某段,所以有法模仿。
這話是不可能的,譬如五兒承錯愛,我認為是全書最妙文章之一段,其情節有似襲人不在家里,晴雯與麝月鬧夜一段(五十一回)。但晴雯自是晴雯,五兒自是五兒。寶玉對兒女之情意同,而二女行徑性格各自不同,事情又是不同。況且五兒是新起之秀,無從模仿。必有其才思(即想象力)才寫得出,不是可以如法炮制得來。我以為五兒承錯愛之小說伎倆及情趣,還在晴雯鬧夜一段之上。其中不同,便是晴雯無邪,而五兒卻說不定了;晴雯爽直調皮,五兒卻另有婉約精謹之處。余適之所引各段,亦是費一樣才思始寫得來。其實能“仿佛原作”,目送神飛,是極不容易的事。寫出閨媛私情,尤其是《紅樓》特色。中國章回小說,未見有他本可以媲美的。
四九、以上丙、丁兩段集中于攻高者證據之薄弱,因此我們專注意到一些小節,如高本與前部不符之幾處,或脂批中所謂已經散佚的幾段。這又非所以論高本之真價值。我們須注意公平的檢察評論后四十回全面大事及重重人物之發展,然后能明白高本作者之用心經營及文學造詣,然后可以對高本作文學上的真評價。
現先談前后呼應的問題,即草蛇灰線之復見。高本對故事之穿插,線索之安排,人物之發揮,能否處處合于前作?大家知道高本是細心之作,是有處處照應的,我們所將看到的,是這些線索之呼應如何的巧妙精細,出色,如何有出人意料之點綴。譬如說,賈府之敗的原因,大家知道高本是精細準合的,但進一步的問題,是其寫敗落失意中人的心理成功與否。
這些問題,可分為關于故事之穿插(以下AB)及關于人物之進展(以下CD)兩層。由此二項,可以看出高本作者有驚人之成績。
五〇、A故事之穿插第一——賈府之敗落。這是后部之第一件事。這線索呼應先有八十回讀者所不注意之兩件事:
1.賈璉到平安州(第六十六回)。
2.賈赦買石呆子扇(第四十八回)。
這兩件事是賈赦交通外官倚勢凌弱得罪下獄之原。
3.秦氏冊文“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自寧”的話(第五回)應了。其次是鳳姐所召來之禍。
4.放利——最清楚的是第三十九回平兒向襲人談話中所透露出來。她的刁鉆,見第三十六回為補金釧事收銀不少。
5.張華事——見第六十四、六十八兩回強迫張華退婚,后一百〇四及〇五兩回張華告狀報復。罪名為強占良民妻女。
6.鞭仆招怨——此為高本八十八回賈璉鞭鮑二、何三事,為后來何三引盜入室之新伏線。
7.賈蕓、賈環內應——應第二十四回脂批“此人(蕓兒)后來榮府事敗必有番作為”語。賈蕓人格,甚似善做頌圣詩之郭沫若。
8.賈雨村——第一〇三回雨村復出補京兆尹。第一〇七回末賈府被參時由雨村負恩“狠狠踢了一腳”。
八十回中伏線都被高本作者搜羅無遺。尤出我們意料,但甚合理者為——
9.北靜王出力營護賈府,所以榮府不至全部為衛兵所蹂躪。賈府之被抄又成——
10.鳳姐致死之伏線,從此自怨自艾,遂成不起之癥。從此又引起了以前一條伏線——
11.尤二姐鬼及“邪魔悉至”(第一百十三回)。這些邪魔中,應有鳳姐在鐵檻寺弄權害死的張金哥及守備公子之冤魂。
五一、賈府經此一波浪,勢不復振,絕非平伯所謂長享“榮華富貴”,“后嗣昌盛”。在本書開端,冷子興已說:“古人有言,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如今外面的架子,雖未甚倒,內囊卻也盡上來了。”到了七十二回家計已經日絀,窮相畢現,所以賈璉要向鴛鴦求情偷出金銀器去押當,才能過賈母壽辰。到此經過抄家一打擊,以后連要當金銀器,也沒有了。
五二、高本寫賈府中人在不如意事踵至疊來之時,寫出各人不良的情緒。其中賈璉在倒霉時應接不來的情景,寫得最親切逼真。最成功的是第一〇八回強歡笑的寶釵生日情景。湘云來時同賈母商量,借做生日熱鬧一下,而越要熱鬧越引起傷感,終于大家無話可說。那時鳳姐“連模樣都改了,說話也不伶俐了”,大家無精打采的過去。“賈母著急道:‘你們到底是怎么著?大家高興些才好。’湘云道:‘我們又吃又喝,還要怎樣?’鳳姐道:‘你們小的時候兒都高興,如今都礙著臉,不敢混說,所以老太太瞧著冷凈了。’寶玉輕輕地告訴賈母道:‘話是沒有什么說的。再說就說到不好的上頭來了。’”這是極體會入微的文字,是小說中的佳文。這篇因各人之強歡笑,更顯出各人之心事(如尤氏,惜春等),是最成功之寫作。
最后是樹倒猢猻散,應了第五回《飛鳥各投林》曲文:
為官的家業凋零(榮寧二府,而寧尤甚)
富貴的金銀散盡(薛家在內,一〇八回,史湘云所謂“六親同運”)
有恩的死里逃生(巧姐)
無情的分明報應(鳳姐,趙姨娘,夏金桂)
欠命的命已還(迎春,鴛鴦等)
欠淚的淚已盡(黛玉)
冤冤相報豈非輕(雨村,賈環,何三,鮑二之流)分離聚合皆前定(探春,湘云,寶釵,襲人)
欲知命短問前生(香菱,元春)
老來富貴也真僥幸(賈母)
看破的遁入空門(寶玉,惜春,紫鵑)
癡迷的枉送性命(秦氏,賈瑞)
好一似食盡鳥投林,
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凈(寶玉赤條條無牽掛雪中拜父而別)
“自殺自滅”本來是探春因王善的媳婦氣憤的話。不必自相殘殺,已寫到此種境地,這是中國文學史空前的大成功。這時賈府已成死而不僵之蟲了,說什么長享富貴榮華?人已做和尚去了,還編派他什么祿蠹。這是不公之論。
五三、B故事之穿插第二——寶玉失玉與參悟。通靈寶玉失而復得,乃是全書的主要線索,是前后呼應問題中之最重要問題。這問題就是此主人翁,如何以茜紗公子之身份,跳出情網,斬斷情緣(看破世情)之內心經過。上節所言賈府敗落,還不過是看破世情之一助而已。這無疑的是雪芹原意,亦高本四十回最聚精會神、最成功表出之線索。但這條線索是兩股夾在一起。一股是失玉得玉,一股是黛玉之死及寶玉之抱恨終天。如何將失玉與黛玉之死勾串起來,相當復雜。這種匠心經營,真出了讀者意料之外,恐怕除雪芹本人以外,無此手眼。他人續作,決想不到。失玉之義,許多人不懂其必先失后得,評者亦議論紛紜。說者以為寶玉未成婚,通靈寶玉必先逃去,使寶玉本人失了真性,剩一軀殼。玉去而黛死矣。其復來,所以附寶玉復其本性,使其悟空,還他本色。這是后四十回他人要續書最難下筆之處。高本做得光煥奪目,由花妖而失玉,由失玉而寶玉癡呆,由癡呆而成鳳姐騙局,金玉之緣逐成,而黛玉同日怨憤而死。然后由黛玉之死致使寶玉抱恨無窮,冷淡寶釵和襲人,所以雖有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而不為所動。到了空空道人現身說法,一說即合,重游太虛,了悟仙緣,而寶玉不得不出家矣。其中又以看破紅塵最早之惜春,處處點綴,又以欲潔何曾潔之妙玉思凡走魔,終于被劫為反襯,事情遂熱鬧起來。
五四、現把此大段的線索消息排列出來,以見高本四十回之苦心經營,及其吻合八十回之原意。共有由1~14,十四事:
1.海棠花妖——應第七十七回海棠之死,以為大事將臨之兆。
2.通靈走失——應初回含玉而生。此玉代表寶玉本性,失玉為一切變動之導線。
3.寶玉瘋顛——應二十五回寶玉中邪及五十七回一次大病。
4.傻大姐拾春囊——見七十三回,引起下回抄檢大觀園,由抄檢大觀園而引起七十八回寶釵避嫌搬出園外。即以傻大姐為鹵莽直向黛玉透露消息之人。雪芹似原有此意,而高本得之,若信手拈來之易。寶玉既瘋,寶釵又出園,逐成——
5.鳳姐騙局——應前四十回鳳姐之奸險。即以鳳姐為害黛玉之罪魁,安插最為相宜。
6.賈母贊寶釵——第八十四回賈母贊釵貶黛,接應第三十五回伏線。又應八十回中寶釵大方得體處處得賈母之歡心。娶寶釵之意既定,則于三角戀愛之中,釵黛二人中必犧牲一人,在所不免。賈母問病,黛玉道:“老太太,你白疼我了。”(第九十七回)即此意。
7.賈政除郎中赴任——此為第八十五回之新伏線,以催婚期。加以欲沖喜卻病,故迫成急急完禮。
8.黛玉癆病——此為前八十回早伏之線。
黛玉既死,寶玉抱恨無窮,此為看破紅塵之總根由,及至和尚送玉,一說即合,引起——
9.重游太虛,證悟仙緣——第一百十六回事應第五回初游太虛。從此至賈雨村、甄寶玉之重出收場,為此小說結構上必有之呼應。然后使讀者由太虛幻境下看塵凡中此重風流公案,更得超然境界。其中——
10.和尚送玉——(見第一百十五回)失玉之意,便是失了人之真性慧根,得玉便是還真。空空道人之出現,應第一回空空道人所說“到那時,只要不要忘了我二人,便可跳出火坑”之語。
11.寶玉悟禪——第九十一回寶玉二人參禪,遙應前二十二回寶玉談禪,而更深入。按第二十二回,寶釵因點魯智深醉臥五臺山一曲,引起寶玉作禪詩(“無我原非你,從他不解伊”云云)。寶玉道:“明兒認真起來……豈不是從我這支曲子起?”
12.寶玉改過,留意孔孟——第五回警幻仙姑教以云雨之事,將別時勸寶玉:“而今后萬萬解釋,改悟前情,留意于孔孟之間。”此條原不甚主要,因近人以為曹作必須非孔謗儒,故表出之。
13.情欲與清凈之爭——此為寶玉決定將來之一大關鍵,亦即全書總題。第一百十八回表出。襲人妨五兒,怕寶玉既(表面上)絕和尚,又與女兒打交,說:“二爺自從信了和尚,才把這些姊妹冷淡了。如今不信和尚,真怕又要犯了前頭的舊病呢!”
14.斬斷情緣,雙美護玉——這是第一百十七回寶玉斬斷情緣推倒襲人最親切動人的文字。應第二十一回脂評“情極之毒”本意。
五五、我在此地引出雙美護玉一節,一以表此寶玉的重要轉變,一以見高本文字的本色。此中插入紫鵑于搶玉之間抱住寶玉,將平日私慕寶玉之情,畢露出來,文筆婉約而不太露。
襲人聽說,即忙拉住寶玉道:“這斷使不得的。那玉就是你的命。若是他拿去了,你又要病著了。”寶玉道:“如今我不病了。我已經有心了。要那玉何用?”摔脫襲人便要想走。襲人急得趕著說道:“你回來!我告訴你一句話。”寶玉回過頭來道:“沒有什么話說的了。”襲人顧不得什么,一面趕著跑,一面喊道:“上回丟了玉,幾乎沒有把我的命要了。剛剛的有了,你拿了去,你也活不成了。你要還他,除非是叫我死了。”說著趕上一把拉住。寶玉急了道:“你死也要還。你不死也要還。”(按:此語甚冷,甚毒。)狠命的把襲人一推,抽身要走。無奈襲人兩只手繞著寶玉的帶子,不放松,哭喊著坐在地下。里面丫頭聽見,連忙趕來瞧,見他兩個人的神情不好,只聽見襲人哭道:“快告訴太太去!寶二爺要把那玉去還和尚呢!”那丫頭飛報王夫人。那寶玉更加生氣,用手來撕開了襲人的手。幸虧襲人忍痛不放松。紫鵑在屋里,聽見寶玉要把玉給人,這一急,比別人更甚,把素日冷淡寶玉的主意,都忘在九霄云外了。連忙跑出來,幫著抱住寶玉。那寶玉雖是個男人,用力摔住,怎奈兩個人死命的抱住不放,也難脫身。嘆口氣道:“為一塊玉,這樣死命的不放。若是我一個人走了,又待怎么樣呢?”
這就是曹氏游龍莫測的文筆,亦即是寶玉已經絕情的話。
五六、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寶玉讀《莊子》,夾注說“情極之毒”,正指此事。
此意卻好,但襲卿不應如此棄也,寶玉之情,今古無人可比,固矣。然寶玉有情極之毒,亦世人莫忍為者。看至后半部,則洞明矣。此是寶玉三(當作“之”)大病也。寶玉(有)此世人莫忍之毒,故后文方能(有)“懸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玉一生偏僻處。
又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前總評說:
然今日之襲人之寶玉,亦他日之襲人,他日之寶玉也。今日之平兒之賈璉,亦他日之平兒,他日之賈璉也。何今日之寶猶可箴,他日之玉不可箴耶?……箴與諫無異也,而襲人安在哉?寧不悲乎?……
我們細看以上兩段評語,見于二十一回,明指后雙美護玉的一段文字。又可看出,續書人雖有前八十回可作依據,寫來卻不是那么容易。“情極之毒”是極無精采的囫圇字樣,續書人段憑此寫出以上雙美護玉極生動的文字來。
五七、現在兩個待補題目——作偽續書,不是文字問題,是匠心才思問題,不是牽此補彼的補苴工作,是用想象力創造文學的工作。現成有兩個極好題目讓人來續。1.獄神廟事,內有小紅、茜雪、襲人,并可加入小佳蕙。襲人慰寶玉,小紅伶俐口才,都有“依據”可以“模仿”。2.衛若蘭射圃佩金麒麟事。若蘭是個才貌仙郎,又有馮紫英、醉金剛倪二、蔣玉菡、柳湘蓮諸人可以隨意加入,而都有依據可考。大家可以設身處地,預備做高鶚“補”去,因為北京琉璃廠程偉元書局懸賞征文,每題美金一千元,每篇字數約等《紅樓夢》一回,限五年交卷。惟一條件是文筆足以亂真。請大家努力做去。
高本之成功,不僅在前呼后應,血脈相通,而在寫來親切逼真。單寫賈府敗落是不夠的,是要寫到“忽喇喇似大廈將傾,昏慘慘似燈將盡”情狀。寶玉斬斷情緣,不但要寫其斬斷情緣,是要寫到“肆行無礙憑來去,茫茫著甚悲愁喜,紛紛說甚親疏密”的心景。雙美護玉一段確能表出此情此景,所以高本出而以前各本絕,良有以也。
五八、C人物性格之一貫——續經濟文章易,續創造文學難。故事之穿插,猶可按圖索驥,獨人物之描寫須口吻笑貌,居心行事,各人與前書所寫正合。評高鶚者,說他疏漏則有之,但沒人說過高本所寫之鳳姐非前之鳳姐,高本之賈璉,非前本之賈璉,高本之襲人,寶釵,紫鵑,寶玉,非前本之襲人,寶釵,紫鵑,寶玉。有之,惟俞平伯一人。事異景異,而人同一人也。又因故事之演進,已由榮華富貴縱情作樂時代,轉入倒霉沒趣災病相連時代,又須另寫各人人格在臨難時見高下之一層。凡人居富貴易,處患難難。賈母評寶釵、黛玉、鳳姐在處患難時的話最確,又可見賈母之所以為賈母。第一百〇八回,她對湘云道:“我看這孩子(指寶釵)倒是個有福氣的。你林姐姐,那是個最小性兒又多心的,所以到底不長命。鳳丫頭也見過些事,很不該略見些風波,就改了樣子。他若這樣沒見識,也就是小器了。”所以蘅蕪慶生辰的那一席,賈母叫眾姊妹在抄家之后“咱們今兒索性灑脫些”,要大家如前放心“熱鬧熱鬧”一下子。這又可使我們對賈母之認識,又加深一層了。不然他豈不僅是一位賢明能干專能享福的老太婆嗎?
五九、現將十二釵姊妹之應冊文曲文讖語,和他們在高本中性格行事要點,點出排列出來。其余人物甚多,若賈政之板而廉,仍然是板而廉(第九十九回因做清官被參);賈赦怯而傲,仍然是怯而傲(看他第一百〇二回驅邪一段);雨村狡而達,仍是狡而達(見第一百〇七回);以至于焦大之強硬罵人,老氣橫秋(見第一百〇五回);賈環之幸災樂禍,勾結匪類(見第一百十七回)等,俱與以前各人的性格密合。恐文長,不備舉。
六〇、十二釵 正冊十二人,加副冊香菱一人,又副冊襲人、晴雯二人,共十五人。除晴雯、秦氏已死外,實得十三人。
1.寶釵 應曲文——“縱然舉案齊眉,到底意難平。”
性格——仍是淡泊明志,舉止大方。第九十八回“心里只怨母親辦得糊涂,事已至此,不肯多言。”又逆賈母、王夫人意,直告寶玉黛玉之死耗,“使其一痛決絕,神魂歸一”,后來長輩始折服其膽識。第一百十八回她說“論起榮華富貴,原不過是過眼煙云”,還是她原來本色。
2.黛玉 應曲文——“想眼中能有多少淚珠兒,怎經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
性格——仍是多心(第八十三回,聽園中婆子罵孫事)。但已是長大模樣兒,不肯隨便見寶玉(第九十五回“如今見了他(寶玉),反覺不好意思”)。這是黛玉最可愛時期,不像以前率性,是第八十七回中思鄉想吃南方菜、找手帕的黛玉。
3.元春 應冊文——“虎兔相逢大夢歸”。元春之死在甲寅與乙卯之交,大觀園第三年末。
性格——第八十三回賈母到宮里問病,元妃眼眶兒一紅,止不住流下淚來……含淚道:“父女弟兄,反不如小家子,得以常常親近。”又問寶玉近來如何,合省親時關心寶玉弟。
4.探春 應冊圖——一片大海,一只大船……應冊文——“告爹娘,休把兒掛念……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牽連。”
性格——才自清明志自高。最早看出賈家必敗。故第一百〇二回遠嫁時,毫無弱女態。“探春放心,辭別家人,竟上轎登程,水舟陸車而去。”
5.湘云 應冊文曲文——“展眼吊斜暉,湘江水逝楚云飛”;“廝得個才貌仙郎……終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按冊文曲子全無湘云做乞丐字樣,平伯引湘云做乞丐舊本,何必認定是舊時“真本”?真得太容易,偽也偽得太容易。)
性格——英豪闊大。本是賈母至親,在第一百〇八回與賈母夜談,仍是較他人親近。夫婿只稱新姑爺,是南方人,但未舉出名字(第一百〇六回)。后成癆病死。湘云之寡,應冊文曲文,但前八十回中第三十一回回目有“白首雙星”字樣,與冊文自相矛盾,不關高本。或是雪芹易稿時刪去,未及刪改回目。
6.妙玉 應曲文——“可嘆這青燈古殿人將老,辜負了紅粉朱樓春色闌,到頭來,依舊是風塵骯臟違心愿。”
性格——第一百〇九回,來看賈母病時,仍是打扮的妖嬌,不像姑子一派,“……淡墨畫的白綾裙,手執塵尾念珠,跟著一個侍兒飄飄曳曳的走來”。思凡走魔(第八十七回)是雪芹史筆,最合心理變態的研究。后來被劫,水月庵的姑子說,聽說“妙師父跟了人去了”;又說:“妙師父的為人怪癖,只怕是假惺惺罷。”還是應前四十一回所寫怪癖。賈母游園,諸人去后,寶玉挖苦他,要叫幾個小幺兒河里打幾桶水洗地。妙玉答道:“這更好了。只是你囑咐他們抬了水,只擱在山門外頭墻根下,別進門來。”
7.迎春 應冊文曲文——“作踐了公府千金似下流,嘆芳魂艷魄,一載蕩悠悠。”
性格——此位專看《太上感應篇》之蒲柳弱質姑娘,實系無甚話可說。高本更寫出孫家可惡,在賈府被抄后,即趕來討賬。這也是極好點綴。
8.惜春 應冊文曲文——“可憐繡戶侯門女,獨臥青燈古佛旁。”
性格——惜春在八十回中,年紀尚小,八十回后,性格才完全描寫出來。其看破凡塵最早,而出家念頭最堅,后欲為尼,至以死爭。但其斬釘截鐵性格,第七十四回已寫出來。后四十回中惜春倒比較重要,因“三春”已盡也。
9.鳳姐 應曲文——“機關算盡太聰明,反算了卿卿性命。”性格——鳳姐事敗,自有應得,但到了后來氣餒,亦是可憐。辦賈母事一節,用人調動不來,正好與鐵檻寺弄權秦氏出殯一段,遙遙相對。這是極好文字,令人有今昔之感。又后來病,賈璉進來,倒不甚睬。第一百十三回,賈璉“近日并不似先前的恩愛。本來事多,竟像不與他相干的”。“鳳姐心里更加悲苦。賈璉回來,也沒有一句貼心的話。鳳姐此時,只求速死。”這種體會真切,卻是高本作者想出來的一副夫妻反目圖畫也。這是第二十一回脂批所謂強不起來之時。“此日阿鳳英氣何如是也?他日之強,何身微運蹇,展眼何如彼耶?”
10.巧姐 應圖讖——“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紡績。”
應冊文——“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
應曲文——“幸娘親,幸娘親,積德陰功……休似俺那愛銀錢忘骨肉的奸舅兄。”按王仁圖謀拐賣巧姐,為高本事。
性格——第九十二回寫她慕賢良,但年紀尚小,約十二三左右。只是聰明嬌養而膽怯。
10a.(附平兒) 才德在大觀園中為第一等人,惜無副冊文。在王仁母舅圖謀拐賣巧姐時,幸虧平兒有主張,偕逃到劉姥姥家。這倒是平兒大出色一幕,與似以前平兒做人行事相合。又第一百十四回,賈璉連家費沒有,還是平兒拿出自己珠寶去當賣。其處處以周到,溫柔忠厚,實在可人,高本寫得出。
11.李紈 應冊文——“桃李春風結子完,到后誰似一盆蘭?”又曲文“氣昂昂,頭戴簪纓”等語,是因子蘭中舉而貴。曲文言其短命:“黃泉路近……只是虛名兒,與后人欽敬。”冊文亦言:“枉與他人作笑談。”此是作者原意無疑。但作者說故事至寶玉拜別乃父,遁入空門,戛然而止。看來不應再寫下去把故事拖長,故無法寫入以后做夫人榮貴而逝一段;并非漏筆。
性格——單舉一事最妙。即將為賈母做出殯時(第一百十回),李紈說:“車也是借得的么?”又“底下人的只得雇,上頭的車也有雇的么?”又“嘆息道:‘先前見有咱們家兒的太太奶奶咱們都笑話。如今輪到自己頭上了……’”這種逼真的點綴,真虧高本作者想得出來。高本之所以成功在此。又黛玉臨死時,全園家人忙于寶玉完禮事,獨李紈以寡婦稍避,而成為來看黛玉之唯一親人,千合萬合。也是虧作者想得到。此等處使我懷疑高鶚不會于一年半載之間續完《紅樓夢》。
12.香菱 應副冊冊文——“自從兩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鄉。”上文第三十八節已經指出,香菱因受氣遭打,致成干血不治之癥。后雖歸寶釵以避金桂,而于金桂死后扶正,但拖延一年,死于難產,仍是體魄羸虛所致。與冊文對照,并無大謬。鳳姐血漏之癥,亦拖三四年。
性格——香菱本甄家之女英蓮。因一生遭遇,未能見出其才,但總是能忍和順,為寶釵、黛玉及薛夫人所賞識,前后并無不同。
13.襲人 應冊文——“枉自溫柔和順”,又“堪羨優伶有福”。后嫁蔣玉菡,才看見自己手制寶玉所贈之松花綠汗巾,遙應千里外之伏線(第二十八回)。
性格——襲人出嫁一段,完全為雪芹手筆,入情入理,體會入微。胡、俞皆承認為滿意。第一百二十回說:“襲人本來老實,不是伶俐牙齒的人。薛姨媽說一句,他應一句。回來說道:‘我是做下的人,姨太太瞧得起我,才和我說這些話。我是從不敢違拗太太的。’薛姨媽聽他的話,好一個柔順孩子,心里更加喜歡。”正是原來襲人本色。行文至此,讓我指出襲人是雪芹描寫最成功的一個人物。此與道學惡他“不死”無關系,是說雪芹寫得非常的真。因為有好處,也有壞處,因為他實害晴雯,且也不利于黛玉,但其所以真在此。我們所求于小說家者,在此真個性。不是要找一個十全十德的美人。同時我們雖知他有弱點,自己問心,自己性格行事,能比得上襲人,已是不錯。
六一、以上列表點出數語,見出高本作者不但能將各人與前八十回互相照應,并且能體會入微,寫出各人之性格品格居心行事,與前若合符契,真是難能可貴。因有高本四十回,今日讀者始有明了的印象。不然黛玉如何憤死,賈府如何敗落,等等千頭萬緒,只有些模糊的暗示而已,絕難想象出來。若謂高本作者是高鶚,便是他能以八十回之一半文字,只用原作者十年辛苦十分之一的時間,目顧神飛,撮合編纂起來,神乎其技,天衣無縫,成了中國五千年來的第一部小說,又打破了古今中外未有續長篇創作小說之例。我們崇拜曹雪芹,更應當崇拜高蘭墅了。
六二、D人物之新發展——八十回中本有人物,處賈府衰敗之時,應看出各人之另一方面,上文第五十八節已經說到。茲再舉數例,以明高本作者,不但一味摹仿前作,且能使我們對一些人物有新認識,使這些人的人格更深入化。這節可以指出高本對于《紅樓夢》全書,有重要的貢獻,不僅是收拾未了事而已。
①賈母,鳳姐,鴛鴦——賈母不但能散財明大義,并且在最后對全家人說話時,有一段重要的自白:“你們打諒我是享得富貴,受不得貧窮的人哪。不過這幾年看你們轟轟烈烈,我落得不管,說說笑笑養身子罷了。”云云。同回鳳姐也有悔禍知過之心,向賈母謝罪,要改頭換面,愿當賈母的“粗丫頭”。這雖未必是真話,且足以言知過。至于辦理喪事,帶病盡力,至昏倒吐血,至為鴛鴦所誤會,此時之鳳姐,反覺可憐。這是最好小說應有之一筆。就是寫到書中的好人,有時也失檢,有時也頑固,也自私。而壞人也有良心發現之時,也有醒悟自己的癡妄,叫人可以理會,可以同情,你我大家一樣。以前的人做史論,常犯責人太嚴的毛病。鴛鴦之死,早在第四十六回指天畫地當眾宣誓,可以對照。話雖如此,至此果然也不嫁人,也不為尼,轟轟烈烈殉賈母而死,也給人極深的印象。
②岫煙,薛蝌——這兩位是在前部不甚足注意之人,在后部才特寫出來。第九十回寫岫煙因家窮在園中受侮辱,及薛蝌避金桂、寶蟾,都引起人的同情,后來,這一對倒成了《紅樓》全部最理想的一對夫妻。這是前八十回所未啟示的。
③紫鵑——后四十回最出奇之人物進展,一為紫鵑,二為五兒。紫鵑雖愛寶玉,卻因黛玉之死,永不原諒他。這一轉太好了,使我們看見紫鵑是何一等人,所謂“家敗出孝子,國亂出忠臣”也。須有這一遭,忠臣孝子才見得出來。在第一百十三回寶玉找紫鵑,紫鵑不許入房,兩人隔窗夜話,遂成了《紅樓》全書最佳文字之一段。
④五兒——柳五兒在后四十回,是突起之秀,且其描寫生動,略可媲美晴雯。這是脂批中所常講“無意得來”之筆,是出人意表的發展。做小說的人常有經驗,到某一段,書中人物活現出來,作者反心不由主,憑其書中人物為其所不得不為之事,說其所不得不說之言,所謂水到渠成也。第一百〇九回候芳魂五兒承錯愛,是一篇絕妙文章,甚至勝于第五十一回晴雯鬧夜一段。晴雯率性瞎鬧,而五兒溫柔處又晴雯所不及也。其攀高之心,同于小紅,而才反足取小紅而代之。當是作者行文時,神機一動,遂聽五兒自由發展罷了。讀者試讀那一段文字,才看得出高本作者寫情寫景文學工夫之頂點,尤其應注意次晨五兒之掩飾及寶釵之致疑。
六三、E高本作者之才識經驗文章——稱曹雪芹者,常謂紅樓一書包羅萬象。醫卜星算,琴棋書畫,以至酒令雅謎,奇花異卉,珍饈美味,無一不通,無一不曉。這因雪芹為曹寅之孫,淵源有自,不足為怪。續《紅樓》者,也必有一樣的才學與經驗,同見過世面,如省親大典,始能寫得秩序井然,絲毫不亂。這又是評后四十回真偽者所應當注意之一件。高本作者在這些上頭,又與雪芹相同,略無愧色。
(一)朝廷儀注,官場內幕——高本所敘有:①賈母等人到宮中問病,及元妃薨后,宮中守靈諸禮(第九十四,九十五回)。②賈府被參,長史傳旨等等(第一百〇五、六、七回)。⑧賈政回家見皇上及內閣大人(第一百〇四回)。④賈政在外,清官做不得的實情(第九十九回)。
(二)醫卜星相,扶乩道術——《紅樓夢》三十八至四十二回五回相繼,似作者有意作見才學的文字。三十八至四十回寫詩、酒、行令;四十回寫妙玉品茗;四十一回寫寶釵論畫一篇,文長二千余字。也常在各處講醫理。可謂作者無一不通。高本四十回中談醫理者,見第八十三回醫生診脈,說得頭頭是道;談八字的,見八十六回,什么“申字內有正官祿馬”,什么“辛金為貴”“飛天祿馬”,說得天花亂墜;第一百〇二回,毛半仙起卦,更是洋洋大文,鬼話連篇;同回道士作術驅邪,十分輝煌,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第九十五回,說岫煙與妙玉扶乩占失玉之吉兇。可見高本作者也是無所不通的。
(三)琴理、禪理——第八十六回黛玉為寶玉說琴理琴法,評者以為“論得琴理透徹,一望而知其為能手”。(“高蘭墅”能琴不能,頗有疑問,普通舉人,不大會的)第九十一回寶黛二人又談禪,更見深懂禪理。其時寶玉盤腿閉眼合手而坐,黛玉考他禪理。先有一段妙文如下:
黛玉道:“寶姐姐和你好,你怎么樣?寶姐姐不和你好,你怎么樣?寶姐姐前兒和你好,如今不和你好,你怎么樣?今兒和你好,后來不和你好,你怎么樣?你和他好,他偏不和你好,你怎么樣?你不和他好,他偏和你好,你怎么樣?”
寶玉呆了半晌,忽然大笑道:“任憑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
黛玉道:“瓢之漂水奈何?”
寶玉道:“非瓢漂水,水自流,瓢自漂耳。”
黛玉道:“水止珠沉,奈何?”
寶玉道:“禪心已作沾泥絮,莫向東風舞鷓鴣。”
黛玉道:“禪門第一戒,不許說誑話。”
寶玉道:“有如三寶。”
這真是像讀禪宗語錄了。
(四)八股詩文——后四十回寶黛談八股文時,最為中肯,上文第二十八節已經引過。八十二回寫代儒叫寶玉講書,出了“后生可畏”及“吾未見好德如好色”二題,自是有趣。詩文之見于后四十回者,有八十九回祭晴雯事,寫得躲躲閃閃,極有閑情逸致,又其祭詞,有“東逝水,無復向西流。想象更無懷夢草,添衣還見翠云裘”之句,緊應補裘之事。做詩最怕敷衍字面,這樣高本作者的詩才也不壞了。又第八十七回有寶釵所作琴操四解,及妙玉和寶玉竊聽黛玉低吟四首,當系黛玉所作。內多寄懷感慨之語。
由此可看出高本作者之才學經驗見識,也足與前八十回作者相稱。其談琴理、禪理,尤似雪芹之作,并非任何人可以率爾操觚的。
己、結論
六四、由上述各項研究,我相信高本四十回系據雪芹原作的遺稿而補訂的,而非高鶚所能作。綜括一句話,雪芹既有十年時間可以補完此本小說之重要下部,使成完璧,豈有不補完之理?黛玉一生何事,乃絳珠仙草為還淚而來也。淚未還,小說尚未入主題,豈容停筆?十二釵各人下場,早已在曲文冊文安排好了。雪芹既然胸有成竹,首末備具,必發為文章,淋漓盡致吐之而后快,又豈有十年停筆之理?況且一七五六年五月初七日明明已經“對清”到七十五回,這一七五六至一七六三除夕,八年中他真寫不出剩下的四十五回嗎?況且去世前一年,一七六二年三月,有人看見他的末回情榜。若據初回自白的話,十年披閱,增刪五次,而結果十年中只成八十回稿,平均一年只寫八回,而高鶚反而會于一年間成書四十回,下筆之快竟勝于雪芹五倍,寫來又是那樣精心結撰之作,故折衷公評,當以高鶚所補系雪芹舊稿,較近情理。
近常披閱第五回曲文,念得爛熟,遂戲擬一闋如下,以表此意。
〔枉凝眉〕嘆一枝仙筆生花,偏生得美玉有瑕。若說沒續完,萬千讀者迷著他。若說有續完,如何學者說虛話?這猜謎兒啊,教人枉自嗟呀,令人空勞牽掛。一個是泮宮客,一個是傲霜花。想此人能有幾枝筆桿兒,怎經得秋揮到冬,春揮到夏?
又一闋:
〔終身誤〕都道是文字因緣,俺只念十載辛勤。空對著奇冤久懸難昭雪,終惹得曲解歪纏亂士林。嘆人間是非難今方信。縱然是糊涂了案,到底意難平。
一九五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