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卷第七》維摩經無我疏 傳燈作品集

    天臺山幽溪沙門 傳燈 著

    ○二遣文殊師利菩薩二。初釋品題。

    維摩詰所說經文殊師利問疾品第五

    準上可知。

    ○二釋經文三。初如來敕遣。

    爾時佛告文殊師利。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肇公曰。文殊師利。秦言妙德。經云。曾已成佛名龍種上尊王。

    ○二菩薩謙辭二。初謙難酬對。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彼上人者。難為酬對。

    肇公曰。文殊將適群心。而奉使命。故先嘆凈名之德。以生眾會難遭之想。故嘆其人道尊難為酬對。

    燈曰。凈名法會廣大難思。當賓主之盤桓。必砧椎以相對。匠成法器。豈小緣哉。故微維摩。無足以為主。微文殊。無足以為賓。先眾人之無堪。后妙德之難酬。固當奉命致辭。以成一時之嘉會也。

    ○二嘆其功德。

    深達實相。善說法要。辯才無滯。智慧無礙。一切菩薩法式悉知。諸佛秘藏無不得入。降伏眾魔。游戲神通。其慧方便。皆已得度。

    深達實相。所證之體深也。善說法要等。所起之用大也。一切菩薩法式盡知行因。出假之智熟也。諸佛秘藏無不得入。所帶之果滿也。降魔神通。智慧方便。此之三者。莫不到于彼岸。若斯人者。豈易酬對哉。

    ○三菩薩承命二。初正敘承命。

    雖然。當承佛圣旨。詣彼問疾。

    在己雖難酬對。奉旨或可一往。蓋奉旨問疾。則佛之威神。必當加被。庶乎有濟耳。

    ○二敘其威儀五。初大眾念往。

    于是眾中。諸菩薩大弟子釋梵四天王等。咸作是念。今二大士。文殊師利維摩詰共談。必說妙法。即時八千菩薩。五百聲聞。百千天人。皆欲隨從。

    庵羅園眾。聲聞共有八千。佛常隨眾。亦有千二百五十人。余不同往者。當有二義。一以五百機熟。宜獲此會生酥之益。故皆同往。余未有益。故不往也。二以佛座說法。不可盡空。余眾不往。留以侍佛耳。

    ○二菩薩來儀。

    于是文殊師利。與諸菩薩大弟子眾及諸天人。恭敬圍繞。入毗耶離大城。

    ○三大士預式。

    爾時長者維摩詰心念。今文殊師利。與大眾俱來。即以神力。空其室內。除去所有及諸侍者。唯置一床。以疾而臥。

    生公曰。念以空室。示有虛納之懷。有去故空。密在用標宗致。

    肇公曰。現疾之興。事在今也。空室去侍。以生言端。惟置一床。借座之所由也。

    燈曰。室空。表本寂光土也。空室。表應用跡也。物有去留。空無來往。釋故跡以來新應。室容廣座。乃塵中而現剎。不思議用有本者。如是也。

    ○四菩薩入見。

    文殊師利。既入其舍。見其室空。無諸所有。獨寢一床。

    ○五賓主款酬二。初大士美其來儀。

    時維摩詰言。善來文殊師利。不來相而來。不見相而見。

    此善文殊從體起用。依本垂跡。二相為用之妙也。法身之本。曷有往來。可見之相。不妨從法垂應。依體起用。是則以不來相而來。不見相而見也。

    ○二菩薩以款敘對。

    文殊師利言。如是居士。若來已更不來。若去已更不去。所以者何。來者無所從來。去者無所至。所可見者。更不可見。

    來已更不來者。無有來相也。去已更不去者。無有去相也。見相亦然。蓋圣人垂跡。如水之波。波有千差。水性恒一。不以千差令水性異。從法起應。全體即法。法無去來。應豈不同。故文殊答之若此也。

    ○初正問其疾二。初先騰己辭。

    且置是事。居士是疾寧可忍不。療治有損。不至增乎。

    此以疾同世人。如尋常問疾之言。故且泛然問起也。

    ○二方致佛問。

    世尊殷勤致問無量。

    致問無量。言佛之問疾于居士者。其問極長也。儒書明病因五行生克。佛法明病因四大增損。言雖似異。理實攸同。近西天外道利馬豆。破佛法云。人身不稟地大。但三大而已。病亦三大。此固西天外道之通說。不知四大皆有總別二義。總則俱遍。別則隨眾生摶聚。以為之身。四大調和。人則無病。一大不調。則百一病生。四大俱不調。則四百四病一時俱生。不調秪是增損耳。

    ○三自伸其問二。初凡致三問。

    居士是疾何所因起。其生久如。當云何滅。

    ○二凡致三答三。初答病之久近。

    維摩詰言。從癡有愛。則我病生。

    肇公曰。答久近也。菩薩何疾。悲彼而生疾耳。群生之疾。癡愛為本。菩薩之疾。大悲為源。夫高由下起。是因非生。所以悲疾之興。出于癡愛。而癡愛無緒。莫識其源。吾疾久近。與之同根。此明悲疾之始。不必就己言也。

    ○二答病當何滅三。初法說二。初標。

    以一切眾生病。是故我病。若以一切眾生得不病者。則我病滅。

    肇公曰。答滅也。大士之病。因彼生耳。彼病既滅。吾復何患。然以群生無邊癡愛無際。大悲所被。與之齊量。故前悲無窮。以癡愛為際。后悲無極。與群生俱滅。此因悲所及。以明悲滅之不近也。

    ○二釋。

    所以者何。菩薩為眾生故入生死。有生死。則有病。若眾生得離病者。則菩薩無復病。

    肇公曰。夫法身無生。況復有形。既無有形。病何由起。然為彼受生。不得無形。既有形也。不得無患。故隨其久近。與之同疾。若彼離病。菩薩則無復病也。

    ○二譬說。

    譬如長者唯有一子。其子得病。父母亦病。若子病愈。父母亦愈。

    ○三合法。

    菩薩如是。于諸眾生。愛之若子。眾生病。則菩薩病。眾生病愈。菩薩亦愈。

    ○三答病之因起。

    又言是疾何所因起。菩薩疾者。以大悲起。

    ○三問室空無侍二。初發二問。

    文殊師利言。居士。此室何以空無侍者。

    一問室空。一問無侍。

    ○二以二答二。初答室空問二。初正答其問。

    維摩詰言。諸佛國土。亦復皆空。

    維摩室空。本以表寂光妙土。今言諸佛國土。即寂光也。雖是寂光。亦具下之三土。如以金粟自居。即寂光諸菩薩居。即實報。二乘人居。即方便。長者居士同居。即凡圣。今云國土。則四土俱該。空則俱空。今言寂光。乃究竟上品。惟具常樂我凈之德。了無三惑二死之相。故言為空。非如小乘。三脫初門之空以無一物者為空也下文借座燈王。乞食香積。一多無礙。小大相容。不思議解脫。皆本乎此。大師所謂真凈解脫也。

    ○二因答反問二。初三問答明果德之空三。初一問答以何為空二。初問。

    又問以何為空。

    肇公曰。室中以無物為空。佛土以何為空。將辨畢竟空義也。

    ○二答。

    答曰以空空。

    上空。如來能證報智空也。下空。如來所證法身空也。法身之空。含生本具。因無報智。法身不顯。是故室空之空。復須維摩報智以空其室空去室有。意在乎此。文殊之問。以何為空。正問乎智。維摩玄會。故以空空答之。

    ○三問答空何用空二。初問。

    又問空何用空。

    文殊問意。法身之理本空。何用報智以空之耶。

    ○二答。

    答曰以無分別空故空。

    此答存乎兩意。一以法身本無分別。若不達空。則墮于分別。故以無分別是空。故宜空之。一以眾生墮于分別。不契于空。故成生死煩惱。是故欲證此空。宜以空而契無分別之空理也。

    ○三一問答空可分別二。初問。

    又問空可分別耶。

    ○二答。

    答曰分別亦空。

    夫智者愚之對。所以愚者。以無分別故也。既以無分別為愚。則智有分別可知矣。第有緣塵不緣塵之異。凡夫背于本覺。墮落緣塵。故分別成識。菩薩照于法身。不落緣塵。故分別成智。故凡夫有分別。與無分別。二皆成愚。菩薩有分別。與無分別。二皆成智。蓋菩薩有分別者。寂而常照也。無分別者。照而常寂也。惟其照而常寂。故曰分別亦空。肇公亦云。向之言分別者。分別于無分別耳。若能無心于分別。而分別于無分別者。雖復終日分別。而未嘗分別也。故曰分別亦空。但肇公之言雖美。指歸之要弗顯。不能使人有下手處耳。上諸問答。要知皆就現事以明。如丈室中。室空本虛。虛則無礙。物則成礙矣。喻佛國本空。眾生情存則礙。菩薩以智而空其情。即以空空也。文殊又問室空本空。何須更用其空。答以室空則無分別。無分別則空。故宜空之。正以空則一相而無分別。無分別故空。一有物。則緣塵生。故曰以無分別空故空。文殊又問。室若有物。即有分別。豈不空可分別耶。答曰。分別亦空。意謂此屬眾情。則有物有分別。以理觀之。則非但有物皆空。即分別者亦空。故曰分別亦空。此章本寄事以明理。故重辨之。

    ○二三問答明因人之空三。初一問答空當何求二。初問。

    又問空當于何求。

    上明果德之空。乃約法報以明境智。不了之徒。將謂室空在于維摩。而初心絕分。邪正迥隔。故文殊問起。冀維摩有以決之。

    ○二答。

    答曰當于六十二見中求。

    六十二見。外道心行理外所執之邪解也。二使中屬刀面利使。利屬分別。功勝刀背鈍使。約修言之。屬于修染。溯流尋源。屬于性染。性染與性凈同體。迷而為修。雖染凈成異。悟之即性。則染凈不二。故知性染。乃佛性之異名也。蓋真如之體。性具十界。其體不變。而能隨乎染凈之緣。隨凈緣。則能為佛為凈為善為正。隨染緣。則能為九為染為惡為邪。故華嚴云。能隨染凈緣。具造十法界。今言當于六十二見中以求佛果法報境智。即是令觀修染即性染。性染融通。無法不趣。任運攝得佛界性凈也。

    ○二一問答見當何求二。初問。

    又問六十二見。當于何求。

    ○二答。

    答曰當于諸佛解脫中求。

    肇公曰。舍邪見名解脫。背解脫名邪見。然則邪解相靡。孰為其源。為其源者。一而已矣。故求諸解脫。當本之邪見也。

    燈曰。解脫。真如性中之凈分也。邪見。真如性中之染分也。既皆真如。則邪正靡殊。若隨染緣。順流而出。即成乎邪。今云邪見當于諸佛解脫中求。是令溯流歸源。舍其異。而求夫同也。

    ○三一問答解脫何求二。初問。

    又問諸佛解脫。當于何求。

    ○二答。

    答曰當于一切眾生心行中求。

    夫邪見迷也。解脫悟也。皆修也。非性也。末也。非本也。循其流。則千差競起。不能不以之異。溯其源。則一道平等。不能不以之同。故華嚴云。心如工畫師。造種種五陰。一切世間中。無法而不造。正以眾生心行。一念體具十界性相。無不周足。可以為邪。可以為正。可以為生。可以為佛。故諸佛解脫令于眾生心行中求也。是則邪見解脫。皆本于心行。外道逆性求之不善。故成邪見。諸佛順性以善求之。故成解脫。解脫者何。即前所示國土皆空。以空空。無分別空。皆其事也。一經所明。大體大宗。與夫解脫大用。莫不本諸于此。維摩臥疾。其有由矣。

    觀解者。觀一念介爾之心。即方丈室也。以中觀之智。觀此一念。即靜而動。即明而昏。即維摩示現有疾也。了達全空。即去室中所有。佛國亦空也。如是以能空觀智。空其所觀之境。即空空也。了無能所可得。即以無分別空故空。分別亦空也。觀此一心性具五陰。一一皆為法界。如帝網珠。重重無盡。互為賓主。或色大我小我在色中等云云。即空空等。當于六十二見中求也。如此之見。與佛法界等。即六十二見當于諸佛解脫中求也。無邊剎海。不隔毫端。即諸佛解脫當于眾生心行中求也。

    ○二答無侍問二。初正答。

    又仁所問。何無侍者。一切眾魔及諸外道。皆吾侍也。

    夫恭己順命。給侍所需。謂之侍。反是。則非也。茍以是為是。以反為非。則境有所揀。理存乎偽。是非雜糅于神襟。邪正紏紛于觀道。非惟逆者以為逆。即順者亦反為逆矣。今大士則了魔如佛如。求解脫于諸見之中。乃無邪而不正。無逆而非順。矧欲界皆魔界。欲境皆魔境。了之諸法實相。則一切皆佛。隨之緣塵分別。則一切皆邪。故善達道者。涇渭雖分而不分。薰蕕雖辨而不辨可也。

    ○二徴釋。

    所以者何。眾魔者樂生死。菩薩于生死而不舍。外道者樂諸見。菩薩于諸見而不動。

    肇公曰。魔樂著五欲。不求出世。故系之以生死。異學雖求出世。而執著己道。故系之以邪見。大士觀生死同涅槃。故能不舍。觀邪見同正見。故能不動。不動不舍。故能即之為侍也。

    觀解者。破去見思生死。乃以聲聞僧而為侍者也。即煩惱生死。觀之為菩提涅槃。乃以眾魔外道而為侍者也。

    ○三問此疾相因三。初問所疾何相二。初問。

    文殊師利言。居士所疾。為何等相。

    問疾何相者。欲顯眾生之疾同無相也。

    ○二答。

    維摩詰言。我病無形。不可見。

    此不必言大悲無疾故無形不可見。當直就眾生之病。亦本無有形。同大士之病無形之不可見。若單指大士。即無意味矣。

    ○二問此病何合二。初問。

    又問此病。身合耶。心合耶。

    文殊三問。本宜相連。既問所疾何相。必與身心相合。若與身心相合。則四大之中。定屬何大。即維摩之三答。亦應相連。今間隔問答。則只須我病無形不可見。一答俱消。下無置喙之地矣。是以問答間隔言之。

    ○二答。

    答曰。非身合。身相離故。亦非心合。心如幻故。

    肇公曰。身相離。則非身。心如幻。則非心。身心既無。病與誰合。無合故無病。無病故不可見也。

    ○三問何大之病二。初問。

    又問地大。水大。火大。風大。于此四大。何大之病。

    什公曰。此將明病所由起。病所由起。不以一事。必由四大假會而生。假會而生。則病無自性。無自性。則同上不可見也。此雖明病所因起。乃明所以無病也。

    ○二答二。初明即大離大。

    答曰。是病非地大。亦不離地大。水火。風大。亦復如是。

    肇公曰。四大本性。自無患也。眾緣既會。增損相克。患以之生耳。欲言有病。本性自無。欲言無病。相假而有。故病非地。亦不離地。余大類爾也。

    ○二明眾病我病。

    而眾生病。從四大起。以其有病。是故我病。

    眾生四大之病。本無而有。我大悲病。故亦因之。

    觀解者。觀一念心。根塵相對而有。此因緣生法。我說即空。即是病非四大也。亦名為假名。即亦不離四大也。亦名中道。雙照空有。即以其眾生有病。是故我病也。

    ○四問云何慰喻三。初問。

    爾時文殊師利。問維摩詰言。菩薩應云何慰諭有疾菩薩。

    涅槃經明五行。一圣行。二梵行。三天行。此三乃菩薩自行之法也。四病行。五嬰兒行。此二乃菩薩利生之法也。今大士示疾。即病行也。然有初后因果之不同。既已示同眾生之有病。則不病者。應慰喻有病之人。如如來之遣弟子問疾于維摩。亦慰喻之一方耳。此或是以果人慰果人。或是以果人慰因人。今文殊所問。乃后心慰初心之事。以示處疾之法也。

    ○二答六。初不偏四印示慰喻。

    維摩詰言。說身無常。不說厭離于身。說身有苦。不說樂于涅槃。說身無我。而說教導眾生。說身空寂。不說畢竟寂滅。

    肇公曰。慰喻之法。應為病者說身無常去其貪著。不應為說厭離令取證也。不觀無常不厭離者。凡夫也。觀無常而厭離者。二乘也。觀無常不厭離者。菩薩也。是以應慰喻初學。令安心處疾以濟群生不厭生死不樂涅槃。此大士慰喻之法也。

    什公曰。隨其利鈍。故說有廣略。譬如大樹非一斧所傾。根由既深。非一法能除。或有雖聞無常謂言不苦。則為說苦。既聞苦。便謂有苦樂之主。故說無我及空也。

    肇公曰。雖見身苦。而不樂涅槃之樂。雖知無我。不以眾生空故闕于教導。雖見身空。不取涅槃畢竟之道。故能安住生死。與眾生同疾。是以慰喻之家。宜說其所應行。所不應行不宜說也。

    ○二不入三世示慰喻。

    說悔先罪。而不說入于過去。

    什公曰。今日之事。必由先罪。故教令悔先罪也。既言有先罪。則似罪有常性入于過去。故為說不入過去。去其常想也。

    肇公曰。教有疾菩薩悔既往之罪。往罪雖系人。不言罪有常性。從未來至現在。從現在入過去也。

    ○三念己愍彼示慰喻。

    以己之疾。愍于彼疾。當識宿世無數劫苦。當念饒益一切眾生。

    什公曰。令其推己而悲物也。當念言。我今微疾。苦痛尚爾。況惡趣眾生受無量苦也。無盡劫來。受苦無量。未曾為道。為道受苦。必獲大利。既以此自喻。又當念饒益眾生令得利也。

    肇公曰。當尋宿世受苦無量。今苦須臾。何足致憂。但當力疾救彼苦耳。

    ○四修福凈命示慰喻。

    憶所修福。念于凈命。

    什公曰。外國法。從生至終。所作福業。一一書記。若命終時。傍人為說。令其恃福心不憂畏也。凈命。即正念也。自念從生至今。常行正命。必之善趣。吾將何畏也。

    肇公曰。勿為救身疾起邪命也。邪命。謂為命諂飾要利存生也。

    ○五弗憂精進示慰喻。

    勿生憂惱。常起精進。

    什公曰。雖身逝命終。而意不舍也。

    ○六當作醫王示慰喻。

    當作醫王。療治眾病。

    什公曰。令其因病發弘誓。如是諸病。無能救者。當作法醫療治眾病也。

    ○二結。

    菩薩應如是慰喻有疾菩薩令其歡喜。

    觀解者。觀一念心。性具十界。雖觀六凡。無常苦空無我寂滅。即六凡。而四圣四德宛然。即不偏四印。以示慰喻也。觀此心即常住真心。即不入三世。以示慰喻也。觀此心中。罪性本空。即懺悔以示慰喻也。初觀一心。三惑浩然。愍后一心。三惑亦爾。念己苦故。以愍他苦。即念己愍彼以示慰喻也。觀心即佛。其福至大。依此正命。安而住之。即修福凈命以示慰喻也。觀此心性常樂我凈。精觀不退。即弗憂精進以示慰喻也。觀此心即佛心。中道遮照。能治昏動之病。即當作醫王以示慰喻也。

    ○六問云何調伏二。初問。

    文殊師利言。居士。有疾菩薩。云何調伏其心。

    肇公曰。上問慰喻之宜。今問調心之法。外有善喻。內有善調。則能彌歷生死。與群生同疾。辛酸備經而不以為苦。此即凈名居疾之所由也。將示初學處疾之道。故生斯問。

    ○二答調伏問中。文有三段。義同纓絡經三觀。一從假入空觀。亦名二諦觀。二從空入假觀。亦名平等觀。二空觀為方便。得入中道第一義諦觀。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天臺大師。釋其意云。初從假入空觀者。假是虛妄。俗諦也。空是審實。真諦也。令欲去俗歸真。故言從假入空觀。假是入空之詮。先須觀假知假虛妄而得會真。故言二諦觀。此觀若成。即證一切智也。與此經先空人假。次空法假。調伏其心同。今先約從假入空明調伏二。初破人假入空三。初檢誰受病者。

    維摩詰言。有疾菩薩。應作是念。今我此病。皆從前世妄想顛倒諸煩惱生。無有實法。誰受病者。

    肇公曰。處疾之法。要先知其病本。病之生也。皆由前世妄想顛倒。妄想顛倒。故煩惱以生。煩惱既生。不得無身。既有身也。不得無患。逆尋其本。虛妄不實。本既不實。誰受病者。此明始行者初習無我觀也。

    ○二釋身亦無主。

    所以者何。四大合故。假名為身。四大無主。身亦無我。

    肇公曰。釋無我義也。四大和合。假名為身耳。四大既無主。身我何由生。譬一沙無油。聚沙亦然也。主我一物異名爾。

    ○三示不應生著。

    又此病起。皆由著我。是故于我不應生著。

    什公曰。病起有二事。一者由過去著我。廣生結業。結業果熟。則受于苦。二者由現在著我心惱。著我心惱。故病增也。

    生公曰。復源此病本空。而有病者。皆由著我起也。若能于我不著。病何有哉。

    ○二破法假入空二。初令當起法想二。初結前生后。

    既知病本。即除我想及眾生想。當起法想。

    肇公曰。我想。患之重者。故除我想。而起法想。法想。于空為病。于我為藥。卑隆相靡。故假之以治也。

    ○二正明法想二。初明因法起滅。

    應作是念。但以眾法合成此身。起唯法起。滅唯法滅。

    肇公曰。釋法想也。五陰諸法。假會成身。起唯諸法共起。滅唯諸法共滅。無別有真宰主其起滅者也。既除我想。唯見緣起諸法。故名法想。

    ○二明各不相知。

    又此法者。各不相知。起時不言我起。滅時不言我滅。

    肇公曰。萬物紛紜。聚散誰為。緣合則起。緣散則離。聚散無先期。故法法不相知也。

    ○二當滅法想二。初顛倒應離。

    彼有疾菩薩。為滅法想。當作是念。此法想者。亦是顛倒。顛倒者。即是大患。我應離之。

    肇公曰。法想雖除我。于真猶為倒。未免于患。故應離之。

    什公曰。向以法遣我。自此以下。以空遣法也。

    ○二正明滅法五。初明離法。

    云何為離。離我我所。

    肇公曰。我為萬物主。萬物為我所。若離我我所。則無法不離。

    ○二明離我我所。

    云何離我我所。謂離二法。云何離二法。謂不念內外諸法。行于平等。

    肇公曰。有我我所。則二法自生。二法既生。則內外以形。內外既形。則諸法異名。諸法異名。則是非相傾。是非相傾。則眾患以成。若能不念內外諸法。行心平等者。則入空行。無法想之患內外法者情塵也。

    ○三二空平等二。初標。

    云何平等。謂我等涅槃等。

    肇公曰。極上窮下。齊以一觀。乃應平等也。

    ○二釋。

    所以者何。我及涅槃。此二皆空。

    肇公曰。即事無不異。即理無不一。

    ○四此二皆空。

    以何為空。但以名字故空。如此二法。無決定性。

    肇公曰。因背涅槃。故名吾我。以舍吾我。故名涅槃。二法相假。故有名字而生。本其自性。性無決定。故二俱空也。

    ○五當除空病。

    得是平等。無有余病。唯有空病。空病亦空。

    什公曰。上明無我無法。而未遣空。未遣空。則空為累。累則是病。故明空病亦空也。

    肇公曰。群生封累深厚。不可頓舍。故階級漸遣。以至無遣也。上以法除我。以空除法。今以畢竟空。空于空者。乃無患之極耳。

    ○二約從空入假示調伏者。天臺大師釋纓絡第二假觀云。從空入假觀者。若住于空。與二乘何異。不成佛法。不益眾生。是故觀空不住于空。而入于假。知病識藥。應病授藥。令得服行。故名從空入假觀。而言平等者。望前稱平等。前破假用空。今破空用假。破用既均。故言平等觀。此觀成時。證道種智也。與今設身有苦。念惡趣眾生。起大悲心。我既調伏。亦當調伏一切眾生同。今約此釋經為九。初令無受而受。

    是有疾菩薩。以無所受。而受諸受。

    什公曰。受謂苦樂舍三受也。若能解受無受。則能為物受生。而忍受三受也。

    ○二令不滅取證。

    未具佛法。亦不滅受而取證也。

    肇公曰。善自調伏者。處有不染有。在空不染空。此無受之至也。以心無受。故無所不受。無所不受。故能永與群生。同受諸受。諸受。謂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也。佛法未具。眾生未度。不獨滅三受而取證也。

    ○三令念苦生悲。

    設身有苦。念惡趣眾生。起大悲心。我既調伏。亦當調伏一切眾生。

    什公曰。我功德智慧之身。尚苦痛如是。況惡趣眾生。受苦無量耶。即起悲心。志拔群苦。要與群生。同其苦樂。

    ○四令除病不除法。

    但除其病。而不除法。

    什公曰。謂妄見者。所見常樂凈等法也。所以說言無者。不以有樂凈法而以無除之。直為除妄想病耳。無法可除。故能處之。不除其法也。

    ○五令斷本教導二。初標起。

    為斷病本。而教導之。

    肇公曰。諸法緣生。聚散非己。會而有形。散而無像。法自然耳。于我何患。患之生者。由我妄想。于法自為患耳。法豈使我生妄想乎。然則妄想為病本。法非我患也。故教導之興。但除病本。不除法也。

    ○二轉釋四。初轉釋病本。

    何謂病本。謂有攀緣。從有攀緣。則為病本。

    什公曰。上說菩薩自尋病本。以理處心。故能處病不亂。今明為斷眾生病故推其病源。然后應其所宜耳。機神微動。動則心有所屬。心有所屬。名為攀緣。攀緣取相。是妄動之始。病之根也。

    ○二轉釋攀緣。

    何所攀緣。謂之三界。

    肇公曰。明攀緣之境也。三界外法。無漏無為。其法無相。非是妄想所能攀緣。所能攀緣者。三界而已耳。

    ○三轉釋斷攀緣。

    云何斷攀緣。以無所得。若無所得。則無攀緣。

    肇公曰。所以攀緣。意存有取。所以有取。意存有得。若能知法虛誑。無取無得者。則攀緣自息矣。

    ○四轉釋無所得。

    何謂無所得。謂離二見。何謂二見。謂內見外見。是無所得。

    肇公曰。內有妄想。外有諸法。此二虛假。終已無得。

    ○六發明功過三。初法二。初結成功德。

    文殊師利。是為有疾菩薩調伏其心。為斷老病死苦。是菩薩菩提。

    ○二否無慧利。

    若不如是。己所修治。為無慧利。

    肇公曰。若能善調其心。不懷異想。而永處生死。斷彼苦者。是菩薩菩提之道。若不能爾。其所修行。內未足為有慧。外未足為有利也。

    ○二譬說。

    譬如勝怨。乃可為勇。

    住不調伏。則以生死為冤。住于調伏。則以涅槃為怨。生死之怨溺于有。涅槃之怨沉于空。不住不調伏。亦不住調伏。能勝此怨。乃可為勇也。

    ○三合法。

    如是兼除老病死者。菩薩之謂也。

    兼除則不專一。專一則行有所偏。

    ○七令念病非真。

    彼有疾菩薩。應復作是念。如我此病。非真非有。眾生病。亦非真非有。

    什公曰。解病非真。故能處之不亂也。云若以病為真有。則病不可除。眾生無邊。病亦無盡。無盡之病。其性實有。云何可度。即時迷亂。心生退轉。若病非真。易可除耳。悲心即生。弘誓兼濟也。

    ○八令弗起愛見四。初正明。

    作是觀時。于諸眾生。若起愛見大悲。即應舍離。

    什公曰。謂未能深入實相。見有眾生。心生愛著。因此生悲。名為愛見大悲。愛見大悲。虛妄不凈。能令人起疲厭想故應舍離也。

    肇公曰。若自調者。應先觀己病及眾生病。因緣所成。虛假無實。但以此心而起悲也。若此觀未純。見眾生愛之而起悲者。名愛見悲也。此悲雖善。而雜以愛見。有心之境。未免應累。故應舍之。

    ○二顯是。

    所以者何。菩薩斷除客塵煩惱。而起大悲。

    肇公曰。心遇外緣。煩惱橫起。故名客塵。菩薩之法。要除客塵。而起大悲。若愛見未斷。則煩惱彌滋。故應舍之。

    燈曰。小乘教中。以見惑喻客。客義粗故。以思惑喻塵。塵義細故。

    ○三出非。

    愛見悲者。則于生死有疲厭心。

    ○四明功。

    若能離此。無有疲厭。在在所生。不為愛見之所覆也。

    什公曰。若能除愛見。即棄舍結業。受法化生。自在無礙也。

    肇公曰。夫有所見。必有所滯。有所愛。必有所憎。此有極之道。安能致無極之用。若能離此。則法身化生。無在不在。生死無窮。不覺為遠。何有愛見之覆疲厭之勞乎。

    ○九揀擇是非二。初但明其是。

    所生無縛。能為眾生。說法解縛。

    肇公曰。愛見自除。法身既立。則所生無縛。亦能解彼縛也。

    ○二證成是非。

    如佛所說。若自有縛。能解彼縛。無有是處。若自無縛。能解彼縛。斯有是處。

    ○三約從空假入中道明調伏者。天臺大師釋纓絡中觀云。二空為方便者。初觀空生死。次觀空涅槃。此之二空。為雙遮之方便。初觀用空。次觀用假。此之二用。為雙照之方便。心心歸趣入薩婆若海。雙照二諦也。此觀成時。證一切種智。與今慧與方便兼行。即雙照用空假之義。后三十一科。明菩薩雙非二邊。即雙遮空假之義。今釋為二。初雙即空假明調伏為三。初結前生后。

    是故菩薩。不應起縛。

    ○二徴起縛解。

    何謂縛。何謂解。

    ○三釋明縛解三。初正釋二。初先明縛解。

    貪著禪味。是菩薩縛。以方便生。是菩薩解。

    什公曰。貪著禪味有二障。障涅槃及菩薩道。

    肇公曰。三界受生。二乘取證。皆由著禪味。所以為縛。又曰。自既離生。方便為物面受生者。則彼我無縛。所以為解也。

    ○二釋明慧便二。初先標二義。

    又無方便慧縛。有方便慧解。無慧方便縛。有慧方便解。

    肇公曰。巧積眾德。謂之方便。直達法相。謂之慧。二行俱備。然后為解耳。若無方便而有慧。未免于縛。若無慧而有方便。亦未免于縛。

    ○二釋明二義二。初以方便為首釋二。初明無方便慧縛。

    何謂無方便慧縛。謂菩薩以愛見心。莊嚴佛土。成就眾生。于空無相無作法中。而自調伏。是名無方便慧縛。

    什公曰。觀空不取。涉有不著。是名巧方便也。今明六住已還。未能無礙。當其觀空。則無所取著。及其出觀。凈國化人。則生見取相心愛著。拙于涉動。妙于靜觀。觀空慧不取相。雖是方便。而從慧受名。此中但取涉有不著為方便。故言無方便而有慧也七住已上。其心常定。動靜不異。故言有方便慧也。

    燈曰。此之二義。若約漸教階位而言。說如什公所云。若約頓教而說。則圓人初心。皆能兩備。如金剛般若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所謂不住六塵。而行布施等。無所住慧也。生心行度。方便也。初心兩備。圓行皎然。下釋得失中。縛則俱縛。不惟縛于有。亦縛于空。解則俱解。不惟于有得解。即于空亦得其解也。六朝已前。判教相者。但知何通教大乘之即色明空融通之理。今什肇每言六住七住。不知此是如來借別明通之位。與此經所談通方之教。猶隔一程。今約臺教明之。菩薩以愛見心。莊嚴佛土。成就眾生。有方便而無慧者。乃三藏教行事六度菩薩。雖伏惑。而未斷惑。故涉愛見也。于空無相無作法中。而自調伏。無方便慧縛者。事六度菩薩。雖于三資糧四加行位用三解脫伏惑。在下中忍位中。經三僧祗劫。行六度行。百劫種相好因也。

    ○二明有方便慧解。

    何謂有方便慧解。謂不以愛見心莊嚴佛土成就眾生。于空無相無作法中。以自調伏。而不疲厭。是名有方便慧解。

    肇公曰。七住已上。二行俱備。游歷生死。而不疲厭。所以為解。

    燈曰。此是通教理六度菩薩。以解巧根大。故能知一切事度即理。色即是空。非色滅空。能無住而生心。復知雖斷見思不妨隨逐生死。而度生行度。是故莊嚴佛土。三三昧中。雙輪而并駕。兩翅而高翥。故名有方便慧解也。

    ○二以慧為首釋二。初明無慧方便縛。

    何名無慧方便縛。謂菩薩住貪欲瞋恚邪見等諸煩惱。而殖眾德本。是名無慧方便縛。

    前方便先而慧后。此慧先而方便后。同是三藏教菩薩根小解拙之行。準上可知。

    ○二明有慧方便解。

    何謂有慧方便解。謂離諸貪欲瞋恚邪見等諸煩惱。而殖眾德本。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有慧方便解。

    前方便先而慧后。今方便后而慧先。同是通教菩薩根大解巧之行。亦準上可知。此約界內二教說之如此。若界外二教說之。則前之言失。當在別教。后之言得。當在圓教。或可后之言得。同在后之三教。對前三藏。通名為拙。部屬方等。教理宜然。能了天臺判教規則。解一千從矣。

    ○二結成。

    文殊師利。彼有疾菩薩。應如是觀諸法。

    既曰有疾菩薩。正應約解行位中明之。若曰位登七住。方名為得。即是無疾菩薩矣。

    ○三重釋二。初第一釋。

    又復觀身無常苦空非我。是名為慧。雖身有疾。常在生死。饒益一切。而不厭倦。是名方便。

    ○二第二釋。

    又復觀身。身不離病。病不離身。是病是身。非新非故。是名為慧。設身有疾。而不永滅。是名方便。

    肇公曰。新故之名。出于先后。然離身無病。離病無身。眾緣所成。誰后誰先。既無先后。則無新故。新故既無。即入實相。故名慧也。既有此慧。而與彼同疾不取涅槃。謂之方便自調。

    燈曰。準今重釋。則慧與方便。皆在初心。不必約入位說也。若果入位。方名為得。則后學初心。此經絕分矣。

    ○二約雙非空假明調伏二。初雙約空有結前生后二。初標。

    文殊師利。有疾菩薩。應如是調伏其心。不住其中。亦復不住不調伏心。

    應如是調伏。則不住有。不住其中。則不住空。下句祗亦不住有耳。不住空有。中道之義則已彰。于前章。即空有明調伏中矣。

    ○二釋。

    所以者何。若住不調伏心。是愚人法。若住調伏心。是聲聞法。

    ○二雙非空假正明中道之行。凡夫本即是佛。所多者在于緣塵分別。二乘亦本即佛。所多者在于滯寂沉空。菩薩亦本即佛。所多者在于根本無明。今明菩薩中道之行。須異凡夫二乘。住調伏。與住不調伏。正行中道。所以破根本無明。是故下明三十一行。皆就中道雙非言之。修圓因而證佛果。文為三十一。初以調伏不調伏明中道。

    是故菩薩。不當住于調伏不調伏心。離此二法。是菩薩行。

    住于調伏。則沉于空。住于不調伏。則滯于有。離此二法。則正行中道。故為大乘菩薩法也。

    ○二約離生死涅槃以明中道。

    在于生死。不為污行。住于涅槃。不永滅度。是菩薩行。

    不住不調伏。故在生死不為污。不住調伏。故雖住涅槃不永滅。

    ○三約離凡夫圣賢以明中道。

    非凡夫行。非賢圣行。是菩薩行。

    在于生死不為污。故非凡夫。住于涅槃不永滅。故非賢圣。

    ○四約離垢行凈行以明中道。

    非垢行。非凈行。是菩薩行。

    非凡夫行。故非垢。非圣賢行。故非凈。

    ○五約過魔降魔以明中道。

    雖過魔行。而現降伏魔。是菩薩行。

    凡有魔之可降者。于將過魔界未過魔界之時。而魔來嬈之。俾不出境。故菩薩有降魔之事。若已過魔界之行。則魔不能嬈。又何有魔之可降。今菩薩雖過魔行。而不妨示現降魔。是則不滯于有。不滯于空。方為中道之行。

    ○六約離時非時以明中道。

    求一切智。無非時求。是菩薩行。

    一切智有二。一二乘一切智。以空為果者也。二佛果一切智。以中道圓滿為果者也。二乘匇匇取證。名非時求。

    ○七約離不生不入以明中道。

    雖觀諸法不生。而不入正位。是菩薩行。

    諸法理本無生。菩薩順理恒觀。然而無生。未始不生。菩薩觀之。生化兩冥。故不同二乘觀無生而入偏空之正位也。

    ○八約離緣起邪見以明中道。

    雖觀十二緣起。而入諸邪見。是菩薩行。

    外道迷諸法因緣所生。而執為自然。能觀緣起。則不入邪見矣。然而菩薩悟六十二見為如來種。乃熾然入之。以求諸佛解脫。故曰入諸邪見。夫觀緣起而入。豈同邪見者哉。

    ○九約離攝生愛見以明中道。

    雖攝一切眾生。而不愛著。是菩薩行。

    菩薩以四攝法。而攝受眾生。似近于愛見。然而終不落于愛見。所以成中道之行也。

    ○十約離遠離及盡以明中道。

    雖樂遠離。而不依身心盡。是菩薩行。

    二乘厭此身心。為生死大累。故修空無相無作遠離之行。必遠離之。斯為究竟。菩薩豈不異凡夫以修遠離。然而身心盡處。而熾然求生以度生。故曰因滅無明。得熾然三菩提燈。

    ○十一約即三界法性以明中道。

    雖行三界。而不壞法性。是菩薩行。

    凡夫行三界。則壞法性。二乘證法性。則不行三界。菩薩異乎是。故行中道之行。

    ○十二約即行空而殖眾德以明中道。

    雖行于空。而殖眾德本。是菩薩行。

    行于空。從假以入空也。植德本。從空以出假也。方入空而出假。方出假以入空。已能雙遮。又復雙照。

    ○十三約即無相而度生以明中道。

    雖行無相。而度眾生。是菩薩行。

    義與前同。第植德專于己。度生專于人異耳。合而歸之。不同而同也。

    ○十四約即無作而受生以明中道。

    雖行無作。而現受身。是菩薩行。

    二乘行無作。則永不受生。菩薩為度眾生。故行無作。以盡己生。己生既盡。則正當受生以畢志愿。必不匇匇而入正位也。

    ○十五約即無起而行善行以明中道。

    雖行無起。而起一切善行。是菩薩行。

    若行無起。而心永不起。沉于空矣。今菩薩從無起而起。異二乘。從起而無起。異凡夫。故為菩薩之行。

    ○十六約即行度而知生心數以明中道。

    雖行六波羅蜜。而遍知眾生心心數法。是菩薩行。

    什公曰。六度是自行法。自行既足。然后化人。化人乃知眾生心。今雖自行。而已能知彼。復次第六度觀法無相。不以無相為礙。亦能知眾生心也。

    肇公曰。六度無相行也。無相則無知。而方遍知眾生心行。

    ○十七約六通不盡漏以明中道。

    雖行六通。而不盡漏。是菩薩行。

    二乘雖得六通必盡諸漏出三界。而不現身度生。菩薩異乎此。故雖行六通。而不盡漏。言不盡者。非若凡夫之不盡。秪示現受生。令不知者謂菩薩實有漏耳。

    ○十八約行四心不生梵天以明中道。

    雖行四無量心。而不貪著生于梵世。是菩薩行。

    有凡夫之四無量心。菩薩之四無量心。如來之四無量心。凡夫四無量心。必報生梵天。今是菩薩之四無量心。報在成佛。故不貪著生于梵世。

    ○十九約行禪等而不隨禪以明中道。

    雖行禪定解脫三昧。而不隨禪生。是菩薩行。

    什公曰。禪。四禪也。定。四空也。解脫。八解脫也。三昧。空無相無作也。

    燈曰。大小法相。大抵相同。惟觀其用心何如耳。是以天臺圓教所用名相。不局諦緣度法之所攝屬。如大有福人。瓦礫草木。信手持來。無非是寶。與此經所明菩薩之行。甚相符合。茍必離此。方為圓頓。何異但中稱為佛性乎。

    ○二十約四念處即即而離以明中道。

    雖行四念處。而不畢竟永離身受心法。是菩薩行。

    凡夫外道。于身受心法。執之以為常樂我凈。故如來謂之四倒。二乘又觀此四。以為不凈無常苦空無我。于此外雖謂之正。于如來亦謂之倒。蓋凡外因四榮謂之倒。二乘因四枯謂之倒。惟如來妙觀中道。非榮非枯。離乎八倒。于其中間以般涅槃。今云雖行四念處。則異乎榮。而不畢竟。示離身受心法。則異乎枯。非榮非枯。是菩薩行也。

    ○二十一約四正勤不舍身心精進以明中道。

    雖行四正勤。而不舍身心精進。是菩薩行。

    二乘于空無相無作。雖勇于正勤。而于菩薩游戲神通凈佛國土。無有一念好樂之心。則猶稱懈怠。菩薩異此。故是中道。

    ○二十二約四如意足得自在神通以明中道。

    雖行四如意足。而得自在神通。是菩薩行。

    二乘之修四如意足。固能得小乘之作意神通也。豈若菩薩之修大乘如意足。以得不作意之自在神通乎。

    ○二十三約五根分別眾生以明中道。

    雖行五根。而分別眾生諸根利鈍。是菩薩行。

    二乘之修五根。志在于無分別。故信進念定慧。一歸于無分別。茍涉分別。則信不得其真。念不得其一矣。今菩薩妙行中道。故雖五根行離諸緣塵。而于眾生妙有法門。能熾然分別。故是中道也。

    ○二十四約五力求佛力以明中道。

    雖行五力。而樂求佛十力。是菩薩行。

    二乘行五根。生五力。惟拔出分段生死。開空無相無作七覺華。結八正果而已。菩薩之行五力。而樂求佛之十力。拔出二種生死。開如來七菩提華。結善逝八正覺果。故是中道行也。

    ○二十五約覺支佛智以明中道。

    雖行七覺分。而分別佛之智慧。是菩薩行。

    二乘行七覺支。不過分別偏空之法。菩薩之七覺支。則異乎是。乃分別佛之中道智慧者也。

    ○二十六約八正道行佛道以明中道。

    雖行八正道。而樂行無量佛道。是菩薩行。

    菩薩亦行八正之道。第其所名之正雖同。而所行之道則不同。正以空不空異竟不竟殊也。

    ○二十七約止觀不墮寂滅以明中道。

    雖行止觀助道之法。而不畢竟墮于寂滅。是菩薩行。

    制心一處。寂然不動。謂之止。智慧照了。歷歷不昧。謂之觀。二乘亦修止觀。以為助道。然而但止見思分別之動。而觀見思愚癡之昏。歸于寂滅而已。菩薩之修止觀。三惑分別之動無不止。三惑愚癡之昏無不觀。故不墮于寂滅也。

    ○二十八約諸法不生相好莊嚴以明中道。

    雖行諸法不生不滅。而以相好莊嚴其身。是菩薩行。

    行諸法不生不滅者法身也。相好莊嚴者報身也。法非報不嚴。報非法不成。法報相資。方成佛道。

    ○二十九約現二乘不舍佛法以明中道。

    雖現聲聞辟支佛威儀。而不舍佛法。是菩薩行。

    或菩薩之修持。或應身之所示現。豈以二乘之小而棄之不行。是故形雖比丘。而心恒佛道。所謂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是也。

    ○三十約究竟應身以明中道。

    雖隨諸法究竟凈相。而隨所應為現其身。是菩薩行。

    肇公曰。究竟凈相。理無形象。而隨彼所應。現若干像也。

    ○三十一約空寂現土以明中道。

    雖觀諸佛國土永寂如空。而現種種清凈佛土。是菩薩行。

    諸佛國土。本自離染清凈。故永寂如空。惟其清凈。而性具之土。方炳然發現。故能隨機所宜。現種種法。凈佛國土也。

    ○三十二約帶果行因以明中道。

    雖得佛道轉于法輪入于涅槃。而不舍于菩薩之道。是菩薩行。

    成道說法入寂。乃菩薩究竟之大果。菩薩修因所克。畢于是矣。然而眾生無盡。僧那亦無有盡。豈即于是而取泥洹。要當帶果行因。以行菩薩之道。如觀音文殊之為然。否則非菩薩道也。

    ○四聞法獲益。

    說是語時。文殊師利所將大眾。其中八千天子。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判教者。此經說在方等。雖曰彈偏斥小嘆大褒圓。而正意在斥小處多。是則無慧方便。無方便慧。愛見大悲。正斥三藏事六度菩薩不斷惑而度生或斷惑而灰智也。若曰彈偏。則不特小。即通別二教皆得言之。即圓教名字位人觀行未成。五住未伏。豈能即免無慧方便無方便慧及愛見大悲。是以圓人初心方便及慧二種之行。不可須臾而離。言方便。則不惟度生善巧及六度行。即四威儀中折旋俯仰。無非圓人之方便。而此方便。不可無空慧而統御之。或慧先而方便佐之。或方便先而慧佐之。如是之行。無非中道雙遮雙照之方便。寄語行者。勤而習之。但大師釋纓絡三觀之后。又明一心中三觀。引釋論云。三智實在一心中得。秪一觀而三觀。觀于一諦而三諦。故名一心三觀。類如一心而有生住滅。如此三相。在一心中。此觀成時。證一心三智。亦名一切種智寂滅相種種行類相貌皆知也。寂滅相者。是雙亡之力。種種相貌皆知者。雙照之力也。中論云。因緣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釋論云。三智實在一心中得。即此意也。此觀微妙。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一觀一切觀。一切觀一觀。非一非一切。如此之觀。攝一切觀也。須知此品所示觀法。而有頓漸二門。文殊維摩初番問答往復明室空之旨。頓觀也。三番明調伏其心。漸觀也。然而非頓無以融漸。非漸無以開頓。頓漸合行。是今圓觀。此又與大師所示。不約而符。或者疑曰。頓觀雖圓。宛有三相。今維摩所示。惟是一空。云何相合。答曰。此正圓頓三觀。一空一切空之旨。如趣舉空觀。則非惟但空俗諦。而中真亦空。名大空觀。今文所示。正是大空。亦名頓空圓空。自非此空。安令室容廣座稱不思議。智者解一千從。無勞擬議也。

    觀解者。三心即空。一一推檢。所具五陰。誰受病者。此其中間。身亦無我。是故于心不應生著。即破人假入空。調伏其心也。又觀五陰之中。起惟法起。滅惟法滅。又此法者。各不相知。不言我起我滅。又觀此法。亦是顛倒。我應離之。離我我所。不念內外。行于平等。我及涅槃。此二皆空。唯有空病。空病亦空。即破法假入空觀調伏其心也。又觀此心。雖然即空。亦復即假。諸法宛然。以即假故。不妨于無所受而受諸受。不滅受而取證于空。愍自心沉淪生死。而愍于他。生大悲心。雖除假病而不除法。心心生起。以觀教之令斷苦。教導斷除攀緣。設諸方便而化余心。雖化余心。而不離空慧。即從空出假觀調伏其心也。又觀此心中道。雙即空假。有方便及慧。慧及方便二相輔頰恒不舍離。雙非空有。非調伏。非不調伏。非生死。非涅槃。乃至帶果行因。一一稱性觀之。即從空假入中道觀調伏其心也。

    ○六釋不思議品二。初釋品題。

    維摩詰所說經不思議品第六

    什公曰。法身大士。身心無倦。聲聞結業之形。心雖樂法。身有疲厭。故發息止之想。身子于弟子中。年耆體劣。故先發念。不用現其累跡。又以維摩必懸得其心。故直念而不言也。尋下言諸大人當于何坐。似是推己之疲以察眾人之體。恐其須故。發念之也。

    肇公曰。床坐獨寢。旨現于此。舍利弗。默領玄機。故扣其興端。凈名將辯無求之道。故因而詰之也。

    燈曰。失發千尋之絲。先于微緒。開萬華之谷。首于初陽。是以身子所發之念。所緣之事極小。而維摩能鑒之心。所現之跡極大。機教相扣。砧椎相應。大士固不可思議。身子亦不可思議也。

    ○二釋經文四。初略寄借座明不思議三。初欲座興念。

    爾時舍利弗。見此室中無有床座。作是念。斯諸菩薩大弟子眾。當于何坐。

    ○二知意呵斥五。初維摩泛問。

    長者維摩詰知其意。語舍利弗言。云何仁者。為法來耶。求床座耶。

    ○二身子實答。

    舍利弗言。我為法來。非為床座。

    ○三正事呵斥五。初以為法不貪軀命斥。

    維摩詰言。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貪軀命。何況床座。

    ○二以求法非有三科三界斥。

    夫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識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無色之求。

    五陰。十八界。十二入。是為三科。欲色無色是為三界。夫有三科。即在三界。茍在三界。不免三科。身子一念床座。則生死之法備矣。

    ○三以求法不著三寶求斥。

    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眾求。

    夫求出三科三界者。要以歸依三寶為之始。第三寶為世舟航。渡河雖用筏。到岸不須舟。故不可以不求。又不可以著心而求之可也。身子答云。我為法來。是著法而求。法因佛說。法假僧弘。故相因言之。然以著心求者。是非為真求。而于無求中。我而求之。

    ○四以求法無修四諦求斥二。初以舉四諦斥。

    夫求法者。無見苦求。無斷集求。無造盡證修道之求。

    ○二明所以斥。

    所以者何。法無戲論。若言我當見苦斷集證滅修道。是則戲論。非求法也。

    肇公曰。有求則戲論。戲論則非求。所以知真求之無求也。

    ○五以求法無用八義求斥。

    唯舍利弗。法名寂滅。若行生滅。是求生滅。非求法也。法名無染。若染于法乃至涅槃。是則染著。非求法也。法無行處。若行于法。是則行處。非求法也。法無取舍。若取舍法。是則取舍。非求法也。法無處所。若著處所。是則著處。非求法也。法名無相。若隨相識。是則求相。非求法也。法不可住。若住于法。是則住法。非求法也。法不可見聞覺知。若行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法名無為。若行有為。是求有為。非求法也。

    此科經有八段。一以法身名為寂滅。不可以生滅求斥。乃至法身名無為。不可以有為求斥。一一在文可見。

    ○四結成正意。

    是故舍利弗。若求法者。于一切法。應無所求。

    言應無所求者。乃以無求之心而求。非一向不求。所謂于無可求中吾故求之。是也。

    ○五聞法獲益。

    說是語時。五百天子。于諸法中。得法眼凈。

    法眼凈。位在圓教八九十信。別在十行。若小乘法眼凈。非此中意。

    觀解者。觀一念識心。具足眾德。了無諸相。即法身非有軀命三科。雖即三寶。不應著之。雖即四諦。無四諦相。了不見生滅之相。乃至無見無為。即大士所示義也。

    ○三借座與坐十三。初維摩問何處座好。

    爾時長者維摩詰。問文殊師利言。仁者游于無量千萬億阿僧祗國。何等佛土。有好上妙功德成就師子之座。

    什公曰。自知而問者。欲令眾信也。借座彼國。其義有二。一者欲現諸佛嚴凈功德致殊勝之座。令始行菩薩深其志愿也。二者欲因往返之跡使化流一國也。

    ○二文殊答座好之處。

    文殊師利言居士。東方度三十六恒河沙國。有世界名須彌相。其佛號須彌燈王。今現在彼。佛身長八萬四千由旬。其師子座。高八萬四千由旬。嚴飾第一。

    肇公曰。由旬天竺里數名也。上由旬六十里。中由旬五十里。下由旬四十里也。

    ○三維摩詰現通借座。

    于是長者維摩詰現神通力。

    ○四燈王佛遣座與之。

    即時彼佛。遣三萬二千師子之座高廣嚴凈。來入維摩詰室。

    ○五座室小大相容。

    諸菩薩大弟子。釋梵四天王等。昔所未見。其室廣博。悉皆包容三萬二千師子之座。無所妨礙。于毗耶離城及閻浮提四天下。亦不迫迮。悉見如故。

    ○六維摩詰命各就座。

    爾時維摩詰。語文殊師利。就師子座。與諸菩薩上人俱坐。當自立身如彼座像。

    ○七諸菩薩變形就座。

    其得神通菩薩。即自變形。為四萬二千由旬。坐師子座。

    ○八余眾皆不能升。

    諸新發意菩薩。及大弟子。皆不能升。

    ○九問身子何不就座。

    爾時維摩詰語舍利弗。就師子座。舍利弗言。居士。此座高廣。吾不能升。

    ○十命身子禮佛可升。

    維摩詰言。唯舍利弗。為須彌燈王如來作禮。乃可得坐。

    ○十一依命禮佛得升。

    于是新發意菩薩及大弟子。即為須彌燈王如來作禮。便得坐師子座。

    ○十二身子贊嘆希有。

    舍利弗言。居士。未曾有也。如是小室。乃容受此高廣之座。于毗耶離城。無所妨礙。又于閻浮提聚落城邑。及四天下諸天龍王鬼神宮殿。亦不迫迮。

    ○十三維摩詰示不可思議。

    維摩詰言。唯舍利弗。諸佛菩薩有解脫。名不可思議。

    肇公曰。夫有不思議之跡顯于外。必有不思議之德著于內。覆尋其本。權智而已乎。何則。智無幽而不燭。權無德而不修。無幽不燭。故理無不極。無德不修。故功無不就。功就在于不就。故一以成之。理極存于不極。故虛以通之。所以智周萬物而無照。權積眾德而無功。冥漠無為而無所不為。此不思議之極也。巨細相容。殊形并應。此蓋耳目之粗跡。遽足以言乎。然將因末以示本。托粗以表微。故因借座略顯其事耳。此經自始于凈土。終于法供養。其中所載大乘之道。無非不思議法者也。故囑累云。此經名不思議解脫法門。當奉持之。此品因現外跡。故別受名耳。解脫者。自在心法也。得此解脫。則凡所作為。內行外應。自在無礙。此非二乘所能議也。七住法身已上。乃得此解脫也。別本云。神足三昧解脫。

    燈曰。肇公第知覆尋不思議之本權智而已。未知權智之所施設者跡也。若覆尋其本。則又有實智在焉。蓋諸佛菩薩果上妙用。依實智之體。以起權智之用。正以實智不可思議。致令權智亦不可思議。又權實二智能照之智也。不有所照之境。焉發能照之智。是故智有權實。境亦同之。不有所照之境。安發能照之智。不有能照之智。安顯所照之境。是則權實二智之不可思議。又因權實二境之不可思議。故法華云。諸佛智慧甚深無量。此嘆實智妙也。又云。其智慧門難解難入。此嘆權智妙也。又云。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此嘆權實二智俱不可思議。以釋妙名也。又云。惟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能究盡者。乃權實二智。所究盡者。乃權實二境。天臺大師云。諸法不思議。權境也。實相不思議。實境也。即諸法而實相。乃即權而實。即實相而諸法。乃即實而權。權實實權。俱不可思議。乃諸佛所究盡之境。又云諸法者。即華嚴能隨染緣具造十法界也。每一界各有十如是。故經云。所謂諸法。有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又準仁王經與智論。每一界具假名實法國土。界界三法。法法十如。每一界有三十如是。十界則三百如是。每界互具十界。則成百界。界十如是。故成三千如是。此三千法。又有真妄具造不同。蓋始由真如不變之體法爾具足三千性相。能隨染凈緣。具造十法界。始既即不變而隨緣。終則即隨緣而不變。言不變者。雖隨凈緣具造佛界假名實法國土。而真如不變之體。性具十種法界。即性體清凈。不染纖毫。與夫性量豎窮橫遍者。毫無虧次。即隨染緣。具造九界假名實法國土。而真如不變之體。性具十界。即性體清凈。毫無染污。與夫性量豎窮橫遍者。亦毫無虧欠。惟其在真如隨緣不變。故隨緣所造。若佛法。若眾生法。若心法。莫非不變之體。而彼性具性體性量不闕纖毫。故諸佛菩薩悟中。證此三法。若正報。若依報。若大。若小。若多。若少。無非法界。是故于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于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里。轉大法輪者以此。故法智大師云。良由法界不思議體。作我一念之心。亦復舉體作生作佛。作依作正。一塵法界不小。剎海法界不大。惟其如此。故能室容廣座。亦容多眾。以須彌之高廣。內芥子中。無所增減。毛內大海。不嬈魚鱉。以至如來無礙神通。菩薩三十二應。皆本于此。不則何異作意神通。焉稱無作妙用耶。或問曰。若如所云。豈肇公不思議權智之說非耶。對曰。肇公之說。非一向不是。蓋覆求其跡。原是不思議權智。第肇公。但知其跡。不究其本。又不知權實二智同居一體謂之同體權實。權實所依。在于諸法實相。權實二境。以依同體之境。故有同體之智。是故諸佛菩薩。果地施設。種種不思議權智。此權即實。智即是境。故如來于法華會上。從三昧安詳而起。先嘆權實二智。次嘆權實二境。以明出世間一大事因緣。深有所以也。大師凈名疏亦云。今解華嚴經。明一微塵有大千經卷。觀眾生一念無明心即是如來心。若見此心。則能以須彌入芥子無相妨也。下諸不思議事。窮劫說不能盡。皆是此意耳。所以然者。此經云。諸佛解脫。當于眾生心行中求。若觀眾生心行。得諸佛解脫。住此解脫。則能現如是種種不思議事也。所以然者。諸方便教。明二乘得偏真之理解脫。是思議解脫。如得玻璃珠不能雨寶。大乘圓教。明菩薩中道圓真真性解脫。即是不思議解脫。如得如意珠能雨大千寶也。見眾生心行真性。得芥子須彌真性。一如無二如。若得芥子真性之小。能容須彌之大。得須彌真性。則須彌之大。不礙芥子之小。舉此一意。可以例下諸事。如是解脫。正貫攝此意也。

    ○二廣舉眾事明不思議十二。初須彌內芥四。初牒解脫之本。

    若菩薩住是解脫者。

    ○二示不思議相。

    以須彌之高廣。內芥子中。無所增減。須彌山王。本相如故。

    ○三明機見不同。

    而四天王忉利諸天。不覺不知己之所入。唯應度者。乃見須彌入芥子中。

    ○四結成法門。

    是名不可思議解脫法門。

    不思議解脫之本。始既性具三法。能不變以隨緣。是故終則隨緣而不變。在相言之。雖有山芥大小之不同。在性言之。須彌一法界也。芥子亦一法界也。彼此各各相容。猶如因陀羅網。今乃以芥子為主。以須彌為賓。芥子之主。則隱相而現性。須彌之賓。則隱性而現相。性能內相。是故芥子內須彌中。此為小中現大。亦是依中現依。

    ○二毛入大海。

    又以四大海水入一毛孔。不嬈魚鱉黿鼉水性之屬而彼大海。本相如故。諸龍鬼神阿修羅等。不覺不知己之所入。于此眾生。亦無所嬈。

    釋義準前。名為正中現依。楞嚴云。于一毛端現寶王剎義同。

    ○三斷界遠擲。

    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斷取三千大千世界。如陶家輪。著右掌中。擲過恒沙世界之外。其中眾生。不覺不知己之所往。又復還置本處。都不使人有往來想。而此世界。本相如故。

    雖因神通之力不可思議。實由性具之法轉變自在。

    ○四演日為劫。

    又舍利弗。或有眾生。樂久住世而可度者。菩薩即演七日以為一劫。令彼眾生謂之一劫。

    時之延促。皆眾生情謂所計。無論證無生忍者。不見有近久之殊。即冥心玄覽。實無去來今相之可得。今菩薩為眾生樂久住世而得度者。即演日為劫。其若樂久住。存壽者相。如神仙之流。菩薩下文所示。又則促劫為日也。

    ○五促劫為日。

    或有眾生。不樂久住而可度者。菩薩即促一劫以為七日。令彼眾生謂之七日。

    前樂久住世而可度。乃菩薩根人。愿于末劫弘經。如南岳思大禪師之為心者也。今不樂久住。乃厭世無常。去無常以趣真常。此有兩種。一二乘根性。一菩薩樂生無量壽佛國。樂集一切功德人也。

    ○六以佛土示眾。

    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以一切佛土嚴飾之事。集在一國。示于眾生。

    ○七擎土不動。

    又菩薩以一佛土眾生。置之右掌。飛到十方。遍示一切。而不動本處。

    ○八毛見供具。

    又舍利弗。十方眾生。供養諸佛之具。菩薩于一毛孔。皆令得見。

    ○九毛見日月。

    又十方國土。所有日月星宿。于一毛孔。普使見之。

    ○十口吸諸風。

    又舍利弗。十方世界所有諸風。菩薩悉能吸著口中。而身無損。外諸樹木。亦不摧折。

    性風真空。理已如是。菩薩合如來藏。示現神變。固不可得而思議也。

    ○十一腹內劫燒。

    又十方世界。劫盡燒時。以一切火。內于腹中。火事如故。而不為害。

    ○十二取土過界。

    又于下方。過恒河沙等諸佛世界。取一佛土。舉著上方。過恒河沙無數世界。如持針鋒舉一棗葉。而無所嬈。

    已上皆于依報。明不可思議。下文則于正報。明不可思議。

    ○三廣舉現身明不可思議三。初神通現身。

    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能以神通。現作佛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帝釋身。或現梵王身。或現世主身。或現轉輪圣王身。

    性具十界。究竟現前。隨機所扣。如鑒現形。普門之業。法爾如斯。

    ○二變聲演法。

    又十方世界所有眾聲。上中下音。皆能變之。令作佛聲。演出無常苦空無我之音。及十方諸佛所說種種之法。皆于其中。普令得聞。

    普門示現。則應以何身得度。即現何身而為說法。今則變一切眾音。令作佛聲。演出法音。普令得聞。以顯解脫不可思議也。

    ○三總結不思議之力。

    舍利弗。我今略說菩薩不可思議解脫之力。若廣說者。窮劫不盡。

    ○四總明智慧方便之門四。初迦葉贊嘆自鄙五。初贊法門希有。

    是時大迦葉。聞說菩薩不可思議解脫法門。嘆未曾有。謂舍利弗。譬如有人。于盲者前。現眾色像。非彼所見。一切聲聞。聞是不可思議解脫法門。不能解了。為若此也。智者聞是。其誰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二鄙小乘絕分。

    我等何為永絕其根。于此大乘。已如敗種。

    ○三顯聲聞應泣。

    一切聲聞。聞是不可思議解脫法門。皆應號泣。聲震三千大千世界。

    肇公曰。所乖處重。故假言應號泣耳。二乘憂悲永除。尚無微泣。況震三千乎。

    燈曰。非也。須知。二乘雖斷見思無界內憂悲。不無界外見思憂悲。下云結習未盡。華則著身。畏生死故。五欲得便是也。二乘自鄙無分。應是十二年中。小乘執教未忘。謂斷見思。已如敗種。未知見思若盡種當發現。大士法雨。正啟其根。號泣三千。乃發厥萌芽之初也。

    ○四顯菩薩自在。

    一切菩薩。應大欣慶頂受此法。

    肇公曰。迦葉將明大小之殊抑揚時聽。故非分者。宜致絕望之泣。已分者。宜懷頂受之歡也。

    ○五顯魔無如之何。

    若有菩薩。信解不可思議解脫法門者。一切魔眾。無如之何。

    ○二天子聞贊發心。

    大迦葉說是語時。三萬二千天子。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三大士嘆顯菩薩三。初明菩薩多作魔王。

    爾時維摩詰。語大迦葉。仁者。十方無量阿僧祗世界中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以方便力故。教化眾生。現作魔王。

    肇公曰。因迦葉云信解不可思議者魔不能嬈。而十方亦有信解菩薩為魔所嬈者。將明不思議大士所為自在。欲進始學故現為魔王。非魔力之所能也。此亦明不思議。亦成迦葉言意。

    ○二明菩薩多現惡乞。

    又迦葉。十方無量菩薩。或有人從乞手足耳鼻頭目髓腦血肉皮骨。聚落城邑。妻子奴婢。象馬車乘。金銀琉璃硨磲碼瑙珊瑚琥珀真珠珂貝。衣服飲食。如此乞者。多是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以方便力。而往試之。令其堅固。

    什公曰。結業菩薩。于施度將盡而未極。是以不思議菩薩。強從求索。令其無惜心盡具足堅固。亦令眾生知其堅固。亦便其自知堅固。

    ○三明菩薩方便本心二。初明有威德力。

    所以者何。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有威德力。故行逼迫。示諸眾生。

    ○二嘆是為難事二。初法說。

    如是難事。凡夫下劣。無有力勢。不能如是逼迫菩薩。

    ○二譬說。

    譬如龍象蹴踏非驢所堪。

    肇公曰。截人手足。離人妻子。強索國財。生其憂悲。雖有目前小苦。而致永劫大安。是由深觀人根。輕重相權。見近不及遠者。非其所能為也。

    什公曰。眾生若有真實定相者。則不思議大士。不應徒行逼試令其受苦。以非真實。易可成就。故行惱逼也。

    ○四結成解脫法門。

    是名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智方便之門。

    肇公曰。智慧遠通。方便近導。異跡所以形。眾遮所以成。物無不由。而莫之能測。故權智二門。為不思議之本也。

    約教判不思議解脫法門者。的在圓教登初住菩薩。至于等覺。分破無明。分證三德。鄰于妙覺。乃能究竟。亦兼得別教登地菩薩。然別登初地。已同圓教初住。雖曰兼別。實乃純圓。若如什肇諸公所釋。謂七住菩薩能具是力。不知七住是何教位次。若曰圓位。則初住已得。不待至七。若曰別教。七住方盡思惑。始學出假。亦未有此證。據關中釋義。多附通理。其所指七住。應是諸大乘經借別明通之位。與已辦地齊。雖能游戲神通凈佛國土。亦未有如此不思議解脫也。

    觀解者。觀一念性具三千。即性體性量。一界現起。九界冥伏。一法現起。三千九百九十九法冥伏。或根塵依正。各各現起冥伏。一為主。余為賓。主能攝賓。賓來歸主。或小中現大大中現小等。是為不思議解脫法門。于一心中具足也。

    維摩詰所說經無我疏卷第七

    国语精彩对白在线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