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平二年五月丁亥[1],趙郡蘇軾之妻王氏卒于京師[2]。六月甲午[3],殯于京城之西[4]。其明年六月壬午[5],葬于眉之東北彭山縣安鎮鄉可龍里[6],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軾銘其墓曰:
君諱弗,眉之青神人,鄉貢進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歸于軾,有子邁。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7],皆以謹肅聞。其始,未嘗自言其知書也。見軾讀書,則終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軾有所忘,君輒能記之。問其他書,則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靜也。
從軾官于鳳翔。軾有所為于外,君未嘗不問知其詳。曰:“子去親遠,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軾者相語也。軾與客言于外,君立屏間聽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輒持兩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與是人言。”有來求與軾親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與人銳,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將死之歲,其言多可聽,類有識者。其死也,蓋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軾曰:“婦從汝于艱難,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諸其姑之側。”未期年而先君沒,軾謹以遺令葬之,銘曰:
君得從先夫人于九原,余不能。嗚呼哀哉!余永無所依怙。君雖沒,其有與為婦何傷乎。嗚呼哀哉!
【注釋】
[1]五月丁亥:陰歷五月二十八日。
[2]趙郡:指蘇軾家族所屬的郡望。
[3]甲午:陰歷六月六日。
[4]殯:入殮,還沒有下葬。
[5]明年:第二年。
[6]眉:這里指眉州,現在的四川眉州。
[7]先:用于稱呼死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