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the mind shapes the life
我發現讀哲學很有趣
引領我進入哲學領域的是庫諾·費舍爾,我在海德堡大學聽過他的講座。他在當地久負盛名,而那年冬天他剛好在大學講授一系列以叔本華為主題的課程。當時去聽講座的人非常多,所以必須提前排隊才能占到好位置。費舍爾衣裝整潔,身材矮壯結實,他長著子彈一樣橢圓的腦袋,臉膛泛紅,一頭白發梳理得整整齊齊,小小的雙眼機敏而明亮。他還長了一個又大又圓的塌鼻子,看起來有些滑稽,就像是被人狠狠打過一拳一樣,這讓他看起來更像是個退了休的職業拳擊手,而不是哲學家。費舍爾是一位非常幽默的人,他寫過一本關于風趣談吐的書,而當時我剛好也在讀那部作品,不過里面的內容如今我已經完全忘記了。每當他在授課中講起笑話的時候,臺下聽講的學生們都會被逗得哄堂大笑。他的聲音洪亮有力,演講風格生動而富有感染力,令人印象深刻。但是當時的我太年輕、太無知了,所以他講的許多東西我都無法理解,但我還是對叔本華那古怪而獨特的個性,還有他的哲學體系中生動與浪漫的特質留下了清晰而深刻的印象。如今時隔多年,我不打算再對當時的課程做出更多陳述,但是在我看來,庫諾·費舍爾似乎將叔本華的著作視為藝術作品,而不是對形而上學的嚴謹闡釋。
自此之后,我讀了許多哲學方面的著作,并且發現哲學讀起來非常有趣。誠然,對于將閱讀視作一種需求和娛樂的讀者來說,在數量龐大的各類讀物中,哲學著作無疑是最為豐富、多樣且令人滿足的。古希臘文明令人驚嘆,但是考慮到以上因素的話,它在作品的數量上略顯不足。留存至今的古希臘文獻并不多,所以你用不了多久就能讀完所有文學作品和相關著作。意大利的文藝復興時代也十分迷人,但是相比之下它所涉及的主題過于狹小,其中蘊含的思想也不多,所以你很快就會對那些文藝作品喪失興趣,因為它們在創造性上的價值早已隨著時間流逝而消磨殆盡,只能給人留下優雅、迷人而工整的印象(而這些特質如今早已屢見不鮮)。你也很快會對那些藝術家感到厭倦,因為他們的才華也難免流于千篇一律。這一時期倒是有足量的作品供人閱讀,你幾乎可以無休無止地閱讀下去,不過早在讀完這一時代所有作品之前,你的興致就被消磨光了。法國大革命是另一個引人入勝的題材,它的一個顯著優點便是更具有現實性。它在時間上與我們相當接近,因此甚至不需要很多想象力,我們就可以將自己代入革命者的世界之中。他們幾乎稱得上是與我們同時代的人,而且他們的行為與思想影響著我們今日的生活,某種角度上說,我們都是法國大革命的后繼之人。有關這一時代的素材非常多,與法國大革命相關的文獻更是數不勝數,并且不斷有新作品涌現。你永遠能找到新鮮有趣的作品來讀,但這不能令人滿意。誕生于法國大革命時代的許多文藝作品在價值上都無足輕重,因此你不得不轉而去研究這些作品的創作者,但是你了解得越多,他們的庸俗和瑣屑就越會使你感到失望。在世界歷史這個舞臺上,法國大革命無疑是最重要的幾部大劇之一,然而可惜的是,許多演員的演技實在是很難與他們的角色相匹配。所以你最終還是會帶著一絲厭惡放棄這個題材。
然而哲學永遠不會讓你失望。因為你永遠無法望及這一領域的邊界,它就像人類的靈魂一樣多樣。這個領域又具有偉大之處,因為它所探討的是知識的全部;它探討宇宙、神祇與永恒;探討人類理智的特性、人類的力量與其局限,以及生命的終結與意義。當人們在這神秘而晦暗的世界上前行時,哲學即使不能解答困擾他們的種種問題,也至少能說服他們以幽默的方式開解自己的無知。哲學予人勇氣,也教人適時退避。哲學既滿足想象,也令心智愉悅,而且對于初學者而言尤其是這樣。我相信與專業人士相比,以哲學消磨閑散時光的業余愛好者反而能感受到更加甜美的樂趣。
庫諾·費舍爾的講座給了我很大啟迪,讓我開始閱讀叔本華的著作,并逐漸幾乎讀完了所有偉大的古典哲學家的重要作品。雖然這些作品中有許多內容我不是十分明白,而就算是那些我已經自以為理解了的東西,也許我的理解也根本沒有達到我自己想象的程度,但我閱讀時依舊滿懷激情與興趣。唯一讓我覺得無聊的哲學家是黑格爾,而這無疑是我自己的問題,因為他對整個十九世紀的哲學思想都具有影響力,這無疑證明了他的重要性。我感覺他的行文非常啰唆繁冗,更難以忍受他的文字游戲,不論他試圖用這些把戲來表明什么,我作為讀者都絕對不會買他的賬。或許我只是因為讀了太多叔本華對黑格爾的嘲諷,并由此對后者產生了偏見。但是除了他之外,普拉東及其之后的哲學家我都能夠身心投入地逐一閱讀,就像是旅人暢快地在未知的國度中探索一樣。我并不會批判性地閱讀哲學作品,而是像讀小說一樣,為了尋求刺激和愉悅來閱讀(我早就坦白過,我讀小說并非為了尋求指引,而只是為了獲得樂趣,希望各位讀者多多包涵)。我一向樂于研究人們的個性,而審視這些作者的自我剖析與揭示往往給我帶來莫大的樂趣。這讓我得以看到各種哲學理論背后的人,他們的高貴品格讓我心生崇敬,而他們的古怪之處也讓會讓我覺得好笑。我頭暈目眩地追隨著普羅提諾從孤寂走向孤寂,并因此喜悅不已。盡管我深知笛卡兒在合理的前提下得出了荒謬的結論,他簡潔的文辭依然讓我為之折服。閱讀笛卡爾的作品就像是在澄澈見底的湖中游泳,清澈的湖水晶瑩剔透,令人心曠神怡。而我認為初次閱讀斯賓諾莎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閱讀體驗之一,他的作品讓人心中充滿狂喜與莊嚴交織的力量,如同仰望連綿巍峨的龐大山脈。
當我開始讀英國哲學家的作品時,我的心中帶著一點偏見。因為我曾在德國了解到,除了休謨之外,這些英國哲學家都不值一哂。我發現這些人除了是哲學家之外,也是罕見的優秀的作家。盡管他們不是偉大的思想家,這一點我也沒資格去評判,但是他們的確是很勇于探索的人。在我看來,絕大多數人在讀到霍布斯的《利維坦》的時候都會被作者那簡單直率的英國作風所吸引,當然,每個人在讀到貝克萊的《海拉斯與斐洛諾斯哲學對話三篇》的時候也會沉醉在大主教的魅力之中。盡管康德可能真的駁倒過休謨的哲學理論,但是我認為休謨將哲學作品寫得這般雅致清晰,也是十分難得的。包括洛克在內,他們所有人都將英語運用得如此之好,以至于后來研習文風的學生只能好好向他們學習了。每當我開始寫小說之前,我就會再讀一遍《坎戴德》,這樣一來,我心中便知道明朗、優雅、風趣的語言該是什么樣了。在我看來,今日的英國哲學家們在寫作前,不妨都去看一看休謨的《人性論》,因為現在的他們并非總是有出色的作品。也許是他們的想法要比前人更加微妙,所以他們不得不自己創造出一個術語來表達自己的意思,但這樣做是很危險的。如果這些哲學家在闡述一些和所有懂得思考的人密切相關的問題時,只能使用自創的術語而無法讓所有讀者都理解清楚,這多么令人遺憾啊。據說,懷特海德教授是哲學界最具天賦的人物。可惜的是,他并沒有試圖讓自己的想法盡量得到清晰的表達。斯賓諾莎堅持的準則就很好,當他在說明事物的屬性時,使用詞語的含義總是不會與該詞語的本意相背離。
沒有一本一勞永逸的書
成為一名醫科學生之后,我進入了一個全新的世界。我閱讀了許多醫學著作,這些書本告訴我,人只不過是遵循機械法則運轉的機器,一旦這臺機器不再運轉,人的生命也就走到了盡頭。我在醫院中見證了許多人的死亡,這讓我不得不在驚恐中承認,書本教給我的內容是真實的。我一度滿足于這樣的念頭:宗教與神祇的觀念都是人類在演化過程中構想出來的,而這種觀念在過去一度對人類這一物種的存續具有重要的作用——或許如今這一作用也并未失去價值——但我們只能在歷史層面對它進行解釋,而無法將其與任何現實存在建立聯系。雖然我自認為不可知論者,但是在內心深處,我認為上帝只不過是一種假設,任何足夠理智的人都應該予以拒絕。
然而如果那個將我投入永恒之火的上帝并不存在,而注定被永恒之火吞噬的靈魂也是子虛烏有;如果我只不過是生存競爭推動下機械力量的玩物,那么人們反復教導我的“善”看起來似乎便不再具有意義了。于是我開始閱讀倫理學。在滿懷敬意地艱難讀完一部部令人生畏的巨著后,我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人生唯一的目的就是自己追求歡愉,而人們舍己為人的行為也只不過是一種幻想與假象,它會讓人相信,自己追求的是個人的滿足之外的東西。既然未來無法預料,那么及時行樂理應成為一種共識。我認定“是”與“非”僅僅是兩個詞語,而所謂的行為準則也只不過是人們各自出于自私的目的而約定的一種習俗。除非這些規則不會帶來不便,否則自由的人沒有理由一定要遵循它們。那年頭格言警句風行一時,在一次同樣頗有警世格言風格的契機之下,我把這個結論也編成了一條格言:“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記得警察在拐角盯著就好。”二十四歲那年,我已經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學體系。它基于兩條基本原則:事物的相對性,以及人的“圓周性”。不過我后來才意識到,事物的相對性并不是什么新發現。而人的“圓周性”倒是可能有其深刻之處,但是我現在就算絞盡腦汁拼命回憶,也想不起它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在一次偶然的契機下,我在阿納托爾·法郎士的《文學生涯》中讀到了一個非常吸引我的小故事,雖然那是多年之前的事情了,但我至今還記得故事的大致內容:在東方有一位新近登基的年輕君王,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尋求治國之道,于是便派遣全國所有賢者去世界各地尋求知識與智慧,并將它們編纂成冊供他閱讀與學習。賢士們領命而去,三十年后,他們用駝隊帶回了五千冊典籍。賢士們告訴國王,他們從人類的歷史與命運里精煉出一切智慧凝聚在這五千冊書籍之中。但國王忙于國事,沒有時間去閱讀這樣多的書,所以他命令賢士們對收集來的知識予以精選。十五年后,賢士們回來了,這一次他們的駱駝背上只帶著五百冊書。陛下讀完這五百冊書,便能盡知天下智慧,他們對國王如此稟告。然而五百冊還是太多了。于是他們再次奉命對書籍進行精簡。十年過去,賢士們帶著五十冊書回來了,但此時國王已經垂垂老矣,雖然五十冊并不多,他也沒有精力去讀了。于是他再次向賢士們下令,要他們在一冊書中囊括人類智慧的精華,這樣至少他在人生即將走向終結之時還能得到最迫切需求的知識。賢士們奉命而去,五年之后,老邁不堪的賢士們終于為國王帶來了那一冊苦心編纂而成的典籍,但國王如今已是行將就木,連這一本書也來不及讀了。
我也想要找到這樣一本書,它能一勞永逸地解答一切困擾我的疑問,讓我得以在消除一切困惑之后放手去構建自己的生活模式。于是我一部接一部地閱讀各種著作,從古典哲學家讀到現代哲學家,希望能夠找到這樣一本書。但是我發現自己難以完全認同他們的觀點。對我而言,他們著作中的批判部分固然十分具有說服力,但其中建設性的部分則不然,我雖然說不出具體問題何在,卻總是覺得它不能讓我徹底信服。在我的印象中,不論抱持著何種學識與邏輯、不論他們具體屬于哪一種分類之下,哲學家們接受某一觀念往往并非理性思考的結果,而是因為他們各自的氣質迫使他們接受。若非如此,我就很難理解他們彼此之間為何具有如此深刻的遲疑了。雖然我已經想不起是在哪里讀到的了,但我記得費希特說過,一個人奉行何種哲學觀念取決于他是怎樣的一個人。這句話讓我意識到,我尋求的東西或許是永遠不可能找到的。既然在哲學之中不存在每個人都能夠接受的普遍真理,而人們只能夠認同符合其個人氣質與性格的真理,那么我唯一能做的也就是縮小尋找的范圍,轉而去尋找一位氣質與我相似,因此其理論也更適合我的哲學家。這樣一位哲學家一定能為我的疑問作出令我滿意的解答,因為也只有這些解答能符合我的口味了。
有一段時間,我對實用主義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因此我閱讀了不少英國知名學府的學術巨頭的相關著作,但我從這些著作中得到的收獲卻沒有預期中的多。這些學者過于在意紳士風度,以至于無法成為一流的哲學家,我實在忍不住揣測,因為他們懼怕冒犯同儕、影響自己的社會關系,才無法將觀點推導向符合邏輯的結論。實用主義哲學家往往充滿活力,生機勃勃,而且其中最重要的幾位都擁有高超的寫作技巧,他們深入淺出地解答了不少我此前一直毫無頭緒的問題。但是我始終不能像他們一樣相信真理是人們為了滿足實際需求塑造而成的,哪怕我很希望自己能做到這一點。在我看來,感知材料是一切知識的基礎,而不論它是否方便或有用,這一點都是客觀存在且必須被接受的。除此之外,實用主義哲學家們認為,如果我因為相信上帝的存在而得到了慰藉,那么上帝就是存在的,這種觀點也讓我覺得有些不舒服。于是我最終對實用主義失去了興趣。柏格森的作品本身在我讀來非常有趣,但他的觀點卻讓人難以信服,本尼迪托·克羅齊的著作也不怎么合我的心意。不過在另一方面,我發現伯特蘭·羅素是一位十分符合我喜好的作家,他的文風優美,行文也清晰易懂。我滿懷敬意地閱讀他的作品,并且很愿意將他當作我一直以來尋覓的導師。因為他不僅擁有淵博且世俗的知識與常識,還對于人類的弱點抱持著寬容的態度。但我很快發現,他缺乏作為導師所需的方向性,因為他的思路一向跳躍不定。羅素就像是一個建筑師,當你打算建造一所房屋時,他會先建議你用磚頭當材料,又用各種理由來證明為什么石頭蓋房比磚頭更好;而當你決定改用石頭之后,他又開始用同樣充足的理由向你說明鋼筋水泥的各種好處;哪怕此時你連可以遮風擋雨的容身之所都沒有。我想要的是一種像布拉德雷的體系一樣的、首尾連貫且能夠自圓其說的體系,其中的每一部分都應當彼此緊密相連,不容分割,也無法改動,不然整個體系都會分崩離析。而伯特蘭·羅素并不能為我提供這樣的體系。
這讓我最終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我永遠都不可能找到這樣一本唯一、完整且令人滿意的書,因為它只是我自身的一種表達。于是在沖動壓過判斷力的情形下,我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我要自己來寫這樣一本書。所以我找來所有攻讀哲學學位的研究生的必讀書,開始一本接一本地精心研讀,在我看來,這樣至少能給我的寫作奠定一個基礎。我想,倘若我從這個基礎出發,輔以我累積四十年的生活經驗(這個念頭誕生時我剛好四十歲),再加上我準備在接下來的幾年中悉心閱讀的一系列哲學著作,我應當有能力寫出想象中的這本書。我知道除了我自己之外,這本書對于其他人不會有任何價值,頂多是一個熱愛思辨的人靈魂(我還在找更加貼切的詞語,此處姑且先這樣說)的寫照,彰顯出此人比職業哲學家擁有更加豐富多樣的生活與經歷而已。此外我同樣清楚地知道,我在哲學思維這一點上毫無天賦,因此我決定更為廣泛地收集各種理論,這些理論不僅要能夠滿足我的心智,還要能滿足在我看來比心智更加重要的東西——我所有的感情、直覺與根深蒂固的偏見,因為這些偏見與生俱來,與人密不可分,幾乎不可能與直覺區分開來。以這些理論為素材,我就能建立一套只對我自己有效,并能夠指引我人生之路的哲學體系。
但是我讀得越多,就越發能夠意識到這個目標是何其復雜,而我自己又是何等的傲慢無知。哲學雜志上的文章更是讓我深感氣餒,我在這些雜志中發現,許多重要的命題往往伴以篇幅驚人的討論,而我雖然讀得兩眼一抹黑,卻依然感到這些探討十分瑣碎。而文章中那些推理過程和論證方式、那些對每個觀點的精密論證和對潛在的反面意見的反駁、那些對初次提及的術語的定義和處處可見的權威引用,都向我證明了一點:哲學——至少是當今的哲學——是只屬于專業人士的事情,門外漢是無從企及其中的奧妙的。我至少需要再準備二十年,才能開始著手創作這本書,而等到它終于能夠完成的時候,我大概也要像阿納托爾·法郎士故事里的國王一樣不久于人世了。對那時的我而言,此前所有的辛勞都再也不會有任何用處。
于是我放棄了這個念頭。而如今我能拿來作為成果展示的也只有如下這幾篇不成形的小文。我不會號稱自己的觀點有什么獨創性,就連用來傳達它們的文辭本身也沒有獨到之處,我就像是個衣衫襤褸的流浪漢,費盡苦心才給自己湊出來一身行頭:褲子是好心的農婦施舍的,外套是稻草人身上扒下來的,不成對的鞋子是垃圾桶里翻出來的,頭上戴的帽子則是在路邊撿到的。這身衣服雖然破得補丁摞補丁,穿在流浪漢身上倒也舒適合體,不管這套行頭有多難看,它們對于他來說都是最合適的。假如他與一位穿著入時的紳士擦肩而過時,流浪漢當然會承認那位紳士看起來十分氣派,他卻不知道,假如自己換上了那一套整潔體面的好衣裳——新帽子、锃亮的皮鞋、時髦的藍西裝——那他是不是還能像穿著本來那一身破爛的時候一樣輕松自在。
真、美、善之我見
人類的自私讓他們不愿意接受生活本來就是毫無意義的,因此當他們不幸地發現,自己再也不能通過信仰某種更高的力量令自己得到滿足的時候,他們便會竭力構建某些與自身的直接利益相關的價值觀念來為生命賦予意義。古往今來的智者們在這些價值觀念中選出了最具有代表性的三種,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追求這三種目標似乎的確能讓人生看起來具有某種意義。雖然它們毋庸置疑地具有生物學上的效用,但是從表面上看,這三種價值是超然物外的象征,它給人以追求它們可以將自己從人性的枷鎖中解放出來的幻覺。當人們對自己生命的意義有所動搖時,這三種價值的高尚特性能夠為他們增添信心,不論結果如何,追求這些價值這一行為本身似乎就足以證明其努力的合理性。人類的生存是一片廣袤的沙漠,而這三種價值就如同其中的綠洲,在沙漠中艱難跋涉的人們不知旅途的終點何在,于是便說服自己以這些綠洲為目標,讓自己相信那是值得的,那里有著他們尋求的休憩與問題的答案。這三種價值就是真、美和善。
我一直有著這樣一個想法:“真”在這三種價值中得以獲取一席之地,主要是憑借修辭上的原因。人們為真理賦予了許多倫理學上的品質,比如勇氣、榮譽,以及獨立的精神,不過雖然在人類追求真理的過程中這些品質往往得以展現,然而從效果上看,它們與真理本身并沒有什么關聯。人們在這些品質中尋得的是自我實現的絕好機會,不論付出什么代價,他們都想要牢牢抓住它,但此舉卻只關系到人們自身的利益,而非真理。如果真理確實是一種價值觀,那是因為真理確實是真實的,而不是因為講出真相是勇敢的。但真理只是一項用于判斷的特征,因此也不難推測出它真正的價值在于以其為特征的判斷,而不是真理本身,正如同連接兩座繁華城市的橋梁要比兩片貧瘠荒野之間的橋梁更加重要一樣。如果真理的確是人生的終極價值之一,那么奇怪的是,似乎沒有多少人能夠清楚地理解真理究竟是什么。哲學家們依舊為真理的含義而爭論不休,對立的各個流派的擁護者們依舊以冷嘲熱諷彼此攻訐,在這種情形下,普通人必須將這些爭論拋在一旁,滿足于普通人的真理就好,而所謂“普通人的真理是相當質樸的,它只不過是對自己心目中某些特殊存在的維護與肯定,只不過是對客觀事實的基本陳述”。如果這也算是一種價值的話,那么人類或許就不得不承認,真理實在是諸多價值中最不受重視的一種了。那些探討道德倫理的書籍總是列舉大量事例來證明真理是能夠以正當手段維護的,但這些書籍的作者們大可不必如此費心費力。因為古往今來的智者們早已確鑿地證明了一點:“所有真相說出來都沒那么好聽。”為了自己的虛榮、舒適與利益,人類往往傾向于犧牲真理。支撐人們生活的不是真理,而是裝模作樣的偽裝,以及他們自己的理想主義。在我看來,人們不過是把真理的威名強加到他們用以滿足其支付自信的幻想之上而已。
“美”的狀況要略好一些。多年以來,我一直以為唯有“美”能讓生命擁有意義。對人類在大地上一代代的延續而言,唯一的目標或許就是每隔一段時間便能有一位藝術家從其中誕生。我甚至一度斷言,藝術作品是人類活動的最高成就,只有藝術能夠最終證明人類的一切苦難、無休無止的混亂,以及令人沮喪的掙扎的合理性。所以只要米開朗琪羅能夠畫出西斯廷禮拜堂穹頂畫那樣的杰作,只要莎士比亞能夠寫出那些精妙的臺詞,只要濟慈能夠吟詠他的贊歌,那么其余百萬人那從未被講述過的生死與苦痛在我看來也都是有價值的了。雖然我后來收斂了這種狂妄的言論,將美好的生活也歸為讓生命擁有意義的藝術之一,但“美”依舊是我最為珍視的。不過如今我已經完全摒棄了這些理念。
首先,我發現“美”是一個完整的句號。面對美麗的事物時,我會發現自己除了欣賞與嘆服之外完全無事可做。它帶給我的感受固然美妙超凡,但是這種感受既無法保留,也不可能無限期地重復或延續下去,哪怕世上最美的東西最終都會讓我厭倦。因而我意識到,具有實驗性質的作品反而能給我帶來更加持久的滿足感,因為它們還沒有達到十足的完善,所以還能給我留下一些發揮想象力的空間。而那些最偉大的藝術作品早已達到了十全十美的境地,我已經沒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了,而我躁動不安的內心早已厭煩了被動的注視與沉思。在我看來,美就像是山頂的制高點,當你終于攀登到那里時,你會發現除了轉身下山之外無事可做。絕對的完美是無趣的,這正是生命中最大的諷刺之一:美固然是人人追求的目標,但它還是不被完全實現為好。
我想當我們談論“美”的時候,我們談到的是美在精神或物質層面上的對象,而且我們往往更加關注物質對象,因為它更能滿足我們的審美需求。然而這卻只能說明我們對美知之甚少,就像是想到水的時候只知道它是濕的一樣。為了了解專業人士如何將“美”這一命題闡述得更為直白,我讀了許多書,更結識了許多醉心藝術的人。但我不得不承認,不論是從書籍之中還是從這些友人身上,我都沒有獲得什么明顯的裨益。此外還有一件讓我不得不留意的怪事:評判“美”的標準永遠沒有定論。譬如博物館中琳瑯滿目的展品,它們以某一特定時期的品位來說無疑是美麗的,然而如今看起來似乎就沒有那么高的審美價值了。我一生中也目睹過不少詩歌與繪畫的美感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消散,猶如灰白的晨霜消逝于初升的朝陽之下。雖然我們人類一向虛榮,但我們依然無法認同自己能夠對美的標準做出最終判斷,我們當下推崇備至的事物幾乎是必然將被下一代人所鄙夷,而我們不屑一顧的東西或許反而會得到尊崇。對此唯一的結論是:“美”是基于每一代人的特定需求而相對存在的,而試圖從我們認為美的事物中尋找絕對美麗的品質自然是徒勞無功的。如果美的確是為生命賦予意義的價值觀之一的話,那么這種價值是不斷變遷并且無法分析的,因為我們注定無法感受到先祖曾經感受過的美麗,正如今日的我們嗅到的玫瑰花香與昔日玫瑰終究有所不同。
我一度試圖從專注美學的作家的著作里尋找,究竟是人性之中的哪一種特質讓我們得以產生美的感受,而這種感受到底是什么。如今“審美本能”這種說法已經相當常見了,這個術語似乎將審美歸于人類最基本的欲望之一,就像饑餓和性欲一樣;但它同時也賦予審美本能某種特殊性,好讓它滿足哲學上對統一性的追求。按照這種說法,美學源于人類表達的本能、過剩的生命力,以及某種神秘的絕對感——至少我不知道這到底是什么。就我個人而言,我不會將美學視作一種本能,而傾向于將它視作一種身心狀態,它的基礎固然是某些強大的本能,卻又結合了諸多人類經由演化而獲得的特質,并且與生命的普遍特征密切相關。審美與性本能有著密切的關系,這一觀點似乎既得到了事實的佐證:就像很多人都承認的那樣,某些具有超凡審美品位的人在性愛這方面往往偏離常規,甚至有些極端或者乃至于病態。在我們的身心結構之中,或許的確存在著某種能讓特定的旋律、音調與色彩對人類顯得格外有吸引力的物質,或許的確有某種生理學上的因素在決定我們會將何種要素認定為美麗。但有時我們認定某一事物是美好的則是因為它能勾起我們的回憶,讓我們想起特定的人、物或者地方——那些我們熱愛過,或者隨著光陰流轉而平添了感傷的價值的存在。我們既會認為熟悉的事物是美的,也會因為被新生事物所驚艷而同樣認同它的美好。這意味著不論是以相似或是差異的形式呈現,關聯與聯想都在審美感受中占有一席之地。只有通過聯想才能解釋丑陋的美學價值,我不知道是否有人研究過時間對美的誕生有何影響,我們隨著年齡增長而逐漸發現事物的美好,這不僅僅是因為我們懂的更多了,也是因為流逝的歲月多多少少為某些事物增添了美感,我想這也解釋了為什么某些如今大放異彩的作品在問世之初卻無人問津。我一直認為濟慈的贊歌在當下讀來比當年他創作這些詩歌時更美,讀者在這迷人的詩篇中尋得了慰藉與力量,而詩作本身也因他們的情感而越發豐滿。審美感受不是什么具體且簡單的事情,在我看來它反而極其復雜,并且是由多種多樣且彼此并不和諧的要素構成的。
倘若一幅畫作或一部交響曲能讓你心中填滿了情欲的興奮,或是勾起一段早已遺忘的往事讓你不禁落淚,又或是讓你在浮想聯翩中沐浴神秘的迷狂,而美學家認定你不應該因此受到感動的話,那很明顯不是什么高論。因為你的確被感動了,而這些感受也就像平衡與聚合帶來的,公正客觀的滿足感一樣,屬于審美感受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所以人在面對偉大的藝術作品時究竟應當作何反應呢?當一個人在盧浮宮看到提香的《基督入墓》,或者聽到《紐倫堡的工匠歌手》中的五重奏時,他應當有什么感受呢?我至少知道我自己的感受如何:那是一種令人歡欣的興奮,它是理性的享受,同時洋溢著感官享樂的歡愉,讓我覺得自己似乎獲得了巨大力量,掙脫了人性的束縛,并因此感覺幸福而滿足。與此同時,我還能感到心中涌出飽含人類同理心的柔情,讓我平靜且放松,又在精神上感到超然。誠然,有時當我凝視著某一件特別的畫像或者雕塑、聆聽著某一段特別的音樂,我心中強烈的情緒難以言表,只有神秘主義者描繪人神合一時慣用的言語才能描述這種感受。正是出于這種理由,我才認為與更為廣大高遠的現實之間的交融感并不是宗教人士的特權,通過祈禱與齋戒之外的手段同樣可能獲得這種體驗。然而我也曾自問過這種情感究竟有何用途。當然,它能給人以愉悅,而愉悅本身自然是好的,但又是什么讓這種感受高于普通的愉悅,以至于把它與愉悅相提并論都像是一種貶低呢?難道杰里米·邊沁當真愚不可及?不然他又怎么會宣稱每一種幸福感受彼此都大同小異,只要帶來愉悅的程度相同,那么小孩子的玩鬧就能和詩歌一樣?神秘主義者倒是對這個問題做出了明確的回答:他們認為神秘的迷醉狂喜本身毫無意義,除非它可以磨礪人的性格、增進人們選擇正確行為的能力——那種狂喜的價值在于實際效用。
我似乎命中注定要生活在對審美過度敏感的人們之中,但我在此所指的并不是從事創作的人:在我看來,創造藝術與享受藝術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別。創作者之所以創作,是因為內心之中強烈的渴望促使他們通過創作將自身的性格外化,而如果他們的作品具有美感則純屬偶然,因為美本來就極少成為他們真實的目標。他們真正想做的是通過手中的筆、顏料或是黏土——通過他們各自擅長的種種手段——卸下靈魂背負的重擔。而我此時想談的則是那些以欣賞與思考藝術為人生大業的人。我在這些人身上極少發現令人贊賞之處,他們虛榮而自滿,在處理實際事務時笨拙無能,卻又鄙夷那些謙遜地履行自己樸素天職的人。他們只不過因為讀過許多書,觀賞過諸多畫作,便以為自己高人一等;他們用藝術逃避生活的現實,盲目地鄙視一切尋常之物,甚至由此貶低人類基本行動的價值。他們和癮君子沒什么區別,甚至比癮君子還要糟糕,因為癮君子至少不會自視甚高、以高高在上的姿態俯視自己的同類。如同神秘主義的信仰與實踐一樣,藝術的價值也在于它的效用。如果藝術只能給人以愉悅,那么不管這種愉悅多么有靈性,它的功效都談不上明顯——甚至還不如一打牡蠣配上一品脫夢拉榭葡萄酒帶來的效果顯著。但是如果藝術是一種慰藉,那么它的作用就足夠了,因為這個世界充滿了無法避免的邪惡,倘若人們能夠不時退縮進藝術之中尋求一些庇護的話,那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何況這并非逃避,而是為了汲取新的力量來面對那些艱險。如果一定要將藝術視作人生重要的價值之一,那么它必須教導人們謙遜、寬容、智慧和慷慨。藝術的真正價值不在于美,而在于正確的行動。
如果美的確是人生的價值之一,那么就很難相信使人能夠鑒賞它的審美感性是屬于某一個階級的特權了。只有特定人群才擁有的感性居然是人類生活不可或缺的要素,這種觀點更是幾乎不可能令人信服。我不得不坦白,在我那愚蠢的青年時代里,我也一度以為藝術是一切人類活動的最高成就,是藝術讓人類的存在擁有了意義(當時我將自然之美也歸入藝術的范疇,因為我曾經確信——其實現在我也這么認為——自然之美也像繪畫或者交響樂一樣,屬于人類創造的產物),我認定只有少數天選之人才有能力鑒賞藝術,這個想法曾經為我帶來奇特的滿足感。但如今這種觀點卻讓我有如芒刺在背,我再也不相信美是只屬于少數人的領地,而且我更傾向于相信,如果某種藝術只對接受過特定訓練的少數人群有意義的話,那么它就和它所針對的那一小部分人一樣不值一提。唯有人人都能欣賞的藝術才是偉大且有意義的,局限于小團體的藝術只不過是玩物而已。我不知道為什么要在古代藝術和現代藝術之間劃出明確的界限。藝術就是藝術,藝術是活生生的,拘泥于某件藝術品在歷史、文化或考古學上的關聯,并試圖以此為它賦予生命的行為毫無意義。雕刻一尊雕像的是古希臘人還是當代法國人都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它會在此時此刻為我們帶來審美上的震撼,而這種震撼又會激勵我們的行動。如果藝術不是單純的自我滿足與放縱的話,那么它勢必為你的性格增添力量,讓你更加適合正確的行動。雖然我相當不喜歡以下這個結論,但我卻不得不接受它:藝術作品的價值必須以它的成果作為評判標準,如果它無法帶來好的成果,那么它便毫無價值可言。這是一個古怪的事實,它必須被視為事物本性的一部分,而且出于某種我也無法解釋的緣故,藝術家只有在并非刻意而為的情形下才能達到這種效果,唯獨在他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宣講什么的時候,他的說教才最為有效。就像雖然蜂蠟在人類手中有諸多用途,制造它的蜜蜂卻對這一點毫不知情,它們生產蜂蠟完全是為了自己。
如此看來,似乎真和美都不能說擁有內在的價值了,那么善又如何呢?在探討善之前,我首先想談一談愛。由于有些哲學家認為,因為愛能夠對一切價值觀兼容并包,所以它自然應當被視為人類最高的價值觀念。柏拉圖主義和基督教教義結合起來為愛賦予了一種神秘的意義。由“愛”這個字眼生發的聯想為它增添了一種情感,讓它比單純的“善”更加激動人心。相比之下,善未免顯得瑣碎而無趣。但是愛卻包含著兩種不同的含義:一種是純粹而簡單的愛,也就是性愛,另一種則是仁愛與恩情。我想即便是柏拉圖都不能對這兩種愛作出嚴格的區分,在我看來,他似乎是將伴隨著性愛而來的歡喜、力量感以及洋溢全身的活力感歸因于另一種愛,也就是他所謂的“神圣之愛”,而我則傾向于把它稱作仁愛,即便此舉會讓它不可避免地沾染上俗世愛情的種種缺陷。因為愛情會流逝,愛情會消亡,人生中最大的悲劇并不是失去生命,而是喪失去愛的能力。生命中最大的噩運莫過于你愛著的人不再愛你,而任何人對此都無能為力。當拉羅什富科發現,在一對相愛的人之間總會有一方主動去愛,而另一方只是等著被愛,他便用格言警句揭示出了這種不對等,并指出正是這種不對等阻礙了人們在愛情中獲得完美的幸福。何況不管人們如何厭惡那個事實,不管人們多么急于否認它,愛情都是依賴于性腺的某種分泌物而存在的,這一點毋庸置疑。絕大多數人不可能一直因為同一個對象的刺激而持續分泌這種物質,而且隨著時間的流逝,人們的性腺也會萎縮。但是人們在這個問題面前表現得異常虛偽,他們不愿意面對真相,只會自欺欺人,哪怕愛情已經逐漸消退為所謂的“堅定而持久的喜愛”,他們居然也能揚揚自得地欣然接受,就好像和喜愛與愛情是一回事似的!“喜愛”的產生源于習慣、利益關系、生活的便利以及對陪伴的需求,它給人帶來的并非喜悅,而是舒適與慰藉。人類是不斷變化的生物,變化如同空氣一般無處不在,難道人類本能中我最為強大的性本能就能脫離變化的法則嗎?今年的我勢必與去年的不同,我們愛著的人也是如此,倘若時刻處于變化之中的我們依舊愛著另一個變化了的人,那當然是一樁幸事。但是大多數時候我們卻需要做出可悲而絕望的努力,逼著自己去愛那個我們曾經愛過、如今卻發生了變化的人。因為當我們臣服于愛情的威力時,它的強大會讓我們相信這份愛會永遠持續下去。所以當愛情消退之后,我們便會為此感到羞愧,感到自己受到了欺騙,責怪自己不夠堅定,然而我們應當將變心視作人類本性的自然影響。人類的經驗使得他們對愛情的感受五味雜陳,他們懷疑過它、時常詛咒它,卻也同樣頻繁地贊美它。反人類的靈魂向往自由,因此除了某些短暫的時刻,他們總會把愛情所需的屈從與忍讓視為誤入歧途。愛情能夠帶來人類能力所及之內至高的幸福,但這種幸福實在是難得一見,更難得以不含任何雜質的形式出現。愛情書寫的故事往往要以悲劇收場。許多人憎恨愛情的力量,并且祈禱著自己能從愛的重負之下解脫,他們擁抱著捆綁自己的枷鎖,卻也清楚地知道那是對自己的束縛,并同樣因此而憤恨不已。愛情并非總是盲目的,而天下最可悲的事情莫過于明知某人并不值得去愛,卻還是全心全意地愛著這個人。
仁慈之愛沒有愛情那種短暫易逝的特性,這種特性也正是愛情不可彌補的缺陷。誠然,仁慈之愛中也并非完全不包含性愛的成分。這就像是跳舞一樣,人們跳舞是為了享受隨著節奏舞動的快樂,而不一定是想要和舞伴上床,但是只有在即便和舞伴上了床也不會覺得惡心的前提下,跳舞才會令人愉快。在仁慈之愛中,性本能得到了升華,但它依然將自己特有的溫暖與活力寄托在這種情感上,仁慈之愛是“善”之中更好的一面,它為善所包含的某些嚴厲的特質平添了一絲溫情,從而讓人更加容易踐行克制、耐心、自律和寬容等略次一級的美德,因為這些品德原本正是善之中那些偏向被動、不容易引起人們興趣的要素。在世間萬物之似乎中,唯有善良可以宣稱其目的就是它本身,而美德便是對美德本身的報償。說了這么多,我得出的卻是一個相當普通的結論,這讓我相當慚愧。依照我喜歡語出驚人的本性來說,我當然很想用什么令人震驚的宣言或者詭辯為我的書畫上句號,或者拋出一番玩世不恭的妙語,好讓讀者會心一笑。但此時我能說出來的話卻和任何一個抄本上都能見到的言論沒什么區別,在每一座布道臺下都可能聽到這樣的話語,我繞了一個巨大的圈子,最終發現的也不過是一個人盡皆知的結論。
我極少對事物懷有什么崇敬之情,因為世界上的崇敬之情早就過剩了,而有些事物實際上根本不值得尊崇。何況如今我們的崇敬也往往只不過是對那些不甚感興趣的事物做出些例行公事的致敬而已。對于過去的偉大人物——比如但丁、提香、莎士比亞和斯賓諾莎等等——我們致以敬意的最好方式便是不去刻意尊崇,而是將他們當作我們的同時代的熟人一樣看待。這樣一來,我們既能對他們獻上最高的贊美,那種親近感又能讓我們覺得他們是鮮活而富有生命力的。不過當我偶然遇到真正的善良時,我也會發現心中自然而然地涌出崇敬之情,哪怕這些罕見的良善之人并不像我期待的那樣聰明,也不會影響我對他們的尊敬。
童年時代的我是一個憂傷的孩子,那時的我經常一夜又一夜地做夢,夢里我在學校的生活也是一場夢境,從這場夢境中醒來之后我會發現自己還在家里,發現母親還在我身邊。對我來說,母親的過世是五十年的時間都不能徹底彌合的創傷。我已經很久沒有做過那樣的夢了,可是我卻依然沒有徹底擺脫人生是一場幻境的感覺,我在這場幻境中忙忙碌碌地做著各種事情,因為生活說到底就算這樣,不過即便我身處其中,我也能置身事外地審視,并由此認清這場幻境的面目。每當我回顧自己的一生,回想那些成功與失敗、歡樂與痛苦、欺騙與成就,以及層出不窮的錯誤,都會發現這一切看上去晦暗而模糊,怪異地缺乏某種真實感。或許是因為我的心靈無處棲居,所以即便我的理智再也無法與上帝或永生相容,對這二者遺傳自先祖的渴望依然深深地埋藏在我心中。有時我也只好退而求其次,假裝在我迄今為止遇到過的善之中——這種事雖然不多,但說到底也不算罕見——終究有一些是發生在我自己的現實生活里。或許我們能夠在善良中找到的既不是生命的理由,也不是對生命的闡釋,而只不過是一種辯白。在這漠然無情的天地之間,我們從生至死都難免被種種險惡環繞,而善雖然未必是對這一切的挑戰或反饋,但它至少是對我們獨立存在的肯定,它是幽默對荒誕而悲哀的命運的反駁。善與美不同,它即便達到極致也不會讓人厭倦,而善又比愛更偉大,因為時間并不會讓它褪去光彩。但是善良是通過正確的行為體現出來的,然而在這本就毫無意義的世界里,誰又能分辨什么行為才是正確的呢?正確的行為并不會以獲得幸福為目的,如果它的確帶來了幸福的結果,那也只不過是極其幸運的巧合而已。眾所周知的是,柏拉圖曾經勸說哲人們放棄恬靜的沉思生活,讓他們投身到繁雜動蕩的世俗事務之中,以此宣告應當將責任置于享樂欲望之上的主張,而我想或許我們每一個人偶爾都會有這樣的抉擇時刻:雖然明知結果并不會為當下或未來帶來幸福,但我們還是選擇了行動,因為我們相信這樣做是對的。那么究竟什么才是正確的行為呢?就我個人而言,路易·德·雷昂修士給出了最好的答案,他的說法也不難遵循,因為人性的弱點難以與它的力量匹敵。我也不妨在此用雷昂修士的話為本書作結:生命之美無外乎克盡本分,順應天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