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物理學家、力學家、數學家牛頓(Sir Isaac Newton,1642—1727)著。中譯本由鄭太樸據英國劍橋1725年第3版譯出,商務印書館1931年初版,1962年重印。牛頓出身于英國林肯郡格蘭漢鎮附近沃爾斯索普的農民家庭。1661年進劍橋大學三一學院讀書,先后獲學士、碩士學位。1669年任劍橋大學教授。1688年當選國會議員。1703年當選為英國皇家學會會長。主要著作有《光和色的新理論》(1672)、《光學》等。《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是牛頓的主要著作,也是科學發展史上劃時代的重要文獻。1687年初版。全書3編。第1、2編論物體的運動,第3編論宇宙系統。所謂自然哲學,就是物理學。牛頓在書中總結了17世紀科學家在力學研究上取得的成就,創造性地提出了物體運動的三大基本定律:慣性定律,力和運動的關系定律,作用與反作用定律;并用數學原則對萬有引力定律作了詳盡的論證闡釋,建立了一個統一概括地球的運動規律和天體的運動規律的力學理論體系,實現了人類對自然的認識史上的第一次理論大綜合,代表了當時時代的科學高度,直到20世紀初,愛因斯坦提出相對論,才對牛頓建立的古典力學作出了革命性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