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三》中國佛教史籍概論 陳垣作品集

    《弘明集》十四卷  梁釋僧佑撰

    僧佑即撰《出三藏記集》之人,見《梁高僧傳》十一。天監十七年卒,年七十四,黑白門徒,一萬一千余人。東莞劉勰為撰碑。

    《出三藏記集》十二有《弘明集目錄序》,以《牟子理惑》始,以佑自撰《弘明論》終,凡十卷。其後續有增入,為十四卷。兩《唐志》、晁氏《讀書志》皆著錄。

    《四庫》著錄釋家類第一部,《提要》謂:“梁以前名流著作,今無專集行世者,頗賴以存”云。

    本書之體制及內容

    本書為總集體,頗類《昭明文選》,故《舊唐志》入總集類。然以六朝佛教之盛,全部《文選》,關涉佛教者僅王簡棲頭陀寺一碑。此編所錄,則概皆闡揚佛教之文,中以書啟論述為多,鏗然可誦。作者百人,又僧十九人,單第十卷作者已有六十三人,為嚴可均《全梁文》增益人數不少。序稱:“道以人弘,教以文明,弘道明教,故謂之《弘明集》。”以今本輿《出三藏記集》所載目錄互校,原本十卷,皆梁以前文,後

    所增人,多梁代文。今本第九、第十卷之梁武帝,高麗本作“大梁皇帝”,當是僧佑原文,稱武帝者,後人追改也。

    本書板本及學人利用

    本書現在通行者,大別為兩種本:一藏本,一單刻本。

    藏本又大別為兩種:一嘉興藏本,即所謂支那本;一頻伽本。

    單刻本又大別為兩種:一吳惟明刻本,即所謂汪道昆本;一金陵本。

    《四庫》所著錄者為吳刻本,《提要》言:“末有僧佑後序,而首無前序,疑傳寫佚之。”以是知為吳刻本也。

    藏本有前序,惟吳刻本無前序。周中孚《鄭堂讀書記》所著錄者為支那本,即嘉興藏本。記中所引者,亦即前序中語,然仍襲《四庫提要》之說,謂“是書前無自序”,大可異也。

    《四部叢刊》所影印者,即吳氏兩《弘明集》合刻本,封面題汪道昆本,循《郘亭書目》以來之誤也,因卷首有萬歷十四年丙戌汪道昆序故。

    汪氏在隆、萬間頗有名,然序中以梁裴子野為唐人,可謂一言不智。序中康虞之名凡數見:一則曰:“二集并入大藏,如海一漚,康虞抔而出之,易梵莢為儒莢。”再則曰:“二集所輯,具有羽翼功,幸得康虞為之臚傳。”三則曰:“康虞之為是舉也,殆將發墻面之蒙,解兩家之難。”末則曰:“康虞得師達觀,抑或可以語此,是集固將流通無間,惡用不佞之言。”

    康虞即吳惟明,與焦竑、馮夢楨友善,見《藏書紀事詩》三,紫柏老人弟子。汪序所謂達觀者,即紫柏也。紫柏於萬歷八、九年間倡刻方冊藏,改梵莢為方冊,即後來所謂嘉興藏。汪序所云。易梵莢為儒莢”,亦受紫柏影響。嘉興藏《弘明集》刻於萬歷四十四年丙辰,吳氏捷足,先刻三十年,故萬歷間流通之《弘明集》,大半為吳刻。梅鼎祚輯《釋文紀》、張溥輯《漢魏六朝百三家集》,皆曾利用之。《釋文紀》二十八載僧佑《弘明集》前序,云:“見《出三藏記集》,《弘明集》不載。”知所據者為吳刻也。

    《四庫提要》撰者既未見藏本,又未見《出三藏記集》,故不能補僧佑自序。張金吾《愛日精廬藏書志》所收為嘉興藏本,而所錄之自序,則為後序,此自是張氏之疏,非嘉興藏本無前序也。陸心源《麗宋樓藏書志》因之,乃亦以佑後序為自序。其實今《弘明集》卷末所載僧佑後序,本名《弘明論》,不名後序。《出三藏記集》載《弘明集》目錄,明題此為《弘明論》,本論前數行亦自稱《弘明論》,藏本前序亦謂附論於末,則此非後序明矣。然自《四庫提要》以來,諸家均莫能正之,奇也。一誤吳刻為汪刻,二誤後序為自序,三後序固非自序,亦非後序,實乃《弘明論》。

    《牟子理惑》問題

    《弘明集》卷一載《牟子理惑》,撰者失名,今本有題漢牟融撰者,蓋本之《隋志》。《隋志》儒家類有《牟子》二卷,題後漢太尉牟融撰。然太尉牟融乃後漢初人,著《理惑》之牟子乃後漠末逸士;太尉牟融所著之《牟子》是儒家,後漠末逸士

    所著之《牟子理惑》是釋家。《隋志》著錄太尉牟融書,何以置於後漢末人荀悅、魏朗之後。《舊唐志》著錄《牟子》,出之儒家,入之釋氏,何以仍循《隋志》題牟融撰,與《出三藏記》所載《弘明集》目錄不合,因《三藏記集》目,只作《牟子理惑》,不著撰人名字。宋咸淳間,志磐撰《佛祖統紀》二十六,猶云“牟子不得其名”,則今本《牟子理惑》題漢牟融撰,實不可據。

    梁任公以此論為偽,見《任公近著》第一輯;周叔迦、胡適以此論為真,見周著《牟子叢殘》,《胡適論學近著》第一集。據吾所考證,今所傳《牟子理惑》,本名《治惑》,如揚雄《解嘲》之類,初無“論”字,唐人改為《理惑》,後人又加“論”字。牟子為後漢逸士,失其名,今本《理惑》前,有蒼梧太守《牟子傳》,題曰:“一云蒼梧太守牟子博傳。”頗疑“博”者誤文,“傳”譌為“博”,回改為“傳”,而未去“博”字,後人因牟子無名,遂題曰:“蒼梧太守牟子博傳。”但《出三藏記集》十二已如此,其來已古。蒼梧太守《牟子傳》者,蒼梧太守所撰之《牟子傳》也,故以此為牟子自傳者非,稱牟子為牟子博者亦非,直以牟子為蒼梧太守者尤非,以為漢有兩牟融,則調停之說也。

    《牟子傳》所言時、地、人事,皆見於史。

    一、笮融與豫章太守朱皓,見《後漢書》列傳六三《陶謙傳》、《吳志》四《劉繇傳》。

    二,笮融與劉彥及交州牧朱符,又見《吳志》八《薛綜傳》。

    三、豫章太守朱皓,又見《後漢書》列傳六一《朱儁傳》。

    四.交州牧朱符,又見《吳志》四《士燮傳》。

    可見此傳不偽。但《理惑》文中數稱佛經、佛道,佛之名稱為後漢末所無,當時概稱佛為浮屠。假定今本《牟子理惑》為真後漠時作,亦必經後人改竄,不盡原文也。明末天主教人著書,恒譯天主為上帝,自康熙時,教廷禁稱上帝,教會翻刻明末書籍,遂悉將上帝等字改為天主,亦其例也。

    孫星衍得此篇於《弘明集》,以為漢魏舊帙,錄出別行,刊入《平津館叢書》,屬洪頤煊考校其事,頤煊以為非牟融作,是也。然卷首仍題漢太尉牟融撰,以為因隋、唐之舊,不知僧佑采此,未嘗作牟融撰,有《出三藏記集》及《大唐內典錄》可證。宋、元藏亦云未詳作者,明藏始題牟融撰,故謂因明藏之舊則可,謂因隋、唐之舊,則《隋、唐志》之《牟子》,未必即今本《牟子理惑》。且此篇在明萬層間梅鼎祚輯《釋文紀》時,已從《弘明集》中錄出,亦不始於孫星衍也。

    《廣弘明集》三十卷  唐釋道宣撰

    道宣即撰《續高僧傳》之人,《宋高僧傳》十四有傳。

    宋、元、麗藏皆三十卷,明南北及清藏四十卷。《四庫》著錄者三十卷,與《弘明集》同為紀昀家藏。《弘明集》《四庫》用吳惟明刻本,知此書亦用吳刻,因吳氏兩《弘明集》合刻也。吳刻出於宋、元藏,時在萬歷十四年丙戌,嘉興藏出於明北藏,《廣弘明集》先刻,在萬歷三十八年庚戌,《弘明集》后刻,在萬歷四十四年丙辰。

    本書體制及學人利用

    本書體制與《弘明集》略異,故不曰“續”而曰“廣”。《弘明集》不分篇,此則分十篇:一歸正,二辨惑,三佛德,四法義,五僧行,六慈濟,七戒功,八啟福,九悔罪,十統歸。每篇前各有序。

    又《弘明集》皆選古今人文,自撰僅卷末《弘明論》一首。此則每篇恒有道宣敘述及辯論列代王臣對佛法興廢等事。故《弘明集》僅選輯而已,此則敘述辯論輿選輯并用者也。

    作者緇素共一百三十余人,內南北朝一百余人,唐近三十人,尚有在道宣敘述中所引用者未計。如卷六例代王臣滯惑解》,列舉興隆佛教者十四人,毀滅佛教者十一人,皆佛教史上重要史料。明馮惟訥編《古詩紀》,梅鼎祚編《古文紀》,張溥編《漢魏六朝百三家集》,皆曾利用之,三書皆自上古至隋。《四庫提要》于此書卷三搜得阮孝緒《七錄序》,矜為瑰寶,實則明人早巳見及,特明人纂述,不盡注出典,即注出典,亦不注卷數,方法不如後人之密,故每為清人所輕,而嚴可均《全漢魏南北朝文》遂稱獨步矣,此時代風氣之賜也。

    本書板本及兩本卷數對照

    本書板本,通行者大別為兩種:一、三十卷本,吳刻及頻伽本屬之;一、四十卷本,嘉興方冊藏及常州本屬之。

    《鄭堂讀書記》著錄者為嘉興藏本,而稱三十卷,二者不相應,亦沿《四庫提要》而誤耳。《四庫》用吳刻本三十卷。《全南北朝文》引《廣弘明集》,除《全宋文》用四十卷本、《全南北齊文》用三十卷本外,余皆兩本參用。

    《全晉文》一五七,支遁《八關齋會詩序》引《廣弘明集》三十上,用三十卷本。《釋伽文佛像贊》引《廣弘明集》十六,用四十卷本。

    《全梁文》簡文帝文引《廣弘明集》,皆用三十卷本。獨十三《菩提樹頌》引《廣弘明集》十七,用四十卷本。

    《全梁文》五七,劉孝標《與舉法師書》引《廣弘明集》廿四,用三十卷本。《金華山棲志》引《廣弘明集》廿七,用四十卷本。

    《全後周文》廿二,釋慧命《詳玄賦》引《廣弘明集》廿九上,用三十卷本。《酬濟北戴先生書》引《廣曠弘明集》廿七,用四十卷本。

    此事《全南北朝文》曾自言之。《全後周文》廿二,釋曇積《諫沙汰僧表》引《廣弘明集》二十七,云:“一本在二十四。”又《全陳文》十八,釋惠津《與瑗律師書》及曇瑗《答津律師書》引《廣弘明集》三十二,云:“一本在二十七上。”此兩本參用之證。不明乎此,必以為所注卷數有誤矣。應將兩本卷數對照,列表如後,今從略。

    《全南北朝文》拾遺

    《全南北朝文》於《廣弘明集》作者緇素一百三十四人中,除唐二十八人及《後漢書·郊祀志》、《魏書·釋老志》、齊竟陵王子良《凈住子》等有專書行世者外,幾於全部收入。然亦偶有遺漏:

    如丘道護撰《支曇諦誅》,見《廣弘明集》二十六,《全晉文》一四二目有而文闕。

    又《全齊文》二十五有虞羲文,而《廣弘明集》二十三虞羲撰《廬山景法師行狀》,凡千字,獨闕。

    又《全北齊文》七有樊遜文,而《廣弘明集》二十四樊孝謙撰〈答沙汰釋李詔表》,凡五百字,亦闕。

    又《廣弘明集》十九有梁都講法彪《發般若經題論義》一首,凡二千三百余字,《全梁文》亦闕。

    右四文當補。

    又梁僧法云《與王公朝貴書》,見《弘明集》十,《上昭明太子啟》,見《廣弘明集》二十一,《全梁文》七四均重出。

    右二文當刪。

    沙門同名易混例

    沙門同名,事所恒有。《廣弘明集》二十三有《法綱法師誄》,宋釋慧琳撰,又有《玄運法師誄》,南齊釋慧琳撰,二人同名,同在一卷。卷二十五有《福田論》,隋釋彥琮撰,又有《沙門不應拜俗總論》,唐釋彥悰撰,琮、悰不同,而刊本通作“琮”,亦同在一卷。慧琳未見有誤,彥琮則《全唐文》、《全隋文》皆混,此不可不注意者也。今分別說明之:

    彥琮,隋上林園翻經館沙門,《續高僧傳》二有傳,大業六年卒。所著今存者有《辯正論》,見《續高僧傳》二;《通極論》,見《廣弘明集》四;《福田論》,見《廣弘明集》二十五;《合部金光明經序》,見頻伽本黃九。

    彥悰,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宋高僧傳》四有傳,玄奘法師弟子。所著今存者有《佛頂最勝陀羅尼經序》,見頻伽本成五;《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見頻伽本陽二;《法琳別傳》,見頻伽本致八,“悰”誤作“琮”。《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見頻伽本露七,《廣弘明集》二十五所引者,即此書之總論。

    唐《藝文志》釋氏類,彥琮凡二見:

    一、載彥琮《崇正論》六卷,《集沙門不拜俗議》六卷,《福田論》二卷。按《沙門不拜俗議》,唐彥悰撰,何以夾在隋彥琮所撰《崇正論》、《福田論》之間,此《唐志》之誤也。

    二、《唐志》又載彥琮《大唐京寺錄傳》十卷,《沙門不敬錄》六卷,注云:“龍朔人,并隋有二彥琮。”按此說是也。然《沙門不敬錄》即《沙門不拜俗議》,何以分為二書而重出之。

    且隋彥琮從“玉”,唐彥悰實從“心”。據《宋高僧傳》四《彥悰傳》:“或有調之曰:‘子輿隋彥琮相去幾何?’對曰:‘賜也何敢望回,雖長卿慕藺,心宗慕於玉宗,故有以也。’”然則彥悰與隋僧同名,當時已有人注意,不知《唐志》既知之,何以復混之也。

    《全唐文》九O五以《合部金光明經序》及《通極論》、《福田論》為唐彥悰作,官書之誤,不足奇。《全隋文》三十三以《沙門不應拜俗總論》為隋彥琮作,則殊可異,蓋因《廣弘明集》兩彥琮同卷,而刊本又通作“琮”,偶未細考耳。

    近人孫德謙撰《漢書藝文志舉例》,有人名多混加注條,引《唐志》《大唐京寺錄》注隋有二彥琮為例,此又誤解《唐志》者也。《唐志》言“并隋有二彥琮”,謂并隋計之耳,今省略

    “并”字,則是隋有二彥琮。試思隋僧也,何能撰《大唐京寺錄》耶!一字之不可省如此,亦學者所宜注意也,彥悰撰《大唐京寺錄》,見《內典錄》五及《開元釋教錄》八之末。

    《四庫提要》正誤

    《四庫提要》謂:“道宣隋末居終南白泉寺,又遷豐德寺、凈業寺,至唐高宗時乃卒。”其說未為大誤。然宣公一生居止,前在終南,後在京師西明寺。西明寺初就,即詔宣充上座,玄奘法師至止,又詔與翻譯,遇敕令僧拜王者等事,宣上啟爭持甚力,又所撰著及刪補律儀等,二百二十余卷,皆在西明寺。故不言豐德、凈業二寺則已,如言豐德、凈業,則不可不及西明寺。《新唐志》先著錄道宣《大唐貞觀內典錄》十卷,後又著錄《大唐內典錄》十卷,云;“西明寺僧撰”,即不知道宣為西明寺僧故,則西明寺一節,不可省也。

    《提要》又謂:“其書采摭浩博,如梁簡文帝《被幽述志》詩,及《連珠》三首之類,頗為泛濫。”按詩及《連珠》見卷三十上,然應采與否,純屬主觀,實無標準。惟其書於梁簡文《與廣信侯書》,《與慧琰法師二書》、《答湘東王書》,既載於卷十六,復載於卷二十一及卷二十八,是為重出。撰《提要》者不于此糾正,而批評其應采與否,未免輕重倒置。《提要》又引《神僧傳》六,稱道宣為僧佑後身。按《神僧傳》乃明初撰集之書,其《道宣傳》全采自《宋高僧傳》十四,《宋高僧傳》《四庫》著錄,《提要》何以不引宋傳而引明傳,可知其隨手翻檢,未嘗一究史源,實為疏陋。

    《提要》又稱:“道宣卒於乾封二年,而書末有《游大慈恩寺》詩,乃題高宗之溢,殊不可解。”不知此乃《提要》所據刊本之謬,與道宣無涉,猶《史記》之有《武帝本紀》云爾。原本《廣弘明集》唐高宗皆作“今上”,頻伽所據麗本尚可為證。且不始於卷末,卷二十二《述三藏圣教序》及《答法師玄奘謝啟書》,卷二十五《沙門致拜君親敕》及〈停沙門拜君詔》,原本皆稱“今上”,有何不可解,而致其譏評耶!

    《法苑珠林》百卷  唐釋道世撰

    本書《大唐內典錄》五著錄,《開元錄》不載,慧琳、可洪兩家《音義》亦無此書。此書之入藏,實自宋始,見紹興初周敦義《翻譯名義集序》。然宋、元、明、清藏皆百卷,獨嘉興藏改為百二十卷,《四庫》著錄者即嘉興藏本,《四部叢刊》影印者亦嘉興藏本。道光間,常熟蔣氏刻本回復為百卷,常州天寧寺刻本、頻伽本亦百卷。

    道世略歷

    道世《宋高僧傳》四有傳。字玄惲,避太宗諱,以字行,《內典錄》著錄是書,稱沙門玄惲撰,《宋高僧傳》始回復為道世,而著明其稱字之由焉。《越縵堂日記》十六冊謂:“道世之名,不避太宗之諱,殊不可解。”蓋未見《宋高僧傳》也。唐時譯經不避諱,僧名仍避諱。

    儀鳳四年正月,譯進《佛頂最勝陀羅尼經》,廟諱、國諱皆隱避,如“世尊”為“圣尊”,“世界”為“生界”,“大勢”為“大

    趣”,“救治”為“救除”之類。上讀訖,曰:“既是圣言,不須避諱。”見永淳元年五月沙門彥悰序,頻伽本成五。此初唐故事也。

    道世早歲出家,貞觀未曾預玄奘法師譯事,後又召居西明寺,與道宣律師同居止。道宣《大唐內典錄》成於麟德元年,《法苑珠林》成於總章元年,相距才四載,故《內典錄》五具載道世所著之書,《珠林》卷百亦具載道宣所著之書。《續高僧傳》早成,《珠林》引據尤眾,即所稱《唐高僧傳》是也。

    《珠林》卷百《傳記篇》述意部言:“吾少習周、孔之文典,晚慕黃、老之玄言,俱是未越苦河,猶淪火宅,可久可大,其為佛教,遂乃希前代之清塵,仰群英之遠跡,歸斯正道,拔自沈泥。”似道世之出家在暮年,然《宋高僧傳》明云:“道世年十二出家。”《珠林》總章元年李儼序亦謂:“道世幼疑聚沙,落飾彩衣之歲。”知《傳記篇》云云,蓋托詞耳。

    本書之體制及內容

    本書為類書體,將佛家故實,分類編排,凡百篇。篇各有部,部又有小部,均以二字為題。總六百四十余目,引經、律、論分隸之。

    每篇前有述意部,述意猶言敘意,以儷體行之。每篇末或部末有感應緣,廣引故事為證,證必注出典,與其他類書體例同。除引經論,必以書名在前,曰“依某經某論曰”。引傳記則書名或在前或在後,在前者如卷四《日月篇》引《河圖》、《禮統》、《帝王世紀》、《三五歷紀》等三十余種,卷二十八《神異篇》引《述徵記》、《臨海記》、《地鏡圖》、《述異記》等十余種,卷三十六《華香篇》引《異苑》、《幽冥錄》.《許邁別傳》、《扶南傳》等三十余種,皆書名在前,曰“某書曰”;其在後者,則注曰“出某書”,或“見某書”;數條同出一書者,則云“右若干條同出某書”。間有失載,則傳寫脫落也。

    凡近代耳聞目擊之事,無記載可述者,亦必注明某人所說。如卷五《阿修羅部》引《西國志》,云:“余見玄策具述此事。”玄策者,王玄策也。又引玄奘法師云:“其人具向奘法師述此。”卷十四《觀佛部》引麟德二年事,卷四六《思慎篇》引龍朔三年事,皆云:“京城道俗共知,不別引記。”卷十八《敬法篇》引貞觀五年事,云:“西明寺主神察目驗說之。”又引曇韻禪師事,云:“西明寺道宣律師以貞觀十一年曾至彼中,目睹說之。”卷五七《諍訟篇》引永徽五年事,則云:“左近村人同見說之。”卷六五《救厄篇》引武德初年事,則云:“道年幼自見琬師說之。”卷七六《綺語部》引永徽六年事,則云:“因向僧懺,具說此言。”皆表示其說有徵,不為虛構,甚合史法,故清代漢學家特重其書。

    本書之流行輿漢學

    本書在類書中,與《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同時。所引據典籍,除佛經外,約有百四十余種。其中徵引最多者,為王琰《冥祥記》,凡百四十次,干寶《搜神記》百余次,唐臨《冥報記》七十次,顏之推《冤魂志》四十次,郎余令《冥報拾遣》三十五次,《續搜神記》及劉義慶《幽明錄》、劉敬叔《異苑》、祖沖之《述異記》各十余次。其徵引三五次者,當另撰《法苑珠林》引用書目。

    《四庫提要》釋家類於《廣弘明集》後即著錄此書,謂:“佛法初興,惟明因果,達摩東邁,始啟禪宗。因果如漢儒之訓詁,悉求依據,其學核實而難誣;禪宗如宋儒之義理,可以臆測,其說憑虛而易騁。此書作於唐初,去古未遠,在彼法中猶為引經據典,較後來侈談心理者固有間”云。

    自《四庫》著錄以來,此書遂為漢學家所注意,各家藏書志亦漸有其書,然所收者悉為支那本,即嘉興藏本,與古本卷數不合,常熟蔣氏乃有百卷本之刻,《書目答問》亦以其有關考證而著錄之矣。

    劉毓崧《通義堂文集》十二有《書法苑珠林後》,云:“陳隋以上舊籍,唐初存者較多,其無傳書者,可以為搜討之用;其無足本者,可以為校補之資,於藝苑學林,自有裨益,不得因異端當斥,而遂不節取之”云。書之顯晦固有時,然茍不與漢學家氣味相投,亦焉能登之儒藏也。

    本書板本及兩本卷數對照表

    本書通行者有二本:一、百卷本,常熟蔣刻及常州本,頻伽本是;一、百二十卷本,嘉興藏本及《四部叢刊》本是。

    本書《傳記篇》及《大唐內典錄》著錄此書,均百卷,明南北藏亦百卷,獨萬歷十九年嘉興藏刻本改為百二十卷,此最無理之舉。今《嘉興藏目錄》仍作百卷者,目循明藏之舊,而書巳析為百二十卷也。然《四庫》著錄者即此本,蓋當時方冊本,舍此別無他本故。

    此本以目錄二卷為第一、二卷,以第一卷為第三卷,變亂古法,《提要》猶以《經典釋文》比之,不知《經典釋文》第一卷乃敘錄,非目錄。敘錄猶總論,當然可作第一卷,今乃目錄,豈可謂輿《釋文》同例,此《提要》之謬論也。

    道光七年,常熟蔣氏回復為百卷,最為有識。蔣名因培,山東齊河縣知縣,道光元年以事遣戍,其妾董姝,發愿刻此,冀得佛力護持,并普告閨人,共襄是舉。今每卷後題出貲重刻者姓名,皆婦女也,故可稱為閨閣本。卷末有琴川申林女子董姝跋,卷首有萬善花室女弟子呂琴姜駢體序文。萬善花室者,大興方履簽,卷三十二題方履簽母馮氏刻,知方氏輿此本有緣也。《越縵堂日記》十八冊言呂為方繼室,陽湖人。此文見《萬善花室文集》六序言:“世所行舊槧本,曾經明人改竄,妄析為百二十卷,全輿新書《藝文志》著錄百卷不符,以致簡葉違錯,章段崩離,字句之間,亦多脫誤。清信女士董申林,因披藏本,用勘此書,始知萬歷之訛,曾非惲上之失,遄發宏心,謀貲眾悅,同時名閨淑儀,咸分華鬘襄助,共得百人,費凡干鎰,校讎精察,鏤造精嚴。”

    夫與《新唐志》不符,未為大病,因《新唐志》誤者多也;若簡錯章離,則真大病矣,如卷十一《乳糜部》言:“宣律師感應因緣,在第十卷《灌帶部》述之。”今第十卷已改為第十六卷,幸猶有《灌帶部》目可尋。卷三十五《法服篇》言:“西明寺道宣律師感應因緣,具在第十卷。”卷次既亂,所謂第十卷者,從何檢之?無怪女史呂琴姜斥之為妄也。

    然今蔣氏本仍時有脫誤,未滿人意,恐所據藏本已如此。卷一百後題奎文閣典籍,元和顧千里妻韓道映刻,顧君為校勘學名家,疑此本曾經顧君策畫。惟此書卷帙巨,徵引繁,自唐以來,校讀者即少,且非儒、釋兼治,未易問津,其不

    足為善本宜也。

    蔣刻之後,常州天寧寺本及頻伽本,皆百卷。最可惜者,《四部叢刊》影印此書時,未能上溯摺子本,仍以嘉興藏本為佳本而采用之也。今當以一九三六年上海影印磧砂藏本為最古,兩本卷數對照表從略。

    《一切經音義》二十五卷  唐釋玄應撰

    《新譯華嚴經音義》二卷  唐釋慧苑撰

    二書自《開元錄略出》以來,即二部同帙,宋、元、明北藏,亦二部同函,今故合論之。惟清藏及頻伽藏二書獨闕。

    玄應略歷

    玄應,清人多寫作元應,與道宣、道世同時,而先卒。劉毓崧《書法苑珠林後》謂:“唐代僧徒,能讀儒書者,為元應、道世二人,而元應年輩稍後。”以卷一百《傳記篇》道世之書列前,元應之書列後為證。然《大唐內典錄》五著錄玄應《眾經音義》則在道世書前,稱:“應博學字書,統通《林》,《苑》,周涉古今,括究儒、釋。昔高齊沙門釋道慧為一切經音,不顯名目,但明字類,及至臨機,搜訪多惑,應憤斯事,遂作此音。徵覈本據,務存實錄,即萬代之師宗,亦當朝之難偶也。恨敘綴才了,未及覆疏,遂從物故。”

    《內典錄》撰於麟德元年,則應卒在麟德以前矣。《續高僧傳》撰於貞觀十九年,以玄應附卷三十《智果傳》,云:“京師沙門玄應,亦以字學之富,皂白所推,通造經音,甚有科據。”而未言其卒,本書序言“法師以貞觀末歷,敕召參傳”,則應當卒在貞觀以後。

    《開元錄》八著錄此書,改名《一切經音義》,其略傳悉據《內典錄》及本書序。清人敘述玄應者,乃不據《內典錄》及本書序,而多據《開元錄》。《內典錄》其所未見,本書序則未得撰者之名也。

    唐《藝文志》載僧彥琮《大唐京寺錄傳》,玄應《大唐眾經音義》,玄惲《法苑珠林》,玄范《注金剛般若經》等,四人所撰,凡十二部。其書名、人名次第,與《大唐內典錄》所載,悉數相符,可為《唐志》此四節采自《內典錄》之證。然乾隆間莊炘刻本書序,開口即云:“釋元應《一切經音義》,唐《藝文志》改名《眾經音義》”,豈非倒果為因。玄應懲高齊釋道慧一切經音之失,乃作此音,僅得其半,四百四十余部,未可稱一切。《內典錄》稱為《眾經音義》,甚有分寸,《開元錄》復以《—切經音義》名之,似未會宣公之意也。

    本書序署名終南太一山釋氏,此即道宣也。今麗本《釋迦氏譜》,《釋迦方志》,猶署是名,然清儒知者極鮮。《學海堂初集》七黃子高《一切經音義跋》言:“方氏《通雅》卷首小學大略,稱焦弱侯引釋廣宣《諸經音義序》,語與今本合,廣宣當即太一山釋氏之名,疑焦氏當日亦嘗見之。”不知明季士夫,類喜談佛,曾見《一切經音義》,自不足奇,特不解何以誤道宣為廣宣耳。《鄭堂讀書記》亦誤作廣宣。《全唐文》九百九本有道宣文,而《眾經音義序》特附於九二二僧人之末,題曰“終南山僧”,此清儒之陋也。

    劉申叔生近代,然《左盒集》四《書華嚴經音義後》,亦只據《全唐文》終南山僧所作《眾經音義序》,知玄應為貞觀時人,而不知終南山僧即道宣。則諸儒之引《開元錄》,而不引本書序,亦固其宜也。

    慧苑略歷

    慧苑《新譯華嚴音義》,《開元錄》九著錄,云:“慧苑,京兆人,華嚴藏法師上首門人。勤學無惰,內外兼通,華嚴一宗,尤所精達。以新譯之經,未有音義,披讀之者,取決無從,遂博覽字書,撰成二卷,俾讀之者,不遠求師而決於字義也。”《宋高僧傳》六《慧苑傳》即本於此。

    《華嚴經》開元以前有二譯:一、東晉義熙末佛陀跋陀羅譯,六十卷,玄應《音義》卷一所音者是也;二、唐武后證圣間實義難陀譯,八十卷,慧苑所音者是也。曰新譯,即對東晉舊譯而言。而有清諸儒,多忽略“新譯”二字,不考所謂新譯者何時譯,遂并不知慧苑為何時人。

    臧鏞堂嘉慶四年刻本書序云:“慧苑無考,此書引李善《文選注》、歐陽詢《藝文類聚》,則在元應之後,蓋生唐之中葉者。”若知《新譯華嚴》為武后時譯,則在玄應之後,又何待言。

    本書慧苑自序稱:“少翫茲經,索隱從師,十有九載。”其師何人,亦應注意。《開元錄》、《宋僧傳》,皆《四庫》所著錄,清儒不考,故不知慧苑為華嚴藏門人。華嚴藏者,今稱華嚴宗三祖,《宋僧傳》五有傳。名法藏字賢首,康居人,以唐先天元年卒,年七十。同時有凈域寺法藏,姓諸葛,吳縣人,開元二年卒,年七十八,塔銘見《金石萃編》七十一,《全唐文》九百十四載華嚴藏文,而冠以凈域藏傳,閱〈釋氏疑年錄》四之五葉、六葉,即知其謬。慧苑既為華嚴藏門人,則盛唐時人也。

    守山合錢熙祚本書跋謂:“《杜牧之集》有敦煌郡僧正慧苑除臨壇大德制,苑、牧同時,則在元應後。殆見應《華嚴音義》,寥寥數簡,故別為專書。”《徐星伯小集·華嚴音義跋》,曾有此說。此制見《樊川文集》二十,苑作別體菀。杜牧生中晚唐之間,與盛唐相距百年,何得混為一人;玄應所音《華嚴》是東晉譯,慧苑所音《華嚴》是唐譯,又何得混為一本。

    劉申叔《書華嚴經音義後》,譏徐星伯以《杜牧之集》之慧菀為著《音義》之慧苑,是也;然又循《全唐文》之謬,以凈域寺法藏為華嚴藏,所謂楚則失矣,齊亦未為得也。沙門同名易混,即此可得二例。慧苑之苑,《開元錄略出》四亦作菀,難怪徐君之誤也。

    粵雅堂伍崇曜本書跋仍謂:“慧苑事跡未詳,俟考。”惟同時《鐵琴銅劍樓書目》已知慧苑《宋高僧傳》有傳,特未知《宋僧傳》實本諸《開元錄》耳。

    慧苑於《華嚴音義》外,尚有〈華嚴疏刊定記》二十卷,不盡守師說,故每為澄觀之《華嚴玄談》所訶,《佛祖統紀》言:“法藏既亡,慧苑悉叛其說。”指此也。今《刊定記〉見影印續藏,不全。

    二書之體制及內容

    二書為《經典釋文》體,將經文難字錄出,注音訓於其

    下,并廣引字書及傳記以明之,故比《經典釋文》為詳。其所引書,自釋典外,百數十種,今多亡佚,即未亡佚,亦每有異文,足備讎校。以故清代小學家、校勘家,輯佚家,皆視此二書為瑰寶,此亦時代風氣使然。譬之裴注《三國》,前此本無盛譽,劉知幾且詆為煩蕪,延至清朝,其價值遂輿陳壽書等。

    嘉慶初,阮元撫浙,采購《四庫》未收書,各撰提要進呈,賜名《宛委別藏》,貯養心殿,凡一百六十種,《一切經音義》即在其中。自此以後,各家書目多著錄,不以釋典視之矣。《[硏/手]經室外集》二有《一切經音義》提要,云:“元應通曉儒術,著書該博,所引群籍,如鄭康成《尚書注》,《論語注》,《三家詩》,賈逵,服虔《春秋傳注》,李巡,孫炎《爾雅注》,以及《倉頡》,《三倉》,葛洪《字苑》,《字林》,《聲類》,服虔《通俗文》,《說文音隱》,多不傳之秘冊”云。

    同時張秋水監有手抄《華嚴經音義跋》,見《冬青館甲集》五,云:“辛酉春,纂修《兩浙監法志》,開局於西湖昭慶寺,寺故有藏經,因借得《華嚴經音義》,愛之,錄其副,為亡友劉疏雨假去未還。乙丑夏,在瑯嬛仙館覩是本,復竭四晝夜之力錄之。所引書如張揖《埤蒼》,楊承慶《字統》,李彤《字指》,阮孝緒《文字集略》,世不經見,說經家如《孝經》鄭注,《孟子》劉熙注,《國語》賈逵解詁,《月令》蔡邕章句,《周易》劉獻義疏,《尚書》王肅傳,《詩》韓嬰傳,《莊子》司馬彪注,尤足寶貴。此書出,其為當世見重宜何如。”辛酉,嘉慶六年;乙丑,嘉慶十年。玩其詞意,似未見臧氏所刻之書,而瑯嬛仙館即阮元齋號,不知此書何以不偕玄應書進呈也。今考其書,與玄應書略異,玄應書兼音群經,故其書簡;此書專音一經,故其書較繁。光緒初,張之洞撰《書目答問》,以二書附經部小學類,曰:“二書所引古書及字書,古本甚多,可資考證,故國朝經師多取資焉,於彼教無與也。”

    玄應書板本

    玄應書板本,可大別為藏本與儒本。

    藏本二種:一、二十五卷本,宋、元、明南藏等屬之;一、二十六卷本,明北藏及嘉興藏屬之。莫友芝《郘亭遺文》二,有《一切經音義》寫本序,謂:“此書乾隆以前,淹在彼教,不過梵典視之。《四庫》釋家,僅取內府之儲,不搜釋藏,故未與《宏明》、《法苑》著錄文淵。後此諸儒,益盛小學,廣求唐以前書,始偕慧苑《華嚴》,大顯於世。自玉林、子田諸家徵引後,重之殆中允《釋文》,崇賢《選注》等。道光庚子,假觀西來寺正統北藏本。癸卯夏,主者趣歸,乃命寫官多錄,復假禹門寺萬歷南藏本,諸弟分校一過。南本第三卷,北本析為二,故北本二十六卷,南本二十五卷。乾嘉諸老,引證記卷,悉是南本,知北本之不足據也。聞貴筑黔靈山更有支那本,遠不能借校。”

    南藏洪武刻於南京,北藏永樂刻於北京。序中所謂正統北藏者,謂正統刻成時所頒;萬歷南藏者,謂萬歷續刻時所頒。支那本方冊藏,亦萬歷間刻,但非官板耳。

    此序所舉人名,有大誤者,玉林是臧琳,與閻百詩同時,臧在東鏞堂之高祖,鏞堂曾刻《華嚴音義》,故誤在東為玉林。至謂南藏本二十五卷,北藏本二十六卷,不誤。謂南本

    第三卷,北本析為二,亦誤,實則南本第三、四卷,北本析為三、四、五卷也。

    《日本訪書志》四言:“釋元應《一切經音義》二十五卷,自《開元釋教錄》以下,至明北藏皆同,南藏始分第三、第四、第五三卷為四卷,遂為二十六卷。嘉慶間武進莊氏以北藏本校刊行世,臧氏言從咸寧大興寺得善本,不言何本,今據其本校之,實北藏本”云。楊氏所志,誤點尤多,最誤者以南藏為北藏,北藏為南藏,志中“南”“北”字,均須互易。又莊氏刻是書,在乾隆五十一年,非嘉慶;莊氏亦非臧氏;大興善寺非大興寺;南北藏分卷,亦非分三卷為四卷也。

    藏本之外有儒本,儒本者,以其非為佛教而刻,若孫淵如者,且曾撰《三教論》,反對佛教,故特名之為儒本,《書目答間》所謂“於彼教無與也”。儒本三本,皆二十五卷。

    一、武進莊圻本,乾隆五十一年丙午刻。莊炘序云:“唐釋元應撰《一切經音義》,今存釋藏中,自唐以來,傳注類書,皆未及引,通人碩儒,亦未及見。閱千余年而吾友任禮部大椿著《字林考逸》,孫明經星衍集《倉頡篇》,始見此書,成其撰述,予聞而美之。頃宰咸寧,至大興善寺,求其卷帙,善本猶存,乃施五百金刊而行之。”注中有莊炘及錢坫、孫星衍諸人校語,所據蓋南藏本也。乾隆丙午,下距道光庚子已五十四年,莫氏竟未見其本,而求之各寺,可見前人得書之難,何如吾輩今日得書之易也。

    二,海山仙館本,道光末刻。海山仙館刻書,例無年月及序跋,據其書總序,撰於道光二十八年戊申,只可稱為道光末刻,其所據者即莊刻本。在儒本中,此最通行,而多謬誤,如卷一《華嚴音義》,即闕五十四以下數卷也。

    三、杭州曹籀本,同治八年刻。《越縵堂日紀》十三冊言:“曹據莊氏校證本,授杭州尼明凈翻刻。曹本妄人,又年老不知校勘,故貤謬滿紙。”《日本訪書志》言:“近日杭州曹籀重刻是書,言漢陽葉氏有影宋本,為某所乾沒,竟不出,至疑之雷擊,不知宋藏原本,猶在天壤間。”此即同治間撰《龔定盒文集》題詞之曹籀,《定盒續集》四有“縱難送曹生”,即其人。

    慧苑書板本   

    慧苑書板本,亦大別為藏本與儒本。

    藏本二種:一、二卷本,宋、元、明南藏等屬之;一、四卷本,明北藏及嘉興藏屬之。此書自《開元錄》著錄,以迄明南藏,皆二卷,明北藏始以一卷分作兩卷,嘉興方冊藏因之,故有四卷。

    臧鏞堂刻本書序言:“鏞堂寓吳門時,故友王西林為畢秋帆宮保掌經典,從借唐以前遺書,西林以《華嚴經音義》四卷寫本見示,蓋宮保撫陜右時所得釋藏本也。讀之如獲一海外奇珍,旬日間盡錄之。後宮保撫山左,招鏞堂課孫,學使阮蕓臺一見首問此書,并出北藏板二卷,屬為校讎。始知西藏本為後人改竄,遠不及北藏之真,茲悉以北藏為正。”

    此序以四卷本為南藏,二卷本為北藏,大誤。又生造一西藏之名,亂人耳目。夫所謂南北藏者,指刻板之地,非指藏書之地,若其書得自陜右,即稱之為陜右本可也,豈能謂之西藏,況所謂西藏者即北藏耶!自鏞堂刻此書以來,竟播

    其誤於眾,誠為可惜。

    守山閣錢熙祚刻此書跋亦謂:“陳氏所校二卷本為北本,未見遠勝西藏,此為嘉興楞嚴寺所刊支那本,卷目輿西藏同,視北本尤完善。”

    南北倒置輿臧同,今守山閣所刻者實嘉興本,而云“卷目與西藏同”,益可證臧所謂陜右本者即北藏也。故凡臧、錢序跋中“南”“北”字樣,均須互易,而西藏之“西”字,亦須改為“北”也。

    鐵琴銅劍樓藏者二卷,當為南藏,亦誤稱為北藏。惟粵稚堂所刻四卷本為北藏,伍崇曜跋獨不誤,且聲明二卷本為南藏焉,此伍氏之特識也。聞伍跋多出譚瑩玉笙手,故其誤尚少。

    慧苑書儒本五本:

    一、臧鏞堂本,二卷,敘錄一卷,嘉慶四年刻。所刻者為南本,而序誤為北本。敘錄又有乾隆五十八年錄此書序,時所錄者為北本,曰:“《大方廣佛華嚴經音義》四卷,唐京兆靜法寺沙門慧苑撰,近同里孫淵如編修輯《倉頡篇》,興化任幼植主事輯《字林》,徵引《一切經》、《華嚴經音義》,而二書始見知於世。《唐志》載元應《眾經音義》,而慧苑書未著錄,余見而嗜之,手自纂錄,凡屬梵言,悉從省節,有涉儒義,并列簡編,仍存其卷第篇目,俾後人可考也。”

    此序與莊炘《玄應書序》,實相呼應,惟將孫、任二君名次互易,知孫淵如曾爭此二書發見權也,將於下文述之。臧本與藏本及諸儒本大異者,凡音譯之文,悉被刪削,僅存義譯之文,故諸家稱此本為刪節本,以其變亂古書也。惟此本刻於粵,板式甚精,最近日本京都研究所將《拜經堂叢書》影印,此本在焉。

    二、陳氏叢刻本,二卷,道光間江寧陳宗彝刻。

    三、守山閣本,四卷,道光間刻。出自嘉興藏本,而跋以為視北本尤完善,不知嘉興藏本即北本也。全書案語均誤以二卷本為北本。

    四、粵雅堂本,四卷,咸豐四年刻。自言出北藏本,似尚未見臧氏、錢氏之書也。

    五、曹籀本,二卷,即取臧氏節錄本與玄應書合刻。

    二書新印古本

    二書板本,現以磧砂藏本為最古。磧砂藏者,蘇州陳湖延圣院所刻之藏也。藏刻於宋、元之交,其板久廢,一九三一年發見西安開元、臥龍兩寺有藏本,上海影印宋板藏經會乃集資二十五萬,改梵莢為方冊印行之,一九三五年出版。

    先是莊炘宰咸寧,得大興善寺明南藏本玄應書刻之;畢秋帆巡撫陜西,又得明北藏本意苑書傳之。曹籀言:“漢陽葉潤臣有影宋本玄應書,為人所乾沒,遂不傳。”不知西安開元、臥龍二寺,與咸寧大興善寺同在一城,而陜撫又即駐西安城內,其中即有宋、元佳本,乃瞠目而不之見,必待百余年後,始獲見之,豈非吾人大幸。

    此本之佳處,在一語一行,朗若列眉,最為清楚。二書原編“階、納,陛、弁”四號,即今影印本之四五八至四六一等四冊,弁冊之後半,即為慧苑書。惜磧砂藏無影印單行本,不可謂非失察。

    二書之流行及利用    

    二書久在釋藏,然未有人注意。焦竑《國史經籍志》釋家類收羅釋典最多,二書獨不著錄;乾隆初,翻刻全藏,二書亦獨被遣落。乾隆四十七年,任大椿撰《字林考逸》,始利用之,然任書出後,歸安丁小疋杰謂曾著是書,稿存任子田處,子田竊而刻之,作書遍告同人,事見江藩《漢學師承記》六。然《字林考逸》為誰作,乃另一問題,最初利用兩《音義》者為《字林考逸》,則尚無異議。

    乾隆四十九年,孫星衍刻《倉頡篇》輯本序,言:“頃禮部儀制司任君大椿集《字林》八卷,索之彌月,始獲一見。星衍以戊辰之歲,讀書江寧瓦官寺合,游覽內典,見元應《一切經》并慧苑《華嚴經音義》,引《倉頡》為多,隨加鈔摭,兼采儒書,閱五年矣,粗具條理,刊而行之,庶亦小學之助。”

    據此序,孫君之意,以為發見兩家《音義》者自我,非得之《字林考逸》也。然所謂戊辰者何年,謂乾隆十三年乎?則孫尚未生;謂嘉慶十三年乎?則序作於乾隆四十九年。序中所謂閱五年者,無非顯明其在《字林考逸》之先,而未察“戊辰”二字之無著也。岱南閣本《倉頡篇序》如此,《問字堂集》四載此序亦如此,二者均孫君所自刻,何謬誤若此!吾欲為孫君解釋,謂戊辰為乾隆四十三年戊戌之訛,則在《字林考逸》之前矣,而輿閱五年之說不合。張紹南為君撰年譜,以閱藏事隸乾隆四十五年庚子,與五年語合矣,然何解於自序之戊辰。《倉頡篇》輯本初稿,乾隆四十六年辛丑曾篆刻於西安,其本今罕見。其自序則北平圖書館印《孫淵如外集》收之,中有“獵於儒書,以及異端”之句,疑曾采藏經音義,然吾未見其本也。北平館跋語誤以乾隆四十六年為二十二年,孫君以乾隆十八年癸酉生,是時才五歲,何能著書?推其致誤之由,蓋以辛丑為丁丑也。然對戊辰之解釋,終無所補益,則姑以疑案存之可也。

    乾隆四十九年孫君序又謂:“元應、慧苑之書,世多不傳,南宋人博雅如朱子、王應麟,亦未之見。中引古書尤多,足輿陸德明《經典釋文》并垂於世,星衍又嘗揄揚其實,屬友刊行焉。”則其後兩書之刻,孫君亦自以為功,可見其念念不忘兩書之發見權也。平情論之,兩《音義》之流行,《字林考逸》、《倉頡篇》輯本,均不可謂無功。然自宋以來,兩《音義》具存,未嘗亡佚,儒家諸本,迭經寫刻,終不如藏本之古。今後學人所當致力者,一則慧琳《音義》復出,已將兩《音義》收入其中,可資校勘;二則麗本所傳兩《音義》,與宋、元、明本大異,亦堪互證。日本縮刷藏,支那本與麗本并收,最為有見,惜乎頻伽本以兩《音義》外間多有,竟將麗本削而不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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