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子說卷六》癸巳孟子說 [標點本] 張栻作品集

    宋張栻著

    告子上

    告子曰:「性猶把柳也,義猶杯棬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把柳為杯棬。」孟子曰:「子能順把柳之性而以為杯棬乎?將戕賊把柳而后以為杯棬也?如將戕賊把柳而以為杯棬,則亦將戕賊人以為仁義與?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必子之言夫!」有太極則有兩儀,故「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仁義者,性之所有而萬善之宗也。人之為仁義,乃其性之本然。自親親而推之至于仁不可勝用;自長長而推之至于義不可勝用,皆順其所素有,而非外取之也。若違乎仁義,則為失其性矣。而告子乃以把柳為杯棬為喻,其言曰:「以人性為仁義」,則失之甚矣。蓋仁義,性也,而曰「以人性為仁義」,則是性別為一物,以人為矯揉而為仁義,其失豈不甚乎?孟子謂:如告子所言,則是以把柳之質比性,其為杯棬也,固不能順把柳之性而為之,必將戕賊而為之也。然則人之為仁義也,亦將戕賊其性而為之乎?是將使天下以仁義為偽,而迷其本真,其害豈不甚乎?故以為禍仁義之言也。雖然,曲直者,木之性也,非有使之曲直也,木固有曲直之理也。以是而論性則可矣。

    告子曰:「性猶湍水也,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于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于東西也。」孟子曰:「水信無分于東西,無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顙;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

    伊川先生曰:「荀子之言性,把柳之論也;揚子之言性,湍水之論也。」蓋荀子謂人之性惡,以仁義為偽;而揚子則謂人之性善惡混,修其善則為善人,修其惡則為惡人故也。告子不識大本,故始譬性為把柳,謂以人性為仁義;今復譬性為湍水,謂無分于善不善。夫無分于善不善,則性果何物邪?淪真實之理,而委諸茫昧之地,其所害大矣。善乎孟子之言曰:「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可謂深切著明矣。原人之生,天命之性,純粹至善,而無惡之可萌者也。孩提之童,莫不知愛其親,及其長也,莫不知敬其兄,以至于饑食渴飲,其始亦莫非善也。推此則可見矣。何獨人爾,物之始生,亦無有不善者。惟人得二氣之精,五行之秀,其虛明知覺之心有以推之,而萬善可備,以不失其天地之全,故性善之名獨歸于人,而為天地之心也。然人之有不善,何也?蓋有是身,則形得以拘之,氣得以汨之,欲得以誘之,而情始亂。情亂則失其性之正,是以為不善也,而豈性之罪哉?告子以水可決而東西,譬性之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而不知水之可決而東西者,有以使之也。性之本然,孰使之邪?故水之就下,非有以使之也,水之所以為水,固有就下之理也。若有以使之,則非獨可決而東西也。搏之使過顙,激之使在山,亦可也,此豈水之性哉?搏激之勢然也。然搏激之勢盡,則水仍就下也,可見其性之本然而不可亂矣。故夫無所為而然者,性情之正,乃所謂善也。若有以使之,則為不善,故曰人之可使為不善。然雖為不善,而其秉彝終不可殄滅,亦猶就下之理不泯于搏激之際也。或曰:「程子謂善固性也,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然則與孟子有二言乎?」曰:「程子此論,蓋為氣稟有善惡言也。如羊舌虎之生,已知其必滅宗之類,以其氣稟而知其末流之弊至此。謂惡亦不可不謂之性者,言氣稟之性也。」氣稟之性可以化而復其初,夫其可以化而復其初者,是乃性之本善者也,可不察哉!

    告子曰「生之謂性」,孟子曰「生之謂性也,猶白之謂白與?」曰:「然。」「白羽之白也,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與?」曰:「然。」「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與?」論性之本,則一而已矣,而其流行發見,人物之所稟,有萬之不同焉。蓋何莫而不由于太極,何莫而不具于太極,是其本之一也。然有太極則有二氣五行,??缊交感,其變不齊,故其發見于人物者,其氣稟各異,而有萬之不同也。雖有萬之不同,而其本之一者,亦未嘗不各具于其氣稟之內。故原其性之本一,而察其流行之各異,知其流行之各異,而本之一者初未嘗不完也,而后可與論性矣。故程子曰:「論性而不論氣,不備;論氣而不論性,不明。」蓋論性而不及氣,則昧夫人物之分,而太極之用不行矣;論氣而不及性,則迷夫大本之一,而太極之體不立矣。用之不行,體之不立,焉得謂之知性乎?異端之所以賊仁害義,皆自此也。告子生之謂性之說,以言夫各正性命之際則可也,而告子氣與性不辨,人物之分混而無別,莫適其所以然。孟子知其蔽于此也,故以白之謂白為譬,而又以玉之與羽、羽之與雪為比。告子以為然,是告子以人物之性為無以異也。以人物之性為無以異,是不察夫流形所變之殊,而亦莫知其本之所以為一者矣。則其所謂生之之謂性者,語雖似而意亦差也。或曰:氣之在人在物,固有殊矣,而人之氣稟亦有異乎?曰:人者,天地之精,五行之秀,其所以為人者,大體固無以異也。然各就其身,亦有參差不齊者焉,故有剛柔緩急之異稟,而上智生知之最靈,愚者昏窒而難發,由其不齊故也。至于禽獸草木,就其類之中,亦各有所不同者焉,此又其一身還有一乾坤者也。故太極一而已矣,散為人物而有萬殊,就其萬殊之中,而復有所不齊焉,而皆謂之性。性無乎不在也。然而在人有修道之教焉,可以化其氣稟之偏,而復全夫盡己之性,盡人之性,盡物之性,其極與天地參。此人所以為人之道,而異乎庶物者也。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內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內也。」孟子曰:「何以謂仁內義外也?」曰:彼長而我長之,非有長于我也,猶彼白而我白之,從其白于外也,故謂之外也。曰:「異于白馬之白也,無以異于白人之白也。不識長馬之長也,無以異于長人之長與?且謂長者義乎?長之者義乎?」曰:「吾弟則愛之,秦人之弟則不愛也,是以我為悅者也,故謂之內。長楚人之長,亦長吾之長,是以長為悅者也,故謂之外也。」曰:「耆秦人之炙,無以異于耆吾炙,夫物則亦有然者也。然則耆炙亦有外與?食色固出于性,然莫不有則焉。」今告子乃舉物而遺其則,是固出于性,無分于善不善之論也。其說行而天理不明,而人欲莫之遏矣。至于仁內義外之說,其失又甚焉。彼以為長之在人,如白之在彼,曾不知白之為色,一定而不變,而長之所宜,則隨事而不同也。若一槩而論,則馬之長,將亦無以異于人之長,而可乎?夫長雖在彼,而長之者在我。蓋長之之理素具于此,非因彼而有也。有是性則具是理,其輕重、親疏、小大、遠近之宜,固森然于秉彝之中而不可亂。事物至于前者,雖有萬之不同,而有物必有則,泛應曲酬,各得其當,皆吾素有之義,而非外取之,此天所命也。惟夫昧于天命,而以天下之公理為有我之得私,而始有義外之說。孟子告之曰:「且謂長者義乎?長之者義乎?」使思夫長之之為義,則知義之非外矣。而告子猶惑焉,謂愛吾弟而不愛秦人之弟,是以我為悅,故曰仁內也;長吾長而亦長楚人之長,是以長為悅,故曰義外也。曾不知所以長之者非在我而何出哉?故孟子復以耆炙諭之。同為炙也,而所以耆之則在我。然則以其在彼之同,而謂者炙之為外,可乎?雖然,長吾之長,義也;長楚人之長,亦義也。長則同,而待吾兄與待楚人固有間矣。其分之殊,豈人之所能為哉?觀告子「義外」之說,固為不知義矣。不知義,則其所謂仁內者,亦烏知仁之所以為仁者哉?彼徒以愛為仁,而不知愛之施有差等,固義之所存也。徒以長為義,而不知所以長之者,固仁之體也。不知仁義而以論性,宜乎莫適其指歸也。

    孟季子問公都子曰:「何以謂義內也?」曰:「行吾敬,故謂之內也。」「鄉人長于伯兄一歲,則誰敬?」曰:「敬兄。」「酌則誰先?」曰:「先酌鄉人。」「所敬在此,所長在彼,果在外,非由內也。」公都子不能答,以告孟子。孟子曰:敬叔父乎?敬弟乎?彼將曰:敬叔父。曰:「弟為尸,則誰敬?彼將曰:敬弟。子曰:惡在其敬叔父也?彼將曰:在位故也。子亦曰:在位故也。」庸敬在兄,斯須之敬在鄉人。季子聞之,曰:「敬叔父則救,敬弟則敬。果在外,非由內也。」公都子曰:「冬日則飲湯,夏日則飲水,然則飲食亦在外也?」

    季子不知性,故于義內之說有疑焉。公都子答以行吾敬,故謂之內,亦未為失也。蓋敬之所施,各有攸當,是乃義也。然公都子未能本于性而論,故聞季子先酌鄉人之論,則無以對之。蓋庸敬于兄,義也;以鄉人長酌而先之,亦義也。可敬雖在彼,而敬之者在我,故孟子以弟為尸為比。夫兄之當敬,鄉人之酌當先,與夫為尸者之當敬,皆其理之素定而不可易者也。然則其為在內也明矣,而季子猶惑焉,蓋以叔父與弟為在外,而不知其義之存于內,內外之本一也。公都子蓋有發于孟子之言,故以冬日飲湯,夏日飲水譬之。蓋冬之飲必湯,夏之飲必水,是乃義也,而豈外乎哉!「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伊川先生曰:「敬立而內直,義形而外方。」義形于外,非在外也。蓋主于敬,而義自此形焉。敬與義,體用一源而已矣。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無善無不善也。或曰: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是故文武興,則民好善;幽厲興,則民好暴。」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堯為君而有象,以瞽瞍為父而有舜,以紂為兄之子且以為君,而有微子啟、王子比干。今曰性善,然則彼皆非與?」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夷,好是懿德。孔子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夷也,故好是懿德。

    道學不明,性命之說莫知所宗,故公都子舉三說以為問。告子無善無不善之說,此以善惡不出于性也。或謂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此以習成為性也。或謂有性善,有性不善,此以氣稟為性者也。性無分于善不善之說,孟子既辨之于前矣。若謂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乎?不知其可以為善者,固性也;而其為不善者,是豈性也哉?文、武興而民好善,人皆秉彝而好懿德,其性則然也。幽、厲興而民好暴,習之所染,有以變移其善心,淪胥以亡,而至此耳。性豈有是哉?若以為有性善,有性不善乎?不知其善者,乃為不失其性,而其不善者,因氣稟而汨于有生之后也。蓋有生而鐘其純粹之最者,亦有偏駁者,亦有偏駁之甚者。其最粹者,固存其本然之常性,不待復而誠,此所謂生知圣人也。若其偏駁者,其為不善,必先就其所偏而發,此固可得而反也。若偏駁之甚,則有于其生也,而察其聲音顏色,而知其必為不善,如叔向之母知叔虎之必滅羊舌氏之類是也。然使其長也,而能力自矯揉,則亦可以反。惟其偏駁之甚,故不復知矯揉,則夫堯為君而有象,瞽瞍為父而有舜,紂為兄之子且以為君而有微子、比干,抑何怪乎?蓋所稟之昏明,在人各異,而其不善者,終非性之本然者也。故孟子謂「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訓「順」,書曰:「弗克若天。」自性之有動者謂之情,順其情,則何莫非善?謂循其性之本然而發見者也。有以亂之,而非順之謂,是則為不善矣。故曰:「非才之罪也。」夫善者,性也;能為善者,才也。人皆可以為堯舜者,以其才則然也。何以知其然?以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也。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所以然,是乃仁、義、禮、智之具乎性者也。性之中有是四者而已,由外鑠,則非天矣。充盡此四者,則為圣人。圣人非能有加也,能盡其才者也。眾人之所固有,亦豈與圣人異乎哉?特弗思耳。又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斯言可謂涵蓄而有味矣。然所謂思、所謂求者,必有其道,此學之不可以不講也。人之相去或倍蓰,或無算者,由能盡與不能盡之異也。「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夫子謂作此詩者為知道,而孟子獨于本文增益四字,而詩意煥然矣。有物必有則者,莫非物也。視聽言動,則有視聽言動之則;喜怒哀樂,則有喜怒哀樂之則,何莫不然?其則蓋天所命也,以其至當而不可過,故謂之則。有太極則有物,故性外無物;有物必有則,故物外無性。斯道也,天下之所共。有所共,由非有我之得私也。彝云者,常也。言本然之常性,人所均有,故好是懿德,以其秉彝故也。而其不知好者,是有以亂其常故也。雖然,惻隱、羞惡、恭敬、是非,其發見者也,以此為仁義禮智之體,則未可,然固仁義禮智之端也。孟子前既以是言發之,故于此言之略也。

    孟子曰:「富歲,子弟多賴。賴,善也。兇歲,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今夫??麥,播種而耰之,其地同,樹之時又同,渤然而生,至于日至之時,皆熟矣。雖有不同,則地有肥磽,雨露之養,人事之不齊也。故凡同類者,舉相似也,何獨至于人而疑之?圣人與我同類者,故龍子曰:不知足而為屨,我知其不為蕢也。屨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口之于味,有同耆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如使口之于味也,其性與人殊,若犬馬之與我不同類也,則天下何耆皆從易牙之于味也?至于味,天下期于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惟耳亦然。至于聲,天下期于師曠,是天下之耳相似也。惟目亦然。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無目者也。故曰: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聲也,有同聽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

    此章大意謂義理素具于人心,眾人與圣人本同然也,而其莫之同者,以眾人失其養故也。故首以富歲、兇歲之子弟為喻。富歲之多賴者,以衣食足而他意不萌也;兇歲之多暴者,以饑寒迫之而不善之念起也。此豈天降才之殊哉?陷溺其心故耳。「陷溺」,言因循淪胥而莫之覺也。以此言之,人心本無不善,因陷溺之故而不齊也。復引??麥以為喻。均是麥也,種之地同,樹之時同,則其生也,其熟也,宜無不齊者矣。而有不同者,則地有肥磽之異,與夫雨露之養、人事之不齊故也。此亦猶人本同類,由不得其養則不相似也。圣人可謂至矣,而亦與我同類者耳。既曰同類,則不應有殊,而其有殊者,可不思其故哉?口之于味,耳之于聲,目之于色,此亦出于性也。故口之耆,耳之聽,目之美,有同者焉。蓋均是人也,則其理不得不同。若犬馬則不得與吾同其理,以其不同類故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易牙非能有加也,能盡夫味之理而已。易牙之所味,即我口之所耆者也,彼先得之耳。以天下之味皆從易牙,則知天下之口無異也。猶圣人之所以為圣人者,以盡人道故也。圣人之所盡者,即吾心之所同然者也,圣人先得之耳。善夫孟子之發明也,曰:「至于心,獨無所同然乎?」夫既曰同然,口耳目皆有同也,何獨心之不然?此所當深思者也。口耳目麗乎氣,故有形者皆得其同,而心則宰之者也,形而上者也。故其所同者,反隔于有形而莫之能通。反躬而去其蔽,則斯見其大同者矣。其所同然者,理也,義也。曰理而又曰義,在心為理,處物為義,謂體用也。理義者,天下之公也,不為堯桀而存亡。圣人之先得者,即眾人之所有者也,而何有所增益哉?理義之所以悅我心者,以理義者固心之所以為心者也,得乎理義則油然而悅矣。以芻豢之悅我口為喻,蓋言適其可,而有不期然而然者也。雖然,人蓋有甘于非理義,而不知理義之為悅者,獨何歟?有以亂之而失其正故也。亦猶口之于味,固同悅乎芻豢,而人亦有所耆。不然者,則非其正故也。

    孟子曰:「牛山之木嘗美矣,以其郊于大國也,斧斤伐之,可以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非無萌蘗之生焉,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見其濯濯也,以為未嘗有材焉,此豈山之性也哉?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則其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復,則其夜氣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材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故茍得其養,無物不長;茍失其養,無物不消。孔子曰: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鄉。惟心之謂與?

    此章言人皆有良心,能存而養之,則生生之體自爾不息。若放而不知存,則日以斲喪矣,故以牛山之木喻之。牛山之木,其美者本然也,斧斤伐之,則不得為美矣。然木之生理,固在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而其萌蘗不容不生。于其生也,又為牛羊牧之,于是有不得其生而常濯濯者矣。其生者,山之性也,而濯濯者,豈山之性哉?蓋生之者寡,而所以害之者則不已故也。亦猶人放其良心,然秉彝亦不容遂殄也。故有時因其休息而善端萌焉。于其方萌而物復亂之,則所傷益多,而其息也益微矣。曰「日夜之所息」者,蓋人雖終日汨汨于物欲,然亦有休息之時也。程子曰:息有二義,訓休息,亦訓生息。息所以生也,如夜氣是已。常人終日汨汨為氣所使,至于夜則氣怠而思慮始息焉。于其興也,未與事接,未萌他慮,則平旦之好惡與人理亦庶幾其相近,此夜氣所積也。自旦而往,其晝之所為,則無非害之者矣。曰梏亡者,謂為血氣所拘役,而亡其公理也。梏之反復遷變而無有窮,則其夜氣之所息能有幾又可得而存乎?夜氣不足以存,則人理幾無,而違禽獸不遠矣,是豈人之情也哉?蓋所謂情者,始亦無有不善也。是故君子察乎此,收其放心,存而不舍,養而不害,人道之所為立也。故曰:「茍得其養,無物不長;茍失其養,無物不消。」天以生為道者也,君子之養之也,勿亡也,勿助長也,而天理不已焉。蓋有所加益于其間,則亦害于天理矣。故其長也,猶木之生焉,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斧斤牛羊莫之害,而其理自遂也。「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鄉。」此又深明夫存養之功不可斯須忘也。心非有存亡出入,因操舍而言也。操則在此,舍則不存焉矣。蓋操之者,乃心之所存也。以其在此,則謂之入可也;以其不存焉,則謂之出可也,而孰知其鄉乎?心雖無形可見,然既曰心,則其體蓋昭昭矣。學者要當于操舍之際深體之。

    孟子曰:「無或乎王之不智也,雖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吾見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如有萌焉何哉?今夫奕之為數,小數也,不專心致志則不得也。」奕秋,通國之善奕者也。使奕秋誨二人奕,其一人專心致志,惟奕秋之為聽;一人雖聽之,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雖與之俱學,弗若之矣。為是其智弗若與?曰:非然也。

    物固有生之理,然不養而害,則雖易生之物亦不能以生,是則物未有不待養而能生者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則養之也微,而害之者深矣,則其生理烏得而遂哉?孟子告齊王,未嘗不引之以當道,王豈無秉彝之心乎?則其端倪亦有時而萌動矣。而孟子見之之時寡,他人朝夕在旁,利欲以汨之,諂諛以驕之,順其意而逢其惡,所以害之者何可勝既?吾如有萌芽何哉,言雖有如萌芽之發,亦即摧折而無以自達,無足怪矣。故又以奕秋為喻。蓋心不容有二事,雖奕為小技,專心致志者則得之,茍方奕而他思,則莫之得也。是二人者,豈知之相遠哉?專與不專故耳。而況于欲治其身而不專心致志,其可哉?是以古之明君,懼一暴十寒之為害也,則博求賢才,置諸左右,朝夕與處而遠佞人,所以養德也。豈獨人君為然?一暴十寒之病,為士者其可一日而不念乎?然其要則在于專心致志而已。專心致志,學之大方,居敬之道也。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

    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二者不可得兼言,權其輕重而取舍之也。夫樂生而惡死,人之常情,賢者亦豈與人異哉?而有至于舍生而取義者,非真知義之重于生,其能然乎?其舍生而取義,由饑之食,渴之飲,亦為其所當然者而已。故曰:「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所欲,謂禮義;所惡,謂非禮義也。欲惡若是,乃為得夫性之正矣。若但知樂生惡死而已,則凡可以求生、可以辟患者,無所不為,天理滅而流入于禽獸之歸,何擇焉?故由此可以生,由此可以辟患,而賢者莫之顧者,以其欲惡有在焉故也。是心豈獨賢者有之,而眾人無之乎?賢者能不喪其所有而已。何以知眾人之本有乎?簞食豆羹,得與不得,則有死生之分。然呼爾而與之,則行道之人有所不受;蹴爾而與之,則雖乞人有所不屑,此其羞惡之端在者也。其所以然者,蓋人之困窮,其欲未肆,故其端尚在。至于為萬鍾所動,則有不復顧者矣。曰「萬鍾于我何加焉」,人能深味斯言而得其旨,則亦可見外物之無足慕矣。「萬鍾于我何加」,而人之所以不辨禮義而受之者,則亦有為而然耳。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其他有所不顧也。此三者一舉其端,其他可類推耳。向也簞食豆羹,不得則死,而與之非其道,則有所不受;今也萬鍾之多,乃不辨禮義之當否而受之。萬鍾之不受,未至于死也。均是人也,何向者一死之不恤,而今者冒昧若此歟?蓋欲有以蔽之,而羞惡之端陷溺而莫之萌也。故曰:此之謂「失其本心」。嗟乎!舉世憧憧,以欲為事,于得失之際,蓋不能以自擇也,而況于死生乎?是故君子遏人欲而存天理,其于斯世何所求哉?惟禮義之是安耳。故窮達死生,舉不足以二其心,而人道立矣。

    孟子曰:「仁,人心也;義,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

    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所以謂「仁,人心」者,天理之存乎人也;「義,人路」者,天下之所共由也。仁義立而人道備矣。「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則人亦何以異于庶物乎?是可哀也。雖然,舍其路而弗由者,以放其心而不知求故也。是以學問之道,以求放心為主。人之愛其雞犬,于其放也,則知求之,至于心獨不知求,可謂昧夫輕重之分矣。然心豈遠人哉?知其放而求之,則在是矣。所謂放者,其幾間不容息,故君子造次克念,戰兢自持,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所以收其放而存之也。存之久,則天理寖明,是心之體將周流而無所蔽矣。以堯、舜、禹相授受之際,獨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心豈有二乎哉?放之,則人心之危無有極也;知其放而求之,則道心之微豈外是哉?故貴于精一之而已。學者可不深思而默體乎?

    孟子曰:「今有無名之指屈而不信。」無名指,手之第四指也。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則不遠秦楚之路,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則知惡之;心不若人,則不知惡,此之謂不知類也。

    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無名之指屈而不信,則求信之;拱把之桐梓,欲其生,則必養之。此皆事理之易見者。孟子于其易見者,舉以示之,使之以類而思之,則知夫切于吾身,蓋有甚于此而不之察也。曰「有放心而不知求」,曰「心不若人則不知惡」,曰「豈愛身不若桐梓哉?」所以示人也至矣。夫人與圣人同類,則其心亦同然耳。有不同焉者,有以陷溺之故也。以類而思,則比之指不若人,何啻于相千萬邪?而反不知惡,故謂之不知類也。人惟不知類,故冥行而不自覺。使其知類而推之,則晨夕之間,其悚然而作者,豈獨此哉?雖然,知惡之,則必求所以免于惡,蓋有須臾不敢遑寧者矣。此古之君子所以學如不及,猶恐失之也。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拱把,合兩手曰拱,一手握之曰把。人茍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至于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豈愛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愛其身,必思所以養之。然所以養之者,則有道矣。古之人,理義以養其心,以至于動作起居、聲音容色之間,莫不有養之之法焉,所以尊德性而道問學,以成其身也。于桐梓而知所以養,則自拱把至于合抱,可以馴致也。于身而知所以養,則為賢為圣,亦循循可進耳。曰「弗思甚也」,蓋思之則知身之為貴,而不可以失其養也。弗思,則待其身曾一草一木之不若,滔滔皆是矣。孟子此篇,大抵多言存養之功,學者尤宜深體也。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愛。兼所愛,則兼所養也。無尺寸之膚不愛焉,則無尺寸之膚不養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體有貴賤,有小大。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今有場師,舍其梧槚,養其??棘,則為賤場師焉。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則為狼疾人也。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為其養小以失大也。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

    人有是身,則知其皆在所愛。愛之則知其皆在所養,而無尺寸之膚不及也。然人知其口腹之養而已,而莫知其所受于天,蓋有所甚重于此者,可不知所以養之乎?故曰:「所以考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言欲考察善不善之分,則在吾身所取者何如耳。所取有二端焉,體有貴賤,有小大是也。以小害大,以賤害貴,則是養其小者,所謂不善也。不以小害大,不以賤害貴,則是養其大者,所謂善也。何以為大且貴?人心是已。小且賤,則血氣是已。血氣亦稟于天,非可賤也,而心則為宰之者也。不得其宰,則倍天遁情,流為一物,斯為可賤矣。人惟不知天理之存,故憧憧然獨以養其口腹為事。自農、工、商、賈之競乎利,以至于公、卿、大夫、士之競乎祿仕,是皆然也。良心日喪,人道幾乎息而不自知,此豈不類于場師之舍梧槚而從事于??棘,治疾者養一指而失其肩背者歟?雖然,人饑渴而飲食,是亦理也,初何罪焉?然飲食之人,人所為賤之者,為其但知有口腹之養,而失其大者耳。如使飲食之人而不失其大者,則口腹豈但為養其尺寸之膚哉?固亦理義之所存也。故失其大者,則役于血氣而為人欲先立乎其大者,則本諸天命而皆至理。人欲流,則口腹之須何有窮極?此人之所以為禽獸不遠者也。天理明,則一飲一食之間,亦莫不有則焉,此人之所以成身而通乎天地者也。然則可不謹其源哉?

    公都子問曰:「鈞是人也,或為大人,或為小人,何也?」孟子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

    從其大體,心之官也;從其小體,耳目之官也。「官」云者,主守之謂。蓋耳目為之主,則不思而蔽于物矣。耳目,物也。以物而交于物,則為其引取固宜。若心為之主,則能思矣,思而得之,而物不能奪也。所謂思而得之者,亦豈外取之乎?乃天之所以與我,是天理之存于人心者也,人皆有之。不思故不得,思則得矣。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矣。言心為之主,則耳目不能以移,有以宰之故也。故君子之動以理,小人之動以物。動以理者,心得其宰,而物隨之;動以物者,心放而欲流,其何有極也?然所謂思者,非泛而無統也。泛而無統,則思之亂也,不得謂心之官矣。事事物物皆有所以然,其所以然者,天之理也。思其所以然,而循天理之所無事,則雖日與事物接,而心體無乎不在也,斯則為大人矣。此所謂大人者,非必為已至于充實輝光之地者也。蓋對小人而言,謂得其大者也。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終亦必亡而已矣。

    天爵,謂天之所貴也。仁義,又言忠信者,在己為忠,與人為信。忠信者,只是誠實此二者也。既曰仁義忠信,而又曰樂善不倦。樂善不倦,好懿德之常性也。惟樂善不倦,則于仁義忠信,斯源源而進矣。古之人修其天爵而已,非有所為而為之耳。人爵從之者,言其理則然也。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夫有一毫要人爵之心,則有害于天爵。其修之也,亦慕其名而為其事耳。及遂其欲,則并與其所假者而棄之,可謂惑之甚者。又曰:「終亦必亡而已矣。」言既萌要利之心,則其所為終亦必亡,勢則然也。嗟乎!古之士修身于下,無一毫求于其君之心,而人君求賢于上,每懷不及之意,上下皆循乎天理,是以人才眾多而天下治。逮德之衰,在下者假名而要利,在上者徇名而忘實,而人才始壞矣。降及后世,則不復以仁義忠信取士,而乃求之于文藝之間。自孩提之童,則使之懷利心而習為文辭,并與其假者而不務矣。則人才何怪其難得,而治功何怪其難成乎?可勝嘆哉!

    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貴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詩云:「既醉以酒,既飽以德。」言飽乎仁義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令聞廣譽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繡也。人皆有欲貴之心,言人莫不欲貴其身也。而不知在己有至貴者焉,德性之謂也。一人之性,萬善備焉,不其貴乎?善乎孟子之言曰:「人人有貴于己者,弗思耳。」惟夫弗思,故雖素有之,而莫之能有也。若真知有貴于己者,則見外誘之不足慕矣。惟夫不知也,是以慕于外而求于人。故曰:「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人之所貴云者,言資于人而貴者也。良貴云者,言己素有之善也。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其所貴者資于人,則能貴之者亦能賤之矣。良貴在我,得于天者也,人何預焉?得于天者公理,而資于人者私欲也。故飽乎仁義,而不愿膏粱之飫;聞譽施于身,而不愿文繡之加,為其在我者,而不愿乎外也。雖然,令聞廣譽,君子非有欲之之心也,飽乎仁義,則令聞廣譽自加焉,猶言為善有令名,其理之固然者也。

    孟子曰:「仁之勝不仁也,猶水勝火。今之為仁者,猶以一杯水救一車薪之火也,不熄,則謂之水不勝火,此又與于不仁之甚者也,亦終必亡而已矣。」此為有志于仁而未力者言也。仁與不仁,特系乎操舍之間,而天理人欲分焉。天理存則人欲消,固不兩立也,故以水勝火喻之。然用力于仁,貴于久而勿舍,若一暴而十寒,倏得而復失,則暫存之天理,豈能勝無窮之人欲哉?是猶以杯水救車薪之火也,救之不得,而遂以為仁不可以勝不仁,而不加勉焉,是則同于不仁之甚者,其淪胥以亡也必矣。學者觀于此,其可斯須而不存是心乎?天理寖明,則人欲寖消矣。及其至也,人欲消盡,純是天理,以水勝火,不其然乎?

    孟子曰:「五谷者,種之美者也。茍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

    此章勉學者為仁貴于有成也。五谷不熟,不如荑稗,言雖種之美,茍為不熟,亦無益也。仁者,人之所以為人也。然為之而不至,則未可謂成人。況于乍明乍暗,若存若亡,無篤厚悠久之功,則終亦必亡而已矣。熟之奈何?其亦猶善種者乎?勿舍也,亦勿助之長也,深耕易耨而已,而不志于獲也。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濡,禾易長,畝苖而秀,秀而實,蓋有不期然而然者。為仁之方,論語一書,所以示后世者至矣。致知力行,久而不息,則存乎其人焉。其淺深次第,亦自知而已矣。要之,未至于顏子之地,皆未可語夫熟也。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至于彀;學者亦必志于彀。大匠誨人,必以規矩;學者亦必以規矩。」

    彀者,弩張向的處也。射者,期于中鵠也。然羿之教人使志于彀,鵠在彼而彀在此,心存乎此,雖不中,不遠矣。學者,學之為圣賢也。圣賢曷為而可至哉?求之吾身而已。求之吾身,其則蓋不遠。心之所同然者,人所固有也。學者亦存此而已。存乎此,則圣賢之門墻可漸而入也。規矩所以為方員也。大匠誨人,使之用規矩而已。至于巧,則非大匠之所能誨,存乎其人焉。然巧固不外乎規矩也。學者之于道,其為有漸,其進有序,自灑埽應對至于禮儀之三百,威儀之三千,猶木之有規矩也,亦循乎此而已。至于形而上之事,則在其人所得何如。形而上者,固不外乎灑埽應對之間也。舍是以求道,是猶舍規矩以求巧也。此章所舉二端,教人者與受教于人者,皆不可以不知。

    告子下

    任人有問屋廬子曰:「禮與食孰重?」曰:「禮重。」「色與禮孰重?」曰:「禮重。」曰:「以禮食則饑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親迎則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屋廬子不能對,明日之鄒,以告孟子。孟子曰:「于答是也。于,音烏,嘆辭。何有?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樓。岑樓,山之銳嶺者。金重于羽者,豈謂一鉤金與一輿羽之謂哉?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應之曰:「??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戾也。不??則不得食,則將??之乎?逾東家墻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摟,牽也。之乎?」食、色雖出于性,而其流則以害性。茍無禮以止之,則將何所極哉?禮之重于食色,固不待較而明矣。惟夫汨于人欲,而昧夫天性,于是始有禮與食色孰重之疑矣。孟子謂「不揣其本而齊其末」者,蓋凡天下之理,其本一定,有不可易者。若舍本而齊末,則失其理矣。累方寸之木而高于岑樓,遂謂木高于山;積一輿之羽而重于鉤金,遂謂羽重于金。而山之為高,金之為重,其理終不可易也。今任人舉食色之重者,以蔽禮之輕者,何以異乎此?故孟子因其說而正之,謂「以禮則不得食,則??兄之臂而得食,亦將為之乎?謂親迎則不得妻,則逾墻而得妻,亦將為之乎?」以此而權之,則可見禮之為重,而食色之為輕,其理之所在,為不可易矣。所謂揣其本而齊其末者也。而或者乃謂孟子之說,與孔子「食可去,信不可去」之意異,又謂如孟子之說,將使天下之人棄禮而不顧,是殆未之思也。蓋子貢善問,欲以探其理之至極,則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又曰:「于斯二者何先?」故圣人明信為本以示之。若任人蓋徇乎人欲者,其問也,意固以食色為重。若但告之以寧不食而死,必以禮食也;寧不娶妻,必親迎也,則理不盡而意有窒,非啟告之之道也。故孟子獨循其本而告之,使之反其本而知理之不可易者,則其說將自窮。與孔子謂食可去,而信不可去之意,蓋無殊也。或者未之思邪?

    曹交問曰:「人皆可以為堯舜,有諸?」孟子曰:「然。」「交聞文王十尺,湯九尺。今交九尺四寸以長,食粟而已,如何則可?」曰:「奚有于是?亦為之而已矣。」有人于此,力不能勝一匹雛,則為無力人矣。今曰舉百鈞,則為有力人矣。然則舉烏獲之任,是亦為烏獲而已矣。夫人豈以不勝為患哉?弗為耳。徐行后長者謂之弟,疾行先長者謂之不弟。夫徐行者,豈人所不能哉?所不為也。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子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行,是堯而已矣。子服桀之服,誦桀之言,行桀之行,是桀而已矣。曰:「交得見于鄒君,可以假館,愿留而受業于門。」曰:「夫道若大路然,豈難知哉?人病不求耳。子歸而求之,有余師。」

    曹交問「人皆可以為堯、舜」。蓋亦習聞孟子有此說而疑之也。孟子引而進之,反復明備,所謂誨人不倦者與?曰:「奚有于是?亦為之而已矣。」蓋人皆有是性,故皆可以為堯舜。而其所以異者,則其不為之故耳。力不能勝一匹雛,則為無力人;能舉百鈞,則為有力人;能舉烏獲之任,則是亦烏獲。此言人能為堯舜之事,則亦是堯舜而已。又曰:「人豈以弗勝為患哉?弗為耳。」言人皆可以為堯舜,非其力不勝也,特不為耳。故以疾行、徐行明之。蓋徐行后長者,是乃天理之當然;若疾行先長者,則為不循乎其理矣。夫徐行者,豈人所不能哉?以其不為而已。以是而思,則凡天理之存乎人者,初何遠哉?特舍之而不為,猶不肯徐行者耳。推徐行不敢先之心,是乃孝弟之端也。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孝弟足以盡堯舜之道。蓋人性之德,莫大于仁義。仁莫先于愛親,義莫先于從兄,此孝弟之所由立也。盡得孝弟,則仁義亦無不盡。是則堯舜之道,豈不可一言蔽之乎?人孰無是心哉?顧體而充之何如耳。夫服其服,誦其言,行其行,則將與其人無以異矣。善惡皆然,然則可不勉于為善乎?交于此有受業之意,而欲假館于鄒君,則交也猶汨沒于勢利之中,而非誠篤求道者,故使之「歸而求之」。道者,天下之公,人所共由,初不遠于人,謂之為難,不可也,故曰:「豈難知哉?」而謂之為易,亦不可也,故曰:「人病不求耳。」然求之則有道矣,故曰:「歸而求之,有余師。」謂誠能歸而求之,則其為師也,抑有余矣。蓋道無乎不在,貴于求而自得之而已。辭意反復抑揚,學者所宜深味也。

    公孫丑問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詩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曰:「固哉,高叟之為詩也。有人于此,越人關弓而射之,則已談笑而道之,無他,疏之也;其兄關弓而射之,則己垂涕泣而道之,無他,戚之也。小弁之怨,親親也。親親,仁也。固矣夫,高叟之為詩也!」曰:「凱風何以不怨?」曰:「凱風,親之過小者也;小弁,親之過大者也。親之過大而不怨,是愈疏也;親之過小而怨,是不可磯也。」磯,激也,謂不可少有激發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磯,亦不孝也。孔子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

    傳曰:「仁人不過乎物,孝子不過乎物。」物者,實然之理也,不以此心事其親者,不得為孝子。小弁之作,本于幽王惑褒姒而黜申后,于是廢太子宜臼。太子之傅作是詩,述太子之意云耳。家國之念深,故其憂苦;父子之情切,故其辭哀。曰:「何辜于天,我罪伊何?」此與大舜號泣于旻天同意。故曰:「小弁之怨,親親也。親親,仁也。」其怨慕乃所以為親親。親親,仁之道也,故引關弓之疏戚為喻,以見其為親親者焉。若夫凱風之作,則以母氏不安于室而已,七子引罪自責,以為使母之不安則已之。故其曰:「母氏圣善,我無令人。」又曰:「有子七人,母氏勞苦。」又曰:「有子七人,莫慰母心。」辭氣不迫,蓋與小弁異也。其事異,故其情異;其情異,故其辭異。當小弁之事,而怨慕不形,則其漠然而不知者也;當凱風之事,而遽形于怨,則是激于情而莫遏也。此則皆為失親親之義,而賊夫仁矣。故曰:「親之過大而不怨,是愈疏也;親之過小而怨,是不可磯也。」而皆以不孝斷之,蓋皆為過乎物,非所以事乎親者也。于是舉舜之孝以為法焉。舜以此事親者也,終身安乎天理,而無一毫之間人樂之。好色富貴皆不足以解憂,惟親之慕而已。曰「五十而慕」,以見其至誠不息,終身于此,此萬世之準的也。高子徒見小弁之怨,遂以為小人之詩,不即其事而體其親親之心,亦可謂固矣。雖然,怨一也。由小弁之所存,則為天理;由高子之所見,則為人欲,不可以不察也。詩三百篇,夫子所取,以其本于情性之正而已,所謂「思無邪」也。學者讀詩,平心易氣,誦詠反復,則將有所興起焉。不然,幾何其不為高叟之固也。宋牼將之楚,孟子遇于石丘,曰:「先生將何之?」曰:「吾聞秦、楚搆兵,我將見楚王說而罷之。楚王不悅,我將見秦王說而罷之。二王我將有所遇焉。」曰:「軻也請無問其祥,愿聞其指,說之將何如?」曰:「我將言其不利也。」曰:「先生之志則大矣,先生之號則不可。先生以利說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悅于利,以罷三軍之師,是三軍之士樂罷而悅于利也。」為人臣者懷利以事其君,為人子者懷利以事其父,為人弟者懷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終去仁義,懷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先生以仁義說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悅于仁義,而罷三軍之師,是三軍之士樂罷而悅于仁義也。為人臣者懷仁義以事其君,為人子者懷仁義以事其父,為人弟者懷仁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懷仁義以相接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何必曰利?

    宋牼欲說秦、楚之君,使之罷兵,而孟子以為志則大矣,而號則不可,其故何哉?蓋事一也,而情有異,則所感與其所應皆不同。是以古之謀國者,以理義不以利害,此天理人欲之所以分,而治忽之所由系,蓋不可不謹于其源也。夫說二君而使之罷兵,非不善也,然由宋牼之說而說之以利,使其能從,亦利心耳。罷兵雖息一時之爭,而徇利實傷萬世之彝。自眾人論之,惟欲其說之行,而不睹其害于后;在君子則寧說之不行,不忍失正理而啟禍源也。故使二君悅于利而聽從,則三軍之士樂罷而悅于利,以至于觀聽之間,亦莫不動焉。上下憧憧,徒知利之為利,則凡私己自便者,無不為也。人欲肆行,君臣父子兄弟之大倫,亦且不暇恤矣,則豈非危亡之道乎?由孟子之說,而說以仁義,使二君幸而聽,則是其心復于正道,三軍之士樂罷而悅于仁義,則皆知仁義為重,將于君臣父子兄弟之際,無非以是心相與,人心正而治道興矣。三代之所以王者,用此道也。然則其說則一,而所以說者異,毫厘之間,霄壤之分,可不謹哉?學者有見乎此,則知五伯之在春秋,為功之首,而罪之魁也;又知曾西之所以卑管、晏而尊子路也,則庶乎知入德之門矣。

    孟子居鄒,季任為任處守,以幣交,受之而不報。處于平陸,儲子為相,以幣交,受之而不報。他日,由鄒之任,見季子;由平陸之齊,不見儲子。屋廬子喜曰:「連得間矣。」問曰:「夫子之任見季子,之齊不見儲子,為其為相與?」曰:「非也。書曰:享多儀,儀不及物曰不享。惟不役志于享。為其不成享也。」屋廬子悅。或問之,屋廬子曰:「季子不得之鄒,儲子得之平陸。」

    孟子居鄒與處平陸時,季任、儲子皆以幣交。在于近境,與居其國中,致幣以交,禮之常也。故不得而不受其幣,受其幣則當報之。然孟子之任,則見季子,之齊則不見儲子。故屋廬子疑之,以為有間而可問也。曰:「為其為相與?」是屋廬子以世俗之見度賢者之心也。孟子以洛誥之語告之。洛誥之意,謂所貴乎享者,為其多儀也,物所以達其意耳。若徒具其物,而儀不及焉,則不得為享。蓋享以儀為貴,而不惟物之徇,古之人不役志于享故也。孟子釋之曰:「為其不成享也。」屋廬子于此始得孟子之意。蓋季任為任處守,守其國而不得越境遣幣以交,儀及物矣。若儲子相齊,平陸在其境中,則固可得而親造也,而亦遣幣焉,是儀不及物也。或見或不見,皆循乎理之所當然耳。然就世俗之見論之,既受其幣,及之齊而不見之,則無使彼不慊于心乎?在君子則伸公義而絕私情,行吾典章而已,遑恤其他哉?使儲子疑夫不見之意,反己而深思,庶乎亦有得于義矣。

    淳于髡曰:「先名實者,為人也;后名實者,自為也。夫子在三卿之中,名實未加于上下而去之,仁者固如此乎?」孟子曰:「居下位,不以賢事不肖者,伯夷也;五就湯,五就桀者,伊尹也;不惡污君,不辭小官者,柳下惠也。三子者不同道,其趨一也。一者何也?曰:仁也。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曰:「魯繆公之時,公儀子為政,子柳、子思為臣,魯之削也滋甚。若是乎,賢者之無益于國也。」曰:「虞不用百里奚而亡,秦繆公用之而霸。不用賢則亡,削何可得與?」曰:「昔者王豹處于淇,而河西善謳,緜駒處于高唐,而齊右善歌,華周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而變國俗。有諸內必形諸外,為其事而無其功者,髡未嘗睹之也。是故無賢者也,有則髡必識之。」曰:「孔子為魯司寇,不用,從而祭,燔肉不至,不稅冕而行。不知者以為為肉也,其知者以為為無禮也。乃孔子則欲以微罪行,不欲為茍去。君子之所為,眾人固不識也。」

    淳于髡以孟子為卿于齊,未久而遽去,疑其為自為,而非仁者之所為。蓋髡徒知以為人為仁,而不知仁之理存乎性者也。故伯夷之不以賢事不肖,伊尹之五就,柳下惠之不惡不辭,而皆為趨于仁,以其皆本于天理之正故爾。若徇夫為人之名以為仁,而咈其性之理,則所謂愛之本先亡,而其所以為愛者,特其情之流而已,豈不反害于仁乎?髡又以賢者為無益于人之國,孟子以不用賢則亡告之,而髡又以有諸內必形諸外為言。大抵髡之意皆徇乎外,以事切為重,而不知理義之所存故也。孟子告之以君子之所為,未易識也。孔子不稅冕之事,不知者固不足言,而其知者不過以為為無禮,是亦不為知孔子也。若夫孔子之意,則以兆足以行而不行而去之,又惡夫茍去而無節也,故因燔肉之不至,以微罪行焉,安乎天理,而人之知與不知,圣人所不與也。雖然,孔子之去魯,非孟子發明于此,則后世固亦未知也。然則圣賢之所為,載于方冊而莫知其故者,固多矣。考跡以觀用者,其可習于所聞,而不深原其故乎?

    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也。天子適諸侯曰巡狩,諸侯朝于天子曰述職。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養老尊賢,俊杰在位,則有慶。慶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蕪,遺老失賢,掊克在位,則有讓。一不朝則貶其爵,再不朝則削其地,三不朝則六師移之。是故天子討而不伐,諸侯伐而不討。五霸者,摟諸侯以伐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五霸,桓公為盛。葵丘之會諸侯,束牲載書而不歃血。初命曰,誅不孝。不孝者共。舉兵以誅之也。無易樹子。已立世子,不得擅易。無以妾為妻。再命曰,尊賢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無忘賓旅。賓客羈旅,勿忘忽也。四命曰,士無世官,官事無攝。無曠官也。取士必得。必得賢也。無專殺大夫。不得以私怒行誅戮也。五命曰,無曲防,無敢違王法,而以己曲意設防禁也。無遏糴,無有封而不告。無以私恩擅有所賞,而不告盟主也。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歸于好。今之諸侯,皆犯此五禁,故曰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長君之惡其罪小,逢君之惡其罪大。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惡,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也。

    此章述三王之事,以見五霸之罪;又述五霸之事,以見當時諸侯之罪。三王盛時,天子有巡狩之制,諸侯有朝王之禮,而又有省耕省斂之常焉。天子之巡狩,入諸國之境,首察其土地田野,遂詢其老者與其賢者,考其在位者而賞罰之。蓋為國之道,莫先于農桑,莫要于人才也。諸侯至于貶爵削地而不悛,則天子聲其罪,以六師臨之,所謂「討而不伐」。諸侯之君,各率其賦,從天子之討而致伐焉,所謂「伐而不討」。未有諸侯得專其討者也。五霸徇利而棄義,不稟王命,擅率諸侯以伐人之國,雖使有成功,而廢制紊紀,啟禍兆亂,故以為三王之罪人也。舉五霸之盛,無若齊桓葵丘之五禁,蓋亦假仁義而言者。而孟子之時,諸侯雖此五禁,亦皆犯之,故以為五霸之罪人也。「長君之惡」,謂君有惡,從而順承以長之。「逢君之惡」,謂逆探其君之意而成之。長君之惡,固為罪矣,而逢君之惡者,其詭秘奸譎為甚,而戕賊蠹害為深。蓋人君萌不善之念,其始必有所未安于心,未敢以遽達也,己則迎而安之,安之則其發之也必果。君以為己之意未形于事,而彼能先之,則其愛之也必篤。故長其惡于外者,其罪易見,而逢其惡于中者,其慝難知。易見者,其害猶淺,而難知者,其蠹為不可言也。自古奸臣之得君,未有不自于逆探其君之意,以成其惡,故君臣之相愛不可解,卒至于俱糜而后已。易曰:「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此之謂也。「逢君之惡」云者,可謂極小人之情狀矣。雖然,有五霸為三王之罪人,則有諸侯為五霸之罪人矣;有諸侯為五霸之罪人,則有大夫為諸侯之罪人矣。何者?理固爾也。有明君者出,本于三王之法以制治,則拔本塞源,不得罪于天下矣。

    魯欲使慎子為將軍。孟子曰:「不教民而用之,謂之殃民。殃民者,不容于堯舜之世。一戰勝齊,遂有南陽,然且不可。」慎子勃然不悅曰:「此則滑厘所不識也。」曰:「吾明告子:天子之地方千里,不千里,不足以待諸侯。諸侯之地方百里,不百里,不足以守宗廟之典籍。周公之封于魯,為方百里也。地非不足,而儉于百里。太公之封于齊也,亦為方百里也。地非不足也,而儉于百里。今魯方百里者五,子以為有王者作,則魯在所損乎?在所益乎?徒取諸彼以與此,然且仁者不為,況于殺人以求之乎?」君子之事君也,務引其君以當道,志于仁而已。

    所謂不教民者,不教之以三綱五典之義,而驅于戰爭,用之以無道也。一戰勝齊,遂有南陽,在當時可謂雋功矣。然其為徇利忘義以殘民,則一耳。故孟子以為不可,而慎子莫之識,則又明以告之。夫王者制國,諸侯各受分地,不得相逾越也。周公、太公可謂勛德之盛矣,而封國亦不過百里,制則然也。戰國之時,互相陵奪,魯之地至于方百里者五,是肆貪欲而隳王度。使明王作興,其厘而正之必矣。取彼與此,使無傷害,仁者猶且不為,以其非所當得故也,況于殘殺人民而求廣土地者乎?君子之事君也,務引其君以當道,志于仁而已。當道,謂志于仁也。志于仁者,存不忍人之心也。存不忍人之心,則其忍為當時諸侯之所為乎?然而引君以當道,古之人所以盡其心于事君之際者,其志蓋深矣。程子所謂「至誠以感動之,盡力以維持之,明義理以致其知,杜蔽惑以誠其意」者,其引之以當道之方歟?

    孟子曰:「今之事君者曰:我能為君辟土地,充府庫。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君不鄉道,不志于仁,而求富之,是富桀也。我能為君約與國,戰必克。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君不鄉道,不志于仁,而求為之強戰,是輔桀也。由今之道,無變今之俗,雖與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

    此章大抵與前章意同。戰國之臣所以事君者,徒以能富國強兵為忠,而其君亦固以此為臣之忠于我也。而孟子以為民賊,何哉?蓋君不鄉道,不志于仁,而但為之為富強之計,則君益以驕肆,而民益以憔悴,是上成君之惡,而下絕民之命也。當時諸侯乃以民賊為良臣,豈不痛哉?孟子之言曰:「為今之道,無變今之俗,雖與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此圣賢拔本塞源之意。今之道,功利之道也;今之俗,功利之俗也。由是道而不變其俗,本源既差,縱使其間節目之善,亦終無以相遠也。故必以不由其道為先。不由其道,則由仁義之道矣。由仁義之道,變而為仁義之俗,然后名正言順,而事可成也。所謂不能一朝居者,功利既勝,人紀隳喪,雖得天下,何以維持主守之乎?故功愈就而害愈深,利愈大而禍愈速。富國強兵之說,至于秦可謂獲其利矣。然自始皇初并天下,固已在絕滅之中,人心內離,豈復為秦之臣也哉?孟子謂「雖與天下,不能一朝居」者,寧不信乎?知此義,而后可以謀人之國矣。

    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萬室之國,一人陶,則可乎?」曰:「不可,器不足用也。」曰:「夫貉,五谷不生,惟黍生之。無城郭、宮室、宗廟、祭祀之禮,無諸侯幣帛饔飧,無百官有司,故二十取一而足也。今居中國,去人倫,無君子,如之何其可也?陶以寡且不可以為國,況無君子乎?欲輕之于堯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堯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

    先王什一之法,蓋天理之安,人情之至,所以為萬世亡弊者也。夫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君子勞心以治其民,而野人勞力以共其公上,是理之當然也。然取之過于多,則是厲民以自養,民日有不贍之憂,而疾惡怨畔之心所從生,固不可也。若取之過于寡,則夫城郭宮室、宗廟祭祀之所須,諸侯幣帛饔飧之所出,百官有司之所仰給,凡所以為國者,何自而資?是則禮樂盡廢,上下混殽,而亦亂之道矣。故先王于此,本天理,酌人情而為之中制,定之以什一,使民養公田以共其上。故上有以為國,而下有以為養,取與有序,文質適宜,君子野人之分明,而三綱五常之教興,此三代之所以治也。過乎此與不及乎此,則皆私意之所為而已,其有不弊者乎?故白圭欲二十而取一,孟子以「萬室之邑一人陶」為喻,而以為貉之道也。貉之所可以然者,以其夷狄之國,凡為國者之所當有,皆蕩然無之,故二十取一而足則可,豈中國而可效貉之為乎?夫中國之所以為中國者,以其有人倫之常,君子之道也。今欲為貉之為,則其勢必至于去人倫、無君子而后可,是以夏而變于夷也,豈不悖哉?又曰:「欲輕之于堯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堯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夫堯舜之道,非堯舜之所自為也,天之理而已。有所重輕乎其間,則私意之所加矣。其曰大貉小貉,大桀小桀,猶言是亦貉與桀而已矣。嗚呼!后之為治者,察乎重輕之弊,而稽古法制,庶乎得中道而止矣。

    白圭曰:「丹之治水也愈于禹。」孟子曰:「子過矣。禹之治水,水之道也。是故禹以四海為壑,今吾子以鄰國為壑。水逆行謂之洚水。洚水者,洪水也,仁人之所惡也。吾子過矣。」事事物物皆有其道,是天之所為也。循其道,則各止其所,而無不治者。一以私意加之,則始紛然而亂矣。夫順下者,水之道也。禹之治水,未嘗用己私智也,因水之所以為水者耳。故以四海為壑,順其性而納之。今白圭欲免其國之害,而以鄰國為壑,天理私意之廣狹如此。水而逆行,則為人害。仁人之所惡者,以其不順理而為害故也。

    孟子曰:「君子不亮,惡乎執?」經書皆以亮訓信,然信可包亮,亮有執持之意。夫大而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間,微而至于灑埽、應對、獻酬、交際之末,茍不惟亮之執,則終日冥行,無非妄而已矣。故言而不亮,則為妄言;行而不亮,則為妄行。亮則有是事,有是物;妄則無是事,無是物也。然則君子其可斯須不執于此乎?執之為言,主守之意。雖然,「亮」與「諒」同,而孔子謂「君子貞而不諒」,何也?孔子之言「貞」,諒在其中者也。對貞而言,則其專于諒者,未必貞也。未必貞者,以己之私意為諒,而非諒之正也。孟子之言「亮」,亮之正也,如孔子所謂友諒者是已。

    魯欲使樂正子為政。孟子曰:「吾聞之,喜而不寐。」公孫丑曰:「樂正子強乎?」曰:「否。」「有智慮乎?」曰:「否。」「多聞識乎?」曰:「否。」「然則奚為喜而不寐?」曰:「其為人也好善。」「好善足乎?」曰:「好善優于天下,而況魯國乎?夫茍好善,則四海之內皆將輕千里而來告之以善。夫茍不好善,則人將曰:????,予既已知之矣。????之聲音顏色,距人于千里之外。士止于千里之外,則讒諂面諛之人至矣。與讒諂面諛之人居,國欲治,可得乎?」

    孟子聞魯欲使樂正子為政,而喜不寐。圣賢之心,其天地生物之心與?當時之人,惟知強者、有智慮者、多聞識者為可用,而孟子所取于樂正子,乃在于好善耳。蓋孟子之論人,論其本;而當時之求才,求于末而已。故曰「好善優于天下」,言其于天下亦優為之也。好之為言,誠篤乎此也。此非克其私者不能。能克其私則中虛,虛則能來天下之善。天下之善歸之,其于為天下也何有?蓋善者,天下之公也。茍自以為是,則專己而絕天下之公理,其蔽孰甚焉?故無好善之誠心,則必????然以為己既知之。人知其若是,則莫肯進,是其聲音顏色逆距人于千里之外也。士止于千里之外,則惟讒諂面諛之人至。與讒諂面諛之人居,則志氣日以驕肆,禍至而不自知矣。原其始,起于予既已知之之意萌于中而已。然則可不畏乎?使斯人而雖強也,有智慮也,多聞識也,而一己之智識,其與幾何?終亦必亡而已矣。秦穆之誓曰:「如有一介臣,斷斷猗,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孫黎民。」信斯言也。然則亦異乎后世之論人才者矣。

    陳子曰:「古之君子何如則仕?」孟子曰:「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有禮,言將行其言也,則就之;禮貌未衰,言弗行也,則去之。其次,雖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禮,則就之;禮貌衰,則去之。其下,朝不食,夕不食,饑餓不能出門戶。君聞之曰:吾大者不能行其道,又不能從其言也,使饑餓于我土地,吾恥之。周之,亦可受也,免死而已矣。」君子之仕,以義之所存,而非為利祿也。故其上者,則以行其言而就。若言有弗行,則是乖吾所以就之之意矣。禮貌雖存,亦何為乎?故去之也。其次,雖未行其言,而迎之致敬以有禮,以是心至,則烏得而不就?若禮貌衰,則是心怠矣,則烏可以不去?是二者,其始之就,亦固有淺深也。其下則至于饑餓不能出門戶,而君以賢者饑餓于土地為恥而周之,則亦可受。其受也,免死而已。若未至于此而受之,則非義矣。雖然,至于饑餓不能出門戶,亦非有求于君也,君周我而受之耳。此三者,足以盡君子去就之分。舍是三者,則皆為以利動,而非義之所存矣。

    孟子曰:舜發于畎畝之中,傅說舉于版筑之間,膠鬲舉于魚鹽之中,管夷吾舉于士。「管夷吾舉于士,士,獄官也。管仲自魯囚執于士官,孫叔敖舉于海,百里奚舉于市。故天將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恒過,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慮,而后作;征于色,發于聲,而后喻。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然后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也。

    天將以大任之于后,而憂患先之,以成其德,此豈人之所為哉?所謂莫之為而為者,天也。其所遭若彼,而所成就若是,是乃天也。此六人者,雖有圣賢淺深之異,然始焉經履之艱,而卒焉能勝其任,則一也。以舜之生知,非有待于處憂患以成其德也。舉舜之起于畎畝,以見圣人亦由側微而興耳。若在他人,因憂患以成德,則如下所云是已。夫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欲為,是使之動心忍性而已。動心,言其心有所感動也;忍性,言忍其性之偏也。動心則善端日萌,而良心可存;忍性,則氣稟日化,而天性可復。此所謂「增益其所不能」也。「人恒過,然后能改」,言凡人常見其有過而后能改過,使其漠然不察其有過,則過將日深,何改之有?知用力則懼吾過之多,而改之惟恐不暇矣。「困于心」,謂有所攖拂于心。「衡于慮」,謂有所郁塞于慮。必如是而后有作。作者,油然有所興起于中也。征于色,發于聲,謂憂患憤悱,發見于聲色。必如是而后喻。喻者,言盎然默識其理之所在也。作也,喻也,身親乃能知之,非言語所可盡也。則又推而言之,以謂為國者亦然。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蓋泰然自以為是,自以為莫予毒,則驕怠日長,至于滅亡而不悟矣。大抵治亂興亡,常分于敬肆之間。使在內而每聞逆耳之規,在外而每有窺窬之患,則戒懼之心存,是心存,則國可為也。然后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生,言生之道也,在身而身泰,施之天下國家,無往而不為福也。死,言死之道也,天命絕于其躬,而敗于乃家,兇于乃國者也。然而繼體之君,公侯之裔,生而處安樂之地,無憂患之可歷,則將如之何?必也念安樂之可畏,思天命之無常,戒慎恐懼,不敢有其安樂,是乃困心衡慮之方,生之道也。然則所謂死于安樂者,非安樂之能死之也,以其溺于安樂而自絕焉耳。故在君子,則雖處安樂,而生理未嘗不遂;在小人,則雖處憂患,而亦未嘗不死于憂患。所謂小人窮斯濫矣是也。孟子曰「教亦多術矣,予不屑之教誨也」者,是亦教誨之而已矣。

    屑:與不屑就、不屑去之屑同訓輕教人之道,不一而足。圣賢之教人,固不倦也,然有時而不輕其教誨者,非拒之也,是亦所以教誨之也。然就不屑誨之中,亦有數端焉:或引而不發,而使之自喻;或懼其躐等,而告之有序。圣賢之書,若是者多矣。又有以其信之未篤,則不留于門,使自求之,如孟子之于曹交;以其行之未善,則拒而不見,而使之知之,如孔子之于孺悲。凡此亦皆為不輕其教誨,而乃所以教誨之也。蓋圣賢之動,無非教也,在學者領略之何如耳。天之于物亦然。傳曰:「天有四時,雨露雷風,無非教也。」

    孟子說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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